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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的管理制度【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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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附则【第一篇】

第六十九条 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建设承诺书【第二篇】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第三篇】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藏安委办[20xx]79号)文件要求和10月12日何文浩副主席在自治区安委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深刻反思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巡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季度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攻坚阶段,也是事故多发期,各种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明显增多。同时我县各类工地均进入年末停工期,赶工期、超进度时有发生;农牧民外出朝佛,学生离校返家,民工返乡,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及冬季森林火灾的高峰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比较突出等特点,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要求,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安全生产形式特点,以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为出发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检查。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查问题、促整改”为目的,覆盖七个乡(镇)和部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持续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1-11月份我县虽然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但从总体上看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不容乐观。因此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国道562、县道714、和各乡村道路的路面管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客货混装、无营运资质、无证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临水、临崖、急弯坡陡处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工作,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路段要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以铁面执法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安全风险和事故规律特点,突出对事故易发、基础薄弱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涉爆粉尘等领域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三)提前谋划重要节点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工作。

11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在拉萨召开。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最后一个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前部署森林防火、草原防火工作;提前抓好文物古建防火安全措施,盯住区域火灾隐患,密切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提前部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停工停产前的全面安全检查。

(四)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继续持续工作连续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履行好“三个必须”职责,抓住隐患、强力推进整改,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行业性、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年初既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宣传,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应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映迅速、高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执法。岁末年初我县人流、车流日益增多。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种防范措施,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应急值班,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危化品经营场所、仓库等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切实做好日常安检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登记,严防各类人为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是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切实抓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以便于挂牌督办。

三是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手机、值班电话畅通,一经发现各类隐患,要及时排除,及时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现象发生。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篇】

为了加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队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目的和作用是让每一个施工人员能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能自觉遵守武汉新区还建安置房项目指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二、每个人入场时要与项目质安部签定个人安全责任合同,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三、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四、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五、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关照,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六、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

七、特殊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机操工等)要持证上岗。

八、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能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九、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栏、孔洞防护等。

十、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要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十一、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防范和事故应急与处理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安全事故应急范围

1、施工现场事故伤亡人员应急。

2、施工现场事故的安全应急。

第三条本预案是指一般以上事故的应急。

第四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保障职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防范

第五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各项安全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按照预案程序迅速进行妥善处理。

第六条各施工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由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主持,各分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布置、督促、检查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并作出会议记录和防范措施。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项项目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对不按期整改的施工项目进行经济处罚。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现有伤、亡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工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复工。

第八条各施工项目部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的。发生伤、亡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第二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工程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第二责任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实施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按以下职责,划分开展工作。

1、组长: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全面领导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筹集善后处理资金。

2、副组长: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地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做好引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副组长: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与事故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安抚工作。

4、组员: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家属进行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负责联系大型机械的动用,及车辆和事故现场保卫工作。

5、组员:(该项目工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职责: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6、该工地责任工长:

职责:立即送伤者到就近医院抢救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

7、组员:该工地安全员

职责:立即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取证,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工作。

8、组员:

职责:立即引导工地民工就地待命,不得离开工地,取证、调查原因、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处理。

9、组员:该工地门卫

职责:立即关闭大门,保护事故现场不得让工地以外人员进入,等待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勘察事故现场等。

二、如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项目经理职责由责任工长承担以此类推,如公司总经理不在或外出由副总经理承担总经理职责,各级人员以此类推。做到有事故发生,有责任人负责。

三、幢号、分公司、站、厂对发生的突发事故,(如食堂中毒、工地发生火灾、特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病疫等)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如发生不报,一经查实,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交司法机关处理。项目、分公司、厂、站必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组。报公司审批实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火灾抢救

1、火灾急救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器具。在扑救现场,应统一行动,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撤离扑救人员,避免伤亡,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在灭火后,应保护火灾现场,以便事后调查起火原因。

2、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1)救火人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口防止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2)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5)大门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吸待援。

3、烧伤人员现场救治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1)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者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切勿奔跑或用手拍打,以免助长火势,防止手的烧伤。如附近有河沟或水池,可让伤员跳入水中。如果肢体烧伤则可把肢体直接浸入冷水中灭火和降温。以保护身体组织免受灼伤的伤害。

(2)用清洁包布覆盖烧伤面并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自己不要随便把水泡弄破,更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

(3)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4)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第十一条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1、止血

(1)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2)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下动脉、肢动脉,胫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

(3)弹性止血带止血法: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止血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却。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具体时间,争取上止血带后2个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若途中时间过长,则应暂时松开止血带数分钟:同时观察伤口出血情况。若伤口出血已停止,可暂勿再扎上止血带;若伤口继续出血,则再重新扎紧上止血带加压止血。

2、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送医院抢救。搬运伤员要点:

(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运。

(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量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3)在房屋倒塌、上方陷落、交通事故中,在肢体受到严重挤压后,一般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缠绕伤肢,给以固定少动。

(4)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

(5)人体创伤的,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疼痛。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并送医院进行抢救。

