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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集聚【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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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第一篇】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力争2018年底全面实现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两个全覆盖: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点覆盖全区所有县域,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全区粮食、糖料蔗、水果、畜牧、林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力争2018年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20亿元,到2020年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累计担保规模达100亿元以上,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各项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信息共享、风险共管、责任共担”原则,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等情况,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风险共管机制,按照“培育先行、全程服务”理念,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同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保前、保中、保后全流程的服务及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多渠道帮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建立责任共担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合理分担农业信贷担保风险。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恶意欺诈、逃避债务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力度,确保全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完善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对统一的合作共建模式,支持在当地建设农业信贷担保分支机构,市级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县级设立服务中心、乡级设立服务站。2018年12月底前,在全区完成各市级办事处(分公司)及县级服务中心的设立工作,建成覆盖全区、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

(三)全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各市、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牵头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其中,农业部门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种养大户基础信息资料,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区域内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基础信息资料,定期提供给本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各市、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对本级农业、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信息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进一步摸清有贷款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信息、经营情况、信誉情况、带动脱贫情况等,对有信用、有主业、有经验、有规模、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自治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信息,按行业类型、需求缓急和综合条件等情况,优先推荐给合作银行开展批量业务。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按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保后管理。到2018年底,全区对有融资担保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10000户以上,实现建档立卡担保业务贷款授信1000户以上。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实现全区全覆盖,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建档立卡工作累计担保授信达100亿元以上。

(四)创新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商业银行特别是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西北部湾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加大参与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利率优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加大力度,开发推广快捷便民、成本低廉、风险可控、各方认可的农业信贷担保新模式和新产品,进一步优化、简化业务操作流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及时便捷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在有条件的市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接,开展两个体系信息化项目的协同建设试点,实现协调发展。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安排相应规模的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自治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增强资本金实力,形成与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相匹配的资本金规模。结合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风险大、收费低的特点,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予以担保费补助和担保业务奖补等。自治区本级财政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救助机制,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风险资金池,应对农业产业系统性风险导致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出现资本流动性危机。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积极参与当地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进行补助,确保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二)建立财政、担保协同支农机制。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工作。对将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且属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所担保客户的,可优先予以扶持,形成财政、担保协同支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支农精准性和使用效益。各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平台的优势,配合财政、农业部门做好支农工作,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全区农业信贷担保相关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国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准备金税前扣除和税收减免优惠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督促和指导具备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可参照金融企业制定薪酬标准,高薪聘用优秀人才,薪酬与经营业绩适当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广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全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制定完善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完成服务我区“三农”工作、发展金融贷款业务及将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综合费率控制在8%以内的任务。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有效防范风险。财政部门要在业务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核、风险防控等方面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要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金融监管部门要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涉农信用环境,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联动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承担代偿风险的贷款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正确处理风险防范与业务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双赢”。

(三)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和督促力度,将市、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安排相关支农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财政部门要结合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特点,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制度,每年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银行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全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作为对银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重点考核其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履行风险分担责任、利率优惠、办理时效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研讨,提高全社会对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政策要求和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影响力。

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第二篇】

央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记者 王晓蕾)“2020年脱贫目标实现后,应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这项重要工作”,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经济峰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

最近几年,我国扶贫事业稳步推进、成绩斐然。在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实现以后,扶贫事业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怎样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在23日的峰会上,专家学者围绕这一话题进行了探讨。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对接点应该从防止返贫和防止新贫困发生这两个方面来考虑”,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李小云指出,真脱贫、不返贫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我们既要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同时还要防止刚脱贫就返贫现象的发生。

李小云强调,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把脱贫攻坚期间的各种资源和机制,包括财政、金融资源等,以及已经形成的机制,包括领导机制、组织机制、市场机制等,转化成服务于“两个防止“目标的一套乡村振兴体系。他举例,”大量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是不是可以逐渐转化成为防止贫困发生的资源,通过乡村振兴来推动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提升。还有在脱贫攻坚中已经形成的非常有效的组织资源,比如第一书记制度、对口帮扶等,这些机制怎么能够转化成一种长期性机制“。

“2020年以后需要对反贫困、扶贫济困事业作出一个新的战略规划和部署。应该要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编织一张非常严密的社会安全网。对2020年以后,相对落后地区和相对贫困或者低收入的群体,也要有一定的支持政策”,韩俊表示。

除此之外,产业扶贫和产业兴旺是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基础和“牛鼻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钱文挥认为,解决农村经济问题既不能依赖市场,也不能脱离市场。“首先,财政投入力度不能减,还要进一步加大,要保证财政支出在农业农村方面的比例不能降低,绝对额还要进一步增加。其次,在市场化条件还不充分的地区,要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给涉农企业提供低成本、低门槛、更便利地金融化服务,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最后,应该进行市场化运作,吸引更多市场在农业产业兴旺方面发挥更加突出作用”。

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近日,贵港市出台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贵港市辖三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9〕36号),将在乡镇一级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站,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解决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

