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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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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刚才,**同志宣读了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宣布了市政府机构改革调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名单,侍俊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新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先后进行了4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这四次机构改革为加快**市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和组织保障。这次机构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精神,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当前,国务院机构改革、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因“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影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四川省政府机构改革适当推迟。目前,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21个市(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这次机构改革至少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体现了集中性特点。现在市政府机构体系在某些方面管理分散、职能交叉,一定程度上导致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影响了政府整体效能的提高。这次改革通过整合,减少了职能交叉,部门职能集中性的特点更加突出,部门职能分工更加明确和清晰,有利于减少部门扯皮,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二是体现了责任性特点。部门过多和职能分散,造成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这次改革通过对部门职能的整合,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体现了制约性特点。有的部门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还是监督者,这不符合现代行政的原则。这次改革体现了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特别加强了监管的职能,使政府部门在制定规则的同时,真正扮演一个权威而公正的裁判,有利于为不同的市场主体提供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更大地释放社会各方面的创造能力,为加快推进我市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动力。

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5个部门,调整并规范设置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个部门,撤销了市经济委员会、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扶贫办、市移民办9个机构。改革任务十分艰巨,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服从改革发展大局,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圆满完成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切实明确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新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市实际,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新任务概括起来有四项: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也是这次机构改革的核心。具体讲,有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四个分开”,即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扎实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企业能决策的事情,要交给企业自主决策;市场能解决的问题,要通过市场机制去解决;中介组织能办理的事项,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基层能处理的问题,要放手让基层去处理。政府该管的事情,必须管住、管好;政府该放的权力,必须放手、放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更好地调动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性。二是突出职责重点。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要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突出各自职责重点,更加注重有效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更加注重加强对所涉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市政府各部门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省政府有关部门下放职能的承接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全面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能体系。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重点的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绩效管理。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财产和正当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办事制度和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营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第二,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中央整合优化组织结构、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严控机构总量、综合设置机构的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切实优化市政府组织结构。一是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积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建立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强化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优化整合,着力解决职责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突出问题。二是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今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三是进一步整合和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积极推行“大科室”制,进一步加大内部机构整合力度,优化机构设置,减少职能交叉,完善协调机制,规范内部运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理顺职责关系,强化部门责任。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通过重新制定、完善市政府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切实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增强职能界定的可操作性和行政问责的准确性,从而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受追究。一是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通过职能清理,将过去由多个部门管理的某一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事项,尽量整合后交给一个部门管理,使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范围边界清楚,从源头上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等问题。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二是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市政府各部门在职责上虽有不同,但都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有机整体,既相互分工,又协调配合,确保市政府赋予的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到位。要通过联席会议、定期协商、信息共享等方式,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政府的整体功能。三是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评估机制,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理顺市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关系的同时,还要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权责关系,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建立起有效的工作配合和衔接机制。

第四,严格编制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中央要求,本次机构改革要严控机构编制,切实保证“三个不得突破”,即机构设置不得突破规定的限额,人员编制不得突破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领导职数不得突破现有总数。同时,挂牌机构要切实遵守“三个不能”,即不能单独制定“三定”规定,不能单设党组,不能单列财政户头。本次改革中涉及职能划转和机构调整、整合的部门,要按照“行政编制随职责划转,人员随行政编制划转”的原则,对编制和人员进行适当调整;职能和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只减不增;工作任务增加的部门,主要通过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整合内部资源、挖掘自身潜力等办法来解决。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突破”和“三个不能”的要求研究拟定“三定”草案,市编办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以及上述原则把好审核关,把从严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落到实处。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协调制约机制,大力推行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机构编制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增强机构编制工作实效,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工作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实现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新目标

市政府机构改革关系着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机关干部关心,社会群众关注。能否做到抓改革与促发展两不误、两促进,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抓好以下环节: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市委部署,正确把握本次改革的总体方向,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周密的方案和措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及时研究、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新组建的领导班子要迅速进入状态,用最短的时间做好职能划转、人员定岗和工作交接等工作,确保新机构以新风貌、新气象尽快高效运转起来;调整变动的单位,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严肃纪律、善始善终、坚守岗位。

(二)密切配合,加强衔接协调。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机构整合、职能调整、资产审计、干部留转、工作交接等方面,工作头绪多、责任大、任务重,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才能确保改革全面、顺利、按时完成。一要强化全局意识。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始终把精力放在齐心协力、圆满完成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上,注重部门间的衔接沟通,加强工作上的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编办要认真履行好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职责,按照要求做好各部门“三定”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市委组织部要抓紧研究制定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方案,迅速完善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确保新班子及时到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研究制定人员安置政策,做好人员调整安置工作;市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撤销合并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的管理与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档案局要监督和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档案交接工作,防止档案散失;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调整办公用房,为新组建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认真抓好机构改革中相关工作。三要搞好工作衔接。新组建的部门要尽快开展工作,履行职能;职能调整变动的单位,要切实加强沟通衔接,尽快完成人员调整和工作交接;撤销合并的单位要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不降低。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宏观形势总体有利,但依然面临突出矛盾和严峻挑战,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我们必须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一是正确处理机构改革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当前,全面推动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加快推进“一强一地两区”建设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要把抓好市政府机构改革与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发展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等有机结合起来,以改革的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到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二是正确处理机构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将涉及部分机构的整合、职能的调整以及人员岗位的变动,我们既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搞好机构改革,又要把日常工作安排好,做好方方面面工作。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干部的积极性,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确保人员安排妥善,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是正确处理市政府机构改革与各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关系。按照工作安排,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统一于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各县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特别是市级相关部门既要抓好自身机构改革工作,又要加强指导,搞好上下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全市改革,逐步建立统一规范、运转高效的市、县、乡(镇)三级行政管理体系。

(四)加强督查,切实巩固改革成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得争职能、闹升格、要编制,不得要求完全对应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置内设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县政府机构改革。市编委办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措施全面落实。对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条条干预”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努力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同志们,市政府机构改革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务实的工作作风,稳步有序地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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