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制度(优推17篇)
幼儿园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教学安排、师资培训、卫生保健、家园沟通等方面,旨在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家园合作。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幼儿园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2: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贴
凡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按国家级(含联合国级)、省级、市级、区级、园级五个等级,每年进行考核,并给获奖级别2倍的津贴。
八、加、代班津贴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补贴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务,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计算,补到班级。因教研活动需代班,班级自行调节,不发补贴。
九、保教补贴
每人每月10元
十、兴趣小组津贴
双休日活动,分半天(2小时)辅导教师每次朴助40元,配班教师补助30元,平时利用离园后的时间一次活动40分钟,辅导教师补贴10元,配班教师8元,代班人补贴一半,值班人员补贴辅导人员一半,根据参加人数,奖励班级5元/人辛苦费,借用场地每次付打扫、清洁费10元。
十一、职务津贴
1、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二
3、后勤负责人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一
4、办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组长、园务委员、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补贴班主任的一半。
5、班组长、各组室、保育员、橱窗宣传人每人每月补贴20元。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节日慰问制度
一、为了增加节日慰问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问制度。
二、一年慰问节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
三、慰问金额:三八、五一、国庆节、元旦发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节发放慰问金的同时还可发放一些物品。
五、慰问范围:全园教职工,临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半。
教师办公室制度
一、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办公桌上只准摆放笔筒、茶杯和办公用书架,书架一律靠墙摆放。
二、只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办公室备课,其余时间应在各自的岗位上。
三、保持室内安静,办公时间不得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四、爱护室内财物,消毒柜用后及时拔掉电源插头,下班后关好门窗和灯。
五、个人其它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
六、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提醒仍未改,扣当月相应的考核奖。
业务学习制度
一、双周一下午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由业务园长主持,每位教师都参加。
二、学习内容结合本学期教科研重点,进行有关理论学习。外出教师传达学习经验,并请专家、领导做有关辅导讲座。
三、业务学习形式有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相互交流等形式,做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四、每位教师要遵守业务学习的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并做到有记录、有体会。
课题研究制度
一、班班有专题,人人都参与,园长、副园长要深入实际,指导科研工作
二、每学期,每住教师读1—2本(篇)理论书籍或文章。每学年定期交流研究课题,研究过程规范,要有相关的文字、数据积累。
三,分管教科研的园长对教师的课题研究过程,给予帮助和指导,并督促教师按期结题。四、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研究会,一学期1—2次课题汇报活动,一年一次研讨会,进行讦析和研究。
五、幼儿园每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拔部分资金为教科研基金,奖励教科研先进班组、先进个人。
六,对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教科研组活动制度
一、在园长统一领导下,各教科研组由教科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按计划进行教科研活动。二、每学期初,教科研组长根据园长统一部署和本组实际情况,订好本学期教科研活动计划(包括落实本组内教师的教科研任务和必须学习的教育理论著作)。
三、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力。活动要向组长事先请假。在活动时,教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科研气氛。
四、教科研活动应遵循“确定专题、学习理论、独立实践、集体评讲、总结提高”的原则,教科研组长要按教科研计划分步实施,注意环环紧扣教科研活动的原则,不断提高教科研活动质量。
五、教科研组要有计划地在本组内开展相互听课、看游戏、相互评课、评游戏的活动,促使本组教师不断改革,不断提高组织教学、指导游戏的质量。
六、每一次教科研活动时要做好书面记录,记录要规范化,有时间、有地点、有议程。
七、学期结束时教科研组要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交园长处,教科研组还应提倡和支持教师及时总结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点滴经验。
八、要有目的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实验、有总结、有记录。
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购置的一切教育教学用品、财产必须登记注册,每学年清查一次,并将清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教育教学物品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领取,不得临时私自领取。
三、领取物品时,必须签名登记。
四、所有资料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不得随意拆开或私自拿走。
五、资料室物品不得私自乱翻,查阅或拿取后须将原处整理好。
六、教学参考资料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当月杂志借阅时间不超过3天,隔月杂志不超过1个月,禁止将报纸借出室外。
七、损坏的物品必须照价赔偿。
八、保持资料室的整洁,物品摆放合理,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九、物品外借需经园领导批准。
十、注意资料的'保密性。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扔杂物,不在室内追逐嬉闹。
二、爱护物品,轻拿轻放,使用后将物品放回原处。
三、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并请管理人员检查、签字。
四、损坏物品及时报修。
五、管理人员及时填写活动记录。
六、活动室内物品一律不外借。
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地面湿拖。
