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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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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第一篇】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川综治委〔2017〕8号)、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雅市综治委〔2017〕15号)、石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石综治委〔2018〕6号)精神,结合美罗实际,现就我乡乡、村二级综治中心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和构建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局的总要求,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底座,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联动融合为关键,推动县、乡、村二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实现社会治理由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有效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发事件联处、重点问题联治、特殊重点人群人员联管、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民生问题联解”的工作格局,不断増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建设和谐美罗、宜居美罗、生态美罗、富裕美罗,为实现县委“1237”发展战略,贡献美罗力量。

(二)建设原则。党政主导、缐治主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建设中的项目、资金等保障。乡综治办要主动作为,担负主抓责任,积极协调各村和相关站所,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地落实部门参与、联动融合。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组织动员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参与,借鉴推广汉源综治中心建设经验,逐步整合城镇管理、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等多方资源,共享信息资源,促进多方协同,实现平安建设的融合联动。

聚焦平安、信息支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聚焦平安美罗建设主题,以现有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合为底座,以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共安全“雪亮”工程三大信息系统为支撑,融合平安建设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实现纵向乡、村二级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乡政府负责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科学制订方案,有序完成建设任务,各村,相关站所要紧密配合,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务实管用、注重实战,严格按照市治委的要求和《社会治安合治理综治中心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进建设突出务实管用、方便群众。乡、村综治中心要实现实体化运行,突出多功能。

(三)建设目标。2018年完成乡、3个村(牟家村、坪头村、保卫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2019年全面完成余下3个村(方元村、狮子村、山泉村)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

二、建设内容

(一)乡综治中心,按照“综治办信息化+组团式服务”模式建设,以司法所为基础,将综治维稳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进行整合建综治中心,挂美罗乡综治中心牌子。乡综治中心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实行组团式服务,发挥实战功能,着力推进“三个三”工作即联通县、乡、村三级中心互联互通,建立组团服务、联勤联动、群防群治三项机制,做实实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雪亮工程”三项工作。

组织架构:综治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赵刚兼任,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姜磊兼任。以司法所为基础,整合宰羊派出所、维稳、综治,大调解、信访、防邪、网格化等各方力量,形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和队伍。

中心布局:乡综治中心设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指挥调度室、社会心理疏导室、视频会议室和法律服务站。

(二)村综治中心,依托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整合村警务室、调解室、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便民服务站及“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等资源建设村综治中心。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合,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驻村民警、网格员、社会工作者、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村民聚点、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组织架构:综治中心主任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各村主任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

中心布局:内设“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有条件的村建好警务室、心理疏导室和法律服务室,综治中心及其内设室可以一室多用。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还可依托综治中心设置工作窗口,提供人民调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三、示范中心建设

示范村中心建设1个,牟家村。

四、经费安排

标准村中心配套2万元,示范村中心3万元。

五、职责任任务

(一)督促推动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网上排查、受理、研判、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及时推送并协调解决事关民生事项的具体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和行业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做到矛盾纠纷联动联调。

(二)协调推进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效,推动综治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突发问题联处。组织平安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及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治安防范工作,做到社会治安联防。

(三)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区城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分析研判治安形势,对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做到治安突出问题联治。

(四)同做好本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专群结合,做到重点人群和人员联管,服务联抓。

(五)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对各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做到基层平安联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乡综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采取适时通报、随机抽查、练合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各村也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导推动本辖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村要抓细抓实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村落地、落实、见成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综治中心一般由同级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护路护线的有关部门组成,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聚焦平安石棉建设和综治工作,强化资源整合,信息交流,联动联防等,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制度。乡、村综治中心要结合层级工作实际,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工作例会、情况报告、信息研判、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考勤、值班、档案及综治信息化网络平台管理等制度,切实把综治中心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纪委将对各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按照情况子以通报、约谈,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如期完成任务。

(五)加强组织规划。各乡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宣的原则,分别制定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报乡政府查通过后,于2018年5月初启动实施,于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计划内村综治中心建设,并上报验收申请。

(六)强化金保障。各村应统筹规划,落实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所需工作经费,待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资金。

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第二篇】

按照区政法委关于建设街道综治中心的要求,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本着“功能齐全、方便使用、服务群众、合理安排”的原则,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GB/T33200-2016)的规范建设综治中心。

一、建设地址

利用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场所,与综治中心合并使用,合理设置相关设施设备,确保设置符合要求。

二、建设内容

(一)户外设置:彩色立式LED大屏一块。

(二)社区服务中心大厅,规划设计可旋转背景墙安装LED工作牌8块

(三)将101室设计为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配备办公会议桌椅、移动架和电视,墙面设计相应的制度。

(四)将102室设计为群众接待室、派驻工作室,制作上墙的相关工作制度。

(五)将103室设计为全街道的视频监控区,配备2个大于55英寸的彩色电视及必要的桌椅。

(六)其他方面主要包括:

1、大门口竖式门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街道综治中心;

2、办公室门口设立门牌和工作人员去向牌;

3、配备2个档案柜,贴标签,档案盒;

4、工作人员统一服装,制作工作牌。

三、制度建设

1、首问负责

街道综治中心办公人员、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应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对发现的不稳定信息和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应积极参与处置。

2、协作配合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综治办应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3、工作例会

