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范例17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规范生产与销售,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如何保障实施效果?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产品召回制度 篇1
1、 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 、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 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 、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 、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 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 、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 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 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 、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 写“紧急召回报告” 。
7 、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 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2018年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2
一、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二、严格执行本店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本店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三、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五、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六、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五年,但不得少于五年。
七、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1. 目的: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存储、销售、宣传等相关活动。
3. 管理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有效。
二、生产管理
1. 生产许可: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生产。
2. 原料控制:严格筛选原料供应商,确保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禁止使用违禁物质。
3. 生产工艺: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4. 生产记录:建立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原料使用、生产过程、检验数据等信息,确保可追溯性。
三、采购管理
1. 供应商评估: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资质合法、产品质量可靠。
2. 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供货的稳定性和质量。
3. 进货检验:对购进的原料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四、存储管理
1. 仓库管理:建立符合保健食品存储要求的仓库,确保产品存储环境安全、干燥、卫生。
2. 库存监控: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产品数量准确、质量稳定。
3. 出入库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流向可追溯。
五、销售管理
1. 销售许可: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销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进行销售。
2. 销售记录: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产品流向、销售数量、客户信息等信息。
3. 宣传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宣传真实、合法、准确。
六、质量管理
1. 质量检验: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对生产的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2. 质量问题处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质量改进: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七、人员管理
1. 培训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2. 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
3. 工作纪律:要求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本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保健食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
三、管理制度
1. 采购管理
(1)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确保所采购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采购保健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时,应索取并保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3)对采购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 生产管理
(1)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对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定期清洁、消毒,确保生产环境卫生。
(3)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4)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对每批产品进行留样,以备质量追溯。
3. 储存管理
(1)建立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条件符合产品要求。
(2)对储存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产品无变质、过期等现象。
(3)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标识、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 销售管理
(1)建立保健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销售人员应了解产品知识,向消费者提供正确的产品信息和使用建议。
(3)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无合格证明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5. 运输管理
(1)建立保健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符合产品要求。
(2)对运输车辆、容器等进行定期清洁、消毒,确保运输环境卫生。
(3)对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关键参数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四、质量追溯与投诉处理
1. 建立保健食品质量追溯制度,对产品的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追溯管理。
2. 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收集、处理、记录,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五、监督与检查
1. 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的采购、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目的
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管理活动。
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诚实守信、顾客至上”的原则,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生产管理
原料管理
原料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质量可靠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
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禁用物质。
原料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生产过程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健食品生产规范进行生产。
实行生产批次管理,确保每批产品均可追溯。
定期对生产设备、工艺和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和检查,确保生产环境卫生安全。
质量检验
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
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三、储存管理
仓库管理
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仓库内应分类存放保健食品,标明品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洁、消毒和检查,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库存管理
实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数量准确、质量可靠。
对库存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对过期、变质产品及时处理。
建立产品出入库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
四、销售管理
销售人员管理
销售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知识的'培训,确保合法合规销售。
销售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夸大产品功效或进行虚假宣传。
销售过程管理
销售过程中应明确产品功效、适用人群、用法用量等信息,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
销售过程中应遵守价格管理规定,不得哄抬价格或进行价格欺诈。
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产品改进和市场拓展提供依据。
五、运输管理
运输车辆管理
运输车辆应干净、整洁、无污染源。
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运输过程中产品安全。
运输过程管理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不受污染或损坏。
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和时间要求,确保产品及时送达。
六、监督与考核
监督机制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
接受外部监督机构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考核与奖惩
对执行本管理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经营场所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一)经营场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 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 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 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 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 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 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 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 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篇7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 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 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 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 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 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 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 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 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 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 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 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 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8
一、总则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管理,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等各环节。
公司应建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生产管理
保健食品生产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原料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质量可靠的供应商,并建立原料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或验证。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项工艺参数,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应建立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原料使用情况、生产设备运行情况等。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应对生产出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对于不合格产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采购与储存管理
采购保健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批号和检验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保健食品应储存在符合要求的仓库内,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利因素。同时,应建立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对于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销售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销售管理
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应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保健食品的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数量、销售对象、销售时间等。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关于保健食品的咨询或投诉,应及时给予回复和处理。
五、培训与考核
公司应定期对从事保健食品生产、采购、储存、销售等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生产操作规程等。
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重新接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六、监督与检查
公司应建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定期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应建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应及时进行修订并发布。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进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篇9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 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 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 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 、有效期、 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 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 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 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 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 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 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 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 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等全过程。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有效、可追溯。
二、生产管理制度
原料采购
原料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对采购的原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建立原料采购记录,记录原料来源、数量、质量等信息,确保可追溯性。
生产过程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对生产设备、工具进行定期清洁、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
设立专职质检人员,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成品检验
对生产完成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建立成品检验记录,记录检验时间、项目、结果等信息,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三、储存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
设立专门的保健食品仓库,确保仓库的干燥、通风、清洁。
对入库的保健食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设立货架、货位标识,确保产品分类、分区存放。
储存条件
保健食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对不同类别的保健食品进行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定期检查库存保健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产品进行及时处理。
四、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渠道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销售渠道进行合作。
对销售渠道进行定期评估,确保销售渠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销售记录
建立销售记录,记录销售时间、数量、客户等信息,确保销售过程的可追溯性。
对销售过程中的客户投诉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客户满意度。
宣传与广告
