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具体实施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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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第一篇】
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首要标准,以构建和谐平安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工作方针,以“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做好衔接排查工作,有效减少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1、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使用,尽快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2、做好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对下落不明和“三无”刑释人员进行摸排,对见档不见人的刑释人员核对摸排,逐一对照落实。
3、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实现重点帮教,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合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甄别。
4、建立完善我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镇司法所年内要建立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本辖区企业考察认证、宣传工作,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安置基地(企业)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使更多的企业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并在我镇推广章光101红豆杉基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示范性安帮基地带动全镇安帮基地建设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由政府、监所、企业实现整体联动,达成协议,使**、在教人员在监所内技能培训,刑满解教回归,到过渡性安置基地直接就业。
三、切实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机构,调整、充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确定试点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区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协调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推动“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建设”。
五、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真正落实“四个一”帮教措施。
2、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帮教工作实现向监所、向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和向社会的延伸。
3、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书的“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文明创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支援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
1、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2、广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
3、开展各种帮教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消除偏见和歧视,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第二篇】
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四个四”的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实践中,要继续坚持在帮助教育上下功夫,在以情以理感化上下功夫,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控制重新捕、劳、少上下功夫的工作思路。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在基层,搞好“四定”,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力量,定工作责任,定工作措施。切实实现帮教工作的四个落实:组织人员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帮教工作落实,任务指标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名帮教工作者。要使每名基层帮教工作人员做到“四个清楚”,即原罪错清楚,原改造情况清楚,主要社会关系及接触人员清楚,现实表现清楚。
(二)继续坚持安置帮教工作的排查制度。
由于在衔接机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有些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报到落户,也有的因城镇建设拆迁和经商打工造成了人户分离,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要及时同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摸清去向,采取必要的帮教和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漏管失控。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把握三个阶段:一是在其回归前组织家庭、社会等有关方面做好帮教准备,与监所联系,研究帮教方案,协调安置帮教事宜;二是在回归后及时办理户口接转、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三是对帮教对象确已转变好的按时解除帮教。
(三)加强与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在安置帮教工作要逐步实现“三个结合”:专业化队伍与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接茬帮教与向前延伸帮教相结合;帮助教育与打击惩处相结合。适时召开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工作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形成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成员主动关心、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进程。
(四)加强对帮教组织机构成员指导、检查工作力度。在做好“两个继续”、“两个加强”的同时,要紧紧抓住“三个不放松”。一是抓住重点人管控不放松,重点抓好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减少重新犯罪;二是抓住安置帮教工作好的典型不放松,以点带面,宣传推广好的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三是抓住业务培训不放松,继续对社区司法助理员和主任帮教进行统一培训,也要对帮教工作者进行逐级培训。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加强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
1、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建设。我镇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切实负起对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实施与监督的责任,促进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康发展。
2、加强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建设。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组织、指导安置帮教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全镇情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要有针对性制定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善于总结和推广经验,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水平。
3、加强帮教安置队伍建设。分层次加强对司法助理员、协管员和基层帮教组织的培训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把矫正协管员纳入帮教安置队伍,明确职责,加强指导,严密帮教安置组织网络。
二、集中排查清理,保障安置帮教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1、要明确排查清理工作的对象和重点。认真组织排查清理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分类动态管理。
2、按时完成排查清理任务。集中排查清理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排查资料的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安教办根据监狱、劳教所、市安置帮教办寄、转发的刑释解教通知书收集基层情况。第二阶段为排查清理阶段,4月份完成。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由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对照解教通知书,逐一进行核对,填写登记卡、逐人建立管理档案,对五年内刑释人员和三年内解教人员逐一回访,初录或修改有关信息、填写上报统计表。第三阶段为分析总结阶段,5月中旬完成。主要分析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动态和工作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对策和管控措施,同时,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最后,要按照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表格,汇总填报相关数据,并逐级上报。
三、强化帮教措施,履行工作职责
1、进一步完善接茬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协作制度,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在教人员离开监所前后的接茬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年底,我镇将根据区文件精神制定《年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标准》和平时上报数据、材料情况,对全镇安置帮教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督查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落实。
3、帮教对象基础数据的采集分类管理创新。在做好帮教对象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把帮教对象进行分为风险型、一般型、困难型进行管理。一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风险型帮教对象,由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列为重点帮教对象,严密控制,发现苗头及时纠正;二是对于表现一般,思想不够稳定的一般型帮教对象,由我镇干部会同村(社区)或单位领导、帮教对象亲属和亲朋好友定期进行帮教,做到多谈心、多提醒、多督促;三是对于表现较好,思想稳定,家庭和睦的困难型帮教对象,由社区帮教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谈话和家访。
四、重点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
1、完善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基地)工作制度。继续抓好原有过渡性挂钩安置实体(基地)巩固和完善,对积极吸收安置帮教,并取得较好帮教效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继续开展创办过渡性实体(基地),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和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
2、深入开展职业职能培训工作。加强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依托劳动部门举办1至2期职业技能培训班。通过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刑释解教人员掌握一门技术,提高素质,增强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为安置就业创造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培训工作,搞好职业技能鉴定,把好质量关。财政部门要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对工作经费投入。
3、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逐步实现就业市场化、社会化。我镇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摆上位置,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就业。我镇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将集中排查清理中摸清的符合低保条件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要与工商部门多联系,为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个体经营户提供注册登记、执照年检等方便。要与教育部门多协商,为未成年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学条件。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三、工作方法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5、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指导和协助村级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对象落实强化管理;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四、考核和督查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