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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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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第一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科普网络、科普队伍、科普陈地建设为重点,以街道指导思想为主体,社区为基础,以动员个方面力量,共同营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歪理邪说的良好氛围,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

向社区广大居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宏扬科学精神。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社区居民群众中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每季度举办科普讲座一次;

2、每两月制作科普专栏一期;

3、利用节假日在辖区青少年中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4、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居民散发科普宣传资料;

5、科普活动室定期向居民群众开放;

6、并充分发挥作用;建有一支科普宣传队伍、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8、建立社区科普工作资料档案,使科普工作规范化。

9、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科普工作做到记录齐全。

10.市民学校开课每年6次以上,文化活动室订有科普刊物,集有科普资料。

11.科普宣传窗做到内容经常更新。

12.社区科普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开展以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和老年人为对象的科普活动10次以上。

13.社区居民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群众性健身文体活动,每年5次以上。

14.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安全。社区内无*影响,无封建迷信、无赌博活动,无社会丑恶现象和其他愚昧落后的习俗活动。

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第二篇】

一、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须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的条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房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承租人与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

六、有关处罚: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的,处2000以上300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第三篇】

结合,社区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及时有效调处村。

本级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民间纠纷调处率要达l00%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信息,要及时向社区负责人报告,重大的维稳信息和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报告。对瞒报、漏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例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部署维稳工作;根据各个时期维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必要措施;督促检查好综治协管员、巡防队员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排查调处本社区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投诉;。

3、督促落实户代表议事制度,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4、负责收集、反馈本社区的维稳信息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5、组织巡防队对村民进行治安巡逻,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6、配合街道、社区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交通、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7、安排好本社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邪教痴迷者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工作开展。

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第四篇】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监督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提出申诉。

4、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应定期检查、指导、监督下级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同级社区矫正组织内部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6、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7、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8、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

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

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3、社区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参与制定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2)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

(3)与矫正对象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

(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答和处理。推诿、懈怠的给予警告,屡次发生上述现象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或者遇有特殊情况、问题及重大事宜不及时反映和上报,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

矫正对象基本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停职检查、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不积极查找,不主动上报,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导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失职或者违反社区矫正其它规章制度,不按程序办事,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给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凡出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先、入党、提拔。

矫正个案制度

1、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实施矫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2、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矫正个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学习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

2、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公益劳动制度

1、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司法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臵。设臵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

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

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

外出请销假制度

1、矫正对象外出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

2、经司法所和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矫正对象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对象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制度

1、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即开始对其考核。

2、矫正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迁居、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及学习等内容。

3、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小结。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据当月的考核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表扬和积极分子。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为:

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批准。

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查,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审核。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相关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审核裁定。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批准。

解矫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社会保障制度

矫正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区居委会要向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检举申诉制度

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制度

一、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安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协调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

4、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协调、指导各工作组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检查安全社区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

7、协助各工作组获得政府及民间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力保障。

8、根据社区发展和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安全社区建设内容。

9、组织参加安全社区各类交流活动。

10、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二、xxx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

1、协调、检查、督导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工作开展。

2、负责社区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区建设进度及相关档案管理等。

4、为维护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5、负责媒体发布以及同县安监局、市安监局和成都安全社区支持中心等联络沟通。

6、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安全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评

估。

7、建立辖区伤害监测制度,对各监测点采集的事故与伤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结合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9、定期上报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

10、完成县和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安全项目组工作制度

1、组织协调十二个安全项目组开展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社会治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安全、涉水安全、工作场所安全、老旧院落安全、城市污水治理、防犬、马蜂等伤害预防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定期收集、整理、上报与项目相关的事故与伤害数据以及社区人群的安全诉求。

3、根据评估考核工作组上报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制定或调整项目工作方案,保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项目组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及计划。

5、制定和落实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xxx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解社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

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包区自查和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巡回检查。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巡回检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应该定时抽查。

(2)专项检查由街道组织,社区负责协助相关行动于每年定期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企业或人员的签字等。

五、xxx伤害监测制度

1、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2、社区企事业单位、居委设有一名社会安全信息监督员,负责对本企业、居民区的安全检查及信息收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镇安全部门反馈。

3、各居民区设安全志愿者二名,主要职责是协助监督员在地区进行社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监测。同时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4、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工作,鼓励社区居民举报社区安全隐

患。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5、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工作制度

1、参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有符合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和计划的培训计划,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求与不同能力要求的需要。

3、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

4、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栏传播安全知识。

5、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社区协商议事制度

1、各安全工作组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协商议事会由各项目组组长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各项目组成员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安全建设工作出谋划策。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各工作组要做好记录。

八、安全社区信息交流制度

1、各项目工作组定期参加促进委员会组织的会议。

2、各组向促进委员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项目小组成员交换工作经验、开展方法。

4、完善安全教育设施;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完成安全工作组赋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建设的工作。

九、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保存制度

1、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2、记录和档案装具必须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3、定期对记录和档案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妥善处理;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4、记录和档案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各柜、各文件夹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方便查找。

5、声像等特殊载体的记录和档案应妥善存放,以免遗失。

为加强对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儿童培养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纪律的小公民,特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一、求真务实、积极创新。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认真讨论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创出工作特色。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社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

三、挖掘资源加强共建单位、辖区单位联系,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宣传。

四、以社区文明学校为教育阵地,利用学生暑、寒假期间,开设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使更多儿童受教育。

五、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不断增长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区工作制度。

1、 早8上班,11点下班,下午上班,4点下班。

2、社区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在当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请假,无故不签到视为缺勤。

3、除开会接待外,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在服务大厅办公,上班期间,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岗闲聊等,做到办公场所集中精力办公,处理事务。

4、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 做势端正,办公用具摆放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摆放、悬挂物品。

5、不在公共区堆放办公用品或废弃物品;不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不向窗外、走廊倾倒茶水、扔杂物;室内垃圾一律 装袋倒入纸篓,不得随意扫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倾倒杂物。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细致地为居民服务。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发现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现象, 及时报修。

9、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离开办公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室内饮水机、电脑、照明灯等的关闭情况,确认室内所有电器均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关门离开,做到节约用电。

10、各办公室卫生及服务大厅卫生必须每天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

11、凡是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详细登记,及时汇报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第五篇】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第六篇】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姿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不作直接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2、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

4、讨论和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1、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委员会主任、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内的知名人土、社区工作者参加。

2、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

3、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指示;对社区服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4、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可以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第七篇】

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处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门。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一是总结前阶段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

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

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上交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

二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

三有确实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全面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房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联防队伍积极作用,根据各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巡逻值勤活动,落实治安防范管理措施,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社区的安全生产。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2023年社区综治工作制度【第八篇】

为夯实社区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线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社工在负责分管线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责任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

区块。

责任。

走访。

走访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录每户走访对象的具体情况,并有走访对象的签署意见。走访记录要长期保管积累,形成社区民情档案。

各个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走访碰头会,沟通交流,互换信息,共同研究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对每位社工的走访情况和走访记录进行评议,签署建议意见。

每周走访住户未达5户,或走访记录不完整、走访对象未签署意见的,认定该周走访未完成。

根据全年的走访记录和反馈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街道驻社区干部对每位社工年度走访工作作出评价,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1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社区办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弄虚作假达3次,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内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副书记、副主任)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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