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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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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篇】

妇女儿童健康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妇幼卫生政策,着重分析妇幼卫生政策面临的挑战,并探索对策措施,为丰富完善我国妇幼卫生政策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收集1979—2010年间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出台的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政策,资料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规汇编》[1-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典》[6]、卫生部网站[7]、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网站[8]和人民网法律法规库[9]。

1.2研究方法回顾妇幼卫生相关政策,了解每项政策制定的目的与意义,明确政策所指导和调控的方向,根据妇女儿童健康指标的阶段性变化,评价在妇幼保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并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参照问题的严重性排序和确定的焦点问题[10],提出我国妇幼卫生政策面临的挑战,分析其原因,从而探索促进我国妇幼卫生政策框架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本文从卫生工作相关的1261个国家政策中筛选出直接指导和调控妇幼保健工作的政策,包括孕前保健、婚前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妇幼保健间接相关的国家政策,包括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卫生投入、卫生发展改革等诸多方面。

2结果

2.1妇幼卫生政策分类本文共筛选出176个妇幼卫生相关政策,参照行政法渊源[11],将其分为五类:法律4个(2.27%),行政法规4个(2.27%),部门规章17个(9.66%),规范性文件126个(71.59%),技术规范25个(14.21%)。按照政策颁布的部门划分:全国人大颁布政策4个(2.27%),中共中央或国务院17个(9.66%),财政部3个(1.70%),卫生部146个(82.95%),其他6个(3.42%)。

2.2我国妇幼卫生政策回顾

2.2.1改革开放初期十年:妇幼卫生政策框架体系雏形建立建国初期,妇幼保健工作主要是推广新法接生,降低产妇感染和婴儿死亡率,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10]1980年以后,妇女保健由单纯的新法接生、妇女病普查普治发展到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突破了一般性定期体检,发展到从胎儿发育保护到加强婴幼儿的系统保健管理[12],包括母乳喂养、托儿所管理和小儿四病防治。计划生育工作也由单纯的提倡节制生育发展到推行优生优育。启动了基本卫生保健工程,围绕“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推广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妇幼卫生工作条例》1980年颁布,1986年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了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指明了妇幼卫生的发展方向。这个阶段妇幼保健机构在重新组建后功能得以尽快恢复,保健服务内容进一步明确,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1991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为50.2‰,孕产妇死亡率为80.0/10万,住院分娩率为50.6%[13];1990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为46.3%[14],同期的妇幼卫生政策发挥了重要的规范性作用。

2.2.220世纪90年代:妇幼卫生政策体系得到充实完善我国妇女儿童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影响,中国政府签署并郑重承诺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从1991年开始在全国推广实施妇幼卫生保健保偿责任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199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妇幼保健工作走向法治管理、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轨道。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依法保护重点人群健康,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以“一法两纲”的颁布实施为标志,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促进了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在此阶段,妇幼卫生管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妇幼保健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服务内容从简单的防治疾病过渡到普及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1999年中国婴儿死亡率下降为33.3‰,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58.7/10万[13],住院分娩率提高到70%,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72.3%[14]。

2.2.321世纪至今:妇幼卫生政策向均等化惠民方向发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服务内容、公民权利和国家责任、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以及相关各部门在母婴保健工作中的职责。为实现新世纪国际社会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国务院批准实施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了2001—2010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措施,成为指导、推动和规范这一时期我国妇女儿童工作的行动纲领。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七大又提出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妇女儿童健康与社会发展和国家政治紧密相连。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妇幼保健方面,实施了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乳腺癌与宫颈癌筛查和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项目,妇幼保健服务从有偿服务逐步过渡到免费服务,经济发展的成果将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妇幼保健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发展的机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启动将使妇幼卫生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措施不断增加,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到2009年中国婴儿死亡率下降为13.8‰,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为31.9/10万[13],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6.3%,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77.2%[14]。总之,三十年妇幼卫生政策的发展历程是主动顺应时代要求、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历程,是党和政府重视、充分体现了社会公益性的历程,是围绕妇女儿童生命活动的各个环节从防治疾病到提高生存质量的历程,是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妇幼卫生政策初步形成框架体系的历程。#p#分页标题#e#

2.3我国妇幼卫生政策面临的挑战

2.3.1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矛盾凸显(1)机构编制政策存在明显缺失。1986年国家出台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在2006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和2009年《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分别重申了这一标准的要求,三十多年来,妇幼保健服务范围不断拓宽、服务项目不断拓展、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人员配备标准却没有变化。缺乏乡(镇)、村及城市社区妇幼保健服务人员配备标准。(2)机构编制政策落实不到位。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9],保健人员配备县级为41~70人。2006年度全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达标率为55.2%[15],2008年为62.1%[16],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不足40人的占82.7%~98.6%[17]。(3)妇幼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前瞻性不足。国家高等医学院校培养妇幼保健专业人才的政策存在着明显的缺陷,1985年全国先后有8所院校开办妇幼卫生专业,而2008年仅有2所学校的这一专业继续招收学生。[10]县级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17.3%,高级职称仅占4.9%[16],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素质偏低。(4)现有职称晋升政策影响妇幼保健工作者的积极性。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晋升的相关规定,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分属不同的专业类别,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绝大多数是临床医学类的毕业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在晋升高级职称时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境地。(5)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执行继续教育政策不力,投入严重不足,人均继续教育费用仅200~350元,更多重视临床科室人员的进修培训。[18]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突出矛盾是遏制妇幼卫生发展的瓶颈问题,亟需尽快解决。

