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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例【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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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一篇】

a、上班期间需穿着配备工作服,帽子,口罩,时刻保持整洁干净。

b、头发需整齐干净,女性不宜披肩及刘海过长。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

c、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d、男的胡子需修剪整齐干净。

2、更衣柜制度:

a、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b、衣柜钥匙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照价赔偿。

c、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d、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e、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f、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g、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3、准备工作。

a、整理仪表;上岗前按要求着装,化妆并互相检查校正,严格按要求清洁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头、,指甲、手指、口气等敏感的卫生环节。

b、调节心情;静气地调节好不愉快的情绪。以愉悦、自觉、自信、豪迈的状态投入工作。

c、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参加评选人选为经理、大堂经理、部长、服务员代表,评选时间为每月一次。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二篇】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餐厅的实际情况,对餐厅的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适用于本餐厅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如确实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由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字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餐厅经理审核后,方能付款。

注:两店以上管理则须经过区域经理(或总经理)。

(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总经理(或区域经理),费用开支经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餐厅经理签名,总经理(或区域经理)审核。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三篇】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大扫,厨师负责厨房整体卫生、服务员负责餐厅整体卫生。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仓库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冰柜、储物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消毒机消毒。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加工时用具要消毒、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盆、分柜。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健康证上岗。工作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1、机关食堂在乡办公室管理下开展工作……。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制度。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均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须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妨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1、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5、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7、餐饮具保结柜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8、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并作好每次消毒登记记录。

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遵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按食品卫生要求和食品加工流程操作,作好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杜绝“病从口入”的现象。

2、搞好食堂的清洁卫生及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提高食堂的整体卫生水平。

3、按规定时间供应饭菜,以确保机关的正常秩序。

4、提高烹饪技术,讲究色、香、味、形,做到质优、量足、物美,营养好。

5、爱护食堂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用汽,具体落实好“开源节流”的措施。

厨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2、严禁加工腐败变质变色过期的食品及其原料。

3、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4、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5、餐饮具必须每次消毒,做到不消毒的不使用,消毒后放入专用保洁柜。

6、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或有害于食品卫生的其他行为,

7、食品加工前必须清洗,接触直接熟食前必须洗手消毒。

8、搞好灶间、配菜间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

1、必须有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及调动管理,主动认真,自觉地完成各项任务。

2、严格按程序进行服务,虚心接受职工建议,对待职工热情、耐心、周到,严禁与职工顶撞、争吵。

3、熟悉业务知识、准确掌握开餐时间及人数。每天做好餐前准备,做到环境、餐具,明亮、干净、齐备,餐后做好快撤工作。

4、做卫生时,不得拖拉,必须有认真积极的态度,以最快的速度完成。

5、个人卫生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清雅淡妆,着装整齐上岗。

6、员工不得将餐厅的物品赠送他人或带出,如有发现,按制度进行处罚,后果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7、严禁吵架、打架,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说话要谦虚礼貌,待人热情,语言要文明,不说粗话,团结互助,共同完成任务。

8、严禁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终止工作,造成饭菜供应不及时。

9、一切电器操作工具,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造成厨房火灾的主要原因有:电器失火、烹调起火、抽烟失火、管道起火、加热设备起火以及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等。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需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厨房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厨房的各种电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野蛮操作。各种电器绝缘要好,接头要牢,要有严格的保险装置。

3、厨房内的煤气管道及各种灶具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煤气罐要与燃烧器及其它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1。5米。

4、各种灶具及煤气罐的维修与保养应指定专人负责。液化石油气罐即使气体用完后,罐内的水不能乱倒,否则极易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因此,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时,要由专职人员负责换气。

5、炉灶要保持清洁,排油烟罩要定期擦洗、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

6、厨房在油炸、烘烤各种食物时,油锅温度应控制得当,油锅内的油量不得超过最大限度的容量。

7、正在使用火源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得粗心大意,以防发生意外。

8、厨房工作在下班前,各岗位要有专人负责关闭能源阀门及开关,负责检查火种是否已全部熄灭。

9、消防器材要在固定位置存放。

机关人员就餐制度食堂是为员工服务的,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00。

中餐:11:30。

晚餐:17:00。

3、职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不准插队,不准一人打多份。

4、厉行节俭,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菜,不许故意造成浪费,杜绝剩菜剩饭。

5、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不经允许不得带非机关工作人员到食堂就餐。

7、早、晚餐非值班人员或工作需要,不得到食堂就餐。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四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合肥八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部门会议、总结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上,中,下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店长、门店经理、后堂主管、各部门经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2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3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二十三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四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五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二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一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第三十三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三十四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三十五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三十六条安全保卫管理。

