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落实主体 强化监管 奋发有为
努力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新跨越
——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形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20XX年工作要求。
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
一、充分肯定“十一五”期间和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十一五”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从起步到发展、从应付到从容、从摸索到规范的阶段。这一阶段,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局党组的决策和直接指挥下,经过全省广大安监干部艰苦努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与2005年相比,2010年“五个明显”值得肯定。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10年化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9起,比2005年的42起下降%;2010年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比2005年的27人下降%;在较大事故控制方面,2010年没有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比“十一五”初期2006年的3起、12人下降明显。二是法制机制明显优化。监管法规规章更趋完善,系统上下更加融洽,工作机制更利监管深入推进。五年来,依据部门规章我们先后制定了《XX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XX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定点审批管理规定》、《XX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剧毒化学品经营管理规定》等十余个规范性文件;及时分析把握事故规律,组织编制《XX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XX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纲(试行)》等技术性管理文件。特别是,浙政发〔2009〕27号文件的出台,不仅肯定了工作方向、强调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内容和措施,更重要的是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坚持落实多项有针对性的长效措施。经过试点立规、政策引导、奖励促动,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正在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全省已有250家省级达标企业、1163家市级达标企业。在资金鼓励、政策规制等多重推动下,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使用率明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着实增强。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整改告示牌、事故警示牌制度、分级监管制度等全面实施,较好地起到了预警、提醒作用。通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两轮换证,淘汰了一批安全条件差的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按照“分级监管、严格有序”要求,真正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四是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紧紧围绕行业领域重点开展隐患治理。“十一五”期间,我们连续开展了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2006和2007”行动、2008年的百日督查行动、2009和2010年的“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治理隐患近20万余处,投入整改资金10亿元以上,231家企业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紧紧围绕重点企业整治推进“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关闭工作圆满完成,06/07两年共完成66家省政府挂牌企业搬迁关闭;台州、湖州两地完成了63家企业搬迁关闭工作。紧紧围绕重点时段特殊阶段监管促进整治长效制度建设。通过落实重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专家值班制度等,历经了2008-2010年期间奥运会、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和世博会三大安保重要任务的政治考验和工作检验。五是监管队伍明显壮大。全省极大部分市县级安监局设有危险化学品监管处(科),所有市县级安监局都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职干部,与2005年相比,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
(二)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2010年,全省上下深刻领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这一工作主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严格,措施有力,《XX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得到有效落实,扎实推进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确保了“十一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完美收官。
回顾2010,主要落实了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省委88号文件贯彻,促浙政发〔2009〕27号文件有效落实。研究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从业条件指导意见,提出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五类人员从业条件;利用审批许可手段,积极推动地方落实化工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宁波已完成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XX等地也积极启动该项工作。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剧毒化学品项目联合审查制度、经营市场建设等工作积极有效。二是抓专项整治深化,促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和阶段性目标要求。突出“分级分类”监管思路,在推进专项整治的深化深入上下功夫,详细列出排查治理的五个重点区域和十项重点隐患,细化企业和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及要求。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制定《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动态监管,有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排查隐患44192项,完成整改43845项,整改率达%;三是抓长效机制建设,促行业安全基础水平提高。积极落实并有效发挥经济鼓励、政策支持和行政指导作用,激发企业积极性,拓展活动工作面,严把达标质量关。经组织专家考评,2010年3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为省级达标企业。会上将对达标企业予以授牌。按照“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统筹安排、兼顾公平”原则,及时制定《XX省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聘请专家对申请补助项目遴选并建模计算,首批34个项目获得10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危险化学品登记又好又快,采取定期通报、分片指导、上门服务等力促登记工作加速提效。截止年底,全省1344家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占%。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此外,调整从事省级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增强专家队伍力量和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在线申报工作获得总局通报表扬。四是抓安全许可实施,促企业安全条件提升。按照规范审查、严格条件、明确程序、确保质量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关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在许可过程中,严格执行不予发证的事前明确条件。对资料审查发现安全评价内容缺失、隐患未完成整改、现场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一律暂不予到期换证;对屡次出现报告质量问题的,一律移交查处。通过上述措施,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2010年共换(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30家,4家企业未同意换证,28家企业被延迟换证。此外,在工作中强调时效性,据省政府电子监察,我局行政许可的提前办结率保持在78%左右,居各厅局前列。按照依法、便民原则,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受理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审查程序、时限、整改要求等,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全年受理安全设立申请19家,1家不予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7家,3家未通过审查;受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0家;同意试生产方案备案12家。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规范监管,真正起到源头把关。五是抓“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促苏浙沪联控机制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落实和配合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11个,拟定重点监管范围,落实实名登记等严管措施;采取企业自查、县检查、市督查和省抽查的形式开展检查、督查,在世博会期间突出重点开展多次明查暗访活动。通过落实上述安保措施,确保了与省政府签订的世博安保工作责任状全面圆满完成。根据两省一市联席会议总体要求,在一个方案四项制度框架下,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确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基地,推动促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落实。出色的工作得到了认可,省局4人受到省委通报表彰,上海市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专程到XX向我们表达谢意。六是抓特殊时段监管,促专项工作落实。深刻吸取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和南京“”地下丙烯管道爆燃等事故教训,以省政府名义积极协调全省大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许。
