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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范例【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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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传播,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环卫消杀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进一步提升环卫系统疫情防控“闭环式”管理工作水平,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实现无缝衔接管控,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贡献环卫力量,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科学防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全域整治,集中治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环卫系统新冠病毒防控,切实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和环卫工作人员防疫工作的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新冠病毒防控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区新冠病毒防控环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评奖惩。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防疫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专班专人负责,及时传达落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调度信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防控任务及标准

(一)清扫保洁防疫消杀工作

1、道路消杀。

(1)集中消杀。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道路集中消杀制度。消杀时间为:当天22:00至次日凌晨5:00采用雾炮车对全域道路进行喷雾消杀,

(2)日常消杀。人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商业步行街、十字路口等重点区域由辖区环卫部门组织对所属区域每天消杀2次。

(3)特殊区域消杀。各环卫部门结合市防疫指挥部的疫情通报,对封控小区、城中村、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每天进行早中晚3次消杀。

2、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消杀。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2)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每日开放、关闭前必须进

行全面消毒,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二次,喷药量为50-300mg/m²,或采用含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每天加适量漂白粉或漂精粉对化粪池进行消毒;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及时收集废纸垃圾袋,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便池洁具视使用频次等每日消杀不少于5次。

(3)洗手台配备洗手液。

(4)加强通风,垃圾桶要每日消杀、消毒不少于3次;要有消杀记录簿(表),载明消杀时间和消杀人员签字等信息,以留存备查。

(5)各环卫部门加强公共卫生间的巡查,及时清掏化粪池沉渣,防止粪便、粪水外溢

3、垃圾转运站消杀防护。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卫作业人员和物业单位垃圾清运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普及教育,并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2)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终止工作,并进行隔离观察或到医院检查治疗;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测温枪及药剂喷洒设备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

(3)垃圾转运站操作室、休息室、管理室等区域、配电设备(含举升设备)每天上岗前需进行彻底消杀;作业期间需对进站垃圾转运车进行内外消杀;垃圾倾倒进入设备或池内,收纳口要即时消杀;作业结束后,用水全面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一次,喷药量50-300mg/m²。喷洒消毒液后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转运站(点)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4)对进入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倾倒车逐车进行即时消杀;每进一车垃圾,就需对垃圾车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5)做好垃圾转运站(含放置的箱桶)周边10米范围内的消杀工作,确保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果皮箱消杀。

果皮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定期擦洗。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分片分段定时定人清掏擦拭,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周边及箱体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工具箱、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明确任务,消杀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消杀1次;对社(小)区垃圾收集点,明确社区、物业防疫任务、责任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一次,并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2次。

5、废弃口罩收集。

各辖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在垃圾转运站合理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套袋),每日消毒收集后,统一密闭运输至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市医疗垃圾处置厂应无条件接收和处置废弃口罩。

6、环卫工人防护管理。

(1)要建立扫码和体温检测制度。各作业公司要有专人负责为环卫工人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处理;

(2)要完善人员防护。要督导一线作业人员作业时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要加强室内消杀。各站要配足配齐消杀药品和器具,对站内设备要进行高频次全方位消杀。

(4)做好台账管理。建立环卫工人进行日常消杀的工作台账,做到消杀物品有人管、台账有人记、防疫工作有人查的机制。

7、环卫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消杀标准及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接触危险废物的工作人员需配备全套的防护用具(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2)环卫作业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将手推车、垃圾运输车、吸粪车等环卫工具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环卫工具喷洒消毒一次。环卫作业场站(含车库)、办公区等严格按照对单位办公区的消杀防护标准要求做好全面消杀处理。

(二)垃圾清运防疫消杀工作

1、垃圾清运实行“四定”防疫工作模式,即:定人、定车、定时、定路线。定人是封控小区垃圾转运站管理人员和固定专用车辆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换。定车是固定专用车辆运输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更换;定时是固定时间收集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定路线是运输隔离小区垃圾的清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换。

2、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单独清运、单独处理,形成小循环,小闭合。隔离小区的生活垃圾要按照五步骤进行,即:在管理人员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第一步先对倾倒车辆消杀一遍,第二步倾倒期间不间断喷洒消杀药品,第三步倾倒完毕后再次对箱体和车辆进行二次消杀,第四步立即封箱转运至嘉盛新能源公司焚烧,第五步做好来源转运记录。医疗垃圾由奕德康公司专门负责清运至医废处置中心闭环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卫系统是特殊行业,是疫情防控重要一环,环卫系统各项工作按类别区分,对卫生防疫工作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无缝衔接管理。市、区环卫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级响应措施,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特别是废弃口罩等可能携带的病毒细菌对一线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造成的伤害,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摆到防范疫情工作重要位置,坚决担负起疫情期间工作职责,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卫生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要及时组织环境卫生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对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病原危害的思想认识,指导作业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医用口罩、护目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设备。要对作业人员定期测量体温,对作业车辆、器具按时消毒,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完善方案,规范闭合。在清扫保洁环节,要采取集中消杀、平时消杀、特殊地段消杀,做到全覆盖;在垃圾收集环节,垃圾转运站、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等消杀全覆盖;在垃圾清运环节,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垃圾按照“四定”要求单独收运,单独处理;环卫工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注射疫苗、核酸检测等防疫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四)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各区环卫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环境卫生工作。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如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市城管局报送相关应急处置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消杀专项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台账、有专人检查。

(二)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培训。加强环卫从业人员对新冠病毒防控常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参与抗击疫情作业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防护物资筹备。各单位要做好消毒液、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筹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置要求,打破常规,将用于环卫工作防护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确保做好各项消杀物品和环卫工人防护用品落实到位。

