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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中国式现代化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讨座谈会上的讲话稿

网友发表时间 2639205

各位专家,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能够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奠定坚实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这里,我讲几点意见,以供大家参考。

一、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凝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合力

(一)构建纵横交错的治理网格。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力量,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治理网格。以横向到边促进部门之间整体协同和多边联动,以纵向到底推动权力、人员、资金和技术下沉,以纵横交错填补治理的空白区,形成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让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能够落实落地。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纵横交错治理网格,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之举,能够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强调结果公平,更强调的是机会公平,特别是使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和权益。在党的领导下,政府通过合理加大对偏远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从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与完善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民族的人民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一招,也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三)党建引领促进多元共治。以党的领导整合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基层治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通过资源统筹、集成使用及全局综观,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内耗。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在努力促成多主体深度有序参与的基础上建立各种更具包容性的规范,倡导各治理主体遵守并履行契约。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优化治理结构、整合多方力量,应对、化解矛盾纠纷,在充分尊重个人权益的基础上协调社会关系、凝聚社会力量。将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推广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领域,从多个维度稳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二、以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激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活力

(一)以民主协商为基础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将基层民主协商作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载体,以强有力的措施拓展基层民主协商的渠道,并对协商主体、主题、内容、形式、结果发布以及落实措施等进行规范,建章立制。开辟线上协商网络空间和线下协商实体空间,为民主协商提供基本场域,让广大群众“有地方说话”。广泛链接资源保障协商结果落地落实,形成完整闭环,让广大群众“说了不白说”。以建设规范化协商制度和搭建协商平台赋权增能,达成行动主体之间广泛接受的共识,互惠合作,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人民群众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是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始终的关键环节。通过搭建载体平台,针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开展各类协商活动,吸引群众参与。通过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动基层社区中热心公共事务的居民骨干带动群众普遍参与。通过链接共同体的各类资源,拓展群众参与的范围、内容,以民主协商、合作共治强化人民群众的家园意识、提升努力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意识。

(三)大力推进“五民工作法”。大力推进“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五民工作法”,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利益聚合,而是各利益主体理性权衡各种利弊,通过横向交流、互动合作逐步明晰目标、理顺思路、找到方法,实现各个行为主体治理的多边共赢。通过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真正做到将居民动员起来、让组织运转起来、让人才凝聚起来,并以此为基础稳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三、以法治建设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公平正义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体制潜能,避免在社会治理中散兵作战,避免各职能部门出现“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现象,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总体效能。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整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指挥平台,构建简约高效的扁平化管理模式,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以“政府有为”推动“市场有效”,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赋权增能。

(二)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建设法治社会的理念。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自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培育人民群众的契约精神。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以良法促善治。特别是要制定和完善各类社会组织的自律规范、行业规程,尽早出台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的实体性法规,依法发挥社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

(三)培育人民法治理念。倡导基层广泛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以短期激励培养长期习惯,以外部约束催生内生动力,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依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在社会生活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力量。

四、以科技、人才、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一)以科学技术促进治理方式智能化。坚持科技支撑,特别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逐步消除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建立起既涵盖各个治理主体又能实时更新的基础数据库,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并通过信息注入、关联互动、交互分析进行数据整合,以数据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前端预测、合理干预、有效监管、科学评估的重要依据,确保数据安全,推动治理方式智能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科技基础。

(二)以人才培养推动治理队伍专业化。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因其工作对象是个体的“人”而充满了复杂性和变数,这就对社会治理者的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除了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专业能力,成为所在领域的行家里手之外,还应该加强对一线社会治理工作者的专业化培养。要提高基层工作者的岗位薪酬,确保其身份待遇,明确其工作边界,在此基础上,增强他们的专业化理念和意识,让这些“社会医生”能够在专业服务上深耕细作,获得职业尊严。要加快引进社会治理的专业人才,并对引进的人才进行精细化分工,让“好钢都用到刀刃上”。

(三)以创新驱动引领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化国家需要现代化的治理能力,而创新驱动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因素。以创新驱动引领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创新理论与治理理论的有机结合,要求聚焦法治政府、互联网政府等创新型国家治理方式,进一步促进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在政策、组织、人才、资金、平台等多方面共同作用下,推动创新驱动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入良性循环。持续推进公民网络参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有更多政治参与的机会,以此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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