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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发言材料

网友发表时间 2607375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对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按照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调研组的要求,分五个方面作以简要汇报。

xxx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x月经资产重组后成立。企业占地xx平方公里,在册员工xx余人,平均年龄xx岁,企业固定资产xx亿元。公司秉持“诚信、创新、务实、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先后荣获国家“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等多项荣誉,xx年,实现营业收入xx亿元,迈上历史新台阶。

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工会法》、《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求工会组织在新形势下,履行维护职能的一项基本职责。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础,是企业深化改革和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xx年,公司重组成立后,随即组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由工会代表、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三方面人员组成。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调解机构设在公司工会。同时,在公司工会的指导下,各基层工会参照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模式,相继建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小组,作为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基层办事机构,负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二是系统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我们认真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调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受案范围、调解程序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同时,大力宣传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做到超前防范,提高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将争议化解在源头。

三是不断增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我们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伊始,就认真组织组织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市、县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同时还邀请县劳动仲裁执法人员来我公司进行讲课,让大家全面了解掌握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具体内容及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提高调解人员的整体素质,为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几年来,我们始终致力于和谐企业建设,通过不断加强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工作,努力将劳动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化解在基层单位、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争议几乎为零,到县仲裁院的仲裁案件也基本上没有发生,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完善民主管理机制,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开通公司专有信箱、建立完善职工代表提案制度等活动,畅通了沟通渠道,有效解决了员工提出的问题。同时,有诉求的员工找到人事部门时,我们都能做到认真对待,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执行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加以纠正,直至问题解决。由于问题解决的比较到位,有效地防止了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任何矛盾和问题的发生都有其产生的诱因,劳动争议也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总有一个从苗头到形成的过程。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等争议发生了再去做工作,而是要预先掌握苗头,找准原因,积极协调,及时有效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我们坚持依法、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由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合同,认真履行规定的程序。目前,我公司员工个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为100%,劳资双方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同时,建立完善的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加以落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公开管理,减少劳动争议问题。为了减少和避免争议的发生,我们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载体和渠道,从源头维护职工权益。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及工资分配,经济责任制考核,福利待遇等方案的出台,均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议审议通过后,经过公示再具体组织实施,让广大员工知企情、议企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维护经济利益,广大员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同时,注重协调平衡主体双方的利益关系,努力防止和减少劳动争议,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从整体上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和宽松的环境。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小组作用,提高争议调解效率。作为运转规范的重组企业,可以说大的劳动争议基本没有,小的争议也较少,而且集中在基层,基层调解组织具有直接面向公司员工的优势,可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争议苗头,主动介入。每当员工有争议的时候,我们都能通过基层调解小组的工作,使一大批劳动争议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基本上升不到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层面。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努力下,尽管没有发生大的劳动纠纷,但工作中仍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一是我们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有的员工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等方面的认识还不够;

二是员工对劳动争话调解的意识还有待提高,现在员工有问题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解决;

三是由于调解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调节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对调解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根据巴中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们将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力度,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宣传,让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让员工清楚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解决他们合理诉求的有效渠道,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纠纷的前沿阵地。

二是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两级调解网络的职责,明确两级调解人员的素质要求和产生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工作流程及议事规则,对基层无法调解的问题及时上报到公司调委会进行调解。

三是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以防促调,以调促防。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和问题,从而有效的预防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固。

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的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做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各位领导,虽然我们公司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加以落实,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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