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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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方案篇1
今年以来,黔东南州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州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改。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的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县(市)司法局围绕“是否建立“一案一号一卷”工作案件台账”等六个方面逐一对照检查,按照“堵漏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实地检查、调阅案卷材料、座谈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抽查。及时建制堵漏,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向法律援助对象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组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法律援助承诺书》,严格遵守“公职人员不得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规定。 二是深入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8月24日至26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一行8人到我州三穗县、锦屏县、台江县、麻江县以及州本级共抽取了236份2019年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从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评查,并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及受援人进行谈话和回访。我州以案件评查为契机,对评查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和整改,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组公证警示教育和公证执业专项检查。组织全州36名公证员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到全国公证管理系统警示教育专栏线上学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排查化解潜在违法执业风险、遏制行业不正之风。黔东南州自今年6月开始为期3个月的全州公证行业执业专项检查,围绕是否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 “五不准”等13类问题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重点检查,在全州随机抽调2020年1月以来立卷归档的32件公证案卷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进一步规范了我州公证执业秩序,强化执业风险防控,维护公证行业公信力。 四是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检查组,对3家鉴定机构45名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及其执业行为开展实地现场核查,排查存在问题6个,并督促鉴定机构限时整改。组织开展亲子鉴定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司法黄牛”,有效杜绝因违规收养、购买婴儿、非法生育通过亲子鉴定“洗白”现象。推进司法鉴定完成时限及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减免鉴定费用,压缩鉴定办理时限,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法律服务方案篇2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12号文件精神,按照寿县卫计委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于2019年3月20日上午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由鲍世春院长动员全体职工参加学习、自查、整改。同时在动员部署工作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查找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根据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自纠、查处、整改”四个步骤,不断增强全体职工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清除问题根源,全力解决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既要立足当前,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强化纪律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查找的主要问题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找准主要问题,分类实施,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我县卫生机构突出问题,我院经过全面梳理,整理规范,将相近的内容合并,归纳为以下方面的问题。 1、部分药品有网下采购的现象。 2、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3、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4、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扶贫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对待突击性的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去把这项工作做的最好。三、制定整改措施(一)部分药品(急救药品)网下采购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网上采购药品的行为,杜绝网下采购。 (2)医院和村卫生室购药必须遵守网上招标采购和药品备案采购的制度。 (3)必须从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和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学习《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建议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医药配送企业的配送进一步到位。 (3)、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不违规采购药品,并按时回款给医药企业,不拖欠药款。 (二)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遏制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的现象。 (2)学习《处方管理办法》等内容,组织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处方,提高质量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杜绝不规范的处方出现。 (3)加强临床质量和处方工作检查,加大对医务人员不合理检查、滥检查的处罚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各种病种临床路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2)进一步加强临床检查和处方质量的督查。 (3)对查实的医务人员的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登记记录作为该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并与职称评审、晋升晋级、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三)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公布医疗机构的投诉电话,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投诉。 (2)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注重细节服务”的理念,找准医疗机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加强行风建设,不断的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4)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方便患者就医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一要求。 (5)切实规范服务行为,信守救死护伤的承诺,遇事不推诿、不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认真、负责地接待每一位患者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与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定期通报信息,督促有效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建设。 (3)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遏制腐败行为发生。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 (四)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 近期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下一步整改措施 坚定信念是根本,强化责任是关键,加快作风转变是动力,严明纪律是保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宗旨意识,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致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加强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务求工作实效。
法律服务方案篇3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1
一、服务方式
我所将指派XXXXXX律师为主的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如委托人有涉及其他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要求时,我所可以指派该业务领域的相关律师随时提供支持和紧密协作。服务团队将秉承“专业负责”“忠诚守信”“勤勉尽责”三大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拟定并购方向、进行法律分析
调查了解并购方基本情况,探究拟定并购方向,策划并购类型;
对收购方或者参与人进行目标评定;
审核并购方的正式授权和谈判效力问题;
提出并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制定并购方案、提出法律意见
制定并购程序和步骤;
审核被并购公司产权结构,规划资产重组方案;
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确认、交易、转移方案、股权转让方案;
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交易中的拍卖与招投标实施方案;
制定公司资产的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方案;
