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稿4篇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稿4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
同志们:
今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即8号文件)。5月10日至11日,中央又高规格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在短短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中央既发文件又召开会议,部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随后,省市先后召开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今天,我区召开这次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以及全国和省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迅速在全区上下营造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8号文件以及全国和省市会议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向区委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区文明办组织了专题调研活动,召开了各类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关工委、团委、妇联对学习贯彻工作作了部署。区教育局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围绕德育工作,积极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形式,努力探索工作的新领域、新途径、新办法;区教育局直属的中小学德育基地已成为中小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教育的主要场所,成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加油站”。区文化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整治网吧、“扫黄打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我区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已经启动,逐渐加大了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报道力度。目前,我区学习贯彻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然而,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市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接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下功夫去做。刚才,张宪邦同志对我区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中央8号文件和全国、省市会议精神,推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充分理解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之不懈奋斗。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决策,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之举,是最大的亲民、爱民、为民之举,是立足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务实之举,对于全面推进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同寻常的重大意义。我们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事关党和国家是否后继有人、永续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工作。这种重要性集中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四个必然要求”:即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我国发展后劲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造福当代、泽及百世的战略工程、希望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全局工作的战略位置。
二要十分明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我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重点,围绕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文明行为这个基础,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紧密联系实际,努力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禅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保障。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抓住和全面落实四项主要任务:即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伟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这“四项任务”涵盖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方面,是我们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的主线和根本。其中民族精神是灵魂,理想信念是支柱,道德情操是基础,全面发展是目标。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上述要求来进行,将它贯穿和落实到各项教育和活动中去。
三要理性分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客观形势。我们要用全面、历史、辩证和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和分析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形势。首先应该充分肯定,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趋势是好的。但也要看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互联网和其他传媒传播的一些腐朽落后文化与有害信息对他们的心灵产生了不良的腐蚀和浸染,社会上客观存在的种种消极因素与思想观念,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等等。从我区调查结果来看,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同样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形势也不容乐观:不少未成年人以自我为中心,过于张扬个性,遵守社会规则和秩序的意识淡薄,缺乏关爱意识和社会公德观念,行为失范;一些未成年人在宽裕的物质生活环境中成长,特别是独生子女,生活在家长的呵护包围之中,独立自主能力、心理承受能力、挫折承受能力较差;一些未成年人向往西方的所谓现代生活方式,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生活上贪图安逸,盲目攀比,追求享受和高消费;一些未成年人崇尚港台、国外文化,对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评价偏低,缺乏认同感、自豪感,不愿意认知和接受,在未成年人中,舶来品圣诞节的地位上升很快,已超过中国传统的“中秋”、“冬至”等节日。未成年人成长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表现在孩子身上,根子在家庭、学校和社会,责任在各级党委、政府。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在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存在许多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成为千家万户的共同期盼,成为非抓不可的一件大事、要事。
二、扩大覆盖,强化管理,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界各方面都要迅速行动起来,各尽其责,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要从孩子父母抓起,切实优化家庭环境。“儿女是反映父母行为的镜子”,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作用,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不断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与此同时,孩子的家长尤其是父母一定要注意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风范和言行举止,为下一代树立榜样,言传身教,潜移默化。
二要从教师的道德操守抓起,切实优化学校环境。一个人的成才在教育,教育水平的高低在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可见,我们对教师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他们除了让学生学会知识之外,还要让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人、学会合作、学会生存。但目前我们的教师队伍并不完全单纯,我们的校园也不是一片净土,我们要把整肃和纯洁教师队伍作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工作来抓。各级各类学校在抓学生行为规范的同时,要狠抓“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落实,要建立科学的学校教育绩效评价体系,在考核教师业绩时不仅要考评升学率,还要考评师风师德。思想道德建设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切实做到既教好书,又育好人;既传授知识、开阔视野、训练技能,又帮助和引导学生懂得为人处事立足社会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自身与外界的基本关系。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从教会未成年人做人做起,把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基本社会公德等制定成礼仪规范,把良好的习惯转化为优秀的内在品质。
三要从净化文化环境抓起,切实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关键时期,思想尚未成熟,观念尚未成型,极易受社会风尚的影响。比如,由于部分人的价值观发生变化,某些媒体的“娱乐化”趋势明显增强,有的人把“低俗当幽默、肉麻当有趣、庸俗当时尚”,在未成年人中形成“追星”风气。还有,由于网络的普及,有的孩子为了去网吧,不惜撒谎旷课,不惜飞檐走壁,弄得许多家长痛心疾首,四处上书。但我们不能因电视播出某些有害节目就取消电视,不能因网上有某些负面内容就关闭网络。我们必须做的就是加强管理,抓好“净化”,把负面影响缩小到最低程度。就是要净化文化市场,要净化网络传输,要净化舆论宣传。
四要从团队活动抓起,切实优化实践环境。共青团和少先队要发挥实践育人的独特优势,采取课内外和校内外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道德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青联、学联、青年社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进一步完善我区团队工作社会化机制。社区和农村团队组织都要大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引导未成年人遵守道德规范、实践文明言行。要深化少先队员道德实践活动,实施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陶冶高尚情操。要充分利用“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节日,以及历史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日,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引导未成年人走向社会,参加社会实践。要积极组织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公益劳动、军事训练和夏令营、冬令营等社会实践活动。
