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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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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在我们公安机关内部召开一次以反面典型案例为内容的警示教育课,是我反复强调要形成的惯例,目的就是要让全体民警有深切感受、能触及灵魂,真正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下面,我和大家交流两个方面:

从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来看,党纪规定中明确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上违反警纪警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职务犯罪,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每一起造成的影响都极其恶劣,严重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严重影响公安队伍乃至党委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虽然涉及到的只是少数民警,但反映出的问题,必须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体公安民警都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按照“别人生病,我们吃药”的工作要求,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案件背后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这些反面教材的惨痛教训,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始终牢记世上没有“后悔药”,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坚决不逾纪法底线。

对于队伍中反映出的种种问题,我们要认真反思。对此,我再进一步讲三点:

(一)民警要知耻,更要知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来检视发现自身不足,做到知耻而后勇”。公安民警要把“知耻”作为自我修养的起点,时刻保持“知止”的清醒头脑,时常检视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牢守红线底线。

一要常怀羞耻之念。最可怕的腐败,是价值观的腐蚀堕落。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那些“小贪巨蠹”都是从价值观出现问题开始的,把纸醉金迷、生活腐化当成追求,把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当成常态,失去了廉耻心,底线原则也就决堤了。这警醒我们每一个民警,要牢记耻与荣的边界,以胆大妄为为耻、以贪污腐败为耻、以违法乱纪为耻,在思想上扶正祛邪、补足钙质,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筑牢精神家园的篱笆。

二要常存敬畏之心。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公安队伍是纪律部队,必须确立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任何时候都坚守法纪底线,在任何时候都坚持权为民所用,自觉按规矩办事、按规定用权,做到有权不任性、不逾矩、不妄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警惕形形色色的“围猎”腐蚀,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各种溜须拍马都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平时要多一些“心灵拷问”,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时刻要提醒自己敬权、畏权、慎权,绝不能迷失自我、丧失敬畏。

三要常思贪欲之害。“知足者常乐、贪婪者常悲”。要认真对待小事小节,尤其是要慎重对待“第一次”,不能以“不是我一个”“一次不要紧”来纵容自己,谨防一失足成千古恨。看看那些身陷牢笼的人,伤害最大的还是他的家人亲人,有的一辈子都抬不起头,忏悔书里哪一个没有对家人的愧疚?所以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我们的职业生涯与个人荣誉,不被腐败玷污,不让家人蒙羞。我还是这个观点:大家平时要多读点书、少点应酬,从学习中汲取道德滋养,以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抵御私欲私念。

(二)组织要知责,更要尽责。管党治警是各级公安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各级党委(党组)以及书记、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及监督追责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一要健全“四责协同”这项机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同”的要求,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党组织书记要扛起“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扛起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努力形成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二要抓住党支部这个关键。深入实施“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提升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支部离民警近、容易发现掌握情况的优势,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要第一时间提醒谈话,及时治病救人,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支部建成教育管理党员的“第一岗哨”。

三要用好追责这一利器。动员千遍、不如追责一次。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抓好《层级问责规定(试行)》的贯彻执行,对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要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中突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领导干部要知重,更要负重。各级公安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对照前面剖析的案例进行反思,到底有没有履责到位、有没有担当到位,还存在哪些差距?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上,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一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君子之德风”。领导干部必须要“从我做起”,为广大公安民警带好头、作表率,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带头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我常讲,当我们手握一定的公权力,就必然要放弃一定的私权利,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带头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引领民警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特别是主要领导,只有自身干净硬气,才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先做到。

二要牢记“慈不掌兵”的道理。带队伍必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能辜负组织的重托与信任。要坚持刀刃向内、有腐必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能当老好人,搞所谓保护干部那一套,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宽松软”,就是对组织、对事业、对同志的极端不负责。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还要倒查领导责任,追责问责必须一追到底。

三要眼睛里容不得沙子。领导干部要杜绝“公安队伍盘子大、出点问题也难免”的“甩锅”思想,坚决与队伍中歪风邪气作斗争。特别是对看到的问题不能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存在的苗头隐患,必须抓早抓小,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约谈的约谈,决不让民警被“温水煮青蛙”。同时,无论是班子成员,还是身边同事,都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决不能当老好人,信奉只栽花不栽刺那一套,真正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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