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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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管理制度1
1.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法规,保障厨房所在岗位消防符合规定,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2.遵守操作规程,在操作电气设备时,须按有关的规定进行,绞肉时,不能用手按食物在机器里,电气设备须地线。
3.谨慎接触设备,湿手或在湿地上,切勿接触金属插座和电气设备,在清洁中,切勿用水龙头冲洗墙面,以防触电,设备清洗时,应先拔掉电源。
4.提炼新油、酥黄豆时,油不能加满,煮佛会举溢出,引起失火,操作时勿离人,防止油升高自燃。
5.厨房煤气罐应离火源三米远处,通气软管3个月换一次。
6.厨房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炉灶前加地垫,以免摔到。
7.禁止用刀胡闹,厨房员工不能用刀具进行打闹,使用刀具操作时,应高度集中,不与别人聊天,一旦刀具从高处掉下时,不要用手去接。
8.通道里不能存放饮具,避免繁忙拥挤时摔伤脚,容器装汤适量;水壶不能太满,高温设备,高汤处应贴标语,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9.员工必须了解消防知识,熟记报警电话,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0.保护公司的财产及员的生命安全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如遇险情立即报告部门负责隐患时作处理并有计划的上报。
11.消防设备、设备易燃,易爆设施,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所有在岗厨师在上岗前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进性严格的培训,竟考核操作合格后放可上岗。
13.各种机械设备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改变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设备一旦开启作业,操作人不准随意离开现场,对电器设备、高温作业的岗位眼在作业中随时注意观察机器运转和油温等变化情况,发现意外应及时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厨师长或经理。遇到故障不准随意拆洗设备,应及时报修,由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14.厨师使用的各种刀具应严格加强管理,作业中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应将刀具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准随意拿刀具吓虎他人或用刀具对指他人。收台后应将刀具放置固定的工具箱内存放,厨师不准随意把刀具带出厨房。
15.个人的专用刀具应标有记号,不用时应放置固定位置,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严格随处乱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刀具持有人负责。
16.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他人不得随意乱动,定期检查厨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7.每天收台后要逐一检查油路、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与开关的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严格私自进行处理。
18.生时严禁用湿抹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自乱接电源,不准带故障使用设备,班后做好电源和门的检查工作。
19.厨房如果发现被盗现象,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上级处理,并及时协助领导了解情况。
20.掌握厨房和餐厅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安放位置,以及其他使用方式。
21.对线路每天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超负荷用电及电线老化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汇报。
22.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通知总机和消防中心,报告火灾发生部位、火势大小和报警人员姓名、部门。设法灭火,并根据火情配合保安人员组织引导客人安全疏散。
23.以上规定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厨政管理员的安全职责
1.厨政管理人员是厨房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厨房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厨房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厨房的生产管理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的方案。
5.确定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与本餐饮企业和部门联合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8.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蔬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普通员工的安全职责:
1.厨房员工是厨房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所在岗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在岗位情况。
3.严格执行年度消防安全计划,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按消防安全制度要求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5.做好防火检查,主动查找火灾隐患,积极整改有火灾隐患的区域或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6.因此,从事厨房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乃至从事餐饮行业工作的全体成员都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安全管理中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7.积极参加本外餐饮企业内的消防队,做一名专职或义务的消防员。
8.主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教育和,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说明:
1.本制度由厨师长(行政总厨)监督执行。
2.本制度如与本店相关制度发生冲突,按本店制度执行。
3.本制度需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每一年修改一次,直至本制度完善为止。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粉生产场所防爆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爆炸危险性煤粉(以下简称煤粉)生产场所的工程设计、施工及煤粉的生产、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476.1―90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GB 13532―92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GB 15577―199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煤粉pulverized coal
细微的煤颗粒。
3.2煤粉生产场所preparation place of pulverized coal
进行煤粉磨制、输送、收集、储存等工艺过程的场所。
3.3输粉管道transportation duct of pulverized coal
磨粉机出口到煤粉仓之间输送煤粉的管道。
3.4煤粉仓pulverized coal collecting tank
储存煤粉的容器。
3.5制粉系统system of pulverized coal preparation
从原煤堆放处开始到煤粉仓为止的将原煤干燥磨制成煤粉,并进行收集和贮存的系统。
4 .一般规定
4.1新建煤粉生产场所的设计、施工及煤粉的生产、管理,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生产场所应采取措施达到本标准的规定。
4.2企业必须将其所生产的煤粉送往煤炭工业部指定的单位进行煤粉有无爆炸性鉴定,并对有爆炸性的。煤粉进行爆炸特性参数测定,确定其着火爆炸的危险程度。
4.3企业应结合自身煤粉生产场所的特点,制订本企业的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定期进行检查。
4.4企业须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和煤粉防爆知识教育,对职工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
4.5煤粉生产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GB 12476.1的要求。
4.6煤粉生产场所应进行防爆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应包括煤尘爆炸危险性分析和防爆措施等内容。
5 .防止着火
5.1防止煤粉自燃
5.1.1煤粉仓、布袋收尘器灰斗壁、输粉管路内壁应光滑,下料锥体壁与水平面夹角应不小于70°。
5.1.2输粉管道与水平面夹角应不小于45°,应避免水平管道。
5.1.3输粉管道的最小负荷工况设计流速应不小于15m/s。当必须布置水平管道时,额定负荷工况设计流速应不小于25m/s。
5.1.4在煤粉仓、输粉管道的拐弯处、布袋收尘器灰斗处,积存煤粉容易引起自燃,应设置温度监测装置,一旦发现温度异常时,自动报警,并采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能顺利的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二、内容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生产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放置可燃易燃物体。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欧姆。
生产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生产区域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生产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公司内所有职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三、附则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4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纸制品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槽)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5
1、防火三级检查制度的内容
(1)仓储部经理每月检查一次;
(2)仓库主管每周检查一次;
(3)仓管员每日检查一次。
2、火灾事故三不文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汽车应配备的灭火装置
(1)干粉灭火机
(2)泡沫灭火机
(3)石棉被
4、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库房消防设施有以下规定:
A、库房内应设消防室内给水,同一库房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B、超过四层的库房,其室内消防管理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合器15?0米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池。
C、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O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内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关于库房内消防器材的配备与设置,应严格贯彻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规定。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5、仓库监时用火的要求
(1)要持有消防部门的动火证
(2)要设专人看管
(3)要有防范措施
6、发生火警后如何报警
发生火警后立即拨通119,并向警员拨讲清以下内容:
(1)讲清门牌号码、单位、着火部位
(2)讲清什么物品着火
(3)讲清火势大小
(4)讲清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7、如何保护火灾、火警现场?
(1)要根据火场大小的范围划定保护区域
(2)要指定专人看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火灾扑来后不要翻动现场实物或在火灾刚发生时对移动的物品要记清称动前的位置,形态
(4)对重大疑点要特别监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情况
8、班后防火“五不走”的内容
(1)交接班不交接清楚不走;
(2)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
(3)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
(4)可燃物不清理干净不走
(5)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9、防火“六不准”的内容
(1)在严禁吸烟的地方,不准任何人吸烟;
(2)生产、生活用火要有专人看管,用火不准超量;
(3)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准违反规定擅离职守;
(4)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不准违反规定;
(5)教育员工不准带处人进入库区;
(6)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不准损坏和挪用。
10、仓库管理“十不准要求”
(1)不准设办公室
(2)不准设休息室
(3)不准住入
(4)不准可燃材料搭建搁层
(5)不依次为使用碘钨灯
(6)不准使用日光灯
(7)不准使用电炉子
(8)不准使用电烙铁
(9)不准使用电熨斗
(10)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