2.3.3机构网络建设政策不完善(1)缺乏乡(镇)、村妇幼保健规范化建设标准。国家关于农村卫生政策明确规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妇幼保健工作是重要内容。关于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妇幼保健方面的功能定位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对妇幼保健科室基本建设和硬件配备缺乏明确的要求,也缺乏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建设与配备标准。(2)《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难以实施有效调控。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常常偏离正确的方向,难以做到保健与临床并重,迫于自身生存的需要,更多地拓展临床服务。(3)缺乏城乡对口支援政策。国家有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的制度,对妇幼保健机构没有这样的要求,在业务技术建设方面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省、市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齐全、服务项目尖端,而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处于低层次水平。(4)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存在着相互不合理的政策性竞争。[10]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孕前优生检查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作,与妇幼保健方面的孕前保健、婚前保健、妇女病普查普治、“两癌”筛查等工作,服务对象是相同的,目的宗旨是一致的,服务内容是相近的。尽管已经初步构建了妇幼保健服务框架体系,但增进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网底功能的政策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2.3.4妇幼卫生业务管理政策不健全(1)相关业务管理政策不适应时代要求。1986年实施的《妇幼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妇幼保健工作任务和妇幼保健科室设置与《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尚未修订完善。开展医疗保健活动,即使是乡村医生也需要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1989年试行的《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试行)》尚未废止。1985年实施的《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与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尚未修订完善。(2)缺乏行之有效的群体保健管理办法。实际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在宏观管理方面,缺乏协调部门之间和医疗保健机构之间关系的能力。[10]群体保健的行政职能不断增强,平时更多的是重视指标完成情况,忽视了保健服务是否到位、质量是否有效。制定政策时缺乏科学论证,后续政策不到位,问题考虑不周全,在执行过程中大幅度调整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政策连续性。(3)尚缺乏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具体规定。仅满足于重大节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对于效果没有进行论证,对于妇女儿童健康知识的薄弱环节缺少深入的探索。运行机制不健全,影响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2.3.5监督考核政策缺失(1)如何实施妇幼卫生执法监管没有明文规定。一直以来,在婚姻登记时对禁止结婚条件审核缺失的不作为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生殖道感染防治和孕前优生检查的违规行为,都没有得到依法监督、纠正。助产技术服务机构重收入轻管理,高危妊娠转诊制度执行不严,超范围执业、无资质执业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监管效果不明显。(2)当妇幼卫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碰撞、部门职责不明晰时,尚缺乏行之有效的协作调控机制。(3)现阶段开展的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更多是流于形式。政府保障、部门协调机制、经费保障、人员编制等内容,并不是县卫生局所能主导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县卫生行政部门,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政策指向部门和政策出台部门均出现了错位,影响了政策的调控作用和权威性。(4)对于保健服务质量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检查考核更多的是注重结果,忽视了服务过程;更多的是检查软件资料完整性,忽略了服务质量。监督失察,检查考核偏离方向,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国家政策不能发挥引领作用,相反会误导保健服务工作有序开展。#p#分页标题#e#

3讨论与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妇幼卫生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得到了有力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也不断改善,国家妇幼卫生政策发挥了引领和导向作用。但发展之路不可能是坦途,发展妇幼保健事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国家妇幼卫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碰撞、部门协调问题,反映的是部门权力之争、利益之争;国家投入、队伍建设、机构网络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密切相关,与国家定位的重点发展行业有关;妇幼保健业务管理、监督考核不到位,是由于运行机制不健全造成的。究其原因,实质上是国家政策没有很好地发挥主导和调控作用。作为政策制定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以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为根本宗旨,立足保健,着眼长远,面向基层,构筑妇幼卫生政策框架,不断丰富完善妇幼卫生政策体系,有效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控作用,推动妇幼保健事业可持续发展,用积极姿态主动迎接各种挑战。

3.1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主导作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分别下发了加强农村卫生、发展城市社区卫生的指导意见,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的主导作用。尽管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但政策指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虽然代表同级政府管理妇幼保健工作,但不能代替政府在妇幼卫生方面的主导地位,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难以干预下一级人民政府阶段性的工作重点,难以实施对下一级政府的检查指导、考核奖惩或责任追究。只有各级政府出台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并落实到位,才能进一步彰显党和政府的主导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妇幼卫生政策的主导作用,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投入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还要制订促进妇幼保健工作协作运行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协调机构的管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必须设置在政府,不能虚设到妇女联合会或卫生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能,建立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做到整体联动,部署实施妇幼卫生总体规划,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过程控制,强化检查督促整改,重点是帮助解决问题。

