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院长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X区税务局、X区税务局与X法院在这里隆重举行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启动仪式。这既是贯彻落实X、X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司法领域涉税问题法治化处置的务实举措,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首先,我代表区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对X区税务局、X区税务局多年来关心、支持X法院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多措并举加强审执工作,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目前,全院共有在编干警290人,其中,入额法官101人。共有司法辅助人员(聘任制)225人,人民陪审员377人。自2014年收结案首次突破万件后,区法院受案数量逐年增加,2020年以来,年均收案3万余件,案件办结数量位居全市首位、全省前五位。面对体量庞大的案件数量,区法院通过全方位诉前调解、多层次繁简分流、一体化执行改革等工作措施,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打造了审判执行“快车道”,提升了案件审执质效。在做好“内功”的同时,不断探索与金融、仲裁等外部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群策群力共同构建法治建设强大合力。今天,X法院同X区税务局、X区税务局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是我院在税收执法领域的一次探索,是司法审判工作与税务征收的一次有益联动,对于推进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下面,我就强化执法协作工作机制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执法协作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革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对人民法院以及国家税务机关无疑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政法机关,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责无旁贷。但法院不是万能的,特别是某些领域矛盾纠纷较为专业、复杂(如在破产审判、涉税执行、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方面),单靠法院单打独斗,化解成效往往难以达到最优,甚至效果不好。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协同联动,既有利于法院职能的延伸,又有利于税务机关税收征管职能作用的发挥,是实现“1+1》2”的有效措施,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公正司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目标任务。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是税务机关和法院共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务实举措。今天签订的《关于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主要有六大项机制,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旁听庭审制度、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企业破产处置协作机制、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费征缴协同机制,不仅明确了具体协作内容和义务,也规范了相应程序,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整合人民法院和税务机关的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完善执法协作机制,通过优势互补、共建共赢,着力破解执行难、征管难等制约法治建设的问题,推进“法、税”精诚共治,确保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纵深推进“法院+税务”执法协作工作。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区法院将坚持把执法协作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坚决杜绝“装点门面”“走过场”思维,不断增强协作意识,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协作机制纵深开展。将进一步发展创新,统筹考虑三方实际和需求,找准司法服务保障涉税矛盾纠纷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及时解决协作进程中的问题不足,共同协商解决提升,确保推进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将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聚焦重点,抓紧抓实各项机制落实,充分发挥共享共建、优势互补作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审执行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同志们,今天,X区税务局、X区税务局与X法院在这里举行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签约仪式,标志着法院与税务机关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下步工作中,区法院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关心、支持下,积极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好执法协作这个平台的作用,齐心协力,开拓进取,狠抓各项机制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