一、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一是2019年底全面实现广西农担贵港办事处服务覆盖市辖三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农业重点领域两个全覆盖。二是力争到2020年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亿元以上,累计担保规模5亿元以上,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各项主要指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着力推进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信息共享、风险共管、责任共担”原则,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二是支持自治区加快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三是全面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四是创新广西农担贵港办事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

三、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争取自治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给予贵港市更多的支持,市本级根据工作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积极参与当地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进行补助,确保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顺利推进。二是建立财政、担保协同支农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市辖三区农业信贷担保相关配套政策。

四、落实各部门责任与分工。一是明确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市辖三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确保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顺利推进。二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具体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提高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压实责任。

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近日农业银行印发《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服务乡村振兴和“三农”县域业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打造县域领军银行目标任务,细化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全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落细。

根据《方案》,农业银行将突出服务引领,倾斜配置县域信贷计划,强化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考评,实现县域贷款投放“两高于”“两提升”“一稳定”目标;积极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金融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和乡村建设行动,确保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构建服务乡村振兴产品品牌体系,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拳头产品、精品产品,促进全行“三农”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多元。完善涉农行业信贷政策体系,建立差异化审查审批快办机制。

聚焦打造县域金融服务领军银行目标

全力拓展县域核心市场

农业银行将通过开展县域业务“提份额、增贡献、强基础”专项营销、“深耕乡村市场”零售业务营销、“进园区、进景区、进有贷户”营销、农民工群体营销等活动,提升县域市场服务能力;根据不同客群特点,构建推广源头获客、链式获客、“一产业一项目一方案”获客、场景金融获客等服务模式;按照百行标杆、千点示范的思路,打造县域领军银行标杆支行示范网点。

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

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农业银行将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基础上,研发全行统一的智慧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县域掌银工程特色发展,研发推出掌银惠农专版;加快县域线上贷款扩面上量,推广“农户信息建档+全线上化运作”“惠农e贷”模式;开展县域场景营销竞赛,拓展县域场景金融;创新基于物联网全流程智能化的“三农”金融产品,在分行试点推出“物联e贷”、畜牧活体抵押贷款。

围绕渠道融合

强化县域网点布局优化和线上渠道支撑

农业银行将制定网点布局规划,加快全行网点向城乡结合部、县域乡镇地区迁建;加强线上线下渠道协同,提升惠农通服务点服务功能,开展掌银示范村建设,推动县域网点由业务操作中心向营销中心转变。

完善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三农金融事业部支持保障作用

农业银行已在总分支行设立乡村振兴金融部,深化“三农”县域业务“放管服”改革,为服务乡村振兴和“三农”县域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该行坚持党建统领服务乡村振兴和“三农”县域业务工作,在总行成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一级分行成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小组,鼓励引导人才到乡村振兴一线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工作和乡村振兴融合互促。

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第五篇】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了做好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平稳转型、统筹纳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针对主要 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 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 机制”的精神;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的衔接;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切入点,科学设施过渡期,整 体部署,一体推进;以调整脱贫攻坚“特惠”政策为抓手,建 立健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以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为举 措,构建新型乡村振兴帮扶机制;以脱贫攻坚考核监督机制为 借鉴,完善乡村振兴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建 立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衔接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五个转变”

坚持将脱贫攻坚针对性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整体性政策, 将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将聚焦个体发 展转变为支持多元主体合作发展,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 态化民生政策,将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 策。

2、做好“五个衔接”

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帮扶队伍的衔接、考核监督衔接、 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3、进行“九个调整”

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智力扶贫、社保兜 底扶贫、健康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 等九大政策。

(三)重点任务

1、设立脱贫攻坚的过渡期

20**-20**年为脱贫攻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搞急刹车。20**年以后,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期,把扶贫工作全面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整体部署、一体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的九大工程牵头单位要及时进行系统梳理,做好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安排。

2、分类调整脱贫攻坚政策

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攻坚政策,对政策的适用性进行综合评 估,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 思路,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 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3、重建脱贫攻坚考核体系

在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20**年后, 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 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干部综 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 要参考;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 定期予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统筹对接乡村振兴规划

统筹规划过渡期和 20**年后的乡村振兴。编制 20**-20**年脱贫攻坚过渡期的发展规划,与 20**年后的乡村振兴规划保持衔接;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村庄类型划分要求,将脱贫村纳入乡村振兴村庄类型统一划定。统筹考虑乡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以村为单位制定村庄规划图,一村一图,一户一张,入室张贴, 作为农民建设与生产的乡村振兴指南;确定县域内城镇化区、聚集区、永久现代化农村区域等发展结构空间、结构框架与职能定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 弹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刚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 制线。

二、全面衔接

(一)政策衔接

正在实施的脱贫攻坚x大工程的**个项目,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进行衔接。其 中:代缴养老保险,代缴新农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保、 低保、电费、高龄津贴,残疾补贴,教育扶贫,金融扶贫,计 生补贴等x项,纳入调整完善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电商扶贫,就业扶贫,交通扶贫,农村安全饮水等x项,纳入接续保留类;危房改造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健康扶贫,光伏 发电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贫等x项,纳入转换退出类。