制定固定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证券、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整体资产和商誉的评估方案。
3、参与或直接代表被收购公司进行商务谈判
代表被并购公司全程参与与并购方以及收购方所聘用律师的商务谈判,为被并购力争合法利益。凭借律师的专用知识能够为被并购公司的谈判策略提供全面的法律论证;同时律师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技巧有利于提高谈判的效率,有利于促成交易的尽快达成,为谈判双方带来双赢的结果。
4、为公司并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为被并购公司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关系及适用的咨询服务。
为被并购公司提供各种法律意见书、草拟各种法律文书。
5、办理与债权债务相关法律事务
公司并购过程中,经常发生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化解因并购带来的风险。为并购公司办理与债权债务相关的法律事务。
6、办理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事务
公司并购过程中,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自始至终应当给予高度重视,从法律角度尽量处处为职工考虑周全,防止因此给国家社会带来负担甚至不稳定因素,进而影响到并购的进度及成败,该项服务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办理与职工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安置费用预算事务;
、办理并购前遗留的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务;
、办理劳动关系处置事务;
、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接续事务;
、办理与安置费用相关的事务;
7、代理各类并购案件的诉讼业务
公司并购涉及到的诉讼案件千差万别,不仅有债权债务纠纷,还会包括各种行政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8、处理公司并购的善后事务
公司并购完成后,还需对善后事务作出合理的、合法的安排处理。善后事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包括债务承担、职工安置、非经营型资产剥离等。
以上为我所在公司并购法律服务领域的具体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会严格遵守并购方面的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并根据贵公司并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并实施相应具体的工作方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利益,促成并购交易的实现,以实现贵公司并购的最终目的。
法律服务方案篇4
一、企业为何要接受“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
《劳动合同法》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诸多新规定,对企业现行的劳动用工管理方式、劳动关系及用工模式等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它将直接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成本。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劳动用工管理思路,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平稳过度,已成为企业管理者不得不深思的课题。为此,本律师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结合多年来为大中型企业提供劳动法咨询和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特推出“劳动用工专项服务”。该服务方案是本律师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一套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服务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丰富的法律理论及实务经验使我们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更具有实用性和现实指导作用。该服务项目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要求,通过提供专业、系统的,涉及企业劳动用功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帮助企业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位一体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的整体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纠纷,真正为企业减轻负担,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企业减少诉讼、增加凝聚力、提高效率,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法律服务方案
㈠审查、起草企业各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为企业把好人事管理关,以尽可能避免日常管理中因权责不明所引发的员工违纪行为。或即使发生员工违纪行为,也因公司规章制度合法、规范、完备且条款对企业有利,从而避免或减少因处理违纪员工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对企业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条例、培训、厂规厂纪、考勤管理、劳动报酬、福利、宿舍管理规定、奖励和惩罚、安全与健康教育、员工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和审查,以判断和确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其它风险;针对确定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的文件,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经企业同意,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或建议其它解决方法,以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安全、有效,尽可能避免出现劳动纠纷的风险。
2、为企业设计制定系列劳动规范制度:
⑴制订合法、细致、严密、实用的《员工手册》;
⑵设计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方案、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加班费及福利待遇有关管理办法、商业秘密保护方案及竞业限制相关制度;
⑶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拟订或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⑷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拟制或修改有关劳动合同履行的书面材料(如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签书、劳动者名录、书面文本签收单、员工声明、入职登记表、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意见书、不能胜任的培训通知、调整工作岗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工资清单、竞业限制协议、兼职意见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⑸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审核、修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招聘管理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职责、业绩评估办法、岗位工资制度、保密制度、出勤管理制度、劳动纪律、重大损失标准等)。
3、协助审查、理清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彼此间的相互协作。
4、对于企业所涉劳动争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全和收集证据,并审查、拟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
㈡有针对性地提供劳动专项法律服务
本项工作旨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劳动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协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搞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定试用期、明确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预防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2、工资构成问题:
协助审查、制定企业的员工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3、社会保险问题:
协助企业处理员工非因公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
4、工伤或职业病问题:
协助制定企业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或即使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违纪员工处理问题:
有效引用过错惩处条款,使员工违纪情节与惩罚力度相符。
6、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保全和收集有关证据,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减少争议发生,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7、协调政府部门关系问题:
比如与劳动部门、社保部门、法院等的关系。
㈢参加企业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
本项工作旨在发挥和借助律师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利用律师在劳资纠纷谈判中的特殊情形和地位,受托代理企业或协助企业参加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工作内容包括:
1、当有劳动争议出现的迹象时,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2、对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积极保全与收集证据,受托代理企业出庭应诉,在诉讼程序中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好每一单劳动争议案件。
3、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分析其发生原因,归纳出预防办法及法律对策,最大限度降低同类纠纷的发生。
㈣日常法律咨询
本项工作旨在迅速为企业随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包括:
1、对企业工作人员的口头法律咨询,顾问律师将于24小时内予以口头解答。
2、对于企业的书面法律咨询,顾问律师除在24小时内予以口头答复外,还将在之后的48小时内将书面建议及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呈至。
