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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案例【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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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案例【第一篇】

案例一:某单层产业厂房项目,檐高20m,建筑面积5800m2。施工单位在拆除顶层钢模板时,将拆下的18根钢管(每根长4m)和扣件运到井字架的吊盘上,5名工人随吊盘一起从屋顶高处着落。此时恰好操纵该机械的职员往厕所未回,一名刚刚招来两天的合同工开动了卷扬机。在卷扬机下降工程中,钢丝绳忽然折断,人随吊盘着落坠地,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的恶性后果。

案例二:某六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框架结构,脚手架采用落地式外脚手架外挂密目安全网,地下为条形基础和独立柱基础。1999年9月8日,工人蟑螂办公室往材料库房,经过施工现场时,从六层脚手架上掉下一根长脚手杆,正砸在工人甲的右臂,造成骨折。

案例三:某建筑公司中标某酒店工程。1998年5月28日,在进行水电安装作业时,项目经理部使用民工为其线路沟通进行打眼作业。由于作业面没有临时电源而无法进行工作,只得等待增设电源,这时,负责打眼的一名民工不听劝阻,擅自将电钻的电源强行与相邻的一根碘钨灯电源线相接,在连接时不慎触电,抢救无效死亡。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第二篇】

建筑施工常见五大伤害是指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和坍塌。五大伤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建筑行业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0%以上,其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下面,网友给大家盘点一下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几起典型的高处坠落事故:

01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高处坠落事故

2019年5月9日13时45分左右,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广场东南角的一栋村民在建违法建筑施工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原因是建房用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减速器轴承损坏、齿轮损坏,建房用物料提升机吊篮坠落装置失效,建房工人安全意识差,违规乘坐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盲目启动物料提升机上升导致事故发生。

02

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热水沟双线特大桥“”高处坠落较大事故

2019年11月23日15:30左右,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站前工程EMZQ-16标段热水沟双线特大桥7号桥墩悬灌梁(连续梁)施工工地,下放防护平台时,挂篮下部结构连同防护平台突然整体坠落,平台内的大连万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4名工人同时坠落,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的原因是作业人员未按技术交底要求分步拆除挂篮下部系统,而是一次性拆除挂篮下部系统,导致卷扬机钢丝绳受力增大,其安全系数急剧降低。作业人员违反规定通过卡环把卷扬机钢丝绳与挂篮系统下横梁上的粗钢丝绳绑扎在一起,迫使钢丝绳斜拉,导致钢丝绳受力进一步增大导致事故发生。

03

玉林市玉林碧桂园凤凰城五期“”建筑施工较大事故

2020年5月16日19时50分左右,玉林市二环北路的玉林碧桂园凤凰城五期Al标1#、2#、5#楼工程在建工地发生1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现场施工人员6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顶部往下第5节标准节与第6节标准节连接位置左侧2根高强度螺栓缺失、未安装有效的上限位装置及上极限装置,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施工升降机司机周建明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04

广西贵港吾悦和府一期项目“”高处坠落伤亡事故

2020年10月28日18时许,广西贵港吾悦和府一期项目1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死亡1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0余万元。

经调查,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杨某安全意识淡薄,高空拆除外墙工字钢作业时,为图方便,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把安全带锁扣从生命绳上解开,作业完成后返回室内途中,不慎坠落地面,造成事故。

一桩桩痛心的事故,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每一起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无数家庭的破灭,每一次血的教训,都是对安全责任血的警示。

安全问题刻不容缓,一旦发生事故,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将会难以承受。因此,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如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网友给大家总结了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各种临边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之间设置,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底端应固定牢固。

(2)防护栏杆的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3)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或用其他材料封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时,网间连接应牢固、严密。

(4)对坡度大于25º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5)栏杆下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2.洞口作业场所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或直径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

(2)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或直径≥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防护栏杆,洞口应用安全平网封闭。

(3)外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窗洞及框架结构在浇筑完混凝土未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设置防护栏杆。

(4)洞口盖板宜采用工具化盖件,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kN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m2的均布荷载。

(5)洞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3.电梯井口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2)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安装和拆卸电梯井内的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3)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操作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铺平并绑牢或扣紧,严禁出现大于150mm探头板,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并有自锁功能。

(3)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以及悬挑式操作平台调运或安装时,平台上不得站人。

5.安全网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网安装应系挂安全网的受力主绳,与支撑件的拉结应牢固,其间距和张力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系挂网格绳,安装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

(2)安全网安装或拆除作业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防坠落安全措施。

(3)不得将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用。

6.凡在2m及以上的悬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及其使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带除应定期检验外,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织带磨损、灼伤、酸碱腐蚀或出现明显变硬、发脆及金属部件磨损出现明显缺陷或受到冲击后发生明显变形的,应及时报废。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应扣牢在牢固的物体上。

(3)缺少或不易设置安全带吊点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安全带母索。

(4)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打结使用,安全绳上不得挂钩。

(5)安全带的各部件不得随意更换或拆除。

(6)安全绳的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的安全带,单根绳的有效长度不应大于。

(7)安全绳不得用作悬吊绳,安全绳与悬吊绳不得共用连接器。新更换的安全绳的规格及力学性能应符合要求,并应加设绳套。

7.高处作业应设置专门的上下通道,作业人员应从专门的通道上下,上下通道根据现场情况选用钢斜梯、钢直梯、人行塔梯等,各类梯道安装应牢固可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式直梯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应加设梯间平台。