3.2坚定不移地落实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各级政府要尽快改变妇幼保健人才队伍现状,优先落实综合配套措施。以妇幼保健服务工作量为基准,重新审核制定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坚决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的规定,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增强用人单位的自,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机动的用人制度。建立国家妇幼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加强妇幼保健专业教育,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将妇幼卫生专业纳入学校学科建设整体规划之中。调整职称晋升相关规定,对临床医学毕业生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在高级职称评聘时,要根据所从事专业学科建设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绩效奖惩机制,创造条件培养妇幼保健专业学科带头人,为专业技术人员搭建共同进步的平台。

3.3不折不扣地落实妇幼卫生投入政策财政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卫生事业、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补助政策,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到位,在保证人员经费的基础上,还要落实一定的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和硬件设备配套经费。逐步由补助政策过渡为财政全额供给政策,对妇幼保健工作中纯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基本建设等应当实行财政统包,对编外人员、职工福利、奖金等实行补助政策,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机构年度预算外收入指标和增长幅度。及时调整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范围,应本着谁服务就补助谁的原则,妇幼保健机构承担了相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人员配备不足、财政投入不到位的情况下,在考核服务数量与质量的基础上,也应及时足额补助项目服务费用。

3.4高效落实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设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政策,夯实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功能。根据妇幼保健服务工作量和服务半径,通过调查研究,核定乡(镇)、村、城市社区妇幼保健人员配备标准,根据保健服务需要制定保健服务必配设备的配备标准。进一步调整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规定,建立城市妇幼保健机构晋升中级和副高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制度,还要发挥城市妇幼保健机构在基层妇幼保健技术推广应用、业务技术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在县、乡镇级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职能,有条件的可以考虑机构合并重组,减少资源浪费。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第二篇】

一、继续抓好健康教育宣传

1、努力办好《干部保健》刊物。市干部保健处充分发挥医疗保健专家组的作用,并从正规报刊杂志搜集大量资料,编写慢性病防治和日常健康保健等内容为主题的《干部保健》5期,作到保健对象人手一册,并向县、区干部发放赠阅,大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积极倡导科学生活方式,使广大干部学到了不少健康保健知识,强化了健康保健意识。

为时尚”的氛围已逐步在机关干部中形成。

二、重视和抓好健康体检工作

1、进一步完善体检工作。定期体检是发现疾病信号的有效手段,为了保证体检质量,上半年,保健处召开保健基地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如何高质量做好干部体检工作,在总结以往体检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体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简化体检程序,热情细致服务;诊疗保健建议具体清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结果反馈及时、迅速;对健康方面有问题的保健对象进行追踪复检。上半年,各单位在组织保健对象补检、复检工作中,注重细节,体现人性化服务,得到保健对象的赞许。

2、组织为专家进行体检。上半年组织对50多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进行了体检,承担体检任务的市中医医院高度负责,热情服务,精心组织,流程简单,结果反馈及时,对健康方面有问题的,基本上提出了较详细的治疗和保健建议,体检专家感到十分满意。

3、积极筹备下半年干部体检工作。从六月份起,我们已着手进行核对体检人员、制定体检方案、核算经费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9月份开始为保健对象体检。

三、积极开展医疗巡诊工作

1、周密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巡诊及咨询服务进机关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对医疗巡诊的服务项目、工作方法、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安排,明确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

四、加强干部保健工作的领导

2、加强保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年初,在健全完善了干部体检工作制度、病情 报告等制度的基础上,汇编了干部保健各项制度手册,下发各保健基地。干部报病制度修订以后,今年各保健基地,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规范报病工作每一环节,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能够及时将急症、重症保健对象的病情及时按要求进行上报,没有发生漏报现象。

3、发放干部保健工作调查问卷。今年2-3月份,保健处为了更进一步掌握干部保健工作的情况,向保健对象发放了1800多份“征求意见表”,调查了解保健对象对全市干部保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表”收回后,保健处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汇总,从汇总结果看,保健对象对市保健处的工作给予较高评价,大家对整个工作感到很满意。同时,对健康体检、医疗巡诊、健康教育等工作也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如健康体检结论不够详细,诊疗保健建议不够具体,特别是体检后的跟踪服务和健康管理还须加强等等。这些意见和建议,引起了保健处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分析原因,并根据存在问题制订相应措施,为我们今后把干部保健工作做的更细、更实、更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上半年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干部保健工作还做得不深不细;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二是对县区干部保健工作指导不够,县区干部保健工作的局面还没有全面展开。三是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的内容及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够广。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第三篇】

二、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

从巩固提高“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区”入手,不断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一轮试点。一是认真做好新农合医疗与服务。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搞好对参合人员的医疗服务,修订了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报销比例。在全区开展了为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截止目前,共为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56120人。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农合管理的规定》,区新农合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择优劣汰动态管理,实行末位淘汰。三是全面推行信息微机网络管理。多方筹集资金,在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微机网络化建设与管理,将药品经营、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所有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安装管理软件,以街道、镇为单位设立局域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立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信息监管与汇总,并与区新农合管理网络连接。参合病人用药由微机自动审核报销,并将信息上传至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予以时时审核监控,防止了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的发生,切实管好用好了农民的救命钱。

