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
加强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在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保护好我们的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之所以召开这次大会,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省、市关于秦岭保护工作及筑牢生态安全的决策部署的需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及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来看,对秦岭保护工作及生态安全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的要求非常具体、十分明确,这是我们做好今后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而且要在今后工作中始终坚守、认真贯彻落实好。二是应对矿产资源执法整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非法采矿所带来的高额利润驱使不法分子时常铤而走险,不仅严重破坏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而且极易发生重大伤人亡人事故,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安全风险依然很大,形势不容乐观,打击惩治违法犯罪的压力不可忽视。三是履职尽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的现实需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高位部署,强力统筹安排,为有效遏制私挖乱采、危险作业势头,各级各部门各镇办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共同发力,齐抓共管,务必消除风险,治出成效。
刚才大家观看了我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问题的现状照片及视频解说,通报了近期我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我想大家都深有感触,私挖滥采形成的矿洞,多的像蚁洞,让原本的青山变得满目疮痍,环境破坏的程度触目惊心,让人后背发凉。公安、应急管理等7个单位做了发言,讲得很到位,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实质,务必警觉警醒。
受利益驱使,近年来,我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愈演愈烈。请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其危害性,高度警觉警醒。一是危险性,非法盗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安全技术支撑,盗采者往往缺乏专业的安全设备和知识,在挖掘过程中容易发生坍塌、透水等事故,对生命构成直接威胁。从事非法盗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一旦被抓获,将面临刑事处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xx盗采矿产资源引发人员伤亡事故是惨痛的,这方面的教训足以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二是破坏性,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也是十分有限,非法盗采采富弃贫,采大弃小,采易弃难,既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也破坏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无序粗暴的开采方式致使地表植被被毁坏,容易造成水土流失,诱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三是危害性,非法开采使得宝贵的矿产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不仅对采掘人员人身安全形成威胁,而且客观上也造成了公路和山体地质的破坏,威胁了当地群众的人身安全,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开挖的弃渣随意堆放,还极易形成滑塌,给周边群众带来安全隐患。可以说盗采这件事于家于国不利,于己存在高度风险,且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国有矿产资源保护,事关社会公平和公众安全,希望大家认清形势、感受危机,高度重视,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行动,合力攻坚,切实把常态化监管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实处,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好我区的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把握特点,务必合力攻坚
目前我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呈现点多、量小、作案隐蔽、多发频发、具有流窜性的特点,给我们日常监管、巡查打击带来了很多困难。特别是在执法查处方面,一是查处难。盗采区域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盗采分子以树林、夜色、深洞、养殖生产为掩护发现难;点多,作业面小机动性强,盗采分子闻风逃窜取证难;盗采非法矿产品便于携带,难以缴获非法矿产品定性难;盗采分子反侦察能力增强,对执法人员询问,三缄其口不承认调查难。二是监管难。村组干部力量薄弱无力管;矿业公司怕得罪人不敢管;村民顾及邻里关系不愿管。三是执法难。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不法份子铤而走险,虽然仅今年以来,我区就立案查处xx宗,行政处罚xx万元,以危险作业罪刑事拘留xx人,封堵矿洞xx余个,但问题远未根除,形势依然严峻。
三、扛牢责任,务必密切配合
区政府成立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专班,由xx同志任指挥长,涉及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统筹指挥调度全区常态化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矿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扛牢属地责任,建立区级统筹、部门联动、镇办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用好镇村干部、护林员、网格员三维一体监管体系,落实动态巡查监测,不漏一洞,不落一角,形成严密的防护网。要全面压实行业监管、镇办属地、企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点,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
特别是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动态巡查,依法从严查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矿行为;对查实的非法采矿案件及时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巡查和监察中发现有失职行为的,及时向联席会议通报。
公安机关要加强森警、治安、网安、刑侦、"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专班等部门警种之间的密切协作,先刑事再行政,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非法采矿行为够刑事立案标准的坚决予以刑事立案严查快处;对确实不够刑事打击标准的,在做好线索移交的同时,为行政机关案件办理提供人员传唤、证据调取等协助。
人民法院要立足审判主业,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在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打击非法采矿、惩处非法占用林地耕地等方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落实到位。
区市场监管局要集中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收购、销售点摸排,坚决打击收购、库存、隐匿、加工非法矿产品行为,查到"上下游",打掉"产业链"。
其它各相关部门要对发现的涉矿违法行为线索一律第一时间移交、第一时间查处,依法依规停电断电,给予顶格行政处罚,实施"一案双查"。
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调查,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打得狠,检察机关要诉得快,法院要判得重,让违法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形成依法从严打击的强大震慑,彻底扭转"重罚轻治、一罚了之、屡禁不止"的现象。
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田长、林长等网格员责任,各土地承包人、林权所有人是采石采矿领域排查整治的监督主体,对承包地、林地范围内矿产资源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镇政府报告。要做好本辖区内关停取缔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设备拆除、场地清理、人员登记遣散、安全隐患消除、调解矛盾纠纷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及矿山复垦复绿工作。要认真搞好宣传,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私采乱挖线索,让私挖乱采人人喊打,让法律政策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大力营造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守纪律,务必坚决打击
这里强调一下,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村组辖区发现私挖乱采行为没有及时上报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组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追责;对村组干部发现私挖乱采行为上报乡镇政府而没有及时整改的,包村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追责;对于监守自盗、发现盗采置若罔闻或背后支持私挖乱采的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追责;对辖区内因盗采发生死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主要干部一律先免职后追责。
区纪委要严肃查处干部职工参与、包庇、纵容非法盗采、非法运输、非法经营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不依照法律法规查处的职能部门进行督办和问责。对少数机关和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违法采矿活动,暗地里对违法采矿活动包庇和纵容的,给整治制造障碍的,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一抓到底。这件事情不管牵扯到谁,遇到什么阻力,都要一查到底。
同志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生态文明建设必然要求。盗采矿产资源只有眼前利益和自身短暂效益,而把大量的安全事故、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风险代价留给了社会、留给了政府、留给了后人。让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坚决完成好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维护好我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全面促进好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