街道综治中心应定期召开各派驻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4、情况报告

综治中心派驻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及时向综治中心报告本系统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特大案(事)件、工作中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综治中心应定期向上一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报告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5、应急联动

综治中心应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人员 24 小时值班备勤,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6、考核评价

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定派驻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7、网格化管理

根据本地实际,基层社区原则按照300户—500户或 1000人左右标准,合理划分网格。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人员,因地制宜确定网格管理职责,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工作思路

“1346工作法”

一个核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三级网格: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监控体系

四员发力: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实施治安联防的“巡逻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作用、矛盾纠纷的“排查员”。

六项工作:法制宣传教育、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公共安全监控、平安社区创建、治安志愿服务。

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综委〔2017〕6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工作平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特建立“西溪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简称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现就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高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的功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定位,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合资源、优化机制。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现有资源,科学整合和配置相关工作力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群众,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务实创新、科技支撑。根据镇实有人口、刑事发案率、矛盾纠纷状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功能定位,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视频监控等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加强信息互通互联,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整体提高综治工作中心的实战能力。

坚持依法办事、优质服务。强化入驻综治工作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大力推行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切实在管理中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西溪镇完成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综治工作中心的领导,西溪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应四勇为组长,镇长施志华、镇人大**陈绍东和党委副书记应俊杰为副组长,胡伟军、范佩雅、陈军晓、曹永正、

黄春绸、陈帅、黄毅、胡青、柳冰、俞华美、吕震河(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综治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召开联席会议等工作。

三、功能及设置

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办公,并吸收民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卫生计生、海洋渔业、铁路等部门力量参与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

(一)镇综治工作中心功能

镇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功能是负责协助镇党委、办事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禁毒戒毒、“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4、组织协调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实现对突发案事件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指挥处置;

5、建立基层社会治理线上指挥协调机制,及时受理辖区内群众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等事项,做到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6、组织开展法治、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

7、指导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中心(站、室)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群防群治队伍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8、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9、完成镇党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场所设置

镇综治工作中心设立群众接待窗口、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综治指挥室和其他有关工作场所。

1、群众接待窗口。根据镇工作实际,设置综治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服务、综合执法、人口管理、综合受理等窗口,由综治办和进驻的相关单位派员提供信访接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解室。用于调解涉及社会治安、信访投诉、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

3、心理咨询室。对有需求的居民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的场所。各地应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等,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并协同卫生计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综治指挥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和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等提供的场所。应接入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并逐步接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的相关信息系统。

5、其他工作场所。为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部门提供的集中办公场所。

四、运行管理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有序开展工作、提供高效服务。

(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督查督办、情况报告、AB岗、领导接访、教育培训、检查指导、考核评价、保障奖励、档案资料等制度,实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中心应当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派驻单位参加的例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三)、协作配合制度。综治工作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工作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四)、联动工作机制。镇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联动机制,协调各方有序开展工作。

1、矛盾纠纷联调。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手段进行疏导化解。

2、社会治安联防。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合理配置群防群治队伍,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点线面联动的治安防控工作网络。

3、突出问题联治。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4、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5、服务管理联抓。入驻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主动为居民群众、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群众需求。协同做好本地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6、基层平安联创。按照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覆盖、丰富内涵、提升层次,广泛组织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五)、事件流转办理机制。依托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体系,发挥“平安通”、平安浙江APP、综治指挥室的作用,统一做好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等环节,及时稳妥处理涉及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各项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设镇综治工作中心,是西溪镇党委、办事处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优化组合,再造流程,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加强纪律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信息共享。协调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前端统一采集平台建设,实现一次采集录入、多方共享共用。通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推送和接收重点人、事、物、组织、场所等基础信息和相关事件信息,推进基层治理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联动。

(三)强化工作对接。镇综治工作中心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和各个方面的工作对接和协调配合,做到既统筹整合现有的资源,又形成有机整体,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上下对接,发挥镇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向上对接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向下延伸工作网络和机制,指导、指挥、监督已设立的村级综治中心,承接网格及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种相关事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网格管理。继续秉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一张网”的网格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全科网格建设。协调好公安、人力社保、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计生、安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消防等部门在镇、村(社区)的各类协辅力量,对已经担任专职或兼职网格员,西溪镇将继续优化配置、合理分工,为“四个平台”开展工作提供支撑。

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为切实规范镇综治工作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就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时间节点安排,我镇在11月末全面完成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标准

(一)中心名称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场所建设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有群众接待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和其他相关工作室。

1、信访接待室。镇群众接待室设立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应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处室。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单独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配置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法律政策及宣传资料,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等,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

3、平安建设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动态及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当地联系点研究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参与和指导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4、网格化办工室。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格长及时参与调解,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重大或重要事件同时上报街道有关部门,落实联系走访制度,了解掌握网格内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开展特殊人群维权缓助工作。

5、心理咨询办公室。对有需求的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场所与调解室合用。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对矛盾突发、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心理疏导治疗或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人员组成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好的做法,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政策,总结经验,研究处理重点、难点案件,分析辖区平安稳定形势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矛盾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坊组织功能,每个月向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边处理、边稳控、边报告。

(三)信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以案件性质为标尺,分层次明确办理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需向综合治理办公室递交情况报告并告知当事人。

(四)问题隐患限期督办制度。对于各类安全和治安隐患,由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五)社会治安联防。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

(六)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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