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XX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要求,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新时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效遏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切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第二条按照“规范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压实XX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压实中小学和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第三条对出现下列情形的部门、单位或学校的予以通报警示:
(一)对师德师风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宣传及落实不到位的;
(二)对师德失范行为查处不及时、力度不够的;
(三)对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当引发舆情的;
(四)对师德失范行为频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对不能及时发现、反映、上报和处置重大师德失范隐患的;
(六)市教育局认为有必要警示的其他师德失范情形的。
第四条对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XX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教师予以通报警示。
第五条通报警示程序如下:
(一)提出约谈。由市教育局发出书面通知,应注明被约谈对象、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对象应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约谈汇报。市教育局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指定约谈小组,被约谈对象按照约谈内容向约谈小组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被约谈对象进行答复。约谈小组提出落实整改要求和措施,被约谈对象作出落实整改的承诺。
(三)予以通报。市教育局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师德失范行为的性质和通报后的影响,确定通报的方式和通报范围,同时拟定通报事项,以相关名义向属地相关部门、单位及学校印发通报。通报事项要说明事件的主要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危害,明确违规、违法的相关条款,指出问责处理结果和对今后相关工作要求。
(四)落实整改。市教育局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教育局和学校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第七条学校要成立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第八条市教育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督促检查属地的单位、部门和学校落实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情况。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全市落实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九条本制度不代替对师德失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
本制度由XX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