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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好学生发表时间 3510708

 

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有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聚焦建强“三个平台”,提升综合服务效能,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引擎”。扎实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服务分层分流,打造群众家门口“二十分钟法律服务圈”,做到当面找到人、电话有回音、网络有途径。实体平台突出综合性。按“前台后厂”模式建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接待大厅、调解室等功能板块,设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窗口,形成集多项司法行政功能为一体的“窗口化、专业化、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以各司法所为依托,建强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及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指引服务,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今年以来,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4件,化解矛盾纠纷1266件。热线平台突出专业性。设立0534-45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接听,指导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协调联动于一体的热线平台,每年平均接听群众来电千余人次,为群众依法解决纠纷提供了有力支撑。网络平台突出便捷性。着力打造“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爱**”APP、“法援在线”、“智慧调解”、“德法通”、“公证云”等网络平台的深度应用,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等线上服务平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聚焦锻造“三支队伍”,精准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展现便民高效“新形象”。通过公务员、事业编招录、专职人员聘请、退役军人公益岗、实习人员等多种方式,择优配齐配强三支队伍,实现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的最优化。把窗口服务人员培养成为业务“多面手”。每月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大讲堂、案例分享活动,每周开展业务微讲堂,实行AB角互换体验活动,不定期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培养“一专多能”人才。让村法律顾问成为群众身边的“智囊团”。持续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业务指导、情况通报和跟踪问效,定期开展统一行动,法律顾问深入436个村(居)、集市街头、生产一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让调解员当好群众的“和事佬”。组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向模范调解员现场取经,结合实际联合办公,提高实战能力。邀请法官、律师对调解员进行调解技巧和相关法律运用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每月开展调解案卷评查,对典型案例进行研究讨论。选派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老司法所长成立县诉调中心,专门负责全县诉前调解工作,调解首选率、成功率、满意率显著提升。

聚焦健全“三项机制”,用好法律顾问智囊团,打造惠民护企“新高地”。创新思路求变。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掘潜力,选拔司法业务骨干充实到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常态化开展工作。司法所长任乡镇顾问团团长,负责法律顾问工作日常指导、协调和督导,切实提高法律服务的整体效能。规范管理求质。定期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总结推进会议,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周总结、月调度、季通报的督促机制,总结经验,完善档案。利用微信工作群交流经验,发布图片,开展互动交流。在法律节点及时开展普法活动、积极参与村(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架起群众与法律顾问沟通的桥梁。严格考核求实。实行考核项目“流程化”,细化日常管理、工作报告、村居评价三个指标,村组干部对顾问服务提出意见,乡镇司法所对服务进行确认,形成县级负责、乡镇督导、村(居)互动的联动监管模式,对考核不合格、工作态度差或群众问题反映较多的法律顾问开展提醒谈话,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效能。

聚焦优化“N项服务”,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擦亮法律服务“新品牌”。法律服务“一次办好”。着力在多元供给、共建共享、一次办好上下功夫。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县“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信访局接访中心实现联合办公、资源共享,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总工会等部门设立专业法律服务站,提供特色法律服务。在各对外服务窗口公开办证流程、办事指南,推行身份证、结婚证等证照免提交办理,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助企服务“常态化”。深入开展“律企同行 法护营商”“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解难纾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县市民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为前来办事的企业提供专业的免费咨询。贴心服务“零距离”。针对辖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特事特办等便民举措,全面推行节假日值班、延时服务等服务模式。让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充分、更优质、更便捷,“公法好办 法润**”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持续擦亮。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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