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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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XX同志就此轮巡察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及巡察组授权和任务分工,我都同意。请各被巡察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要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全面接受“政治体检”。下面,为做好此轮巡察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把握巡察工作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上是政治监督。一要始终坚持“政治监督”的本质内涵。紧盯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巡察监督破除在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不忠诚、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二要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站在组织要求和群众期盼的角度,精准发现、精准研判、精准定性问题。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确保巡察利剑不蒙尘、震慑作用常在。始终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从发现的规律性问题中提炼能够促进建章立制的内容,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三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巡察工作既是政治工作,更是群众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创新巡察宣传手段,让更多群众知晓巡察、支持巡察、参与巡察,巡察干部要深入群众家中、田间地头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真正在一线掌握情况、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对巡察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零距离”地将监督送到人民群众身边,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把握形势任务,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此轮巡察我们组建了7个巡察组,将对14个部门和7个乡镇开展“政治体检”,其中部分聘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是首次参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希望能够加强学习,尽快掌握巡察流程、担起巡察责任,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县域经济、高水平推进强县富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三台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要聚焦巡察监督重点,精准落实巡察要求。巡察工作不是单纯的查行为、核数字、查结果,体现的是政策,承载的是责任,影响的是决策。巡察组不仅要对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更要通过巡察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人和事巡出来,把属于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没做到位的人和事巡出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巡出来,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巡出来。要紧盯“关键少数”,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精准发现问题并着力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要结合被巡单位实际,精准开展政治监督。近几年,我县巡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近两轮巡察报告来看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片面化、汇报情况格式化、台账资料包装化、个别访谈表面化等问题。此轮巡察,要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切实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对项目多、经费多的单位就要看其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服务窗口单位就要看其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佳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对乡镇就要看其是否存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作风“庸懒散浮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同时,要在深入查找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巡察报告的质量,既客观公正地分析情况,实事求是地报告问题,又注重由表及里、归纳提炼,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敢于刨根问底,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要加强成果运用,精准推动整改见效。要开展“地毯式”整改,逐一对账落实,不搞运动式整改、不走过场;抓整改不能大而化之,必须具体化,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2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对27个县级部门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报告,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发现部分党组织仍然存在制定整改方案不重视、落实整改任务不坚决、对整改工作敷衍应付等突出问题,以上存在问题充分反映出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整改压力传导还不够。接下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对“整而不改”“纸面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县通报典型。此轮巡察,巡察组要将近五年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监督范围,重点查看党组(党委)是否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是否把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是否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确保条条改到位、事事有回应。
三、多方联动配合,共同作答政治巡察问卷
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能否主动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考验着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担当。被巡察单位要把巡察作为“政治体检”的一次难得机遇,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为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帮助,配合县委巡察组共同做好本轮巡察工作。
一要思想认识到位。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巡察工作,充分信任巡察组,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主动维护县委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巡察组长也要积极主动,大胆认真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不配合巡察工作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敢于批评,勇于斗争,按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待,及时反映。
二要坚决支持到位。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工作最大的支持就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希望大家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县委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精神,围绕这次巡察任务,认真、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向巡察组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带头反映涉嫌违纪违规的人或事,带头反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在接受监督、配合巡察工作上作出表率,积极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明纪律到位。要严格遵守巡察各项纪律,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不得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反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行为的,可以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反映,促进县委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职责,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