四、妇幼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五、健康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推动“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向纵深发展。作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全面推动“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向纵深发展。制定了健康促进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加强了控烟工作力度。财源街道、岱庙街道通过了省级“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验收。二是抓好内涵建设,提升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特别注重实施计划的设计和效果的评价,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中,注重发挥和协调社会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种传播媒介的力量,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医院活动。针对学校健康教育的特点,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针对医院健康教育的特点,重点抓好门诊教育、病房教育和对院内职工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与促进贯穿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

六、农民健康档案逐步建立

结合我区既有城区、又有农村的实际,充分利用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平台,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社区卫生服务方式,以处镇为单位,每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农民的进行健康查体,并以农户为单位建立了家庭健康档案,建立了方便、可及、快捷的服务模式,健全了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了服务质量,在全区实现了人人进行健康查体,户户建立家庭档案,为各项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第四篇】

1、建立调整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科室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在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医院办公室、医保科、护理部、门诊及各临床科室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明确职责。

2、进一步完善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年度医院职工健康教育培训计划。保证计划落实,任务到位;严格考核办法。每周院长查房、健康教育为必查内容,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和病人及陪伴。医院每季度对各科职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与经济挂钩,年终考核评比后,根据成绩和结果,奖惩兑现。

3、为了搞好健康教育工作,首先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医院门诊大厅放像设备,播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片。每季度办宣传专栏一期计5个,每月黑板报一期。宣传资料尽量融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通俗性、趣味性为一体,内容包括卫生防病、妇幼保健、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为主。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大力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和常识,破除迷信,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4、组织全院职工努力学习掌握健康教育知识和技巧。做到诊病与健康教育有机结合,整体护理与健康教育有机结合。积极向病员及陪伴宣传健康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卫生防病知识,做到入院宣传,床旁宣传,出院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和处方。大力抓好医院禁烟宣传。

5、大力协助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医院所辖的居委会,搞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尽量向各居委会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协助办好社区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下各居委会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咨询和宣传,为社区健康教育骨干上培训课。

6、积极完成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健康教育任务,充分利用医院宣传设备,宣传健康教育,卫生防病知识。办好医院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协助指导各科健康教育工作的进行,努力为各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处方。积极参与上级各部门组织的上街宣传和咨询活动。

附:

医院健康教育管理标准版权所有

1、有一名业务院长主管健康教育工作,有业务科室负责健康教育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资料档案,并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院评比、奖惩、考核活动中去。

2、医院健康教育对象包括患者及陪护人员。

3、医院健康教育是临床治疗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根据业务确定健康教育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4、医院门诊大厅至少有一块2平方米以上的、文图并茂的卫生宣传橱窗。各科候诊厅和病房至少有一块文图并茂的、平方米的卫生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并有"禁止吸烟"标识和各种卫生宣传标语;

5、各科门诊和病房医护人员,按本科业务开展多种形式保健知识传播活动(包括提供宣传品、健康处方、广播、培训、咨询等);

6、各科医生结合患者就诊,随时开展保健知识宣传和专题专病讲座;

7、建立咨询室或心理门诊;

8、有条件的可利用闭路电视等形式开展电化教育;

9、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家庭病床、康复指导、卫生日街头宣传等社会健康教育活动。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第五篇】

一、以“迎庆创城”为契机,使城镇爱国卫生工作有新的突破。

1、进一步完善创卫各项规章制度,成立督导考核小组,制定督察方案,狠抓落实,严格奖惩措施,切实推动创卫工作深入开展。

2、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形成全民创卫的良好局面。

3、切实加大除四害力度,使临河主城区基本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4、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文明意识,创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以新农合工作为抓手,使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农牧区卫生工作有新的突破。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

一是要认真执行《2009年全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方案》,规范全市住院统筹补偿标准,积极试行门诊统筹。二是要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实现最低人均100元的筹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管理,重点加大资金使用和报销环节监管力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四是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农牧民就医方便、价廉、质优,坚决杜绝冒名顶替、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要继续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政策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能力。六是要完善各旗县区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市级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化管理;七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工作的考核机制;八是继续对贫困农牧民实施医疗救助;继续实行参合农牧民市内自主择院、现场直报、定点医疗机构减免诊疗费、市内一证通等惠民、便民措施;九是全市新农合地域覆盖率要达到100%,参合率要达到95%以上,基金使用率要达到85%以上,住院实际补偿要达到40%以上。

2、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落实农牧区卫生补助政策。农区镇卫生院经费补助力争达到人员工资总额的80%以上,牧区苏木卫生院达到100%。同时要积极探索解决村医的补助、待遇和养老等问题。二是继续加强镇(苏木)卫生院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力争完成30所镇(苏木)卫生院的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工程》完成100名镇(苏木)卫生院技术人员、200名村(嘎查)医的进修任务,完成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完成20所镇(苏木)卫生院、100所村(嘎查)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并对20*、2008年标准化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单位进行评估验收。三是继续完善农牧区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推行卫生院院长竞聘制、职工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提高运行效率。进一步完善镇(苏木)村(嘎查)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农牧区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强化农牧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加强对农牧区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管理与监督,规范服务行为,保证农牧民就医安全。四是继续实行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完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镇(苏木)卫生院项目任务。完善巡回医疗制度。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中级和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农牧区卫生机构工作累计3个月”的制度。进一步加强牧区汽车流动医院建设。五是继续完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机制,迎接自治区评估验收。