1(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贵重物品。

2(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三十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以保员工队伍的纯洁。

第三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3(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4(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三十九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学历、简历、、各类职称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

(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行政人事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

(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

第四十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变化的员工,新标准将按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

第四十一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签到,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签到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签到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签到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罚款,从当月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者,予以辞退,不发。

第四十二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月休息四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结婚凭结婚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正常产假可休假六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

此章将在培训体系完成后颁布。

第四十四条门店管理。

1(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者,禁止上岗。

2(门店后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五篇】

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员工调查表二份。

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保证书一份。

1.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有犯罪行为经____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差假。

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工资。

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奖惩。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____、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考绩。

第六十九条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六篇】

如何才能制定出适合饭店自身的管理制度与方法呢?最重要的就是要认识各种管理制度和方法,了解各种制度产生的背景,深入研究各种制度适用的条件适合,不要先入为主。管理方法一定要适合饭店的环境,由于各饭店的环境不同,因此不可能有那一种管理制度能适用于各饭店。即使在同一饭店内部,对不同部门的员工有时也要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也有时间性,饭店住所的情况常随时间的不同而变化,管理制度和方法必须因时、因地、因人而变。

饭店一般采用的管理方法有:组织图表、工作种类、工作规范、工作时间表等等。

1、组织图表。

组织图表表示了岗位和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是组织形式的机构图,但有某些局限性,如各层次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地位相同的两个职员之间的非直线关系或不同部门的职员之间的间接关系皆不明显。由于这个原因,各种工作的描述和组织手册是对组织图标的重要补充说明。

2、工作种类。

工作,种类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职位职责的说明。对员工的定向培训,对完成工作评估,对制定工资等级,对确定职权和职责的范围都有帮助。工作种类说明包括鉴定数据、工作概要、指责和要求。

3、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陈述一项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它包括工作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

4、工作时间表。

工作时间表是员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过程说明和时间要求,是经理与员工交流的一种方式。有三种基本的工作时间表,即个人时间表、日常时间表和组织时间表。工作时间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工作时间、职务、受谁监督、由谁换班、休息日、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各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内容等。

现代厨房已不像过去那样只有一个房间。它以拓展为若干个房间(工作区域):制作热菜区、供应区、制作冷菜区、制作面包与糕点区。有利于洗涤各种餐具的洗槽储藏设备和存货的仓库;有办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厨房地工作就是加工制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没有意义了;烹调食品必须具有诱人的'特点,如令人愉快的味道、香气和外观。要使厨房能够顺利、有效、安全运作,就必须将厨房设计好、布置好。一般来说,厨房并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它常常处于紧张的气氛之下,这种气氛是由于员工在营业期间工作忙而造成的。即使有现代空调设备,厨房也很热。如果一个厨房设计不好或管理不善,那没它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忙乱、噪音、热、混乱。这就是为什麽要将厨房不同的工作分开并划分成若干各区域的原因。

厨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食品生产管理,就是说要有一整时套的生产程序,包括操作程序、时间表等等;同时要体现出生产标准,即产品标准(质量),时间标准(效率)及成本标准(利润)。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七篇】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负责人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贯彻落实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将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3、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保持厨房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食品用工具、容器应做到生熟分开,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冷藏设施标识清楚,食品应按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等顺序分柜存放,不得混淆。搞好“三防”工作,垃圾桶应加盖,及时处理垃圾,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

5、食品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化学消毒法)、“五保洁”。

6、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许可证复印件及购物凭证,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隔墙,定期检查,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有害有毒物质。

8、食物要烧熟煮透,隔餐隔夜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工凉菜、冷拼食品时必须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搞好操作间卫生。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八篇】

1)上岗时工作制服必须穿戴整齐,不能有灰尘、污迹、破洞,扣好钮扣,不得挽袖,领口与袖口要保持干净。

2)工号牌要正确佩戴在统一的位置,保持其光亮无污损。

3)皮鞋要保持清洁、光亮、无污迹。男员工着深色裤,女员工着裙装时须穿与肤色相同的袜子,袜子不得有破损,袜口不能低于裙口。

4)男员工头发不过领,不留大鬓角。女员工不留披肩发,发型美观、大方。保持头发清洁、不散乱、无头屑、无异味。

5)经常保持面部清洁,男职工不留胡须,女职工要化淡妆。不可用气味浓烈的香水或润肤油。

6)务必经常保持手的清洁。指甲短而干净,不涂指甲油。如有伤口、脓肿或溃疡,必须包扎好。

7)工作时不准佩戴首饰。

8)员工上岗前和工作时禁止饮酒或食用有异味的食品。

9)上岗前调节好工作情绪,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候客人。

1、开餐前准备。

1)了解情况。

(1)了解当日供应的饭菜品种,及当日的短缺品等。

(2)了解餐厅的预订情况,对预订的有关内容要清楚掌握。

(3)知道餐厅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解决才能在到服务标准和要求。

(4)了解自己的分工服务区域,以及服务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准备工作。

(1)清洁整理摆设台面;