五要从社区文明建设抓起,切实优化社会环境。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风尚每时每刻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养成产生极大的影响。从正面来讲,社会是个“大熔炉”;从反面来讲,社会是个“大染缸”。未成年人所在社区,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家庭,是社会的缩影。未成年人是被“大熔炉”炼成有用之材,还是被“大染缸”同化玷污,与社区关系极大。我认为,社区要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的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工作,使社区张扬“真善美”,远离“假恶丑”;二是要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以及其它各类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校外活动,使社区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大课堂。
三、把握规律,提高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客观规律,掌握科学方法,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此,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抓住根本与全面推进的关系。中央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四项主要任务。在四项主要任务中,民族精神是灵魂,理想信念是支柱,道德情操是基础,全面发展是目标,由此涵盖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方面,这是我们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的主线和根本。要在抓住根本的前提下,全面推进以德育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场所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实施社会环境净化工程,健全领导体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扶持政策等各项工作,为四项主要任务的全面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制度支撑和机制保证。
二是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既要坚持已有的宝贵经验,又要根据新的实践加以丰富和发展。对**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经验,我们要一以贯之坚持好、运用好。同时,我们要注重研究和回答**区面临的新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以坚持贴近未成年人的思想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的生活现实、贴近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为基本原则,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规律,推动观念、内容、方法、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使我们的工作在借鉴继承中发展,在改进创新中提高。
三是正确处理重在建设与依法管理的关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在精神领域里搞建设,一定要坚持正确引导、重在建设的方针。同时,也要注重加强法制和管理,运用法制手段消除当前社会环境中存在的不利因素,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要综合运用各种执法手段,加强对网吧、电子游艺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和整顿,严厉打击各种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和暴力行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区未成年人安心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是正确处理教育与服务的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诚心诚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服务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工作的切入点。既教育人、又服务人,既讲道理,又办实事。要多尊重、多沟通、多理解、多关心,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成长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把教育寓于服务之中,以达到服务育人的目的。
五是正确处理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的关系。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一定要着眼长远,着眼未来,把它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但是,又要看到,当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显得十分突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要把长期规划和近期安排结合起来,把战略任务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既抓好经常性的工作,抓好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又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抓好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特别要集中力量解决群众非常关注、反映强列的突出问题,像整顿网吧、“扫黄打非”等工作,要尽快取得阶段性成果,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领导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负起教育和引导责任,大力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健全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要按照要求,在我区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政治责任,经常听取汇报、调查研究,注意了解和分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认真研究和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强和充实区文明办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的力量,区文明办要在区文明委的领导下,发挥好协调作用,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二要狠抓总体部署,构筑工作体系。一是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我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出合理安排和周密部署,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二是要努力形成以学校为龙头、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为依托的教育网络。中小学校、镇街、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以及其他基层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责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实践育人中的独特优势,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
三要完善政策规定,强化引导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对公益性、半公益性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在建设、经营过程中税费收取等方面要给予必要的优惠与照顾,增强文化产业的活力。二是各级政府要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而影响收益的公共文化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行政策倾斜和必要的补贴。三是鼓励全社会增加对未成年人活动设施建设的投入。
四要增加经济投入,改善阵地设施。一是要积极挖掘现有阵地的潜力。比如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博物馆、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本土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历史资源,教育和激励未成年人。二是要根据现实需要,创建未成年人教育基地。要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的原则,把对未成年人专用公益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要努力把区教育局直属的中小学德育基地办成全国示范性的现代化的学生综合校外实践基地。三是要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逐步增加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投入。四是要切实为未成年人办成几件实事。近年内要抓好以下几件实事,如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的优惠开放,抓好以整治网吧和学校周边环境为主的净化工程;积极实施中小学德育基地建设工程等。通过这些实事,让人民群众看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未成年人强则国家强,未成年人兴则民族兴。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培养和造就一代又一代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精神,总结交流和部署省关工委如何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期间,11个市关工委负责同志汇报了各地围绕“大手握小手,听党话、跟党走”活动的持续推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的情况。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关工委的同志结合各自的职能,就做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工作,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和设想。各地关工委组织和各有关部门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边听边记,有很多做法是值得我们总结和交流的,一是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形成了“五有”,即有主旨、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效果;二是在实践当中把法治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四点半学校”,组织“五老”与留守儿童等青少年同读一本书、同下一盘棋、同唱一首歌;四是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编写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五是开展“零犯罪学校”“零犯罪社区”活动,创建法治教育基地;六是针对青少年学生有被蛇咬、触电、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农药中毒等事故和进网吧等问题,开展假日课堂等各种活动进行安全教育;七是对失足、失常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矫正活动;八是公安干警现身说法教育青少年,组织青少年观看《青春防线,忏悔之门》的录像,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九就是配备法治副校长,使法治教材进课堂,并且把法治课程纳为必修课;十是涌现了一批典型,不仅有集体典型,而且还有个人典型,比如九江的张前彪同志坚持每个月2次到县看守所、拘留所讲法治课,这就是真正地帮助青少年。大家的发言的很好,这次会议起到了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共同学习、相互促进的作用,要总结好、推广好这些宝贵的经验。
刚才,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章凯旋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我都赞成,希望大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谈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既是长远之计,也是固本之举。
