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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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方案【第一篇】
为缓解小区停车场车位紧缺的情况,经小区业委会商议决定,将小区业主共有的露天停车场(36栋侧18个,游泳池40个,合计58个)车位开放出租,并统一委托现有物业服务实行收费管理(所收费用纳入小区公共收益),现将露天停车场出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租对象:
悦景康城业主
二、开始时间:
20xx年3月2日
三、收费标准:
150元/月(季度起租)
四、附件:
《关于悦景康城露天停车场车位管理委托书》
五、特别注意事项:
1、露天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车位的原则,凡已租车辆需绑定对应车牌自动识别进出停放。
2、因现场车位有限,按先到先租用方式,如需办理的业主可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悦景康城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处办理车位租用。
3、凡租用露天停车位的,必须停放到露天停车场的车位上,一经查实发现有违规停放于小区地下车场内侵占他人车位的,物业服务将对车辆进行禁停处理,并终止租用期,所交租金一律不予退还。
4、温馨提示:请各车主自觉做好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
特此通知,感谢各位业主对物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物业24小时服务电话咨询:xxx。
停车场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一、按公司规定着装并佩戴工作牌上岗,认真仔细做好与收费及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
二、引导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登记备案、做好记录。
三、确保场内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安全,保证场内整齐有序。
四、根据车辆计费时间,按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并开具发票。
五、每笔收款均要电脑(或手工)记账,收取的现金数额与账面数额相符。
六、认真检验纸币真伪。收到假币一律由个人负责。
七、免费停车车辆,须仔细验证并办理好免费结算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严格按公司规定,当面缴交及核定收费汇总总表及当天营业款,交接人签字认定。
九、及时查看并维护车库出、入口各类设备安全,确保出入口设施及物品有序摆放。当发现隐患时及报告。
十、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手动开启道闸、确保出入车辆安全,并对车辆进行登记。
十一、遇有突发情况,应沉着冷静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十二、尽量减少与客户收费方面的争执。如有必要,向上级主管。
停车场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筑牢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坚实基础,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十项重点工程”和市文明办《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城区停车秩序“雷霆风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城管局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区城管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
二、整治范围
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城区范围内,姜堰区、高港区、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参照执行。
三、整治重点
1、整治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对整治范围内的人行道停车秩序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整治重点,专项部署。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合理安排整治力量,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不听劝阻、拒绝驶离的违停车辆坚决予以拖移。(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2、规范人行道停车。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标线,维护缺失残损的禁停标志标线,更换补设损坏缺失的各类告示牌。(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3、配套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整治“僵尸车”占用人行道违停行为,全面清理人行道地锁、锥桶、杂物等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责任单位:各区局)
4、盘活停车资源,增加停车泊位。20xx年底,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增加各类停车泊位20xx个。升级智慧停车平台,接入超市、商场、企业等各类停车泊位3000个,实现停车数据共享。出台《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编制《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现差别化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停车难点热点问题,一点一策,最大化盘活现有停车资源,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位。(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区局)
5、深入推进“路长制”工作。发挥“路长”作用,督促沿街商家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积极劝导市民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整齐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使用交通违法“随手拍”APP和“啄木泰州”市民随手拍平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进行举报。(责任单位:市容处、数字化城管中心)
四、整治步骤及工作安排
(一)突击治理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全面执行停车秩序“雷霆风暴”行动安排,在开展常态化执法整治的同时,迅速组建由辖区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协同开展停车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各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停车秩序治理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执法,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自媒体宣传停车秩序整治工作,引导市民群众遵章守纪、规范停车。要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报道,正面引导、反面劝导,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要及时组织城管志愿者开展引导、劝导活动,纠正各类不文明停车行为。
2、全面动员,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量投入,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市局及各区局要积极踊跃参与一线违停执法管理,建立健全全员一线巡查贴单工作机制,全面充实一线执法管理力量,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发现查处的高压态势。
3、加大违停拖车管理力度。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力度,增强违停拖车执法管理力量,不断增加违停拖车的覆盖面,强化违停治理效果。统筹兼顾群众合理诉求和执法管理效能,合理设置违停车辆集中存放地点,全面保障违停执法管理工作。
4、启用“城管违停执法管理平台”。加快执法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投入使用,迅速完善平台设备和人员配备,加大人员上岗技能培训,强化日常运营、使用和维护,为违停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5、强化违停治理法制保障。研究人行道违停处罚依据、措施,论证人行道机动车违停计分的可行性和处理办法,加大违停处罚力度,提高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成本。
(二)持续治理阶段(12月底前)。加强停车秩序执法管理,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管理工作动态,改进完善城市停车秩序治理机制,深度治理停车乱与停车难问题,促进缓堵保畅,全面改善我市停车秩序环境。
各区局与街道、社区协同发力,进一步开展停车秩序提升工作;发挥“路长制”作用,强化市容环卫责任制,督促临街商户和业主自觉维护好门前停车秩序;发挥好街道社区和城管志愿者作用,积极劝导市民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整齐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实现停车秩序常态化管理效果。
(三)优化提升阶段(20xx年后)。进一步加强停车秩序治理工作研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改进对策。要结合各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常态化治理工作计划,确保停车秩序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停车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合力攻坚,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全面高效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治过程中,要秉持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强化教育引导;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相结合,注意执法方式方法,杜绝因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要严格落实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违法取证工作。
3、强化考核,奖惩分明。各责任单位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局督查考核组将对各责任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执法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问责问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停车场管理制度【第五篇】
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停车场、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4.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5.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6.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场内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严格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制度,仪容整洁,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3.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5.禁止在停车场内打麻将;不准借娱
6.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停车场库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场内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停车场管理规定
1.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2.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3.不损坏停车场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4.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6.场内严禁吸烟,严禁装有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的车辆进入。
7.禁止在场内加油或车与车过油。除指定地点外不得在场内清洁、冲冼、维修车辆。停放的车辆必须熄火。
8.泊车后,请关好车辆门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场不负责车辆及财物之失窃、损坏及任何人身安全。
9.爱护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当事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10.进场车辆如因违反本规定而发生纠纷,报警处理,由责任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