3、顾问律师可根据企业需要共同制定计划,不定期至企业上岗服务。
㈤对企业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
应企业要求,协助企业培训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具体内容包括:
1、顾问律师可为企业业务人员进行集中的法律培训,企业可指派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企业之特定需求,以讲座或组织讨论的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企业需要具体商定。
2、顾问律师可不定期与企业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三、“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流程
㈠签约阶段:
了解客户基本情况→明确客户目标要求→签订劳动用工专项服务合同→出具项目计划书
㈡调研阶段:
制定调研计划→派驻调研小组→深入了解客户劳动用工的全面情况→明确客户的目标要求
㈢出具报告阶段:
针对客户劳动用工的情况,出具《劳动用工调研风险分析报告》
㈣解决方案设计阶段:
与客户就劳动用工的主要问题达成共识→提供全套、各环节的解决方案→对方案进行评价、筛选、优化
㈤指导实施阶段: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等→组织培训→指导实施→确定最终方案→编制《劳动用工管理实用手册》
㈥跟踪服务阶段:
定期联系、回访→收集反馈意见→提供后续服务,满足新的服务要求→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法律服务方案篇5
为贯彻落实市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厅、市局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收费、违规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整治内容1、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方面。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问题。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厅市局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定标准,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县局加强指导,督促依法履职。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考核方式。依托如法网律师管理平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网上考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考核+网上考核。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规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强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释法说理不细,当事人不理解判决而发生信访、缠访”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原则,促进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以案释法,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增强当事人认同,促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质量临管体系。负责日常监管的要建全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质量监管,促法律服务人员释法说理及时、深入、细致。三是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开展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行风建设,督促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表达诉求,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规范法律服务人员和办案机关交往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促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2.司法鉴定方面。在司法鉴定中吃拿卡要,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往来,接受委托人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3.公证方面。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往来,接收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即: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4.法律援助方面。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规领取办案补贴,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5.仲裁方面。县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7 月 10 日-7 月 12 日)。县司法局要将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县局《** 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清自查(7 月 13 日-7 月 25 日)。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厅、市局和县局相关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边查边改。 (三)组织整改(7 月 26 日-8 月 5 日)。县司法局要对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监督检查(8 月 6 日-8 月 11 日)。省厅、市局、县局将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将予以通报。对在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县司法局要认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之一,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两手抓,确保专项整治出成效。县局成立 ** 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胡铁章任组长,县司法局法规股、县两律师事务所和四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 县公证处、洞庭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法规股。2.统筹协调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业务广,机构多,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市司法局与县司法局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8 月 20 日前县司法局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 3.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法律服务方案篇6
金融危机下,一些中小企业仍然沿用过去的用工管理模式,劳动争议纠纷持续居高不下,企业管理成本增加。如何充分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改变劳动用工管理思路,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已成为企业管理者面临的紧迫课题。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的用工管理模式,帮助企业建立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方案,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纠纷和减少诉讼,降低用工管理成本,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实现企业与劳动者互惠双赢的局面。杨汉卿律师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要求,结合承办多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特推出“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
一、帮助企业建立起各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主要审查、修改、制定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完备企业规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从而避免或减少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修改对企业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
主要审查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容是否违法、程序是否合法。
2、帮助企业制定系列劳动与人事管理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1)起草、制定与劳动用工管理和人事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招聘管理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职责要求、业绩考核办法、岗位工资制度、出勤管理制度、劳动纪律、重大损失标准等。
(2)编制企业合法、规范、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手册》和《员工手册》;
(3)制定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处理违纪员工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4)制定加班、福利待遇、年休假等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
3、拟定企业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书
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拟制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的格式化法律文书,便于实际工作中应用。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签书、劳动者名录、书面文本签收单、员工声明、入职登记表、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意见书、不能胜任的培训通知、调整工作岗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违纪员工处理决定书、工资清单、竞业限制协议、兼职意见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4、协助审查、理清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彼此间的相互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全力。