第十二条触电事故处理

一、对症救护处理

1、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内心惊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则应保持空气流通或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进行诊治,或送往医院。

2、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对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畅;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若触电者呼吸困难。面色发白,发生抽搐,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3、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 但应注意:急救要尽快地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

二、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作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头部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畅通。

三、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持续4-6小时,直到病人清醒或出现尸斑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当然应尽快请医生到现场抢救。

四、外伤的。处理若触电者受外伤,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和温开水洗伤,再用布绷带或布类包扎,然后送往医院处理。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通常方法是: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等,同时急请医生处理。

第十三条中暑后抢救夏季,在建筑工地上劳动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痛、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解开衣扣腰带,慢慢地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可以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预防的简单方法是:平时应有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营养;工作时,应穿浅色且透气性好的衣服,争取早出工,中午延长休息时间,备好消暑解渴的清凉饮料和一些防暑的药物。

第十四条

一氧化碳中毒抢救对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患者的抢救,首先要及时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使其呼吸畅通;中毒较重的病人,要给其输氧,促进一氧化碳排除;对已发生呼吸衰竭的患者,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直到恢复自动呼吸,再送往医院治疗。

第十五条亚硝酸钠中毒抢救亚硝酸钠毒性剧烈,中毒死亡率也较高,但只要抢救及时,方法适当,仍可化险为夷。抢救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迅速洗胃,清除毒物。洗胃一般用1:5000的高锰酸钾水冲洗,仰灌或胃管插入均可。同时,要用硫酸镁导泻,排除肠道内的毒物。

二、对轻微中毒患者,可采用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静脉注射。一般用15%葡萄糖60—100ML加维生素—1克,注入静脉。

三、血压下降时,可用阿拉明强心剂,但禁用肾上腺素。

四、对呼吸困难、青紫严重、昏厥休克的严重中毒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第五章应急器材、应急物资

第十六条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分类:

工伤事故重病人抢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汇报。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能应用畅通工地安装电话,在室外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日、夜间等使用,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机旁变应张贴采用紧急电话和工地注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救护电话“120”,火警电话“116”,匪警电话为“110”,拨打电话时要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应派人在现场处等候救护车,把救护车进入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常备应急物资

一、常备药品

1、消炎药:先锋霉素Ⅳ号、增效联磺片、氟哌酸、奥复星、痢特灵。

2、治疗冠心病及降血压药:硝酸甘油、消心痛、心痛定、复方降压片、利血平。

3、止咳平喘药:克咳敏、复方甘草片、氨茶碱、喘定、博利康尼。

4、解痉止痛及止吐、助消化药:阿托品、654-2、灭土灵、吗丁啉、酵母片、多酶片。

5、通便药:果导片、开塞露。

6、解热止痛药:安痛定、去痛片、阿斯匹林。

7、镇静药及脱敏药:安定、扑尔敏等。

8、脱水药:20%甘露醇。

9、抢救药:可拉明、洛贝宁、多巴胺、肾上腺素、利多卡因。

10、治疗配药的液体:5%葡萄糖、10%葡萄糖、25%葡萄糖、5%葡萄糖盐水、%盐水。

二、常用物品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冰袋、各种消毒液及物品、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装置。

三、急救药品20%甘露醇注射液、%盐水注射液、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多巴胺、西地兰。

四、消毒药品75%酒精、2%碘酒、3%过氧化氢(双氧水)、新洁尔灭、%盐水、1%龙胆紫夜、红汞。灭菌棉球、棉签、持物钳。

五、急救物品急救包(内含无菌敷料、绷带);缝合包(内含持针器、缝合针、线,止血钳、镊子、剪刀、手术刀、敷料等);气管切开包(内含气管套、手术刀、止血钳、剪刀、镊子、持针器、缝合针、线、敷料等);各种常用小夹板或石膏绷带,担架;止血带、氧气袋。

六、眼科常备药物及器械洗眼壶、清创缝合包、简单的缝合器械、生理盐水、3%硼酸液、2%—3%碳酸氢钠溶液、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破伤风抗菌素、止血药、消炎药等。

第六章救援人员、救援器材、救援培训及演练经费

第十八条救援救护小组及后勤保障组从各项目部抽调人员组建一支精干、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保证召之即来,保证救援工作顺利实施。

第十九条救援救护组及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对人员的基本抢救知识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

第二十条救援救护小组根据各项目工程部提供的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车辆器材准备工作,随时调用。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伤、亡事故抢救救援,公司与项目部共同落实专项经费。

第七章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亡事故发生后,项目工程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应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报告及报警:接到各项目部发生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和市安监局、安监站。

2、下达救援指令:接到伤、亡事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指令,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抢险。由救援小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抢救伤员转到医院抢救,汇同、配合相关部门准备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小组的通讯联系,随时报告情况。

4、现场保护和清理,各项目部应保护好现场,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完毕后,救援小组汇同项目部清理现场。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各领导小组负责对救援救护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工程部对伤、亡事故的防范及具体救援人员、设备、器材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伤、亡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目部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涉及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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