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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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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患者、员工及访客的安全,通过制定规范、培训和应急预案,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如何有效落实这些措施?以下小编整理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内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也不断增加。这些危险化学品在正确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为医疗提供帮助,但一旦出现泄漏或错误使用,就会对人员和环境产生严重的`威胁。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非常必要和重要,以确保医院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审批:医院区域及周围需要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或公司)应事先上报监管部门,并提出申请,经总务部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签批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地点内进行施工。初次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需向总务部提供动火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并与总务部及分管部门签订三方安全生产责任书。超过动火日期或更改动火地点,必须重新申请动火许可证。

2、要求

(1)资质:进行电气焊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2)安全措施:动火部门应负责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措施。

①把5m内可燃物和易燃物清理干净。

②严禁油漆、木工与电焊工上下、左右交叉作业。

③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事先要将下面的可燃物清洁干净,并铺设火花收挡板,做好高空作业的'保险措施,如系好保险绳、戴好安全帽等。

④动火区域内必须有专人监护。

⑤动火区域须配备两具以上灭火器,视需要酌情增加。

(3)总务部巡查人员每日2次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查看《动火作业许可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检查现场的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人员应接受检查,不得拒绝。

(4)整改处理:施工过程中,总务部员工有权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种不当(违纪)行为予以制止,出现以下严重情节的将责令停工并予以处罚。

①对使用不具备动火作业资质的人员并上岗作业的给予20xx元的经济处罚。

②对未开具动火许可证,私自在院区动用明火作业的给予20xx元的经济处罚。

③对未开具动火作业期间、地点未配备灭火器材、未做好防火措施的给予20xx元的经济处罚。

④对不按规定操作对医院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将严格依照《消防法》等规定求,追究事故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理。

⑤施工人员在院区内禁止吸烟,违者将按照医院禁烟规定给予200元经济处罚。

3、范围:以上规定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物业公司、各外包单位、施工单位及人员。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应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2.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医院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工程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室内温度控制在35度以下。

4.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部经理。

5.每班巡查内容:室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6.供电线路操作开关部位应设明显标志,检修停电拉闸必须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决不能动。

7.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9.配电房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10.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总务科为医院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3.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4.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消防器材

5.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7.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总务科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8.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三、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维修科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总务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五、汛期防范措施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6.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办公室和总务科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总务维修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办公室: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人事科: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宣传科: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纪检监察科: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手术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要同时查对患者姓名和住院号,不得仅以房间号、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2.全院各病房、重症监护室的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别病人的一种手段。

3.急诊、病房、手术室、等病人的转运交接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

4.在手术患者转运交接中除查对患者姓名和住院号,同时须有识别患者身份的纸质“腕带”标识。在手术患者进手术室前,由所在科室护士对患者使用纸质

“腕带”标识,写明患者身份信息;进入手术室后,手术室护士接收时进行严格查对、记录、签名。

5.急诊科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在与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转科时,须填写《患者转科交接本》,交接时严格进行查对和签名。6. ICU产房与病房、与转运产妇、新生儿时,应采取两种以上方法识别身份,新生儿佩戴医院统一印制的“腕带”,写明住院号、床号、性别;产房与接收科室人员进行床旁交接、核对并双签名。

7.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8.患者入院后,护士按操作规程给予佩戴“腕带”,腕带填入信息准确无误,实行双人核对,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9. “腕带”上应标明患者的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诊断等,要求内容清晰,项目规范。

10对佩戴“腕带”的患者,医护人员必须利用“腕带”标识进行识别。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用电实际情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及责任划分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2、门诊楼大厅、走廊及住院楼大厅照明用电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3、路灯、楼顶霓虹灯、住宅区及对外出租房屋的用电由总务科负责管理。

二、安全用电应注意的事项

1、用电部门、科室的护士站、医生办、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2、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3、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4、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5、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6、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7、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8、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9、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0、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1、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12、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3、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4、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三、节约用电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科室、部门人员进行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1、节约空调用电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外温度(以天气预报为准)34度以上才能开空调,冬季室外温度0度以下才能开空调(空调调节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要关好门窗,病房、会议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召开会议外,其他场所不得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

白天原则上不开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下班及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门诊楼、住院楼大厅的灯、楼顶霓虹灯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随时检查,按规定时间开放。

3、节约办公及医疗设备使用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随时关闭。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午休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医护人员应当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4、每名医护人员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科室、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四、监管、检查和处罚

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分管副院长、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使用部门、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执行的将进行如下处罚:

1、凡科室、部门在中午和下班后(无人时)未按照规定关灯、关空调、开关热水器的,处罚50元/次,

2、未按规定开空调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内无人时开空调的或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仍然开启的,处罚100元/次。

3、大厅的照明灯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调未按时关,霓虹灯未及时调整开关时间的。处罚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间数量、设备功率及用电峰值综合计算科室的月额定用电量,与科室实际用电量进行对比,对首次超出月额定用电量10%的科室提出书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现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10%,对科室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金额进行双倍罚款。

5、发现有其他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酌情进行处罚。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面教育,及时纠正。在第二次检查中仍然发现有浪费电力资源行为的,依据以上处罚条款对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总务科要对医院用电情况作出月、季及年度报表,要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时综合比较并反馈给用户单位;总务科要根据每月的实际用电情况与额定用电量来进行分析比较,总结汇总并分析全院用电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7、总务科严格管理公用区域的用电,对公用区域的用电情况做好分析比较,若超过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处以超出10%以上额定用电量的双倍罚款。若节余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给予节余10%以上额定用电金额的奖励。

8、总务科严查偷漏电的事件发生,若查实工作人员参与偷漏电的行为,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9、总务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户的用电情况。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本实验室所有化学品的购买、使用、贮存、处置等操作规程是参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

第二条: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责任人,使用者为第一责任人,实验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第三条:购买危险化学品,先报告实验室主任,然后通过主管院领导同意,获得购买许可证明书。

第四条:持许可证明书,在相应的公安局认可网点购买(易制毒网)。

第五条:购买实验所用麻醉剂,程序同上,购买网点为食药临局认可公司。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通风试验柜内,上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记录,每天定时通风排毒,保证实验室周围安全。

第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者,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用完后,如有剩余,需退还贮存处;如一个包装单位用完,以空包装计数并登记记录。

第十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实验室主任应立即组织救援,营救和救治受害者,疏散、撤离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向当地安监部门和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保证以后不再违犯。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制定日期开始执行,解释权由实验室负责。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二、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三、保卫部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四、医院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五、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所有员工要做到“四会”: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检查隐患。

七、医院内所有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八、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十、医院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总务科负责。

十一、各部门,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十二、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十三、库房内药品存放要与照明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十四、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时,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五、医院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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