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扫黑除恶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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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扫黑除恶方案1
各基层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打击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生态、赢得党心民心的重大举措,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连、密切相关,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必须全力配合、积极参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统一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次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着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营造高质量的"突围突破"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二、发挥职能优势,持续深入推进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三年,分阶段实施。2018年为"集中攻坚年"。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在全县上下积极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为"深化整治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力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为"固本强基年"。全面推进打击整治常态化,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岗位实际,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深挖线索、教育教化、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及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应有作用。
社区矫正:依法依规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调查评估,出具客观科学的调查报告,为决定机关准确适用社区矫正提供参考。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全面掌控涉黑涉恶社区**人员、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社会活动情况。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建立对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的刑释人员、社区**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严格监管,深化社区**人员行为规范教育,以适当形式进行教育引导、个别谈话,鼓励其主动交代或者检举揭发,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遍布城乡、信息灵敏、组织完善的优势,聚焦"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基层恶势力重点问题,重点排查基层、行业涉黑涉恶矛盾纠纷的问题线索和隐患纠纷,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安全感,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律师:发挥律师行业党委的优势,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开展学习培训,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使律师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律师事务所加强接案管理,严格管理本所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私自接受委托、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对于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与行业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依规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送法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月、法制公益活动等载体,会同各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各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文志丹、谭忠同志任副组长,各基层司法所所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扫黑办),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局扫黑办主任由刘永康同志兼任。
严格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者,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履职尽责,又要通力合作,构建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纳入全省司法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和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局里将组织专门的督查工组对部门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督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进行督查整改。
强化执纪问责。各部门单位要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落实。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智慧社区建设方案 社区扫黑除恶实施方案社区扫黑除恶方案2
为抓实抓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中共省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中共市纪委监委关于实施“精准+”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共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安纪办发(20__)6号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精准排查线索
(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逐案过筛、扩线深挖近年来已侦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跟进、深挖细查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确保不放过每一条问题线索。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毛家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__年3月,长期坚持
(二)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布公告,引导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站、手机客户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镇综治办
统筹协调:镇综治办
完成时限:20__年4月,长期坚持
(四)严格做好检举举报受理工作。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镇综治办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__年3月,长期坚持
二、精准实施打击
(一)加强与公安、综治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每月通报涉黑涉恶腐败相关问题情况,分析工作形势,会商重大问题,提出具体对策措施。建立线索互通反馈机制,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__年3月,长期坚持
(二)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做到纪法衔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精准督办督查
(一)针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采取机动式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既深挖包庇纵容、沆瀣一气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又着力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镇纪委要坚持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长期坚持
(二)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案件查办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采取重点查办方式加大办案力度。
责任主体: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精准追责问责
(一)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认真整改,系统治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__年5月,长期坚持
(二)督促各村及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强化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__年3月,长期坚持
(三)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视不够、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推动工作不力、应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后压案不报的,导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干预或阻碍案件查办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及时梳理、剖析典型案例,编辑制作警示教材或警示教育片并组织观看。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今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在其所在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于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召开会议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干部要当场做检查,让每一名同志都受到教育。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精准信息报送
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工作推进中,如果有重大情况、重要工作信息或其他需要及时上报的情况,及时上报。
责任主体:镇纪委、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全体镇村干部要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面对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日常自我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监督,发现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切实为全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社区扫黑除恶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现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推动全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积极协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工作步骤。明察暗访,充分调动村民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党代表等,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所发现问题整理成台账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通过举报电话(69068828、83902110、83902268)、来信来访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村民法制观念,摸排问题村民情况,加强对在册人员的管理,防止问题人员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LED、宣传栏、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径,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社区扫黑除恶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平安校园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效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XXX、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局工会**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由庄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各项具体事务。联系电话:XXX。
四、工作内容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5、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6、校园欺凌行为;
7、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8、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9、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0、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五、工作举措
1、强化政治攻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组织观看央视大型政论纪录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及时让广大师生了解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同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教师会议,提升教职工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形成全系统讲政治、讲正气的工作氛围。
