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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通知【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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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一篇】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二篇】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岗位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由于工作需要,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周末的临时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国家法定节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2、加班的申报程序

(1)临时加班:员工发生临时加班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报表》(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如因发生急情或险情需要加班来不及办理加班申报手续的,可在事后24小时内补办加班申报手续。月底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呈公司领导审批。

(2)计划加班:计划加班原则上以各部门安排的值班表认定,但如发生临时变更的,由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情况书面报综合办公室。

3、加班管理规定

(1)发生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实际时段如实填写加班申报表。

(2)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算在加班内容中:

(一)参加会议;

(二)开发建设部工作人员非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加班;

4、加班补偿标准

(1)员工要尽量合理安排好本岗位的工作。加班补偿方式主要是发放加班补贴,当月加班补偿报公司领导审批,经财务部门计算后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补贴计算,以财务部加班计算标准为准。

5、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2)计划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考核。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6、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月起开始执行。

附件:加班申报表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三篇】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四篇】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加班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中心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尽可能不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中心实行加班调休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四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中心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临时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临时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属于任务内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在上班时间必须完成的工作而未完成的,自动延长上班时间的,本中心不作为加班考虑。

第六条员工加班原则上应提前2天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心领导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计算为有效加班。第七条严格执行加班需提前申请的做法,如果不能再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如遇领导出差在外吗,无法签批的,员工也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单》,由人事部门电话确认后,方可实施加班。特使情况要临时加班的,相关负责人要加以额外说明。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

第八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九条加班时间以1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

第十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五篇】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本公司全体员工。

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加班种类

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加班认定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加班审批程序

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加班免除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加班调休

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罚则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附件

《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六篇】

每一个企业的加班费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低,有的高,但高低之间不会相差太多,加班条例好不好,直接影响着薪酬的管理,只要有一个合理的才能让员工满意,下面企业管理网提供的某企业范本,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主管、经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制度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七篇】

适用于公司非计件的全体员工。

各部门主管、部长。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点半前,由部门主管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星期天加班者,员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点半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公司支付对应加班费。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正常加班时,加班时数记入到实际出勤天数中,与平均工资一起计算;。

3.晚上加班到9点半以后,补助10元/次。加班到12点以后,补助20元/次;。

4.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财务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八篇】

第一条 为规范车间加班管理,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高效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仅适用于车间员工加班,不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被安排到车间加班,视为履行义务。

第二条 公司鼓励各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工作日的工作任务,不鼓励加班,确因生产需要加班,须遵照效率至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三条 加班是指在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确因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完成任务;

2.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

4. 正常工作下班后加班2小时以上。

第五条 员工加班须由部门主管填报《加班申请单》,并在白板上知会员工。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于当日17:30前交经理审批,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需在放假前一个工作日前交总经理审批。遇紧急情况,由经理安排,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由加班人员所在部门主管补填《加班申请单》。

第六条《加班申请单》由门卫监督,若实际加班时间与申请时间有出入,以门卫在《加班申请单》备注栏内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并由门卫将此单于次日上班时交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员工加班时间每日2-3小时,不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加班,必须安排员工适当休息,每月累计加班不应超过104小时。

第八条 每月行政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倍( 加班工资= ×倍×加班时间),双休日加班未安排调休的其报酬为平时工资的2倍(双加工资= ×2倍×加班时间),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 ×2倍×加班时间)。

每个加班工时,均按加班者工作技能与绩效给予奖金。

第九条 正常工作日8小时内可以完成而未完成工作定额的部分加班的,不支付加班费。任何未按规定履行加班手续的,不视为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可以进行对等工时调休,调休后,则不计加班工资。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加班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十一条 加班时消极怠工,可以完成而未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的,取消加班工时。加班时间内,员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若因事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管申请方能离岗。若主管因事不在车间,急需离岗时,请自觉在《加班离岗登记本》上写完记录后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私自离岗者,一经门卫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巡视车间发现,按取消本次加班工时论处。

第十二条 员工加班禁止在车间吃食、吸烟、大声唱歌或喧哗;禁止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禁止一切私自脱岗、窜岗等行为(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指定处或门外。违犯本条者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为获取加班工时奖金,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工时,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处罚100元。

第十四条 员工因虚报而申请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工资处罚员工,其中20%由部门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而未完成却安排加班的,按照100%的加班工资处罚,其中10%由部门主管承担。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和颁布,自张贴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纳入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中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相抵触内容自行废止。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九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学校加班行为,激发全校教职工养成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的良好习惯,根据《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加班系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继续进行的工作。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不计算加班补贴(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支付加班补贴的除外)。

3、学校加班分两种:值班加班(通称值班)和应急加班(通称加班)。值班系指经校长室批准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校寒暑假继续工作,含特殊岗位值班(如工会活动室值班、图书馆值班、水电值班等)和因突发性工作由分管校级领导安排校长室批准的临时值班(如政工人事暑假职评、工会寒暑假组织吊孝、上级有关部门寒暑假突击性工作任务等),发给值班补贴。经校长室批准,确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中学校安排的值班之外的继续工作(如寒暑假补课期间膳食会上班、教务科组织下乡招生、学生科体育训练等)可算加班,发给加班补贴。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休日值班可以调休或支付值班补贴(指经校长室批准不能调休的有关部门双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寒暑假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补贴。

2、学校各部门原则上应将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必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加班,非突击性任务不安排加班。非安排加班不可的应尽量避开法定节假日。学校各部门一定要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经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才能给予加班补贴。

3、在值班期间能完成的工作不再安排加班(即值班与加班不重复)。领取学校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开支的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如军训、入学考试、补考、年级组干事、学生管理干事等)要扣除。学校同一部门工作人员的值班和加班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兼顾公平,综合平衡。行管人员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的应急加班一律按值班计发加班补贴。

1、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值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拟定值班安排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值班补贴。

2、学校加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汉寿一中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加班补贴。

3、在法定工作日值班安排原则上一个学期申请(国庆长假、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一次。学校值班和加班安排经校长室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制表,作为核算值班和加班补贴的依据。

1、值班一个工作日补贴 30 元;加班一个工作日补贴 60元;特殊岗位值班采取包干加班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由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行政)会研究决定。

加班补贴如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必须在申请表中加以说明,不得在学校行政账目列支。享受调休假者,不得重复申报值班或加班补贴。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科室将上学期值班或加班情况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核算,校长室审批后由后勤科统一发放(值班或加班补贴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的除外)。

1、对虚报、瞒报值班或加班补贴者,按虚报、瞒报额扣除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学期第一个月岗位工资,值班或加班期间消极怠工,或在值班、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取消值班或加班补贴,并按情节轻重按《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给予处罚。

2、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处均以本规定为准。

3、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加班管理制度通知【第十篇】

为规范各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20元/天(半天为10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计。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七、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八、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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