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
2、研究决定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
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
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
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展开工程项目的查询拜访研究;
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
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选定工作;
4、指点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
5、负责相干文件资料的报批工作;
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
7、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会计人员职责:
1、查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干原始凭证和文件;
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管帐核算;
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干账目。
(四)出纳人员职责:
1、对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
2、按划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
3、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五)档案管理员职责:
1、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台账;
2、做好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积累、整理、保管工作;
3、辅佐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
(六)审计人员职责:
1、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招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
2、依据审计需要,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第三章工程项目授权审批权限
第四条工程项目立项授权审批权限
XXX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制度,对授权界定其权限的范围,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五条工程项目招标批准流程:
(一)原则上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采取其他招标方式,需经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工程相关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名单后,发送出投标邀请函。
(三)评价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定,确定第一中标人和顺序备选中标人,或提交中标候选人名单,由工程项目领导委员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定标,订立书面合同。
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批准流程
(一)由承包商提收工程项目款支付申请,并提供工程量完成情况说明、工程价款结算表以及其他相干证明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签署结论性意见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后,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并在申请上签署复核意见,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三)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处相干职员查对或收款凭据、收款单位、银行账号等内容后办理款子支付手续。
第七条竣工决算批准流程
(一)单位办公室依据主管对竣工结算相关资料的审查意见,及时调整工程竣工结算,并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当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审计部门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后,单位办公室依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最终调整竣工结算和财务账目,重新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三)工程竣工结算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经单位负责人或主管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概算预算
第八条工程项目概预算
(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打算设计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详细组织工作,包括委托编制单位、签订设计条约、提供工程技术资料、设计概算进度控制及阶段审核工作。基建处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最终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二)工程预算编制的组织工作,分公开招标项目和非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由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具有项目编审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写;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供工程预算编制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相关资料及文件,并对造价咨询单位提交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非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并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三)工程概、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说明建设项目的性质(新建、扩建、技改)、地理位置、建设规模、所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端设计的文号、总投资。
2、编制依据。说明所编概预算采用的定额、指标、工人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设备价格和各项取费标准的年份、文件、规定。
4、做出以工程费用性质划分的投资分析和以工程项目性质划分的投资分析。
5、列出建筑安装工程钢材、木材、水泥用量表。
6、工程概、预算计算书。
第五章工程项目立项与招标投标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一)工程项目立项:
1、无论单项或多项合计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单位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2、工程项目应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编制立项申请书,基建项目还应填报基建项目审批申请表,经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工程项目方案审批:
1、工程项目立项赞成后,由单位内部立项部门根据实际批准经费及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意见点窜立项打算,编制工程项目设计打算,报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或约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项目设计打算,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赞成后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实施。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一)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单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主管、监管机构。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实施过程的领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详细问题,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时向工程管理办公室提交一份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也要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如遇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程投资增加,由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批准,按照内部管理程序进行调控;超过预算一定数额的,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调整计划并增加投资。
(五)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执行,应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的,需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议批准,重大工程项目调整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
(一)工程项目完成后,由立项部门写出版面结项报告,报告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提请相干部门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按划定需要审计的项目应尽快将有关资料提交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通过后,项目方可结项。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招标的形式
(一)工程项目招标的形式:
1、原则上采用工程招标的形式;
2、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不进行招标。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紧急情况,从而无法开展有效的招标活动的;
2、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3、工程项目采用专有技术,或对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应招标的。
第十三条招标工作的程序
(一)招标文件有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4、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5、招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应提供的有关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
6、条约主要条目: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项目款支付方式、资料设备采供方式及清单等;
7、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性条款;
8、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等;
9、招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