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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在全市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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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作用,推动全市治理能力提升,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维护经济秩序。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全市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推进会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在全市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纪检监察监督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总结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重点任务,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高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刚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XX纪委监委、XX纪委监委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把监督制度融入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将财会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监督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监督效能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财会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职能定位、工作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调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偏差,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财经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监督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监督的使命任务、工作重点、方法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强调要突出政治监督,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XX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强调要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工作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纪检监察监督的使命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路径,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要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新时代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二、准确把握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关系,找准贯通协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督目标、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等方面具有一致性,但在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监督程序等方面又各有特点。我们要准确把握两者的关系,找准贯通协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一)在监督目标上,两者都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

财会监督主要是通过对财政、财务、会计等活动的监督,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纪检监察监督主要是通过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两者的监督目标都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

(二)在监督对象上,两者都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财会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财政、财务、会计等活动中的行为。纪检监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中的公职人员。两者的监督对象都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只是侧重点不同。

(三)在监督内容上,两者都涉及到对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权力运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监督

财会监督主要是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损失浪费、资产流失等问题。纪检监察监督主要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履行职责使命、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两者的监督内容都涉及到对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权力运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只是监督的重点和角度不同。

(四)在监督方式上,两者都综合运用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方式方法

财会监督主要是通过财务核算、财务报表审核、财务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主要是通过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式进行监督。两者的监督方式都综合运用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方式方法,只是监督的手段和程序不同。

(五)在监督成果运用上,两者都注重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问题整改、制度建设和深化改革

财会监督主要是通过对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纪检监察监督主要是通过对监督发现问题的查处,严肃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同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两者的监督成果运用都注重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问题整改、制度建设和深化改革。

三、聚焦重点任务,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高效

当前,我市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贯通协同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共享还不够畅通,监督合力还不够强等。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高效。

(一)建立健全贯通协同机制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将查处的涉及财会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反馈给财政、审计等部门。

2.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线索移送制度,明确线索移送的范围、程序和要求。财政、审计等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涉及财会领域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财政、审计等部门。

3.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联合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对涉及重大政策落实、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4.建立问题整改协同机制。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问题整改协同机制,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措施和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

1.加强信息共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财会监督工作情况,包括监督检查计划、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情况等;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向财政、审计等部门通报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包括查处的涉及财会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等。

2.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财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对财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

1.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履行职责使命、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强化问题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源头治理。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加大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涉及财会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2.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涉及财会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五)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

1.推动深化改革。要以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为契机,推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的制度体系,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协同等制度机制,确保贯通协同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取得实效

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贯通协同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责,加强对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三)严格监督考核

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干部的教育引导,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志们,做好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高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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