保健食品的宣传和广告应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的。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五、监督与检查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与检查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储存、销售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与检查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公司保健食品的安全、有效、可追溯。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由公司监督与检查部门负责修订并发布。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总则
1. 目的: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宣传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保健食品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销售、宣传等环节。
3. 原则:公司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保健食品的合法、合规经营。
二、采购管理
1. 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保健食品供应商,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采购验收: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其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完整、清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记录管理:建立采购台账,详细记录保健食品的采购日期、数量、批次、供应商等信息,以备查询和追溯。
三、储存管理
1. 储存条件:保健食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 分类存放:按照保健食品的种类、品牌、规格等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3. 定期检查:定期对库存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或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四、销售管理
1. 销售许可:确保所售保健食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明。
2. 销售记录: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录保健食品的销售日期、数量、规格、客户等信息,以备查询和追溯。
3. 广告宣传:保健食品的宣传应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夸大其功效或进行虚假宣传。
五、质量管理
1. 质量检测:定期对库存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质量问题处理:发现保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供应商和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质量改进:根据市场反馈和检测结果,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六、培训与教育
1.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2. 消费者教育:通过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向消费者普及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争议,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质量管理制度 篇12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 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 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 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 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岗位职责 篇13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 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 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 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 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 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 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 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 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 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 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 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 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 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 司或厂家进货。
3、 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 《卫 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 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 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 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 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 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 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 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2018年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 保健食品的审批
第四条 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
(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
(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 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 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保健食品申请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因在现有技术条 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
(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八)国内外有关资料;
(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
第九条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申请者,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
第十条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转让时,应与受让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
第十一条 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十二条 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供第六条 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第十三条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第三章 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四条 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十五条 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
(四)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应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者签定的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有效合同书;
(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 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第十七条 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主、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选用的工艺应能保持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
第十九条 应采用定型包装。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包装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
第二十条 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第四章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
第二十一条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一)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三)贮藏方法;
(四)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第二十二条 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第二十三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 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 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第五章 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 卫生部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对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科学发展后,对原来审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认识上的改变;
(二)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变的质疑;
(三)保健食品监督监测工作需要。
经审查不合格或不接受重新审查者,由卫生部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合格者,原证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
(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进口,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经营的;
(三)保健食品的名称、标签、说明书未按照核准内容使用的。
第三十条 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的,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保健食品标准和功能评价方法由卫生部制订并批准颁布。
第三十三条 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和检测、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其它卫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5
一、总则
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公司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安全。
原料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产品的营养均衡和功能性。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生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确保生产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三、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销售计划,合理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人员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原料的质量,确保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可靠性。
四、储存管理制度
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等条件,确保保健食品的储存环境安全。
保健食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进行储存,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保健食品的出入库应严格记录,确保产品的追溯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五、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销售计划,合理制定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应了解保健食品的特性和功效,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
销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夸大产品功效或进行虚假宣传。
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提高客户满意度。
六、监督与检查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与检查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督与检查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公司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于在保健食品管理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公司决定并公布执行。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6
一、总则
为规范保健食品的管理,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保健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广告宣传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确保保健食品的合法经营。
二、采购管理
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的保健食品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备案凭证。
采购保健食品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确保供货商的合法性。
采购的保健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严禁采购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
三、储存管理
保健食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卫生的仓库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保健食品应按照不同品种、规格、批次分类存放,并标明产品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仓库应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的卫生安全。
四、销售管理
销售部门应确保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
销售人员应熟悉保健食品的功效、适用人群、使用方法等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咨询和推荐。
销售过程中应保留完整的销售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购买者信息等。
五、广告宣传管理
广告宣传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广告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消费者。
广告宣传中应明确标注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以及产品功效、适用人群、使用方法等信息。
六、售后服务管理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
售后服务人员应熟悉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能够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和问题。
对于消费者投诉或质量问题,公司应及时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七、培训与教育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培训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采购、储存、销售、广告宣传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知识。
八、监督与检查
公司应建立保健食品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篇17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 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保健食品购入业务关系的保健食品生产 或经营企业。 2、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保健食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 、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 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 、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 或 GMP 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 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 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 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食 品质量的要求等。
6 、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 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 进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含 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 、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食品 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 、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 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 、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 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 了解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10 3) 审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 围。
6、 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 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 、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