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一、活动前与管理教师联系,明确活动目标,提供相应的活动材料。
二、操作前爱护实验材料,教育幼儿用完后能将材料放回原处。
三、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痕迹、无瓜壳、无纸屑。
四、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摆放好桌椅、材料,并请管理老师清点、签字。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人员根据来阅览的班级提供相应的、适合年龄特点的足够数量的图书。
二、班级指导老师在图书管理人员的协助下,指导幼儿阅读图书。
三、教师、图书管理人员要教育幼儿安静看书,爱惜图书,并注意看书姿势。
四、图书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整理图书,及时修补破损图书。
五、图书管理人员应为班级配置相应的图书,并适时更换、规范进行借换(还)手续。
六、幼儿园每年应根据幼儿需要,逐步添入新书。
七、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图书清点核对,发现遗失,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保健室的管理工作由幼儿园保健老师负责。
二、保健室除了必须的药品、设备仪器外,其它杂物不得摆在保健室内。
三、保健室内环境必须做到整洁卫生。
四、禁止在保健室内吸烟。
五、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
幼儿生活作息制度
一、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合理,并根据春夏、秋冬和小中、大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时调整。
二、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坚持每日适量的幼儿户外体育锻炼,加强冬季锻炼。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
四、在安排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和体育锻炼项目上运动量时要注意对个别体弱幼儿以特殊照顾。
幼儿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执行一人两巾、一杯制,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
二、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宜用流水,保持手部清洁。
三、饭后漱口,大、中班幼儿早晚刷牙。
四、定期洗头、洗澡,每人洗脚、洗臀,擦巾每天消毒。
五、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六、每月洗手帕,专人专用。
七、服装整齐、衣物勤洗、勤换、勤晒。
八、注意采光,保护视力。
九、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各班推荐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家委会委员。
二、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发挥家园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向家长们宣传幼儿园办园思想、目标和主要业绩。家长代表主动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四、根据情况,每学年增补新的家长委员会委员。
家园联系制度
一、新生入园前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及个性特点。
二、利用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家、园的表现。
三、利用家长园地,公布每月教学活动计划、介绍家教方法和保健常识。
四、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增进家园沟通。
五、每年对新生家长举办一届家长学校,介绍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家教保健方法。
六、对因病缺席的幼儿,要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健康状况。
七、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异常状况,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家长开放日制度
一、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分别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
二、制定开放日活动计划,总结全班幼儿在园表现及其发展情况,开放活动时间向家长全面汇报,主动征求家长意见。
三、做好开放日活动资料收集,按时上报。四、对个别特殊幼儿的家长,可不定期开放,以便共同配合教育。
家访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对招收的新生,逐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幼儿个性特点。
二、对老生,每学年普访一次,了解、交流幼儿在家在园表现,取得家长支持,共同搞好教育。
三、对缺席三天以上的幼儿,与家长联系后,及时上门家访。
四、家访时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注重教师良好形象。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3:
幼儿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为了确保全园每一位幼儿的安全,杜绝幼儿走失或冒领,我园使用接送卡接送孩子。为此,幼儿园特制定《接送卡使用制度》,希望家长能够遵守。
1、为严把幼儿接送关,家长需凭"幼儿接送卡"接送幼儿。家长在进入本园时,请提前出示接送卡,无卡者不得进入幼儿园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时,坚持"接幼儿离园交卡,送幼儿入园拿卡"的规定,各班教师凭卡接、放幼儿,不得例外。早上幼儿入园时,家长一定将幼儿交至本班教师处,做好交接工作后拿卡才能离园,否则,幼儿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幼儿园概不负责。
3、未带卡的家长,在大门外等候。由班主任与家长确认关系后,并由家长签字后方可离园。
4、中途家长来园接孩子时,须凭接送卡与幼儿所在班级教师联系确认后,方可同意家长入园接幼儿。
5、家长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非幼儿直接监护人)接幼儿离园时,应将接送卡交与委托人,并提前告知本班教师相关情况,(如委托人的姓名、性别等)受委托人凭幼儿接送卡接孩子,签好代接记录后方能带孩子离园。
6、无完全行为能力者及未成年人不准接幼儿。
7、若出现幼儿接送卡遗失情况,需及时到本班教师处及园长办公室挂失、登记,在履行补办手续后换取新卡。(补办卡与常规接送卡有标识区别)
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配合使用接送卡,保管好接送卡。对于由此所带来的`不便,请家长给予理解。
一切为了您的孩子,谢谢配合!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4:
一、上班期间严防幼儿从大门走出。幼儿在入园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离园,
二、教职工工作时间一般不得离园,如遇特殊情况,须填请假单,由主管领导批准并注明返园时间,经门卫登记后方可通行。
三、接送幼儿期间,不允许外单位车辆入园。教职工在进入幼儿园大门后,自觉下车,步行入内。
五、家长因事需中途接幼儿离园时,许持有接送卡以及本班当班教师的签字方可接幼儿离园。
六、教职工亲属不允许在工作期间来园,如特殊情况需要接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5:
一、基本要求
1 、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戴首饰、不蓄发、不蓄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间对待师生、家长、来宾要热情有礼,耐心解答家长、来宾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家长、来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校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带班级、相貌特征及兴趣班老师常规出入本园时间等,熟悉教学楼各大小设施等情况。
4 、必须掌握打卡机、门禁系统、音响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电话如何转接到各班级的方法。
5 、要与学校保安员、社区保安员及辖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要熟悉园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派出所报警电话:110
6 、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来访登记》、《保安巡查登记》、《紫外线消毒灯记录》等表格,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内容全面准确。
7 、对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园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将师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摆在首位,管理制度《幼儿园门岗管理制度》。
二、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校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
2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同时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
3 、上下学时间开放大门通行,到校园门口协助接送学生;正常教学时间段关闭大门,严禁离岗时不锁大门。
4、本园家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未带接送卡的家长需填写接送记录,严禁无卡不填记录的陌生人接送幼儿。
5、值班期间负责协助监督教职工打卡情况;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转接各教室分机号码;邮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准时播放早操、起床等广播。
6、保持保安室、保安亭卫生、整洁;保持操场、门面、大楼外观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和落叶,保持美观(包括条幅、宣传画、通知、玩具等的。摆放)
7、对进出幼儿园的物品需进行检查。特别做好搬出幼儿园物品的流水帐登记工作。
三、来访登记制度
1、周一至周五8:30-18:00,除本园教职工与幼儿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长),均不得在任何时段进入幼儿园。
2、18:00后需持卡进入校园,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园。
3、对外来人员(教职员工的客人、领导、亲友,各类访客、装修作业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证件(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问清楚所访问师生的姓名或办公室等,经电话确认后,由被访问联系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方可一同进入,或由保安员保安引领来访者到相应工作联系人处。
4、工作时间内家长送来幼儿园日常用品,做好登记并准确送至所在班级请老师签收,或通知幼儿所在班级教师下楼领取、签收。
5、对于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对待来访者应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交谈,具体要求见《来访人员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 、教学时间段经常巡查校园各楼层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一次。值班期间除巡视外应在保安亭办公。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6:
1、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班执行签到制度。
2、事假须经领导批准填写事假单,方可有效;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及时通知主管负责人员,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按旷工论处。旷课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旷会一次各扣20元。
3、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离岗。迟到、中离、早退,不坚守岗位每次扣5元;
4、婚、丧假,探亲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婚假三天;丧假三天(指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祖母一天,可减路途时间;产假三个月(晚育24岁,增加20天)超假须具备书面假条作事假,妻子剖腹产,丈夫可请护理假一周,否则视为旷工;配偶住院,若不能自理生活(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请护理假一周。
5、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五天,每期不得累计超过十五天,超过者,当年度不能评优选先;每期教师有一天事假不作假。事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节、事会一次扣10元;病事假必须先填好假条交后勤处,后勤处无法安排代课时,由请假人自己请人代课,否则经旷工论处。事假超过3天到教管中心请假,半月以上到教委请假。
6、病假一天扣5元,病假一节、病会一次扣3元;没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作病假,视为旷工;经医院证明,经查属实,长期患病或疑难病症需要住院治疗者,按有关文件执行,减半斟情考核。
7、积分考核:迟到、早退、中离一次扣0、2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扣0、1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一节或旷会扣1分,事假一节或事会一次扣0、2分。(每期一天假不扣分)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7:
1.幼儿午睡期间易出现的安全事故:如蒙头睡觉、憋气、玩危险物品进入口腔、鼻腔、耳朵等部位;上、下床及在床上玩的危险,衣服缠着幼儿的脖子、手脖等部位等等有关给幼儿造成人身安全的'危险事故,都属于教师安全责任职责范围之内。
2.幼儿午睡时间12:15--2:00(冬天),12:15--3:00(夏天),午睡安全责任由保育员老师负责。
3.幼儿午睡期间,教师要每隔半小时对幼儿细致观察,看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
4.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严禁幼儿在床上乱蹦乱跳,要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