1、产业扶贫政策的衔接

产业扶贫政策包括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 贴项目、县扶贫局承担的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县商务粮食局承 担的电商扶贫项目、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承担的旅游扶贫项目。 一是取消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项目。将每年****万元左右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资金转换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 于发展现代农业、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 设和深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三个方面,同时取消县财政每年安 排的****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二是取消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局负责 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三是接续保留电商扶贫项目(由县商务 粮食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四是取消旅游扶贫项目(由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

2、就业扶贫政策衔接

就业扶持政策继续保留并进一步完善。(由县人社局起草 接续保留方案)。

3、生态扶贫政策衔接

对于生态扶贫的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林业生态 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予以保留延续,提高政策普惠性(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4、智力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困难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智力扶贫政策,以 城乡均等化为目标,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由县教育局负责起 草接续保留方案)。

5、社保兜底政策衔接

延续现行贫困群众兜底保障政策,将其并入乡村振兴政策 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逐步建立城乡 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由县民政局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 案)。

6、健康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 防止“悬崖效应”(由县卫健委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7、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政策衔接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是城乡差距最直观的 一个表现,也是农民反映强烈的一个民生痛点。为加快建设美 丽乡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乡村振兴要继 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延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扶 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交通、水利和人居环境,对脱贫 攻坚中未完成的建设项目加力推进、加快见效,不能因脱贫摘 帽而擅自终止或调整;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要推动提标提档、 互联互通,让已建设施发挥最大效用;加快完善管护机制,推 动以建为主转到建管并重(由县民生办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 案)。

8、金融扶贫政策衔接

取消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将其调整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上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由县金融办负责起 草转换退出方案)。

9、社会扶贫政策衔接

借鉴社会扶贫的思路,保留和拓展相关帮扶协作机制,充 分调动组织、科技、市场、人才等力量,进一步汇聚实施乡村 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由县工商联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二)帮扶队伍衔接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相比,任务更重,更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更需要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因此,乡村振兴阶段,保留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保留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继续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工作力量。一是过渡期内帮扶力量不撤,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二是构建乡村振兴帮扶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县域结对帮扶、定点扶贫、社会扶贫”的经验做法,建立乡村振兴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凝聚强大合力。三是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持续向相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在选派人员上,可以选派退居二线有丰富工作经验且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同志。在派驻时间上,以 2—3 年为宜,对确需更长时间帮扶的村,可通过连续派驻解决。

(三)考核监督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 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是做好考核衔接。过渡期内,以 考核巩固脱贫成果为主。20**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二是强化考 核结果运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 法的要求,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 重要参考。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 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夯实工作责任。四是建 立容错纠错和关爱激励机制。

(四)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将脱贫攻坚建立起来的成熟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延用到乡村振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无缝对接, 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具体领导机制,从研究部署、精力投入、基层调研等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约束性和可量化的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二是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建设。配齐配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力量,发挥好乡村振兴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职能。三是建立“一懂两爱” 的“三农”干部表彰机制。对于在乡村振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懂两爱”干部、农民和企业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规划衔接

一是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二 是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调发展。三是加快完善村庄规 划。

三、重点举措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无缝对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成立以县乡村三级书记主抓,脱贫攻坚牵头单位为成员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协调各方,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性供给,完善政策性保障。 通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向乡村振兴聚集,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方,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深入调研 ,实现无缝对接

九大工程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十三五”期 间的部门投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口上联,确定政策调 整的方向、内容、操作要点等。部门“子方案”要在干部群众 中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对口把关,争取不“打补丁”或 少“打补丁”。

(三) 创新思维,探索振兴之路

——在产业发展上

积极构建以一产为主导,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 以二产加工为主导,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以三产加工为主导,一二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

——在生态宜居上

提升基础设施,美化村景,亮化夜景,塑造现代化乡村之“形”;深入挖掘乡村特色历史文化,结合农业节庆乡村庙会、乡村艺演,促进传统文化、农耕文化、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 保护,塑造现代化乡村之“神”;以“最原味”的生活,“最闲适”的体验,“最绿色”的人居,“最人性”的治理,塑造现代化乡村之“魂”。

——在治理模式上

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村务监督”治理模式; 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助 推乡村治理。

——在融资渠道上

依托银行贷款,探索建立“银行+政府+担保机构”、“银行+政府+保险”、“银行+政府”、“银行+企业”、“两权抵押”的乡村振兴投资模式;依托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只贷不存,活化民间金融资本”的投资模式;依托互联网金融。探索建立“电商平台+金融”、“大型农业服务商+金融”、“信用贷款+P2P 网贷”互联网金融模式;依托融资租赁,探索建立“先租后买”的投资模式;依托众筹,将城市投资人在技术、理念、 需求等方面的优势,有效融入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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