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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热选【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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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篇】

公司员工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

1、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奖:xx。

优秀员工:xx。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处罚。

(一)处罚的条件。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给予开除;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5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xx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奖惩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强化我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1、奖励的方式:经济奖励。

2、获奖标准。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卫生院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医院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卫生院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职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10)医德高尚,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11)集体观念强,顾大局识大体,爱岗敬业。

(12)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

(13)服务态度好医疗技术过硬,受到群众褒奖。

(14)医患关系和谐、同事关系融洽,不搬弄是非负面引导破坏团结。

(15)工作积极性高、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执行力强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指令性工作和本职工作。

(16)考核周期内无差错事故发生。违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能知错就改,认识到位、态度端正。

(17)劳动积极任劳任怨,率先垂范。

3、奖项奖励办法。

(1)年度奖。

医院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优秀护士”、“服务标兵”、“优秀科主任”、“先进个人”、“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院长提名院务会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2)月份奖。

医院每月由院长提名院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对本月内工作积极、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3)举报奖。

医院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医院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等行为向院领导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院长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

4、奖励标准。

(1)“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奖励金额为20xx—2500元不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

(2)“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为1200元;

(3)“优秀护士”奖励金额为1500元;

(4)“服务标兵”奖励金额为1000元;

(5)“优秀科主任”奖励金额为1600元;

(6)“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奖励金额为1500元。

(7)月份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8)举报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一)、惩罚项目:惩罚包括通报批评、罚款、待岗。

1、批评。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差错,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

(3)不按规定着装。

(4)工作时间吃零食、干私活、睡觉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5)8小时外或轮休、假期期间手机关闭,失去联系的。

(6)药品、个人物品、办公用品码放凌乱。

(7)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看于工作无关书刊。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不按要求打扫环境卫生。

(10)科室卫生、个人卫生脏乱差。

2、罚款。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处理。

(1)迟到或早退按考勤制度处罚。

(2)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3)工作人员因类似过失受批评达两次者罚款100元。

(4)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者,按迟到、旷工处理,诱发医疗纠纷者负全责。

(5)非本职工作,同事需要协助而不予协助者罚款50元。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元,并诫勉谈话一次。

(7)同事吵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

(8)调查了解问题时不如实反应,包庇隐瞒、欺上瞒下者罚款100元。

(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11)在单位赌博(玩麻将)、酗酒(单位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罚款100元。

(12)不按时完成指令性工作者罚款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按时完成者罚款100元。

(13)私自借出、挪用公款者,限期归还并处借出、挪用公款相同数额的罚款。

(16)违规操作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3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诱发医患纠纷的罚款100元;导致医疗事故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不履行岗位职责罚款50元。

(18)值班期间私自离院罚款150元。

(20)不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医院规范性要求和规定罚款100元。

(21)下队工作期间酗酒赌博罚款100元。

(23)不服从医院工作调遣罚款100元,经说服教育任不服从的按待岗处理。

(24)利用工作之便出具假证明,乱盖章、乱开发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院办公室每月统计本月受奖励和违规违纪人员以及受奖事迹和违规违纪事实,以正式文件形式存档并在全院职工范围内通报,财务科发放奖金和扣缴罚款。

奖惩管理制度【第三篇】

×××项目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由×××有限公司为水岸莲华项目提供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由×××行使与之相关的所有合同中发包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目的。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水岸莲华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合同》、《水岸莲华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合同》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现阶段管理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对×××项目建设中所有施工工程及其承包人(含与发包人有合同关系的专业分包人)均有约束效力。

2、本制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关于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奖惩均按本制度执行。

三、违约责任的划分。

(一)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警告。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2、限期改正。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3、一般违约责任。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次15000元,3次或以上20000元/次。

4、严重违约责任。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

5、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

6、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

7、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超过承包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情形的认定:

1、书面警告。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书面警告”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1)存在安全隐患经提醒后未立即整改的;

(2)未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月(周)进度计划的;

(3)承包人公开拒绝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或监理指令的。

2、限期改正。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限期改正”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1)未按现场管理制度或相关规范执行,施工程序执行或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2)因现场安全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质(安)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的(视情节轻重);

(4)经发包人及监理考评小组考评不合格的(按每项不合格记一次限期改正)。

3、一般违约责任: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一般违约责任”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2)因现场安全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质(安)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的(视情节轻重);

(4)承包人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能按期到场工作的。

4、三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四、其他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违约:

(1)因分项工程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1万元;因分部工程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3万元;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10万元;经整改仍未合格的将上述双倍金额累加处罚。整体竣工未合格的将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质量上未获得双方约定的省优奖项,按合同价款的1%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安全文明施工违约: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一经发现对承包人处以50元/人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出现违反文明施工或环境卫生保护的情况,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处罚通知,按500元―5000元/次处以违约金。

3、工期进度违约:

(1)承包人应于每日工作结束之际将当日施工进展情况和第二天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部进行沟通,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则每次对承包人按200元/次追究违约责任。