5.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须培养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6.保育班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幼儿午睡值班记录情况表。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8: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 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 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20xx。2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9:
1.午睡带班教师在幼儿午睡时不得离岗、聊天、接电话。
2.不大声训斥不入睡的幼儿,睡前可讲一些午安故事,对难以入睡的幼儿要多陪他一会。
3.幼儿睡眠时当班教师应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睡眠姿势,切忌蒙头睡、俯卧睡,以免发生危险。
4.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梦哭要立即采取措施、注意观察并及时通知保健老师。对患有哮喘的幼儿要注意特别护理,严重者劝其回家午睡。
5.对于班中体弱、服药、容易出汗的幼儿要特别关注。
6.午睡时必须脱掉外裤、外衣,根据季节和气温穿适当的衣裤入睡,把脱下的衣裤折叠整齐放在固定地方,并且不要将外衣外裤当枕头。
7.教师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8.对于女孩的发卡等在入睡前由教师统一集中在教师处。
9.幼儿午睡时间为12:30以后,起床时间为14:50,教师帮助幼儿入睡、起床,帮助指导幼儿迅速有序穿脱衣裤和鞋子。
10.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午睡时的安全隐患。
11、教师守睡时违反以上制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教师自行负责。
本制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且长期有效。
教师签字:
兴隆镇幼儿园
20xx年11月17日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0: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幼儿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二、电器防火
6、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7、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8、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9、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三、消防设施
10、灭火器应完整好用。
11。、疏散指示标志明显
12、幼儿园自动报警系统保持完好。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保证幼儿健康地成长,切实提高幼儿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盐城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滨海县幼儿园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
2.定期体检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或档案。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2:
梨树幼儿园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去卫生间时必须有老师跟随,按我园《幼儿入厕标准教程》指导幼儿完成大小便和洗手的全过程,特别注意擦屁股的环节,如有擦不净的情况,老师要帮助完成,并用湿纸巾擦干净,视情况给予冲洗屁股。
二、幼儿用厕后跟随老师要立即冲洗擦干大小便池、洗手盆和地面,做到无异味、无水渍。保洁人员定时清理和消毒,保持干净、干燥、无异味。
三、园内所有老师和员工不论在任何时间和情况下都不可以使用幼儿专用卫生间。违反此规定要支付消毒费用20元。
四、成人卫生间使用办法:使用前取一块(且只可以用一块)消毒纸巾擦拭座圈。使用厕内卫生纸要直接丢在马桶内冲走,不要丢在废纸篓内。女士使用的'卫生巾要用塑料袋装好后放在废纸篓内。便后要认真冲洗马桶,方便后来人使用。擦手纸不要丢在马桶内冲走,要放在在废纸篓内。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3:
加强师德教育,使教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观和儿童观,乐意为幼教事业作贡献。
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 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 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 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 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 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 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 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
前款成本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
第十一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意见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三)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四)办园成本核算及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五)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第十三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后两年内不得调整。
第十五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视同公办幼儿园管理。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及其证明;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成本测算情况: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
(三)申请备案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并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见附表);
(四)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
第十八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第十九条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第二十条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二十一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税务发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退费按月计算。因幼儿自行退(转)园,幼儿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按月退还相关费用;因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关闭或者暂停办学,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当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幼儿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幼儿园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