(2)人行塔梯顶部和各平台应满铺防滑板,并应固定牢固,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当高度超过5m时,应与建筑结构间设置连墙件。

(3)上下直梯时,人员应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单梯不得垫高使用,直梯如需接长,接头不得超过1处。

(5)使用折梯时,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6)同一梯子上不得有两人同时作业。

(7)脚手架操作层上不得使用梯子作业。

8.作业场地应保证照明充足,遇有冰、霜、雨、雪天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为了预防施工过程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作业人员提前预知施工中存在的事故易发高发风险点,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因此,采用便捷、高效、实用的安全培训教育手段和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第三篇】

2007年5月30日,安徽省合肥市某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边坡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该排水工程造价约400万元,沟槽深度约7m,上部宽7m,沟底宽。事发当日在浇注沟槽混凝土垫层作业中,东侧边坡发生坍塌,将1名工人掩埋。正在附近作业的其余7名施工人员立即下到沟槽底部,从南、东、北三个方向围成半月形扒土施救,并用挖掘机将塌落的大块土清出,然后用挖掘机斗抵住东侧沟壁,保护沟槽底部的救援人员。经过约半个小时的救援,被埋人员的双腿已露出。此时,挖掘机司机发现沟槽东侧边坡又开始掉土,立即向沟底的人喊叫,沟底的人听到后,立即向南撤离,但仍有6人被塌落的土方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做出以下处理: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4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董事长、施工带班班长、监理单位法人等13名责任人分别受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记过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受到相应经济处罚。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第四篇】

建筑施工一直是事故多发行业,多年来由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五大伤害”事故所造成死亡人员数量一直占死亡总数的90%左右,其中物体打击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一直高居第2位(2019年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物体打击事故是指由失控物体的重力或惯性力引起的伤害事故。多为落下物、飞来物、崩块等引起的伤害。在建筑施工中,一般由砖石、工具等从高处落下,或打桩、锤击造成碎物飞溅等原因所导致的。

下面,网友给大家盘点一下建筑施工现场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的物体打击事故。

01

北京市昌平区恒均建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

2020年12月22日6时30分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北京市南农水泥构件厂恒均建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钢筋加工区,丝索工站在钢筋垛上掀苫布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原因是作业人员在钢筋垛码放严重超高且钢筋垛四周未加装防钢筋倾倒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爬到钢筋垛上作业,其冒险作业行为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02

宁夏巨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

2020年11月9日8时许,宁夏巨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组织工人拆解放置在乌玛公路第A5标段K138+现浇桥材料场的设备时(工程已于11月6日停工,该拆解行为属于宁夏巨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清场活动),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7万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原因是现场工人违反了宁夏巨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贝雷梁拆解操作规程,且不听从劝阻,强行违章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

03

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前街1号隆福广场整治拆除项目“”物体打击事故

2020年8月29日14时许,东城区隆福寺前街1号隆福广场整治拆除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因高空坠物导致的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余万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原因是作业工人未遵守《隆福广场整治拆除工程非承重结构及装修拆除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违规进入垃圾清运通道(一层电梯井道内),直接导致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施工单位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未对危险区域由专人监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也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04

上海闵行区中春路9219号拆除建筑物项目“”物体打击事故

2020年1月17日15时许,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219号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一工地内发生一起建筑物拆除作业过程中的被拆楼体掉落打击事故,致2名现场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现场作业人员未严格按照公司《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冒险作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安排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消除、阻止不力,也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一桩桩痛心的事故,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每一起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无数家庭的破灭,每一次血的教训,都是对安全责任血的警示。

因此,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如何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必要。在此,网友给大家总结一下建筑施工过程中预防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一些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

物体打击事故防范措施:

1、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在坠落半径内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2、下列部位自建筑物施工至二层起,其上部应设置安全防护棚:

(1)人员进出的通道(包括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的进出通道口);

(2)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影响范围内的通行道路和集加工场地;

(3)起重机的起重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

3、安全防护棚宜采用型钢和钢板搭设或采用双层木质板搭设,并应能承受高空坠物的冲击。防护棚的覆盖范围应大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的影响范围。

4、短边边长或直径小于或等于500mm的洞口,应采取封堵措施。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的规定。

6、高处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应预先撤除或固定。所存物料应堆放平稳,随身作业工具应装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清扫干净。作业人员传递物件应明示接稳信号,用力适当,不得抛掷。

7、临边防护栏杆下部挡脚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操作平台或脚手架作业层当冲压钢脚手板时,板面冲孔内切圆直径应小于25mm。

8、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底层应采取可靠封闭措施。

9、人工挖孔桩孔口第一节护壁井圈顶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00mm,孔口四周不得堆积弃渣、无关机具和其他杂物。挖孔作业人员的上方应设置护盖,吊弃渣斗不得装满,出渣时孔内作业人员应位于护盖下。吊运块状岩石前,孔内作业人员应出孔。

10、临近边坡的作业面、通行道路。当上方边坡的地质条件较差,或采用爆破方法施工边坡土石方时,应在边坡上设置阻拦网、插打锚杆或俊盖钢丝网进行防护。

11、拆除或拆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或拆卸作业不得上下同时进行;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域,并应由专人负责监护警戒;作业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

(2)拆除工程中,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构配件应向下传递或用绳递下,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散碎材料应采用溜槽顺槽溜下。

(3)物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堆放结构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2、施工现场人员不应在起重机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的地方逗留、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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