1、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是新形势下复合型人才的重要综合素养之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青少年接续奋斗。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帮助他们培育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打牢他们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思想基础,有助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2、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关工委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五老”有宝贵的政治经验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对社会发展有切身的体会,解读当前社会问题深刻、有说服力,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权益保护、帮教失足青少年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也是我省关工委开展“大手握小手,听党话、跟党走”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要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把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融入到社会治理创新的总体布局,做出新的贡献。
3、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家庭不稳定,社会就不可能和谐。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也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提高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法治意识,教育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走向人间正道,就能够给家庭带来希望、给社会带来和谐。
二、突出重点,把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扎实开展好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推动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要结合中国关工委开展的“中华魂”读书活动,围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通过老少共读、学校早读等多种方式,组织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使他们不仅懂得法律底线不能碰、法律行为边界不能越,更加懂得法治精神离不开道德滋养,进一步增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少年,应着重培育他们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应帮助他们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对青年,应帮助他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青少年中真正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局面。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要面向广大青少年,又要突出重点群体,特别是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等“五失”青少年群体,是我们应当重点关注的群体。在教育中,注重把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既教育人又服务人,既讲道理又办实事。要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零犯罪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格局。
二是注重抓好青少年的安全知识教育。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为他们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对他们健康成长尤为重要。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知识教育。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等是时刻潜伏在孩子们身边的危险,要通过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常识,学会自我保护,提高应变能力,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远离事故隐患。要尽力加大对他们的安全保护。比如,夏季炎热季节时,组织“五老”对河塘、水库等地进行巡查,防止青少年溺水事件的发生;学校放学时,组织“五老”对校园周边的交通干线进行疏导,防止青少年发生交通事故;青少年出现思想问题时,组织“五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等,这样就能够把种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积极参与净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推动优化社会环境,踊跃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五老”网吧的义务监督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要切实保障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权利,保障他们享有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的权利,让广大青少年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要加强关爱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祠堂、校舍、农家书屋等活动场所,开办“假日学校“、”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等场所,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学习、娱乐、教育阵地。要动员更多“五老”担任人民陪审员,法律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庭前调查员、纠纷调解员、心理咨询员,搞好青少年结对帮教,做好相关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家庭邻里纠纷矛盾调解工作。要以“大手握小手,听党话、跟党走”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教工作,一如既往地把对关心帮助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留守儿童受到关爱,失足青年得到挽救,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受网络毒害青少年得到解脱。
三、积极探索,形成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把握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的规律。当前,世情、国情发生着深刻变化,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各种社会矛盾,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成长产生影响。做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需要正确把握其成长的渐进性、反复性和不平衡性,注重研究青少年在不同年龄、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研究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下青少年群体的成长规律,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人施教,努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多年来,各地关工委在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刚才我列举的十个方面,各地都有很好的经验做法,希望各地关工委不断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把这些好的做法长期坚持下来,发扬光大,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发展。省委对我们关工委的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在江西教育台开通《筑梦未来》栏目,每周日用半个小时来播放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内容,一是希望大家观看,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二是推广典型,希望教育台编辑同志能够采访到各地关工委好的典型,也希望教育台将现在的会议上捕捉到的好典型、好经验传播出去。
3、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青少年良好法治环境的形成,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支持机制、工作配合机制、工作协调机制,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走访制度、工作交流通报制度,需要各级关工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在工作规划上“合心”、在工作步调上“合拍”、在工作成效上“合力”,形成在协调中相辅相成,在协作中相得益彰,在协同中各尽其责的生动局面,推动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关工委积极配合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
同志们,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既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又是一个紧迫的课题,把“五老”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教育成果,为青少年的茁壮成长做出独特的贡献,是关工委的庄严责任,也是关工委工作价值的高体现,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我们要为此不懈努力,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谢谢大家!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3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施行。该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共青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和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打算作一汇报。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团中央全程参与了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工作。20**年,受全国人大内司委委托,开展未保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和建议案起草,并派专人参加了整个修订工作。各省级团委也积极协助各地人大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大赛、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服务和维权工作。通过开展“手拉手”、希望工程、“为了明天”工程、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四是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网络。各级团组织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设立并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目前,全国28个省(区、市)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中,26个省份将办公室设在团委,22个省份的工作人员由团干部兼任。