三、以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建设为载体,使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新的突破。

1、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认真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设备配备、人员培训及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各旗县区政府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服务人口每人2-5元补助标准配套落实。

2、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成1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和准入,完成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按照设置标准,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服务行为。

3、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各旗县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建1-2个示范小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稳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4、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举办社区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和社区卫生机构技术骨干、全科医师、护理人员培训班,提高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5、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开展社区卫生团队服务和家庭医生责任制,按照六位一体的要求,逐项规范服务功能,深入社区,走进家庭,开展居民健康动态规范管理,实施有效的健康干预,控制社区健康危险因素;全面实施社区卫生信息化管理,争取构建全市社区卫生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大力宣传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推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引导社区居民就近就医。

四、以蒙中医特色建设为重点,使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有新的突破。

1、继续加强蒙中医药三级网络能力建设。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执行蒙、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有效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实施中蒙医药“进农村牧区、进城市社区、进居民家庭”和创“名医、名科、名院”为主要内容的“三进三名工程”。

2、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充分发挥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明显优势,减少滥用药品引起的毒副作用,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继续加强蒙中医药人才培养。有计划、分层次培养人才。县级蒙中医院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重点加强蒙中医学科带头人和专科专病技术骨干的培养,苏木镇以蒙中医骨干培训、村级以蒙中医中专学历教育为突破口,多途径、多渠道培养蒙中医药实用人才。积极开展师承工作,使名老蒙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得到传承,努力培养一批传统理论和临床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

4、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中蒙医药工作的各项政策,使蒙中医药工作在政府投入、新农合、社区服务等方面有所突破。

5、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在社区实施以养生保健为主的“治未病”工程,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蒙中医药服务。

6、加强蒙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突出特色科室,努力打造蒙中医精品学科。

五、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使健康教育、疾病防控、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与卫生应急工作有新的突破。

1、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2009年城镇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要达到70%以上,重点人群健康知识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农牧区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要达60%以上。

二是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努力拓展城市社区和农牧区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启动健康教育所工作,制定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组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逐步改善不良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建立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是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健康心理咨询和控制吸烟等健教活动。开展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做好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健康教育工作。

2、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艾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布鲁氏菌病、结核病、手足口病、地方性砷中毒、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高碘为重点的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工作。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全面完成我市规范化免疫接种门诊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一类门诊100%达标。三是要推进预防接种与儿童健康体检监测工作的有机结合,为适龄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层次,开展示范点建设工作,积累经验,发挥带动作用。12月龄内儿童“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基础免疫报表、旬、月报表报告完整率达100%,及时率达95%以上。四是继续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GAVI乙肝疫苗合作项目和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保证项目任务按时优质完成。五是加强规范化性病、艾滋病门诊建设工作,争取通过国家验收,全面推进我市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六是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护水平。

2、妇幼保健工作。

一是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要保持9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要保持98%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1‰以下。

二是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镇(苏木)妇幼人员工资全额预算。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认真组织实施“两纲”达标工作,确保完成“两纲”卫生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四是依法加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五是加强妇幼卫生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机构评估和监督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所)活动。落实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指导妇幼保健机构逐步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到社区。六是做好2009年度“降消”项目和“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七是加强全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与管理,优化产科设置,坚决杜绝家庭接生。

4、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实施《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以餐饮业和农村牧区为重点,餐饮业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工地等集体食堂为重点,以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一次性用品使用和食品加工过程为主要内容,农牧区以旅游点农家乐和农村牧区集体就餐为重点,有效控制重大食品污染和中毒事件的发生,及时查处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二是认真执行《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餐饮业特别是中小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设施,深入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加大食品卫生社会公告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和诚信水平,有效促进餐饮业卫生水平全面提高。全市餐饮业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无卫生许可证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原料索证率达到100%,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季节性食品的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加强对禽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四是加强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卫生的监管理度。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达70%以上。完成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工作。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继续深入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

五是全面做好自治区及我市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监督抽检计划,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5、卫生应急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组建卫生应急培训师资队伍,实施卫生应急培训规划,年内各旗县区至少开展两次模拟实战演练,有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六、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投入、政策扶持工作有新的突破。

抓住机遇,加强卫生项目建设工作,加大对各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主要是加强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实施工作。市直主要实施市医院西区医院、蒙医院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市精神病院和市卫生监督局建设立项工作,各旗县区要积极争取综合医院、卫生监督所、中蒙医、妇幼保健院(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建设项目。把项目建设与卫生事业整体发展结合起来,以项目建设带动整体卫生事业的发展。

七、以医疗质量和安全建设为保证,使医疗卫生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有新的突破。

1、加强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审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工作程序;规范个体诊所验收、审核、审批程序实行档案化管理;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准入管理。积极建立执业医师培训考核工作制度,规范培训考核工作程序;做好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的注册、变更注册工作;完成执业护士换证工作。认真组织完成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准入管理。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报审批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做好大型医疗设备的设置规划(2009-2011年)工作,并严格按照设置规划申报审批。

四是加强技术准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新技术备案审核工作制度,规范审核工作程序。强化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各级医师诊疗执业范围。