(2)周计划未完成的,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分项工程(或子分部工程)施工节点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个的违约金,若当月整个月进度计划如期完成,则可免除承包人该月周计划未完成的违约赔偿,跨月不免除。

(3)月计划未完成的,将按月进度延误时间与计划时间对比情况,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天的违约金,若下月度进度按计划按期完成,则可免除本月进度延误违约金,隔月不予免除。

(4)重要节点工期(分部工程)未按计划完成,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分部工程节点工期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若该单位工程按计划完工,则可免除该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节点工期违约金;重要节点工期(单位工程)未按计划完成的,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天的违约金。

(5)总进度计划未完成者,按累加额处罚,从结算尾款中扣除,即:延误1天处罚1万元、延误2天处罚3万元(第一天的1万加第二天的2万元)、延误3天处罚6万元(第一天的1万加第二天的2万元加第三天的3万元),如此类推(因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除外)。

(6)总工期未完成、重要节点工期、月进度未完成、周进度未完成及其他违约均实行累加并行处罚,进度违约处罚不代表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

(7)工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3%。如因承包人延误工。

期原因导致发包人延期交房的,则购房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赔偿的,在发包人实际已经完成赔付,且赔付金额超过了本条约定的3%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对超过部分,承包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如因总承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超过节点工序计划工期的50%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紧急切割法”将剩余部分工程或剩余全部工程委托给其他承包人进行施工;承包方应先行退场,如双方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确定。

五、奖励。

1、发包人及监理对承包人施工班组进行管理的,如当月整体均按期完工且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合格的,对于周进度按计划完成的排名前1―3名的班组奖励1000―5000元。

2、承包人连续3个月按计划提前完工的(整体均明显提前于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表),经发包人研究确认后,将奖励承包人1万元―5万元。

3、承包人总进度(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提前1周以上竣工完成移交的,将对承包人按10万元/周进行奖励。

4、发包人不定期的组织监理对各承包人进行一次质量、安全、进度综合或评比,评比分为三个档次(优良、合格、不合格),对评比整体获达优良标准的承包人奖励5000元。

5、因承包人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管理、执行到位,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或石化团购组委会书面好评的,将对承包人奖励5000―10000元。

6、承包人提前发现设计或现场实际的问题,避免了发包人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主动提出而经批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及方法而有效降低造价,为发包人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的,将对承包人奖励1万元―5万元。

五、奖罚程序。

1、日常施工管理工程中,一般由监理对承包人施工过程的违约进行日常记录,通过下达《违约处罚通知单》对其违约事项对承包人予以书面通告,按制度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抄报发包人。

2、发包人将按定期(如按月或遇重大事情)对承包人的违约情况进行索赔,通过下达《违约索赔通知书》对其违约事项进行追究违约索赔,并根据情节轻重将此通知书传至承包人总公司。

3、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发包人有权从下一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在当期工程款不足以抵扣,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部分金额可用于对承包人的奖励。并可根据承包人整改情况及后续表现,由承包人书面提出申请,提交发包人讨论,视情况部分或者返回承包人。

4、承包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书或索赔单后要针对违约事项积极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认真整改的将按本办法相关条款加倍处罚。

六、本制度之发出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工程奖励通知单》。

2、《违约处罚通知单》。

3、《违约索赔通知单》。

奖惩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合同条款及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对各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公司采取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第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总工办下达的阶段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施工时间。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进度计划要求,分别编制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并上报总工办及分管领导审批。以在实施中对照检查,指导施工,完善管理,促进工程进度。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各种资源保证措施,科学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计划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计量,确保施工足额用款的需要,为工程施工提供资金保障。

5、用现代科学手段管理,运用网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数据库。用电脑分析、处理工程数据,以便正确决策。

6、密切加强同地方政府、监理、施工单位的联系,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7、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时,采取调整分项工程施工等措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六条总工办随时对项目部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进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应以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第七条各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工办上报工程进度统计旬报、月报、年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核查、备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凡未完成旬报、月度、年度(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部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3、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九条施工中公司将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及奖惩办法的文件规定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抓两头、带中间来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奖惩6个月兑现,具体办法参照相关文件分别执行。

第十条为促进度、保质量,要求项目部内部要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学先进、促后进,以及“比、学、赶、帮”等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创优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遵照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自颁布之日起,其他同类条款同时废止。

工程进度奖惩办法。

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条款和项目部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周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处罚,月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处罚,季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处罚,年度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处罚,总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处罚。

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300元进行奖励,月进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500元进行奖励,季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进行奖励,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奖励,总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0元进行奖励。

4、工程所需材料,各施工单位必须在三天前报到项目部,否则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由各自承担。

5、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无法完成进度的则不予以处罚。

6、施工单位的每个控制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网络图中的相应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2000元,关键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20000元(合同中进度考核款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扣罚)。施工单位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2000元。施工单位每周六、每月25日前不报周、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本周、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者罚款5000元。