第二十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用品、图书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固定资产折旧等正常办园经费支出。
第二十五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教费,应当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
民办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帮扶。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收费按照收费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减免规定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本地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第三十二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对违反教育收费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20xx年12月19日印发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5: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地生活作息制度,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先决条件,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1、睡眠
年龄越小睡眠时间愈长,次数愈多,幼儿期(1-3岁)昼夜睡眠3次,学龄前儿童(3-7岁)昼夜睡眠2次,午睡时间夏季3小时左右,冬季2小时左右,夜间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2、进餐
幼儿期每日4-5次,学龄前期“三餐一点”,两正餐间隔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午点时间安排在中晚餐之间约下午3时左右。
3、上课
学龄前期儿童注意力的发育仍以无意注意为主,稳定性差,直到5岁以后,有意注意才有逐步的发展,注意力较能够集中,小班每节课10-15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上午9-10点之间幼儿头脑最清醒,精力旺盛,一般上午宜安排两节作业课,下午安排游戏或室外活动,课间要有10-15分钟休息时间,让眼睛和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消除疲劳,小班宜每日1节课,逐渐过渡到2节课,中班每天2节课,大班每天2节课。
4、户外活动
时间依地区季节而定,每天至少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让幼儿充分接触大自然,对防治上呼吸道感染,佝偻病,强壮体魄,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研管理,提高幼儿园的教育品质和教研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研组织和领导
第二条幼儿园设立教研组织,负责制定年度教研计划和安排教研活动。教研组织由园长或其指派的人员负责领导。
第三条教研组织负责制定教研的目标、任务和计划,并根据园所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
第四条教研组织负责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研讨论、教案编写、教研课观摩等。教研活动应充分考虑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和幼儿的特点。
第五条教研组织负责统筹和协调各教师的教研工作,鼓励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三章教研计划和教研活动
第六条幼儿园每年制定教研计划,明确教研的内容、目标、时间安排和责任人。
第七条教研计划应综合考虑园所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专业素养,确保教研目标的'实现和教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教研活动包括教研讨论、教案编写、教研课观摩等,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是必须的。
第九条教研组织负责组织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参与教研讨论,组织教师观摩优秀教学示范课,鼓励教师编写优秀的教案。
第四章教研成果的评价和分享
第十条幼儿园对教研成果进行评价,鼓励优秀教研成果的分享和推广。
第十一条教研组织负责对教研成果进行评奖和表彰,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研工作。
第十二条优秀教研成果应加以宣传和分享,推广优秀教学方法和经验。
第五章教研管理
第十三条幼儿园教研管理应遵循“团结协作、科学规范、实事求是、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十四条教研组织负责收集和整理教研成果,建立教研档案,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教研工作。
第六章教研考评
第十五条幼儿园设立教研考评制度,对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教研评价应以科学的方法和客观的标准进行,评价结果应公正透明。
第十七条教研评价应注重教师的实际表现和实际工作效果,避免片面评价和固化成见。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幼儿园教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且替代之前的教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评估本规章制
幼儿园管理制度 篇17:
幼儿园教学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儿教育质量、维护教学秩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升幼儿学习体验的关键。它旨在为幼儿园的日常教学活动设定明确的规则和指导方针,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为家长、教师和管理层提供一个共同遵循的行为框架。
内容概述:
1. 教学计划与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活动组织,确保教学活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
2. 教师管理:涉及教师资格认证、培训与发展、工作评估,以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
3. 幼儿评估:规定合理的评价体系,关注幼儿个体差异,注重过程性评价而非单一结果。
4. 家园沟通:建立有效的家园联系机制,增进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5. 教学资源管理:规范教材、教具的选用和管理,优化教学环境,提供充足的学习资源。
6. 安全与卫生:制定安全制度,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同时关注幼儿的健康和卫生习惯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