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管理制度『精编』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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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原材料采购准入制度
1.所有食品必须在医院集中招标定点的大型批发市场或正规市场采购,或生产厂家采购。
2.肉类应出示出厂检测单,不购私宰肉。
3.家禽、河、海鲜类以购活鲜为准。
4.冻肉、排骨等冷冻食品,均须在保质期内,并是大型冷库采购。
5.食用生油均采用由合格生产厂商提供的花生油或调和油。
6.米、面粉之类,均由集中招标定点的良好大型粮油公司提供。
7.食用调味料均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8.食盐必须是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加碘盐。
9.坚决拒绝买腐烂变质、掺假、打水等食品。
10.蔬菜的购买必须是新鲜的,杜绝购买有农药残留的蔬菜。
二、仓库进货、出库制度
1.仓管员负责食品的进、出库和库房的管理(含冰库)。仓库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卫生、各种物(食)品摆放整齐,标签清晰。
2.仓管员及时对购进食品进行检查验收,手续完备,严禁霉烂、变质、有毒有菌食品入库。
3.出入库食品执行登记制度。仓管员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出入库食品登记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库存物资账目清晰,每月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
4.仓管员经常检查食品存放情况。推陈储新,计划轮换,防止积压。
5.不准私自出售食品,严禁拿公物送人情。
6.及时关闭门窗、灯,严防被盗。
三、病人饮食制度
1.临床科室医师根据患者病情下达饮食医嘱,治疗饮食及试验饮食还须开治疗饮食书面通知单,并注明诊断、民族、致敏食物、能量及营养素需要量,及时送交营养科按医嘱和饮食通知单制作,患者不得自行调换饮食。
2.营养科医生及时提取全院病人饮食医嘱,根据病人病情取相应的食谱,由订餐员发食谱给病人,病人根据食谱订餐。
3.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应经常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开饭时应当检查治疗饮食分发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应立即与营养科联系解决。
4.危重病人、管饲病人的营养支持,由营养科分管医师下科查房,根据病人情况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出营养治疗医嘱,营养配制室按营养治疗医嘱配发营养液。
5.新入院及转科病人由临床科室及时通知营养科,营养科及时安排就餐。
四、饮食查对制度
1.管喂饮食查对制度
“三查”:即发餐前、发餐中、发餐后查。
“七对”:即核对科室、床号、姓名、营养素名、剂量、时间、用法。
2.非管喂饮食查对制度
“三查”:即发餐前、发餐中、发餐后查。
“六对”:即查对科室、床号、姓名、食物名、数量、时间。
五、个人、环境、食品卫生制度
第一条、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不合要求的原料
(2)仓管员不收不合要求的原料
(3)厨师不用不合要求的原料
(4)服务员不出售不合要求的食品
2.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
(1)生食盆与熟食盆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盛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1)清洗过关(2)刷洗过关
(3)冲洗过关(4)消毒过关
4.抓落实“四定”制度
(1)定人员(2)定任务
(3)定时间(4)定质量
第二条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3、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举动(如抓头、挖耳、擦鼻涕);在工作前,大小便后应洗手。
4、分装和出售饭菜时应戴口罩,不准用手或不洁净物品接触食物,掉在地面或台面的食品不得出售。
第三条环境卫生
1.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2.日常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定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坚持检查制度,管理员和班长每天例行检查环境卫生情况,科里每周组织检查评比一次。要求做到“六面”(台面、桌面、墙面、地面、玻璃、灶面)无灰垢、无蝇、蚊、老鼠、蟑螂,餐厅桌椅厨房用具摆放整齐、清洁,下水道、排水沟畅通无臭味。
第四条冰库(冰箱)卫生
1.冰库(冰箱)卫生责任到人,保持冰库(冰箱)清洁干净,无异味;
2.定期检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转,每天检查登记显示温度;
3.食品摆放整齐、规范,生熟分开,无过期;
4.不放腐烂、变质、有毒有异味挥发性物品。
第五条炊具、器具和熟食间卫生
营养餐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发放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二、 发放时间:
“营养餐”第三节下课时间发放。
三、发放场所。学校食堂。
四、 发放要求:
1、 “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 管理人员和班主任 学生并发放。
3、 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
4、 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
5、 其它事宜参照《学生营养餐食品发放与食用制度》。
五、 台帐管理:
1、 学生签字确认。每周周五,学生对一周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 “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3、 “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4、 “营养餐”发放情况周汇总,月结算。
5、 “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生活处,存档备查。
营养餐留样管理制度
一、 “营养餐”库房管理员负责留样工作。
二、 “营养餐”食品分隔留样。
三、 “营养餐”食品进库后,管理员随机抽取留样食品进行留样。
四、 留样食品必须放入留样柜,保证留样食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五、 留样登记要真实填写留样食品的品类、名称和留样时间。
六、 每天对留样食品进行观察,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 门反映,并如实填写留样变化情况。
七、 留样时限不少于 小时。
营养餐班主任职责
一、 负责本班级“营养餐工程”的 宣传工作。
二、 积极与家长沟通,及时为家长答疑解惑。
三、 及时向专管员反馈本班学生吃饭情况。
四、 发现问题立即与管员联系。
营养餐管理制度【第三篇】
1、“营养餐”实行定额员补助,收支平衡的'结算办法。
2、“营养餐”转账专设,专人专管,主管、会计、出纳三分离。
3、财务支出范围包括:各种招标营养食品和定点供应营养食品的费用。
4、“营养餐”台账分设,收支平衡。
5、“营养餐”结算统一按上级的要求进行。
营养餐管理制度【第四篇】
营养餐改善计划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品原料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熟悉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于米面油及调味品等定型包装原料采购要遵循定地点、定价格原则,采购员采购,食品管理员验收。要求做到"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即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资料应加盖供方红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
3、采购粮、油、面粉;肉、禽、蛋、蔬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采购人员向持有有效工商执照和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点采购。
5、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过期的食品和非定点屠宰的猪肉及其它肉食品。
6、购定型包装食品要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不应采购。
7、采购食品时应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8、采购食品时应做好所采购食品的各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登记,建立登记帐册。
三、学校食品专门人员验收登记
1、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验收员,验收员须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严格把关,拒收无合格证、无厂址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QS标识(米、油、面粉、调味品等)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
2、学校须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对采购人员采购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认真登记,以便检查。
3、验收人员对采购人员所索取的'票据、证照复印件要归档保存。
