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学习培训工作制度
纪委监委学习培训工作制度
加强理论学习,是提高机关干部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安排部署,纪检监察理论;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革发展的重要决策和政策措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现代科技和其他方面的知识。
二、学习方式
1、分散自学。机关每位同志要制定自学计划,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2、集中学习。每周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召集,办公室安排学习内容。
3、专题辅导。围绕一个主题,采取请领导或专家授课,收听收看音像资料等形式,加深理解学习内容。
4、专题讨论。针对理论学习中的重点问题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召开务虚会等形式,开展讨论,研究对策。
5、组织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适时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三、学习要求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根据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每年初制定出年度学习计划。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根据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
2、坚持签到和请假补课。专设集中学习签到本,由本人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事后要主动补课。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把理论学习与改造主观世界、提升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落实。
4、开展调查研究。每位同志每年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学习体会、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