(2)清洁餐厅各部位的卫生;

(3)擦试各种餐、茶、酒具和用具;

(4)清点和更换台布、餐巾等;

(5)按接待规格和要求摆设台面;

(6)叠出充足的口布花,以保证开餐中的使用;

(7)调置、填充好各种佐料;

(8)准备开茶所用物品。

2、就餐服务程序。

1)客人走进餐厅,领位员应主动、热情问候,问清用餐人数,安排餐位,为客人引位拉椅,递上菜单或点心单。

2)餐厅服务员见领位员带进客人后,要热情问候,待客人坐定,递上毛巾,铺餐巾,撤筷套,询问饮用何种饮料酒水。

3)客人确定酒水后,要尽快送上,并为客人斟倒。

4)向客人推荐一些小吃,供其饮酒,并送上佐料。

5)待客人看完菜单后,服务员应为其主动点菜,并借此向客人推销一些特式菜肴。介绍的同时,要善于体察客人的心理,揣摸其订菜的标准、口味及特殊要求,为其提出恰当的建议。

6)客人订单后,服务员迅速将菜单送至厨房,并将客人的特殊要求告诉厨师长,

尽可能满足客人要求。

7)上菜前,服务员要将餐桌上的用具摆位进行调整,留出足够的空位,然后再送菜上台。

8)客只进食虾、蟹等带壳食物和其它需用手的食物时,服务员要在上食品的同时随上洗手盅。

9)客人进餐后,服务员要留意食品的上台次序和时间的快慢,及时与厨房取得联系,并注意随时撤换渣盘。

10)客人进餐中,服务员要随时为客人添加酒水或饮料,直到客人示意不要为止。经常更换烟缸。

11)及时撤掉餐桌上的空盘,留出空位以便其它菜肴上台。

12)客人对食品有不满意的地方,服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菜取适当措施,以尽可能使客人满意。

13)上汤或主食前,服务员要为客人提供分汤(饭)服务。

14)待客人用毕菜肴、主食后,服务员需撤走台上餐具,只留烟缸或酒杯即可。

15)服务员主动推销甜品,对常客或vip客人,可赠送甜品。

16)甜品上台后,为客人换上新茶或添茶。

3、餐后的结束工作。

1)客人用餐完毕后,经理、主管、领班、服务员要主动征询客人意见,询问是否需要其他服务(打包食品、叫车等)。

2)客人要求结账时,服务员应先过目,检查无误再交给客人结帐,并表示谢意。

3)客人起身时,主动为客人拉椅离座,表示感谢,欢迎再次光顾。检查客人有无遗漏物品。

4)客人离开后,服务员要迅速撤台,并重新摆台以备再用。

1)每日酒水的储存量是固定的。

2)每日酒水由专人按需求数量填写申领单;

3)经餐厅主管审核后,服务员凭订单取酒水;

4)每晚由领班盘点酒柜内存,并锁好。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九篇】

2、打饭时,必须遵守秩序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盆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3、员工自备餐具,可根据自己的'饭量打饭,严禁剩饭和倒饭,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用餐时不得把菜渣、骨头、纸巾等乱丢乱扔,若有掉落在地板上的应及时清理干净,餐后收拾在本人的餐具内,倒在规定的垃圾桶内,并将餐具洗净放入消毒柜中,摆放整齐。

5、爱护公物文明就餐,不得在餐厅争执哄闹,大声喧哗;非餐厅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

6、就餐人员不许把饭菜端回宿舍或车间用餐,更不许把公共餐具拿出食堂或宿舍占为己有。

7、餐厅内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做到文明用餐。

8、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厂部有权给予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或除名处理。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解读范文【第十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

第二章 餐厅管理

第三条 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督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

(三)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督权利:

(二)在自愿推举的'前提下,由员工中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督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督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条 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六条 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条 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餐厅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 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部门、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费用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第五章 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 各类餐饮用具、设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 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 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一)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

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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