今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共青团组织“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要协助各级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共青团的职责,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统揽,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环节。各级团组织将面向社会公众,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办报纸专栏、举办电视专题节目、发放宣传品、制作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面向未成年人,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播放法制宣传片、网上知识竞赛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面向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通过组织讲座、举办“青少年维权岗”培训班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推动他们履行职责,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打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思想基础
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各级团组织将通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活动,发挥各类思想道德教育阵地的作用,帮助广大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通过开展“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手拉手”等道德实践活动,使未成年人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水平得到提高。通过举办自护培训班、训练营、自护学校,向未成年人普及自护知识,教育未成年人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
三、竭诚服务未成年人实际需求,为他们成长成才多办好事实事
竭诚服务青少年是共青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动员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做好事、办实事。围绕流浪未成年人、孤残和贫困未成年人等群体,扎实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和“爱心助成长”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围绕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好未成年人戒除网瘾行动、心理阳光行动、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少年儿童小甲A等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促进心理健康。针对未成年人学习成才的强烈愿望,深入开展新世纪读书计划、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全面提高素质。
四、切实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
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具体利益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共青团的基本要求。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制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认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反映未成年人呼声。广泛建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发展12355维权律师队伍,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开展未成年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预防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常见性、多发性的纠纷,化解不和谐因素,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参与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扫除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五、着力完善未成年人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组织和机制建设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建设好未成年人自己的组织,发挥它们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继续推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力依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表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建立专兼职相结合,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将按照顾秀莲副委员长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职责,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4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施行。该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共青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和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打算作一汇报。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团中央全程参与了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工作。2003年,受全国人大内司委委托,开展未保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和建议案起草,并派专人参加了整个修订工作。各省级团委也积极协助各地人大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大赛、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服务和维权工作。通过开展“手拉手”、希望工程、“为了明天”工程、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四是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网络。各级团组织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设立并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目前,全国28个省(区、市)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中,26个省份将办公室设在团委,22个省份的工作人员由团干部兼任。
今年3月7日,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共青团组织“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要协助各级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深入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共青团的职责,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统揽,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环节。各级团组织将面向社会公众,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办报纸专栏、举办电视专题节目、发放宣传品、制作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面向未成年人,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播放法制宣传片、网上知识竞赛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面向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通过组织讲座、举办“青少年维权岗”培训班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推动他们履行职责,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打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思想基础
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各级团组织将通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一系列生动活泼的活动,发挥各类思想道德教育阵地的作用,帮助广大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通过开展“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手拉手”等道德实践活动,使未成年人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水平得到提高。通过举办自护培训班、训练营、自护学校,向未成年人普及自护知识,教育未成年人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
三、竭诚服务未成年人实际需求,为他们成长成才多办好事实事
竭诚服务青少年是共青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动员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做好事、办实事。围绕流浪未成年人、孤残和贫困未成年人等群体,扎实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和“爱心助成长”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围绕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好未成年人戒除网瘾行动、心理阳光行动、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少年儿童小甲A等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促进心理健康。针对未成年人学习成才的强烈愿望,深入开展新世纪读书计划、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全面提高素质。
四、切实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
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具体利益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共青团的基本要求。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制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认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反映未成年人呼声。广泛建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发展12355维权律师队伍,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开展未成年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预防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常见性、多发性的纠纷,化解不和谐因素,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参与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扫除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五、着力完善未成年人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组织和机制建设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建设好未成年人自己的组织,发挥它们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继续推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力依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表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建立专兼职相结合,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将按照顾秀莲副委员长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职责,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