2、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医疗安全和质量体系建设,完善医疗质量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巴彦淖尔市医疗质量督察考评内容》,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以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流程、医患关系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医疗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

二是继续加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对医疗机构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重症监护室、口腔科、感染性疾病门诊、内镜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的布局流程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血液透析医疗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医疗安全。

三是进一步完善血站、储血库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继续巩固无偿献血成果,全市无偿献血率达100%,成分输血率达98%以上。加强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及时、安全、有效。

四是认真贯彻《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护理工作制度,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努力达到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比达到1:的标准。加强基础护理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护理“三基三严”培训与训练,切实提高全市护理队伍的基础技术水平;继续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护理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做好“”国际护士节庆祝活动。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服务行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加强医疗广告督查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和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非法行医、违法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科室承包、租赁和超范围执业活动依法进行查处。

3、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按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制定医院、卫生院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二级以上医院定期巡查制度。

二是继续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工作,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规范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防止隐瞒和漏报。

三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证救治质量。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急救治的质量和效率。

八、以科教兴卫战略卫生人才培养为保障,使医学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有新的突破。

1、开展学科建设工作,促进医疗卫生学科的发展

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开展重点学科领先学科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做为等级评审和复审的先决条件。2009年组织开展第一轮巴彦淖尔市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工作。市医院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学科实验室建设规范(试行)》,争创自治区领先学科、重点学科。

2、加强卫生技术科研工作,积极推广新项目、新技术

3、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工作。实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制。

4、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加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和临床、社区培训基地建设,落实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任务,规范培训活动,培训4名全科医师骨干、35名全科医师、40名社区护士。

5、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切实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继教对象覆盖率、学分达标率和二级学科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配合人事部门搞好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和职称评定继教学分的验证工作。

九、以深化卫生改革为动力,使卫生行政能力建设有新的突破。

1、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以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为核心,逐步建立规范、科学、高效、有序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的改革,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2、继续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工作信息、医疗信息和费用信息公示工作,扩大公示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药品品种,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开展院务公开评价评估工作。

3、继续做好惠民医疗服务。切实落实济困病房和济困门诊工作,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4、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政务公开。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农村、进社区行动。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制度。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5、切实把好督查关,认真执行卫生行政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卫生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提高管理队伍整体素质。

6、结合卫生系统实际,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搞好法律法规宣传日的宣传活动。

7、加强卫生统计工作,规范各类统计报表、保持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为我市卫生工作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统计资料。

8、加强转诊转院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扩大转诊医院范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就诊转院服务,完成市领导和正处级以上干部的保健任务。

十、加强卫生职业道德建设,使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有新的突破。

1、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器械回扣、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强化舆论监督作用,重点查办顶风违纪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公诸于众,加强警示教育,从而提高卫生工作者的遵纪守法意识,使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继续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工作。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大力宣传和表彰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增强卫生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第六篇】

一、工作指标

生命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避免产科直接原因引起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服务指标: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28周旗级高危筛查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孕前叶酸免费投服率达95%;妇女病普查率60%;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体弱儿管理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50%;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85%;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的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工作网络

妇幼卫生工作网络由旗妇幼保健院、镇卫生院和嘎查村构成,统称为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旗妇幼保健院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等,并配备相关业务人员。同时设与上述科室相适应的临床科室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每个镇卫生院要设防保组,并配备2至3名妇女和儿童保健科医生。每个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一名妇幼保健员。

三、工作职责

(一)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

旗妇幼保健院

1、负责完成全旗妇幼保健工作指标。

2、定期对全旗各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3、定期举办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员培训班,确保办班质量。

4、承担旗级高危妊娠筛查及治疗任务。

5、扎实稳妥地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6、改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孕前保健服务。

7、承担全旗基层急、危、重孕产妇的接诊、急救及转诊任务。

8、承担对大板镇内入托幼儿童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托幼机构贯彻相关卫生保健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9、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数据并进行质控,按时上报。

镇卫生院

1、配齐本镇各嘎查村(街道办事处)妇幼保健员,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2、负责完成本镇孕产妇保健工作指标,确保工作质量。

3、负责完成本镇儿童保健工作指标,确保工作质量。

4、建立健全各种妇幼保健工作信息档案,做到数字清楚,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5、按时上报各种妇幼保健工作数字信息。

6、按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

7、配齐专职妇幼保健业务技术人员2—4名,并保证工资和下乡经费。

8、每月召开一次村级保健员例会,总结、部署本镇妇幼保健工作。

9、经常深入嘎查村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并对村(街道办事处)保健员进行业务指导。

村级保健员(街道保健员)

准确掌握本村(街道)妇幼保健相关数字,各嘎查村上报到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上报到旗妇幼保健院。同时要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1、准确掌握60岁以下已婚妇女数,每年上报一次。

2、准确掌握育龄妇女数,每年上报一次。

3、准确掌握新婚妇女数,每月上报一次,并及时通知新婚妇女到旗妇幼保健院领取预防胎儿畸形的免费药品。

4、准确掌握孕妇数、分娩数,每月上报一次。

5、准确掌握本村活产数、死胎死产数、出生缺陷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24小时内上报),每月上报一次。

