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流程图实用【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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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一篇】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阅对象:本校师生员工。
二、学生借阅图书原则上由班级课任教师办理。每次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班级人数,借期为一学期。(借阅期间完成相应的借阅记录)
三、本校教职工个人借阅每人每次最多借书5本,借期不超过一个月(30天),到期归还,若归还不了需办理续借手续。教学用书每学期结束归还一次。专业杂志每次借1本,最多一星期。阅览室的报刊,一律不外借。
四、所有借阅图书每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必须清还一次。
五、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
(赔偿办法见龙三中心小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六、借出的图书,如遇学校工作需要,借阅者必须及时归还。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借阅图书、报刊必须全部还清。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二篇】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保持图书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3、对学校图书室图书进行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
4、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5、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
6、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7、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8、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简单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持续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持续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6。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务必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7。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务必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资料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未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各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专人负责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十二、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30分―4:30分。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五篇】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简单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范文2。
一、各岗位职责。
馆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6、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图书采购计划。
7、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8、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采编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
3、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加盖印章。
4、图书分类使用《中图法》,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各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的图书馆,分类后编目并输入微机。
5、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6、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新书,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外借室工作职责。
1、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2、组织学生图书服务员上岗服务。
3、负责教工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4、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5、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6、修补破损图书,办理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7、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的工作。
8、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范文3。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6.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7.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七篇】
二、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登记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
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星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部门处理。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管理人员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