二、审查、起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主要围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能够及时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责任,同时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业的核心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1、确定企业秘密的范围,保密范围和等级,制定文件管理流程,加强涉密文件管理,确定涉密人员,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
2、制定保密方案,建立保密制度,依法定程序通过实施,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3、建立完整规范的保密程序,避免核心技术过于集中掌握,关键人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关键人才离职去向调查了解及档案管理。
4、通过调查获取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组织并向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跟踪立案过程和立案后的执行情况。
三、对专项劳动问题依法设计方案
主要是针对企业用工专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签订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帮助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依法对劳动合同有关的试用期、工作岗位内容、劳动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2、设计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设计有关变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报酬、离职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方案
3、工资构成的技巧
帮助企业审查、制定员工的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4、社会保险处理的技巧
帮助企业处理员工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等与有关社会保险的纠纷。
5、工伤或职业病处理的技巧
帮助制定企业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所发生的问题,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6、违纪员工处理的技巧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促使和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做到处理员工,有章可循,处理适当,程序合法,避免因企业违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参加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与诉讼
主要是发受企业的委托,参加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与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当有劳动争议出现的迹象时,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2、对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积极保全与收集证据,受企业委托出庭应诉,在诉讼程序中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好每一单劳动争议案件。
3、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分析其发生原因,归纳出预防办法及法律对策,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参考,最大限度降低同类纠纷的发生。
五、日常法律咨询
主要是迅速为企业随时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包括:
1、对企业工作人员的电话咨询,能够即时回答的,即时回答。问题较为复杂的和以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本人将于24小时内予以回复。
2、对于企业的书面法律咨询,本人除在24小时内予以口头答复外,还将在之后的48小时内将书面建议及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回复。
3、本人可根据企业需要共同制定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至企业上门服务。
六、对企业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
主要是协助企业培训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具体内容包括:
1、律师可为企业业务人员进行集中的法律培训,企业可指派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企业之特定需求,以讲座或组织讨论的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企业需要具体商定。
2、律师可不定期与企业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七、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流程
1、洽谈签约阶段
了解企业基本情况→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出具工作方案→企业批准执行。
2、调查分析阶段
制定调查计划→进驻企业调查目前情况→深入企业各个部门了解劳动用工的全面情况→明确企业各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出具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建议
3、建章建制阶段
审查、修改企业规章制度→根据各工作岗位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个工作岗位工作流程→制定企业常用格式法律文书→征求劳动者意见→征求高管意见并交流工作情况→依法定程序通过与劳动者切身利益有关重大规章制度→试运行
4、实施完善阶段
根据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目的→对员工进行培训→对管理者进行培训→对高管进行培训→指导实施→结合执行情况对相关规定、流程进行修正→确定最终方案→编制《人力资源管理手册》和《员工手册》→推行规范化管理→企业管理水平上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纠纷→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凝聚力→企业发展规模扩大
6、后续服务阶段
定期回访→收集反馈意见→适时提供指导意见→适时依据新法提醒企业注意事项→满足新的服务要求→适时扩大企业法律服务的范围→形成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实现律师与企业的双赢局面。
法律服务方案篇7
本所接受贵司清算组的委托,针对贵公司拟清算、解散之事宜,经认真分析、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向贵公司报送本工作方案,供参考。
一、工作目标
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1、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提供法律咨询,为公司解散清算事务起草、制订股东会决议、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等有关法律文件;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协助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备案、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4、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作为清算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协助股东与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联系工作;
5、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
本所将指派由周维坤律师、刘佩琪实习律师及其他律师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办理,服务团队采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务团队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联系处理工作。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服务团队将邀请与我所有合作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清理财务、税务问题,包括在清算中处置资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所引起的税务负担,避免法律风险。
四、具体工作计划与步骤
1、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期间,公司应停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对税务审计,进行汇算清缴(一般要求提供纳税鉴定报告),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销户手续。
4、全面清收各项债权,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规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清算组的法定义务,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应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避免清算组因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而承担赔偿责任。
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公司财务人员及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配合,核对、确认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清理公司财产,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法律规定: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
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分配清算财产。
法律规定:清算财产的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各项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8、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清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司概况、解散原因、清算过程、清算组组成情况、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情况、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其它有关事项。
法律规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则相关清算事务将移交给人民法院,我们将协助股东与法院或破产管理人联系。
五、工作报酬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等因素,工作报酬确定为人民币元(不含案件受理费、财务审计、税务鉴定和资产评估、拍卖费、公告等其他费用)。具体的支付方式按《委托代理协议》执行。