奖惩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xx---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奖惩管理制度【第六篇】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奖惩管理制度【第七篇】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奖惩管理制度【第八篇】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仓库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的.仓库环境卫生管理。

2内容

仓库保管理员应做到保持库区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积水、无杂物、无蚊蝇、无污染源。

保持仓库内地面整洁,门、墙面、货架、货柜清洁。

仓库内物资应分区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废弃物。

仓库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将个人物品特别是食品带入仓库,不得存放私人存物。

保持仓库整洁卫生,办公桌的整洁,与办公用品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于桌面上,记录本字体工整、整洁。

与仓库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

仓库内禁止烟火,并设置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备。

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制度【第九篇】

一、各类安全大检查的奖惩及对达标工程的奖励:

工程项目在各类大检查中被评为优良工程的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元、2000元。如大检查中评为不合格工程并受到通报批评的,处罚该工程人民币10000元。

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当场作如下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带扣没有扣好的现场人员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未佩戴工作卡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施工时穿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脚、赤膊以及其他有碍安全生产的穿戴,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酒醉者进入施工现场,并参加施工操作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责其停工休息。

5、在脚手架栏杆上靠背、乘坐,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6、从高层向下扔物体及倒垃圾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7、工地现场发现有随地便溺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三、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和地方的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立杆基础不平整、不夯实;钢管脚手架;立杆无扫地杆和无剪刀撑,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不符合要求和随恴拆除的,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3、架体不设防护栏杆,不设踢脚板,不挂立网,罚款贰佰元,施工层以下每步未用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之间未封闭的每项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4、脚手片不铺设、不满铺,铺设了但没有绑扎牢固,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5、剪刀撑设置缺组或剪刀撑搭设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6、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7、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设计计算书而无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8、方案与实际搭设有较大差异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架体未设上下斜通道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9、脚手架材质、宽度、立杆、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0、不搭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1、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四、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地方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在建工程的施工设备不符要求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电线老化、破皮、漏电,电箱下进出线混乱,未采用绝缘子固定或者敷设方法及间距不当,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三级漏电保护,动力与照明的保护器必须分开,而且漏电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体要用角钢或钢管,不得使用螺蚊钢,不符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

6、各分包单位用电要配置三级箱,不得直接将电缆线接进二级箱否则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7、电工无操作证,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施工现场乱接乱拉电线、电气设备,处罚人民币贰佰元;机械设备维修时,必须拉闸断电,并挂牌指示,违反规定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8、各种电动设备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不符要求当场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停机停电更换好后再操作。

五、模板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和地方规定:

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未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支撑模板的钢管材料不符合要求,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3、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拆除前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处罚人民币壹佰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4,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六、中小型施工机具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地方的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现场施工机具均须有准用证或验收合格证方能使用,砂浆机的机体安装位置不平稳、不坚实或机件松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无防晒操作棚,各防护罩、盖、盘不齐全,未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或排水不畅,无证上岗操作或未做到定机定人,机貌不整洁,有凝结物,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木工机械、钢筋加工等机械的机件和安装不符要求,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室外无机棚,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电焊机无防雨措施,进出线(一、二次线)无防护罩或长度不符要求,线乱拉乱接,焊把及把线绝缘不好,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水泵的电源线破损或超长度,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手持(移动)电动机具防护罩壳不齐全,电线破损或长度不符要求,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6、各类气瓶无明显标志,无防震、防爆、防晒等措施,乙炔气瓶没有装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少于10米,乙炔气瓶氧气瓶间距少于5米,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七、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必须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检查过程发现有违反规定要求的,做如下处罚: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消防平面布置图,主要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门头必须有企业标志,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生活、生产用水经分级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做到现场通畅、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不符要求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场地道路不畅通、不平坦、不整洁、有散落物;场地周围不设置标准围墙;设置了但高度和材料不符合要求;城区围墙未书写有关标语;场内临时办公室,工棚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元。

4、建筑材料不按场布图堆放;周转材料不能分门别类堆放;堆放混乱,不整齐、超标准;零配件散乱不集中;无工具,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记录,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重点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十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梅县富力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项目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每名管理员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管理员多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项目副经理负责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项目经理审批。

各主管负责本各自片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一般规定。

项目部年终总结时,由各主管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项目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主管推荐,公司安全主任审议,项目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主任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片区、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所罚款项由财务科从被罚主管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安全员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和安全主任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片区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片区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主管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xx元。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风险抵押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20xx元和500元的罚款,对责任片区班组进行通报批评,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或停职检查。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片区班组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责任片区班组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违章违纪处罚。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人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的罚款。

对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元的罚款。

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20元的罚款。

对施工现场安全通道不畅通的主管片区,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管理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对各种安全装置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班组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班组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班组,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

对设备长久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方案施工造成事故的。

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具体减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项目部以外其它原因的。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

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并能配合制订防范措施的。

其他处罚。

发生事故时,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事故需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罚款后的剩余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直至逐月扣完。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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