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晨检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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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晨检制度【第一篇】
一、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学生晨检、午检工作。
二、晨检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午检工作由下午第一节授课教师负责实施。坚持每日晨检、午检,防止患病学生或带菌(毒)者进入学校,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
三、晨检时间为早晨学生入校时间,地点在教室门口。午检在下午第一节上课前三分钟,地点:教室。
四、晨检、午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摸:儿童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观察儿童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校。
五、晨检、午检人员发现可疑者,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六、晨检、午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校,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七、晨检、午检后,检查人员应将晨检、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关注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通知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诊治。
八、值周行政负责晨检、午检记录的检查工作。每周检查一次,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检查一次。
小学晨检制度【第二篇】
为了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处理发生在学生身上的各种疾病和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晨检时间:每天早晨7:40---7:50。
2、晨检对象:全校所有学生。
3、晨检人:班主任教师和各班安全委员。
4、晨检方式:采取望、闻、问、触、查的方式,观察学生精神状态,感知学生的。体温情况,了解学生的感受情况以及学生书包和随身携带物品。
5、晨检内容:
一看观察学生精神状态、面色以及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二摸对精神状态或面色差的学生摸一摸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三问询问个别学生的饮食、睡眠、求医问诊情况等。
四查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6、对学生有发热、咳嗽、呕吐、精神不振等情况应及时了解,通知学校领导,以便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送医院,如有疑似传染病情况应按有关制度及时报告。
7、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做好晨检记载,填好相关表册备查。
小学学生晨午检制度【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县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
班主任(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
二、晨午检等级
我校每日晨午检等级分橙色(常规)和红色(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橙色做到警钟长鸣、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红色预警的升降和持续时间。
1、橙色:常规每日晨午检,各班级必须切实开展并做好晨午检记录;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及时报告学校值班室,也可报分管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副校长(未报告视为报告正常状态)。
2、红色:疫情流行期每日晨午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值班室或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以便统计上报)。
三、晨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非正常状态而没有报告,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常规晨午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统计,没有异常情况的,每两个星期一次将晨午表将到学校值班室(或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如学生出现特殊症状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值班室并送医院,实际情况汇报校领导、并按照“鲁甸县第一小学突发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应急处理。
3、班主任出差或请假时,晨午检相应工作由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教导处安排)。
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通知其到医院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5、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经校医复查后回班级上课。
6、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7、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
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和医务室联系。
8、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9、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课、不外出。
10、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必须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小学晨检制度【第四篇】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区、旗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
班主任( 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二、晨检等级
我校每日晨检(常规)和(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家长及时带学生到旗医院就诊。
1、常规每日晨检,实行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卫生办公室。
2、疫情流行期每日晨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卫生办公室以利统计、上报)。
三、晨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统计并报告学校卫生办公室,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重大情况第一时间)送旗医院,实际情况汇报校领导、并按照“奋斗小学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理。
3、班主任出差时晨检相应工作由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教导处安排)。
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通知其到医院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5、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经校医复查后回班级上课。
6、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7、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其到医务室采取相应的,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和医务室联系。
8、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9、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课、不外出。
10、行政值周领导督促各班级的常规晨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11、安全办公室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2、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对学校小卖部、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13、教导处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检工作;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5、安全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消毒制度按时消毒。
16、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