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规章制度 物流公司规章制度【参考5篇】
【导言】此例“物流公司规章制度 物流公司规章制度【参考5篇】”的范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物流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篇】
1、开除:有以下情况者按开除处理(开除不得结算当月工资);
1)驾驶证或上岗证无效或持假证驾驶者,一经发现奖报由公安机关处理,因此期间的劳动薪酬一律无效,不予发放工资。
2)严重违法者。
3)连续旷工三天者(连续三次安排出车都不听从者属旷工)。
4)有偷窃行为者(包含偷窃本公司财物及客户端公司财物)。
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未领取的工资一律作废,视为无效,并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2、辞退:有以上情况者给予辞退处理(属辞退者可结算当月未付工资);
1)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或客户端的规章制度者(造成损失的,须扣除损失部份的金额)
2)因驾驶技术问题经常发生事故者(含在客户端的各种事故)
3)屡次出错被投拆被处罚或出意外事故者,
4)每年度内2次(含2次)以上的检讨者;拒写检讨者则按客户提供的投诉资料为据。
5)不服从公司领导及车队长安排者
3、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则是不按规定提前申请离职,自己不上班自愿放弃工作及工资。
4、车队长:车队是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负责人,所有司机必须听从车队长的`合理的调度及管理;
5、客户端:客户端是指本公司的承运单位及个人以及客户端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第二篇】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正确、妥善的装卸、搬运、堆码与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的劳动纪律、作业流程乃至着装、言行、食宿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积极服从组长、操作员的工作安排,动作要迅速,按要求装卸、搬运、堆码货物,不得找借口或磨洋工,严格服从调度人员的安排和调遣;如有顶撞上司,不服从安排的每次给于50元罚款;
2、严禁上班时间喝酒,上班严禁溜岗,每晚必须在12点之前归宿休息,如有没打招呼不按时归宿者每次给予20元罚款;
3、当班时间不得随便外出,擅离岗位,离开时要向组长打招呼,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4、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避免发生冲突,如有严重争吵、辱骂、打架的现象公司给于主动方罚款200元,被动方1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则给于扣除当月工资的处罚;
5、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如有发现与发货客户发生争执或摔货者每次给于100元处罚并向发货客户道歉,造成毁损的,按照货物价值的100%进行赔偿;
6、严谨在车上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不得乱放个人物品,更不能放在货物上,不得乱吐口水,不准乱扔杂物与垃圾;
8、装卸工一律留短发,着装整洁,作业后要及时做好个人卫生,不准灰头土脸的;
9、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并及时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指令应拒绝执行,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10、装卸工作业轻拿轻放,不得抛掷、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
11、每次作业结束后要立刻做好装卸工具与货物防护材料的归位整理,以及现场的清洁,装车完毕,要将蓬布叠好收回,如有余货,要用蓬布盖好;
12、协助好叉车司机及时、准确地叉货;
13、公司将给于尽职尽责,无怨无悔、高效工作的员工,每月奖励200元(按照人事部考核标准奖励);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教育及其他活动;
14、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15、辞职者必须在半月前提出申请,否则扣除当月工资的20%。
以上规定自下文之日起试行,实施过程中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订。
物流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公司员工早上八点到公司点卯,对公司点名未到者扣除当月薪水百分之五
二、公司员工自己工作岗位的事物处理,由员工自己负责及处理,公司其他人员不得给予评价和指责、
三、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许打闹、赌博、饮酒以及其它自由娱乐行为、经过调查核实扣除当月薪水百分之十
四、公司员工要保持自身卫生以及公司的环境卫生,竖立出良好的公司形象、在你正式上刚以后公司给颁发职业装、
五、公司员工对于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商业信息严格保密、如有向同行其他物流公司透露商业机密,按商业机密法交与当地公安单位处理、严重着向法院提交申述,后果有当事人本人负责。
六、顾客就是上帝,当顾客光临本公司时,要服务热情、耐心解答,语言表达一律是文明用语。
物流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四)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五)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并拨打事故处理专用电话。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4、如有泄漏、爆炸、火灾、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5、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物流规章制度【第五篇】
为加强园区的安全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园区安全生产,维护业户的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事故后,业户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园区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园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三、发生轻伤事故的,园区和业户共同调差处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园区消防安全部门。
四、重伤事故由园区安全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园区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七、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八、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园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