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基层治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基层和谐稳定,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对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治理效能、引导多元参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强化党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一要巩固基层堡垒。要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深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其服务群众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动基层发展、维护基层稳定的坚强阵地。二要领航治理进程。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其功能和作用不是仅仅局限于政治引领,更应深入到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提高治理效能的各个层面。因此,基层党组织也是综合治理的领航者,应引领社会治理各项事务有序开展。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比如,树立现代治理理念,实践智慧社区建设,探索基层治理的有效方式,等等。在这一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应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要强化建章立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其中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在基层治理中,党的基层组织不仅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更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实践证明,唯有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基层社会治理才能拥有坚实的主心骨。加强统一领导,建章立制尤为重要。而强化建章立制,关键在于确立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强化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功能,明确其职责和权力,保证其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核心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有效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治理效能,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充分落实。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和规章,为基层治理提供明确的指导原则和操作流程,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要注重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增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性,推动制度的创新和优化,确保基层党组织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治理新要求。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他们运用制度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一论断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目标。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不仅体现在服务质量的改善上,更体现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和完善上。这就要求我们从共建共治共享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构建更加高效、公平、普惠的社会治理体系。一要强化宗旨意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彰显了党与人民血肉相连的深厚情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历经磨难、披荆斩棘,走上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光辉大道。这一切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强化宗旨意识,就要深刻理解、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在社会治理实践中,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必须密切关注群众的需求和期望,确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能够真正反映并服务于人民利益。强化宗旨意识,还要深化对基层治理现状的认识和分析,特别是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时,要更加注重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倾听他们的声音,理解他们的关切,以此为依据优化治理措施。二要提高治理效率。首先,推动管理职权下放,将决策权和执行权下放到更接近问题和群众的基层单位,提高治理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通过职权下放,基层单位能够根据自身实际和群众需求,灵活制定和执行具体政策,从而提升治理的整体效能和民众满意度。而管理职权下放,关键在于确保基层单位具备相应的决策能力和资源,同时应加强对基层治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政策的统一性和连贯性。其次,运用科技赋能治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为提高治理效率提供了新的可能。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优化决策流程,提高政策制定的精准度,同时增强治理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而提高治理活动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整体提升治理效能。三要完善支撑保障。一方面,要加大资源供给。确保资源能充分且高效地流向民生重点领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具体需求,精准调配资源,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加大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资源倾斜力度,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普及和医疗条件改善,促进各地区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对于薄弱环节的资源支持不仅有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还能够提升群众对国家治理体系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这种均衡而公平的资源配置,是实现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要选育各类人才。做好基层治理工作,人才队伍是关键。要突出基层人才引进与培育,持续提升基层治理队伍素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培训、赴基层治理示范点学习等形式,不断拓宽和更新基层治理队伍的思维视野和理念方法。围绕移风易俗、乡村振兴等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设置“蹲苗”岗位,组织年轻年轻干部参与“蹲苗”锻炼,加强治理人才培养。通过党组织联系、群众推选等方式,让更多能人加入村民理事会等,优化基层治理队伍结构。
三、引导多元参与。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形成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一要发展基层民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基层民主,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这要求我们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倡导民主参与,确保民意能够直接反映到治理决策中,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首先要构建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这要求我们改善基层治理结构,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让民众能够充分了解社区事务,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通过建立民主协商、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多环节的民主治理体系,使民众的意见和需求得到有效反映和实现,从而提高治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其次,要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的建设。通过提升基层干部的治理能力、优化基层治理流程等举措,使基层治理更加专业化、系统化,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二要广聚群众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要把广大基层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凝聚起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一论断深刻指明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重要性,体现了党治国理政的群众路线。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智慧充分调动起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要建立多层次的、广泛的参与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建设,优化志愿服务体系,发挥好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群众参与基层治理,表彰和奖励在基层治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有效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在社会治理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三要壮大集体经济。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对于增强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提高民众福祉具有重要作用。这不仅能够为基层治理提供稳固的经济基础,还能更有效地满足民众需求,实现经济与社会治理协同发展。要创新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从而实现集体经济增长和社会治理优化的双重目标。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应鼓励成立村级集体协调服务公司,让其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土地流转、提供季节性农业用工服务等,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要支持和扶持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传统的家庭农场与现代农业企业有效结合,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这不仅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市场化水平,还能够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注意化解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矛盾。通过合理分配集体经济收益,确保农户和其他参与主体能够公平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