经过全省系统上下各级安监干部的不懈努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的稳定态势。2010年全省化工企业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9起,其中发生5起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有显著下降。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凝聚着全省各级安监干部的心血和汗水,是对你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克服种种困难抓工作落实的最好报答。在此,我代表省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十一五”时期和2010年工作,我们主要收获了五点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安全发展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时刻昭示我们,关爱生命是安监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危险化学品是五大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社会方方面面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只有在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才能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全面观点。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用系统全面观点去认识和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从事物发展过程中认识规律、把握规律、巧用规律,才能实现监管作用的最大化、监管效果的最优化。三是必须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任何事物的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内因决定变化。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者和实践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因”。只有真正唤醒和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再加以源于法律的监督和因势利导的指导,才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自由王国”。四是必须坚持持续的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永恒主题。随着规范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社会进步发展,在不断治理隐患的同时,新的隐患在不断产生,这是动态过程。从监管部门角度就是要督促企业不断深化隐患治理,逐渐使之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实践告诉我们,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越严格、越动真、越深入,安全事故就越少发生。五是必须坚持强化队伍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要实现安全条件的再提高,必须依靠广大基层安监干部,依法强监管、严打非、重治违。在工作过程中时刻锤炼安全监管队伍敢于担当的品质和素养,养成时刻维护整体的大局意识、迎难而上的责任意识、乐于挑战的使命意识。在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中的工作表现,就是对我们队伍品质的真实检验。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面对新时期新阶段,需要我们倍加清醒、全面地认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省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处在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亚平衡状态,处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仍不健全、隐患问题仍很多的时期。应该讲,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依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事故。月26日晚,温州乐清市安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反应釜爆炸,造成氨气泄漏;,衢州海蓝化工有限公司氢氟酸泄漏,周遍群众疏散;,临海市东升汽车修理厂发生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其中前两起事故均被新浪、XX在线、钱江晚报等媒体转载报道,掀起不小的网络波澜。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设备设施老化、超期使用、超负荷运转现象还有存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防护报警装置的选型使用不规范、定期检测检验不及时、检测检验资质不对应等情况还有存在;擅自变更设计,施工选材不符合要求的装置项目还有存在;化工单元操作的自动化水平低下、控制手段原始、作业现场人员杂乱的状态还有存在。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马马虎虎、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高高挂起,造成化工企业普遍缺乏懂化工安全、会安全管理的人才。特别在危险岗位操作工中,安全意识淡薄、应知应会不够、应急技能不足的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占很大比重。三是非法违法、违章违规的情况依然治而不绝。综合省内外事故,可以发现很多事故是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造成的,几乎所有的事故或多或少地存在违规违章的情况。如部分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就投入生产;试生产没有编制实施方案,试生产过程没有落实应急措施等。四是监管力量依然不足。从横向比较,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在人员编制上,广东省市县三级安监局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职人员达731名;重庆市安监局危化处有9个公务员编制、实际有15名工作人员;四川省安监局危化处有8个公务员编制(不含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另单设有13个编制的危险化学品执法支队。在装备保障上,四川省安监局危化处专门配备3辆公务用车及驾驶员,每年危险化学品工作经费达300万元;重庆市由局机关专门聘请3名化工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按月支付专家费用。
(一)正确面对当前面临的挑战。“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及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三个确保”总目标的关键阶段。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减少事故发生对确保上述工作的完成影响较大。现阶段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是2010年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已经下降到6人,在化工行业增量保持年均近20%增长速度的前提下,继续保持当前水平,甚至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人员伤亡,难度可想而知。经过多轮专项整治,容易解决的问题和隐患已经基本解决,剩下的“老大难”问题如合成革企业许可等问题的解决需要更大决心和勇气。二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规模和就业队伍不断扩大,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可能性在增加。尤其是大型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新形势下,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已经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课题。三是我省已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沿海必将布设一批大型的化工新建项目。其建设和建成投产阶段的安全监管任务将十分繁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用工荒”和员工流动性大等情况,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影响还将加深,容易出现危险岗位用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情况。四是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中小民营企业居多,民营资本“趋利”意识和行为,容易造成企业忽视安全,短期行为偏多,主体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五是监管工作力度呈现出梯级递减现象。集中表现为:少数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工作作风不踏实、不过硬;工作主动性差,开拓能力不强,主动协调不够,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专业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不力等。