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第二篇】

近期,随着辖区内企业、工地的复工复产,大量的务工人员涌入到普吉辖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老旧小区已成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全力遏制疫情扩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尤为重要。按照省、市、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昆明市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清理、大消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市检查组检查反馈的问题,普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于2月26日立即召开“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专题工作会议,街道领导班子认真研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普吉街道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部署。成立各专项工作组,从街道到社区、村组,层层压实网格责任,每个居民小组组织不少于10人参加整治工作。全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和“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老旧居民小区卫生死角逐一排查、逐一整治。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2月27日,街道领导、责任科室按网格下沉社区,与社区、村组一起对辖区城中村、老旧居民小区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本次大扫除活动,共出动近500人次(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20余人,社区干部60余人,各村民小组干部、党员志愿者、保洁员350余人,北控公司环卫工人35人、部分老旧小区管理人员20余人),4辆作业车辆(洒水车、垃圾清运车、垃圾装卸车、垃圾压缩车各一辆)。共整治清理老旧小区12个,村民小组22个,清理生活垃圾15吨,清理废旧物品10吨,清理沟渠约700余米。

从即日起到疫情结束,普吉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下一步,街道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同时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中,确保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第三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科学依法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特制定疫情期间环境卫生消杀制度:

1.校园环境卫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功能室、宿舍、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校舍进行清扫与消毒。适时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不少于三次以上,每次至少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2.校园室内外公共场所卫生。减少室内外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室外公共场所每周消毒一次。

3.校园内公用设施卫生。安排专人保洁,对门把手、电梯、楼梯扶手、课桌椅、讲台台面、电源开关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每日1-2次,在放学前后进行,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以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4.食堂工勤人员卫生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每天对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帽子手套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抓好食堂人员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

5.餐具清洁消毒使用。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鼓励学生自带餐具。餐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煮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6.校园内厕所消毒管理。厕所要保持清洁无异味,每日消毒。如为旱厕,需有漂白粉覆盖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

7.车辆出入管理。严禁车辆出入校园,教职工或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校门口进行消毒处理后方能进入校园。

8.消毒剂管理使用。专人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自我防护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第四篇】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近日,我区各大农贸市场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消杀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冻海产品新冠肺炎核酸抽样检测工作。

工作人员检查冷冻食品信息

在桂花市场内,26名保洁人员轮班值守,每天对市场内各销售区域开展3次环境消杀工作,其中,重点针对销售水产、肉类、冷冻产品等区域进行消毒清洁。市场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品货源地、进货台账、生产信息等进行抽样检查。由于农贸市场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保洁人员一天分3次用酒精对电梯扶手、按键等接触性区域进行擦洗消毒,从上午8时到夜间12时,均建立消毒台账并上传信息至区疾控中心。

桂花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兆黔表示,目前,该市场配合区疾控中心在市场内开展的新冠肺炎核酸抽样采集工作已完成。已采集的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但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任务艰巨,市场内将继续加大环境卫生消杀力度,不抱有任何松懈心理。

据悉,为保护好群众的“菜篮子”,全区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消杀制度【第五篇】

一、重点场所消杀要求

(一)公共场所。包括公厕、垃圾站、污水井、果皮箱每日消杀不少于2遍次。

(二)办公场所。楼道、步行梯每天不少于2次消杀,卫生间、食堂、垃圾箱每天消杀不少于3次,门把手、办公楼电脑键盘、电梯按钮、扶手等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每天不少于3次,擦拭消毒后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酒店(宾馆)。除按办公场所做好消杀工作外,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四)商城、超市。人员密集对出入口、卫生间、垃圾箱、电梯扶手要加大消杀力度,每天不少于4次。

(五)农贸市场。对出入ロ、公厕、垃圾箱消杀每日不少于4次,其它部位每日不少于2次。

(六)餐饮场所。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收银台等高频率接触物体表面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餐具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餐厨垃圾消杀后要及时清运。

(七)公共交通工具。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车内扶手、把手、平衡杆等载客前要用75%酒精擦拭处理。

(八)生活小区(村庄)。对楼道步行梯的消杀,每日不少于2次,对电梯、垃圾箱、公共卫生间等消杀每日不少于4次,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九)公园游园广场。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其中公厕、垃圾箱、果皮箱不少于4次。

(十)道路(含公园、游园)。用喷雾车进行喷洒消杀,每日1次,条件允许可增加消杀次数。

(十一)生活垃圾。垃圾箱和周围地面每天消杀不少于4次并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要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后都要做消杀,垃圾处理厂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

(十二)建筑垃圾。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每天至少消杀1次,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后都要做消杀工作,建筑垃圾处理厂每天消杀至少2次。

(十三)中高风险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正常标准上适当增加频次。

(十四)出入市ロ封堵点位。对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住宿、休息等场所进行消杀,每天不少于4次;对临时设置的简易厕所进行消杀,每天不少于8次;对过往车辆进行消杀,主要是车门、车窗、车轮(建议用75%酒精),车辆驶离后,用含氯消毒液对地面及空气进行消杀;对出入人员携带物品视不同情况进行消杀。

(十五)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行业规定。

二、消杀药物使用配比参数

(一)八四消毒液。推荐室内1:40倍,室外1:30倍,疫情期间,建议1:30倍,对空气、地面进行喷雾消毒。

(二)酒精消毒。桌面、扶手、电梯按键等人体接触表面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酒精擦拭后用干抹布擦拭,以免腐蚀物品表面。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

(三)二氧化氯泡腾片。疫情期间建议1:160倍,6片配一壶药(18升),喷洒消毒用。

(四)其他药品按说明书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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