六、承诺与声明
1、本所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务义务;
2、本所律师将严格按照委托方的授权范围与权限进行工作,不作出任何超越授权范围与权限的行为;
3、本所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将不接受任何与贵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4、本所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获得和知悉的公司需要保密的任何信息、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或贵公司书面同意外,不向第三方披露;
5、因接受委托时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可能导致解散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者破产宣告申请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产程序不能终结,届时将出现无法按正常程序注销公司的风险,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绝对地排除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法律责任的风险。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权利属本所,非经本所书面同意,请勿提供给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参考。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律师联系。
法律服务方案篇8
一、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施工等各个阶段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分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件,确定相应的服务内容:
1、在土地前期开发期间,为贵集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受托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协商、招标、拍卖,为贵集团依法受、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受贵集团的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
(3)草拟、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受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参与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2、在施工建设期间,为贵集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的制定,帮助贵集团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2)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协助贵集团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确定工程承包合同;
(4)协助贵集团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5)协助贵集团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及对履约、反索赔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6)协助贵集团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7)参加贵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3、在房地产经营期间,为贵集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
a、解答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专项法律咨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意见。
b、受贵集团委托,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论证,策划和制定化解法律风险的相关方案;
c、根据贵集团的委托出具律师函;为客户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过程中保全己方权利或证据,进行法律交涉。
d、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相关合同的策划与分析,制定所需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文本并参与谈判。
e、全程跟踪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活动,提供全方位动态法律服务,包括:审查有关法律文件、草拟有关合同及协议、参与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拟定转让方案、办理转让手续;
f、处理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等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g、为贵集团进行房地产项目招商、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设计方案,参与谈判,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
(2)商品房屋的预售、销售、租赁
a、参与贵集团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租赁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贵集团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租赁协议书,协助贵集团完善商品房屋预售、预租条件;
b、协助贵集团与境外律师楼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为境外律师楼出具向境外预售商品房屋的法律意见书;
c、协助贵集团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
d、协助贵集团起草、修改《购房须知》、《订购书》、《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租赁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就相关文本报送行政机关的核准备案;
e、答贵集团或购房人、承租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件提出的法律问题;
f、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安排办理正式签约手续;
g、配合房屋竣工的验收工作;
h、代表贵集团向买方出具律师催收楼款通知书;
i、在收楼过程中,协商买卖双方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协调解决双边矛盾;
j、协助设计租赁实施方案及完善商品房租赁条件;
k、草拟、审查租约、意向书,提供法律意见;
(3)商品房屋的按揭
a、参与贵集团与银行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的谈判,起草和审查业主按揭中房产商作为担保的有关合同安全性、合法性;
b、协助对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
c、将业主的申请资料及借款人与房产商签署的《房地产预售契约》及已缴楼款凭证送呈银行审核。
d、协助办理《房地产预售契约》、《房地产按揭贷款合同》公证并监证;
e、协助进行抵押登记备案;
(4)物业管理
a、为确定物业管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论证物业管理方案的可行性;
b、协助贵集团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c、起草或审查、修改关于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d、协助贵集团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
e、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早期介入制度和后期管理制度的建立进行策划;
f、起草或审查、修改《使用公约》、《业主(住户)守则》等相关法律文件;
g、起草或审查、修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h、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
(5)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a、在建工程、工业、商业、住宅物业的抵押、收购和转让法律服务;
b、物业调查、商品房评估、拍卖及测绘法律服务;
c、受托代理贵集团各种涉及房地产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二、上述法律服务内容将通过以下法律服务方式得以实现:
1、本律师将根据贵集团的需要担任贵集团的专职法律顾问。
2、定期与贵集团负责人会晤,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3、定期与贵集团进行电话联系,全面了解贵集团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4、贵集团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派人上门与律师沟通,本律师也可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以便帮助贵集团及时解决法律问题。
5、如贵集团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三、服务行为
1、根据贵集团的.需要,提供专项法律培训;
2、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法律查询;
3、参加各类谈判;
4、草拟、修改、审查合同;
5、出具法律意见书;
6、律师见证;
7、代理贵集团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8、其他;
四、工作原则
1、本律师开展相关法律服务的嵌入式服务工作原则:
嵌入式服务原则:全程跟入、具体推进、实行嵌入式服务。法律服务是一项细致而且面临不断发生变化的业务,工作的实施不仅依靠以往的工作经验及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要依靠对工作中不时发生的新问题的准确把握并相应调整工作方法。嵌入式的工作方法有利于迅速、准确地了解问题实质,及时作出反应和应对。
2、开展相关法律服务的工作流程:
第一项:由本律师负责,召集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团队,负责贵集团的法律服务;
第二项:工作团队进行摸底调查,用合理时间了解基本情况;
第三项:会同贵集团对法律服务内容进行分类。编制目录,初步分析后建档;
第四项:制订相关法律服务的工作安排;
第五项:根据工作安排,由本律师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项:建立会商制度,根据工作要求,确定本律师与贵司的定期会议制度;由本律师在定期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度,征询意见。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项目,经工作负责人确认后,可召开临时会议研讨;
第七项:对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第八项:工作调整,针对工作中不时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及解决方法;
第九项:对服务情况不断进行总结,向贵集团进行分项及总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