(二)抓住机遇,巩固扩大做好工作的有利条件。在积极面对挑战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各种有利因素。一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在不断完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于3月2日正式发布。根据总局的工作安排,今年将制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实施办法》等多个部门规章。我省也将根据情况争取尽早修订《X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必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二是领导重视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建立完善。在今年年初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应急管理体制。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比以往更加重视,采取的措施比以往更加果断有力。“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在进一步深化强化。三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宏观背景下,转型升级为我们提供了难得机遇。转型升级有助于加快淘汰安全条件差的企业,有利于从源头加强对升级项目的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和行业安全发展能力。四是全社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随着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人们的安全意识正在苏醒,对安全的认识在不断深化,“生命至上”的生活理念影响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力量正在逐步壮大,群众现场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网络围观监督等参与程度的不断提高,有利于推动一些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全员培训工程实施,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得到提升,工作过程中随意、随便、随性的现象正在逐步减少。五是监管水平在提高。监管队伍在壮大,经验在不断积累,管理手段在不断创新延伸,基层基础工作大大改进,政府资金投入在增加,有利政策在不断完善出台,部门齐抓共管格局正在形成。
总的来说,做好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同在。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更要看到机遇和有利因素在不断增加,增强做好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及时把握和运用安全发展规律,积极应对变化发展,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工作。
三、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新跨越
(一)“十二五”时期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
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我省“十二五”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安全生产支撑作用,充分发挥许可制度的安全监管手段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省安全生产“三个确保”目标作出贡献。
“十二五”时期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浙政发〔2009〕27号文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省化工企业的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5%、20%,力争实现危险化学品零死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较大事故基本得到遏制;化工企业相对安全生产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处于领先位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扎扎实实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做好2011年工作意义重大。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3号、省委88号和浙政发47号文件,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有效落实。坚持分类监管,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分级监管,加强基层监管指导服务。推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行政许可强制和安全标准化引导有机结合,短期事故控制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实现整治活动向专项专业深化转变,安全监管向监督服务型转变,安全生产向自我需求型转变,安全事故向事前预防型转变。
具体目标:一是督促当地政府,落实并推进一批不符合安全间距企业的搬迁关闭工作;二是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浙政发〔2009〕2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着重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进区入园;三是加快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的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率达到60%以上;四是加快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0%参与活动,90%以上企业达到市级以上标准。五是严格安全许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到期换证率达100%;六是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提高准入门槛,所有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新《条例》和有关文件的学习宣贯活动。祈盼了多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版已经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我们要在接下来有限的八个月时间内积极做好新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一是抓好学习。通过开展集中辅导、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学习,深刻理解《条例》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双重性。二是抓好贯彻。贯彻《条例》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有效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及时依法依规理清部门监管职责和监管事权。三是抓好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安监部门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使用许可调研,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争取,力争我省尽早开展政府规章修订工作。四是加大文件宣贯活动力度。通过开展座谈调研、检查问答等活动,促使企业员工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落实国发〔2010〕23号、浙政发〔2010〕47号,特别是抓好《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的贯彻落实工作,督促企业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付诸行动。
(二)推动推进浙政发〔2009〕27号文件贯彻落实。该文件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纲性文件,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要积极争取开展省级督查。有效借助开展浙政发〔2009〕27号文件省级督查时机,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文件。重点督促各地政府做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联合审批制度,跟踪有关部门落实财政专项费用投入保障、加大安全科技投入、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二是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三是要协调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建设,引导和鼓励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行“集中储存、统一配送”,最大限度改变经营单位分散布置局面,有效提升城镇区域安全保障水平。四是要进一步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明晰事故责任,依法严厉予以处罚;要监督事故及同类型单位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定期分析事故特点和规律,通报典型。