2、广泛宣传发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3、全面收集线索。各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析核查后报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专班。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2、严格落实责任。各学校校长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和平安校园管理结合起来,并安排专人负责,有效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责任。
3、强化督查问责。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学校,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
社区扫黑除恶方案5
为落实中央和省、地、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及相关部门,重点查处和整治十类问题: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工作举措
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
(一)开展线索起底行动。
一是梳理排查信访举报。办事处以近五年为重点,梳理收到的反映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二是双向移送线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花园派出所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明确双方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人、内容、时限和方式。
三是巡察拓展线索来源。办事处对涉黑涉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开展专项巡察,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深入了解,摸清情况,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发现一起、移送一起。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办事处涉黑涉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
五是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办事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每月梳理汇总,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开展严查严惩行动。
一是同步调查。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复杂案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派出所同步调查,协调推进。
二是分片指导办案。由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指导,统筹审查调查资源,有效解决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严惩内外勾联。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干预或阻碍涉黑涉恶案件查办的办事处及社区干部,一经发现并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一是定期开展督查。办事处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随机抽取社区、采取走村入户、机动式明察暗访等方式,着力发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是坚决追责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相关办事处属职能部门和办事处村干部,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的;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领导不力、执行落实不力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认真整改。
(四)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问题研判。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乡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现象作为重点,认真研判分析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沟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送;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以及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随时报送至综治办。
(五)开展警示教育行动。
一是组织专题宣讲活动。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宣讲。
二是开展个别谈话。对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三是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办事处干部及社区干部观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边惩治边警示,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明是非、辨善恶。
四是加强通报曝光。对查结的办事处社区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有力,落实责任。办事处建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专门负责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二)动真碰硬,尽职尽责。办事处要敢啃硬骨头,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冲在第一线,干在第一线,不折不扣地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三)依纪依法,守纪守法。审查调查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要严明法纪红线,坚决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办事处干部涉黑涉恶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遮丑护短。
社区扫黑除恶方案6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根据《市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事件后续处置的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我市打黑除恶指挥部的领导下,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平安建设,确保我街道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治安整治工作,对街道治安混乱的区域和部位实施专项治理,积极推动各项社会治安工作的开展,着力提高控制和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实现全街道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专项斗争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有黑恶势力犯罪就在哪里进行打击的原则进行。
1、打黑除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对实施扰乱市场秩序、强迫交易、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等行为;暴力垄断、操纵批发市场、交通运输市场、集贸市场,收取保护费等行为;对矿产品、砂石业进行暴力垄断,暴力征地拆迁、强揽工程等建设项目进行非法获利的行为;暴力参选、贿选,操纵农村基层组织祸害百姓、横行乡里等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迅速打击,严厉惩处。
2、治安整治:根据我街道治安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浮在面上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积极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实现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3、打击刑事犯罪:街道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参与“”事件中的黑恶势力,积极开展破案攻坚,对已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加大审讯深挖力度,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追捕工作,对所有涉案人员不但要查清其在事件中的犯罪事实,对其以前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一查到底、查清余罪,完善固定案件证据材料,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并将打击行动与查清参与“事件”黑恶势力紧密结合起来。
4、加强综治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综治组织网络,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完善安全稳定机制,强化综治责任落实,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斗争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召开全街道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大会,各村(居)分别召开会议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等措施向广大群众宣传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
2、排查摸底和整治阶段(8月15日至9月30日)
一是扎实做好摸排工作。各村(居)制定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深入、细致、扎实的摸排工作,通过信访、群众反映举报、报案、案件调查等渠道全面、逐一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线索,要从社会治安混乱的地方入手,从人民群众感觉最不安全的地方入手,重点获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真正摸清黑恶势力的底数和成员,摸清黑恶势力的罪行,特别是要对“”案件进行全面摸排,对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有关线索,及时上报和稳控,力争把本地黑恶势力全部纳入侦查视线。
二是切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在先期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街道与公安机关等各部门协调作战,组织开展破案攻坚和集中缉捕,加大深挖处理力度,不断扩大斗争成果,并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打黑除恶”案件清理搜统一行动,力争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严重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缉捕一批黑恶势力逃犯。各村(居)要不断强化治安治理工作,要针对突出的问题,提出不同的整治意见,狠抓整治措施的落实。
3、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整个专项斗争的经验、教训,开展巩固战果和责任制倒查等工作,街道以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平台,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市委、市政府依据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特别是针对“”事件后我市面临的形势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深化打黑除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紧紧抓住不放,切实抓紧抓好。
2、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村(居)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制定各自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整体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对隐瞒、藏匿涉及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故意设置障碍、通风报信、干扰阻碍专项斗争的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走专群结合路线,各村(居)要采取开设举报点、举报信箱、公告等有效形式,接受群众举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自觉投入到严打整治斗争中,营造全社会严打刑事犯罪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宣传工作中,要把握宣传导向,讲究策略和方法,注意社会效果,避免泄密和误导。
5、加强管理,严密防范。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要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各村(居)突出治安问题的解决,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是要加强对治安混乱和治安隐患地区的整治,加强对社会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人群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两新组织”特别是家具、物流行业的综治工作,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易产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的监督管理。对日常管理和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漏洞,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及时报告,定期研判。各村(居)要及时上报专项斗争的情况、信息,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从8月15日起每天16:00时前报街道大厅文书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组织各村(居)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并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工作重点,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快速、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