6、准确掌握本村7岁以下儿童数,每年上报一次。

7、准确掌握本村3岁以下儿童数,每年上报一次。

(二)各地区、相关部门

旗卫生局

1、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

2、尽快配齐嘎查村妇幼保健员。嘎查村级保健人员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网底,是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目前我旗嘎查村级保健员及妇幼保健服务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配齐人员,恢复服务是当务之急。因此,要从我旗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卫生资源,采取不同的形式,协调各有关部门,尽快恢复嘎查村级妇幼保健网络,落实待遇,稳定队伍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她们能够完成嘎查村级的妇幼保健工作。

3、加大对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督领导力度。各镇卫生院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枢纽,对于完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目前,我旗镇卫生院存在妇幼保健职能严重弱化,妇幼保健人员素质偏低、执业能力差、队伍不稳、经费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一要采取有力措施恢复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明确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是各镇卫生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二要完善考核考评制度,落实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各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的监督。三要多措并举,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训速度,保证培训经费,尽快提高各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所承担妇幼保健职能的需要。四要制定出台镇妇幼保健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凡经过上级业务部门考核合格者必须保证兑现其工资待遇。与此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镇妇幼保健队伍的稳定。

4、要管好用好妇幼降消项目经费,一定要按项目分类要求保证各专项经费落到实处,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绝不允许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5、进一步推进旗妇幼保健院的规范化建设。妇幼保健院是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专业医疗保健机构。担负着对全旗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收集、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数据并进行质控等任务,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核心。抓好妇幼保健院的规范化建设,对于推动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上新水平至关重要。第一,要为妇幼保健院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创造条件,保证必要的业务经费。第二,完善内涵建设,突出妇幼保健特色,狠抓规范化管理,加强软、硬件投入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担负起全旗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的职能。第三,在开展好原有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的同时,要创新服务模式,创造服务条件,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开展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新的服务项目。第四,按着“提高服务质量、抓好两个系统管理、加强两个筛查、控制两个死亡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全旗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同时要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认真落实追踪随访、转诊护送、定点分娩、接诊救治等措施,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第五,做到人员、技术、设备三配套,切实提高妇产科和儿科临床服务能力,完善和规范各种诊疗常规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出诊及时,救治正确,认真履行全旗妇产科急救中心的职能。

6、加强旗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的落实。旗级医疗机构特别是设有产科的旗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妇幼卫生工作职能,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积极主动配合专业机构的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妇幼卫生工作数据。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了搞好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积极配合旗卫生局共同做好农村牧区的妇幼卫生基础工作。

1、全旗嘎查村计划生育村长(街道办事处计生专干)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要承担本村(街道)的妇幼保健工作。

2、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体系进行同等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旗民政局

为保障和提高人口素质,按照国家对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旗民政局要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积极配合旗卫生局共同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1、积极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在提高国民素质、造福子孙后代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职,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对预防出生缺陷的认识,保障下一代健康成长。

2、在婚姻登记处设置“优生优育宣传教育”专栏,由旗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宣传版和相关宣传资料,民政部门要全力配合。

3、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增加婚姻登记人员建议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旗保健机构接受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健康检查的程序。

4、通知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旗妇幼保健院领取预防胎儿畸形的免费药品。

旗教育局

切实加强对全旗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认真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促进我旗学前教育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儿童入园、所前必须到旗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100%。

2、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旗妇幼保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要达100%。

3、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4、托儿所、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对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要将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入园、所前进行健康体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各镇人民政府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第七篇】

一、完成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区和巩固国家卫生区相关任务

根据《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年)》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相关任务要求,充分整合社区各种资源,以学生、农民、流动人口为重点,面向不同人群,开设“健康讲堂”为市民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提高市民对疾病预防、合理营养、心理等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以“融入,传播健康”、“健康身心”、“控烟活动”、“我的血压我知道”和“五个人人”重点活动为抓手,引导市民主动参与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市民参与度。利用车站、广场、医院、娱乐场所、单位、学校、居委等各种场所,借助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屏、黑板报、公益广告栏等各种设施,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对建设健康城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进行正确舆论引导。

二、贯彻实施《市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年)》

通过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围绕农村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普及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针对我区农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充分利用农村社区平台,大力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血吸虫病等农村重大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增强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农村婚育健康服务以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引导农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生殖健康。

加强农村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教育,注重社会宣传与健康知识教育有机结合,开展普及化、系列化、特色化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公共卫生观念,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在农村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新建、修缮或添置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内容定期更换。

三、规范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转变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模式,将健康教育工作下沉到团队,根据社区综合防治的要求,利用居(村)委平台,送健康知识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以学校、医院、居委、企事业单位为重点,通过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居委等活动,开展各种行为干预,倡导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

开展社区健康教育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工作规范,加强现场督导,特别要加强社区健康咨询服务点的工作规范管理,从需求评价、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三方面测评居民对健康咨询服务点工作满意率以及居民知、信、行等的变化情况,对社区健康咨询服务点工作进行质量评估。

四、加强医院健康教育

加强医院内部健康教育管理,进一步健全院内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利用门诊、病房等场所持续有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以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处方发放为切入点,使处方发放率达30%,把此项工作逐步纳入到社区团队中,切实提高患者及家属的防病知识知晓率。今年在部分一级医院开展创建市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试点工作。