四、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或架,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管理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的完成好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管理工作。
3、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食品入库。入库的食品应认真登记。
4、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台账。
5、每天出库食品应做好登记,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6、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堂,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发生。
7、食品原料要分类存放,离地20cm,离墙15cm。
8、做好对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
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工作建立档案,由分管此项工作老师专人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种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接收、发放营养改善计划等材料计划必须及时归档,按学期装订。
5、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7、管理人员随时搞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8、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营养餐工程落实情况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9、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试尝、陪餐、留样制度
1、学校要建立每天领导、教师自费陪餐制度,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每餐、供应的每种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1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或一份,放置于专用冰箱保存48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
5、留样食品应标明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6、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等资料。
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1、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银行结算专户,财政补助经费的划入和拨出必须经过该专户。
3、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4、食材采购回后,依次验收、交货、审核签字。
5、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入账。
6、购物的发票必须有采购人员、学校会计和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食堂的帐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必须保存10-20xx年。
7、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营养餐工程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负责人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活动。
二、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三、立即用电话向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四、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
五、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六、学校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七、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
营养餐管理制度【第五篇】
1.大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将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核定的实名制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审查备案。
4.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学校主管领导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坚持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7.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界定享受对象,认真审核享受人数,建立健全学生实名制档案,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学生数,严防套取。
营养餐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1.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张贴上墙、制度未分类专盒存放。
2.各项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
3.未配备食品专用储藏室,食堂操作间杂乱。
4.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分。
1.确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文件规定核定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
2.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损坏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3.对学生浪费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1.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造成一定影响的。
2.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事故的。
营养餐管理制度【第七篇】
一、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班主任老师、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二、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三、学校食堂应遵循零利润的原则,学生“营养餐”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从业人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做给学生的饭菜要确保数量和质量。
四、学校应按照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五、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六、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培训。
八、学校不准购买四季豆、野蘑菇、发芽的马铃薯给学生食用。一律杜绝凉拌菜。
九、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 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8
一、发放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二、发放时间:
“营养餐”上完上午第一节课时间发放。
三、发放场所:本班教室。
四、发放要求:
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上午第二节课的老师领取食品并组织学生发放。
3、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
4、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
五、帐目管理:
1、每天行政值周人员签字确认,每天带班老师、学生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3、“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4、“营养餐”发放情况周汇总,月结算。
5、“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总务处,存档备查。
营养餐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学校食堂运转,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实行单独核算。
二、要保证原料采购、食物领取、库存盘点等流程规范透明,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必须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也不得用于其它成本开支。
四、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以及享受补助学生名单、标准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食堂结余款,必须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