(三)积极落实措施,有效提高区域安全保障能力。总局明确要求2011年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都要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这也是我省化工行业抓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之一。一是要在选择确定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需搬迁关闭单位名单基础上,按照分期分批实施要求,制定搬迁关闭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安全许可、挂牌督办、监督检查等手段,引导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加快搬迁或关闭进程,提高区域本质安全水平。二是要研究落实搬迁关闭工作分片跟踪服务制度,采取分片联系、专人跟踪、定期通报等措施,及时掌握搬迁关闭工作进展,帮助协调解决困难。三是要加强搬迁关闭过程的安全监管,特别加强化工装置拆除、利旧设备设施监管;在搬迁项目建设时,要引导企业提高安全标准,及时将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等安全设施要求纳入项目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重要在积极督促企业四项安全能力的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安全制度执行能力。古语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总结安全生产规律,企业不缺安全生产制度,而是缺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今后一段时期,要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能力建设作为企业首要工作。二是事故隐患自查能力。常言道“求人不如求己,说到不如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事项,要督促落实员工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激励和制束手段,形成企业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提高事故隐患自查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事故的控制性。三是面临危机应急能力。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要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模拟应急演练,做好工作危险性和禁止性、厂区安全路线区域、应急处置预先性提示,强化现场作业人员控制事故初态、紧急疏散逃生及配合专业救援专项训练,做到临危不惧、处置不慌、应急不乱。四是安全事故剖析能力。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事故是最好的老师。要引导企业善于分析和汲取国内外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教训,更要督促企业敢于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亡羊补牢,从事故的不幸中筑起安全生产的防线和堡垒。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始终强化“隐患就是事故”观念,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和督促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面上,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活动。认真落实张德江副总理有关打非治违工作“四个一律”要求,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始终保持持续不断的日常监管,始终保持监督检查的有效性、针对性。切实加大对中央在浙企业、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引导省部属企业在依法组织生产活动方面发挥良好的标杆示范作用。严格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内容和程序要求,杜绝内容不全、程序缺失项目的建成投产;严格试生产工作要求,对试生产超期而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和擅自延期试生产活动的,一律按照非法生产活动组织查处。在线上,要进一步拓展排查治理面、深化隐患治理内容、强化隐患排查措施,以严格执法为手段,加大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安全机制、讲求实效的排查体制、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有效夯实安全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现重大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引导企业对照《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教育等途径,提高主要负责人等五类人员的从业素质。在点上,要抓住重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刚印发的《2011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提出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结合实际细化内容,找到切实点、抓准突破点、消除危险点。切实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落实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远程监测控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告示牌、责任牌制度。切实执行重大隐患整改告示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明确具体部位、详细整改措施、整改进展情况和应急具体措施等。切实加强重点工艺和装置的隐患治理,严格按照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要求,逐项对照排查并落实措施;特别关注硝化、氯化、磺化等反应条件苛刻、自动化控制水平低的装置和部位,有效保障液氯、光气、液氨等重点物质处于可控和安全状态。
(五)加强安全许可监管,严格源头准入门槛。安全许可工作要认真总结提炼积累的丰富经验,按照“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便利、更加有效”的总体目标积极落实。一是狠抓安全许可“四个一律”,认真做好许可证新一轮到期换证。对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未吸取教训落实措施、安全管理水平下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换发证;未经现场审查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换发证;超过有效期限未提出到期换证申请的、超过有效期限未完成审查意见整改的、超过承诺时间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一律不予换发证;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得到依法处理的,一律不予换发证。二是充分发挥安全许可的选择性功能,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装置,从整体上逐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设立批准。强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否决机制。全面落实《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规划布局相关问题的批复》要求,积极推进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进区入园。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设立论证、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竣工验收的“生命全过程”监管;着重强调安全设施重要性,把好设计审查关。四是要积极关注专家队伍,最大限度发挥专家作用,强化审查的责任意识,提高审查质量要求。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和指导,促使设计单位、安评机构、检测检验单位等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实事求是开展中介服务,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要积极推进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有效发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专项补助资金的导向示范作用,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通过现场示范、宣传辅导、资金补助等手段,重点推进危险工艺装置的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化工自动化装置在线使用情况调查和检查,杜绝出现“花瓶式”装置。二是继续在深化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上下功夫,在《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按要求对各类企业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要发挥登记的最大功效。认真指导企业做好变更登记和新建企业的登记工作,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数据变化情况,为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应急需要提供基础支撑。四是要全面总结上海世博会期间联控机制建设工作经验,建立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监控长效机制,实现联控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化。
(七)推进安全标准化拓面提质。总局提出到2012年,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均要达到市级标准化达标以上要求。要有效改变当前标准化活动与企业实际情况相互脱节的情况,鼓励和引导企业要重视达标结果、更要重视达标过程,坚持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双达标要求,引导推进企业在内部开展岗位、专业达标活动。用足用好鼓励引导政策,保护好安全标准化活动积极性,研究小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范化和安全班组建设。切实从基层基础上贯彻标准化,从管理运作上落实标准化,从行为行动上体现标准化,有效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延拓。积极在氯碱行业开展实施AQ标准达标试点。积极推荐优秀企业申报国家级达标,实现安全标准化工作保质提质。
(八)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具有较强的外交敏感性和社会公益性。要有效发挥许可、备案等手段,加强对涉及羟亚胺、醋酸酐、苯基丙酮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要切实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做好相应的信息统计和季报、年报。
同志们,安全是社会最大的福利,安全生产是最基础的民生。“十二五”时期和今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面临的形势也已清晰。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手段,在工作中做到居安思危、言危思进,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奋力推进、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和庆祝建党90周年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