五、强化控烟工作宣传

通过健康城区控烟活动,深入开展《控烟综合干预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加强控烟网络建设,加大《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宣传力度,倡导工作场所与公共场所控烟,努力创造无烟的工作生活环境,降低被动吸烟。

六、加快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社区(单位)三级健康教育网络,社区建立健康促进志愿者分队,有计划地开展基层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理论、技能、干预措施及评价方法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培养一支专兼职的社区健康促进工作者队伍。

七、组织各类卫生日宣传活动

发挥健康教育专业部门的技术特长,做好健康教育周、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的宣传活动,并在活动形式与方法上力求多样性,注重活动的效果监测与评价。

八、拓展健康教育工作领域

利用电化教育的手段,拍摄制作2~3部健康教育科普短片,为社区提供良好的健康教育产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利用媒体及其各种现代传媒信息技术,针对市民的疾病谱变化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广泛开展卫生防病和妇幼保健公益性宣传教育咨询和科普知识推广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运动干预、合理营养等工作,促进和指导市民科学锻炼、平衡膳食。

九、加强科研能力建设

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第八篇】

关键词 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作用;策略

1 妇幼保健工作中健康教育的作用

健康教育是妇幼保健工作落实的重要基础 我国政府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签订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等一系列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文件,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进一步确立了“母亲安全,儿童优生”指导思想,这些文件的签署和指导思想的确立,充分的体现了我国妇女儿童的重要地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反映了我国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态势。但是在实际的妇幼保健工作当中仍然存在一些较大的问题,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难以开展。对此,只有向广大的人民群众、妇女儿童大力宣传妇幼保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而让人们意识到健康教育的必要性,并进一步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力,从而推进妇幼保健工作的深入发展。

健康教育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任务 实际上,健康教育是妇幼保健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因为在具体的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当中,健康教育往往都渗入到工作当中。不论是婚姻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还是到计划免疫等工作的开展,健康教育都首当其冲,广大妇女儿童往往是通过健康教育而增强了自身的保健意识,从而接受了妇幼保健的各项服务。其次,健康教育就其本质来说也可以作为一种基础性的医疗保健服务,比如以爱婴医院和母乳喂养为例,爱婴医院的十条标准有多条都可以归类于健康教育工作当中的内容。例如:大力向孕妇推进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宣传工作、新生儿如何用母乳喂养等教育内容。通过这些可以知道,妇幼保健工作的落实,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水平的提升,离不开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而健康教育本身作为一种重要的医疗保健服务,不仅能够在病患防治、育儿指导和咨询服务上起到重要作用,而且能够推进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健康教育是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明显的改善。加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初步取得成效,我国家庭结构逐渐呈现出4-2-1的状态。因此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妇幼健康重视起来。妇幼保健工作当中的健康教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能够在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当中提高妇女儿童的自觉性和相关知识水平。比如健康教育能够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能力和育儿能力。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能够充分的运用知识、技术对妇女儿童进行正确的指导工作和医疗服务,可以有效的解决婴儿过早死亡和身体素质差等问题,预防妇幼疾病的发生,从而落实我国优生和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的政策。

2 妇幼保健工作中实施健康教育的策略

政府提高重视,获取社会支持 就我国当前妇幼保健工作形式而言,在整个卫生工作当中妇幼保健这一环节仍然比较薄弱,而相关的妇幼保健教育工作甚至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从全国各地对妇幼保健机构统计的数据来看,其中健康教育人员十分缺乏。考虑到这一工作辛苦、难度高的特点是其一个较大的原因,但是归根结底,仍然是我国政府对这一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外,从妇幼健康教育的本质而言,健康教育应属于社会教育的范畴之内,所以健康教育在具体的工作当中不能仅仅当作妇幼保健机构的任务,其他与健康教育相关的部门也应该积极的参与其中。正因如此,健康教育的实施必须要引起政府的重视,并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健康教育应有的作用。

完善健康教育机构、提高健教人员素质 就妇幼健康教育来看,其实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不仅仅要高素质的健康教育人员和机构来对妇女儿童进行教育工作,而且考虑到人群的多样性和多变性,要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必须要完善妇幼健康教育结构,并提升健康教育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在这一环节中让妇女儿童尽可能多的接受到健康知识,但是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开展妇幼健康培训班的方式来对当地各级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健康教育人员进行宣讲工作,并进一步加强骨干培训来切实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素质,从而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选好突破口,针对性开展 在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除了要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同时还应该选好该工作的突破口,掌握妇女儿童真实的健康需求,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提供符合妇女儿童需要的健康教育服务。在这一过程当中必须要选好工作的突破口,应该遵从一下两个原则。首先是是否能够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其次是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不得妨碍上一原则。从以一个原则来看,必须要做好儿童的健康教育工作,因为他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从第二点原则来看,应该针对妇女进行教育工作,而且妇女一般是儿童的主要抚养者,因此只有加强妇女的保健教育工作,才能确保妇幼保健得到落实。

参考文献

[1] 田本淳。基层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培训教材[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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