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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在2024年全市一村格一警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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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在2024年全市“一村(格)一警”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一村(格)一警”工作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在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和社区警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新挑战,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推进。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市“一村(格)一警”建设工作,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村(格)一警”将公安警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公安风采,开辟公安警务基层治理新征程,对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提高公安工作能力水平、厚植党执政的群众感情和群众基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深化新时代“一村(格)一警”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网络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基层警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把“一村(格)一警”这个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群众转,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是推进平安建设的现实需要

**人口多,警力少,城乡社区治安状况复杂,基础防范管控相对薄弱,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城乡社区警务创新、深化平安**建设,必须以“一村(格)一警”为重点,持续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2014年10月,**召开全省平安建设会议,提出要以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双安”为基本目标,以推进法治、德治“双治”为基本途径,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双基”为基本保障,以“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为基本方法,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省公安厅提出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双安”“双治”“双基”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和务实之举,实施覆盖城乡、适应农村和城市两类地区治安实际的“一村(格)一警”警务新模式,是推动城乡社区治安持续好转、基础防范管控水平持续提升、城乡社会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平安**建设持续深化的现实需要。

(三)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深入推进“一村(格)一警”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方向遵循,是丰富、深化、做实和提升城乡社区警务的重要手段和关键支撑。把警力下沉到村(格)社基层一线,通过日常走村串户动态管理实有人口、深入宣讲法律知识,立体延伸警务触角、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群众呼声、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全力组织安全防范,打通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米”,使得“村村有警、天天见警”成为常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更好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

二、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推进“一村(格)一警”建设的信心与决心

近年来,**公安机关把“一村(格)一警”作为推动整体工作的有效抓手,坚持“民意主导警务”,以面向实战、面向一线和做精机关、做专警种、做实基层为总体思路,访民情、解民忧,惠民生、保民安,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社会治安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2023年,**市公安工作综合绩效考评成绩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一村(格)一警”建设的强大效能得以充分发挥、持续凸显。

(一)高位驱动,强力统筹推进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村(格)一警”工作,充分调研论证,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市委政法委名义下发《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等,既深化了“一村(格)一警”建设的主要架构和内容,又丰富了“一村(格)一警”的内涵和外延,确保该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市公安局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实施方案》,将“一村(格)一警”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8月,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暨“一村(格)一警”工作夏邑现场会;2024年4月,召开全市规范落实“四丰富两提升”持续深化“一村(格)一警”建设推进会,持续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构建会商机制。“一村(格)一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公安工作全局。市公安局党委统一领导,全面铺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形成全警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公安局党委每两个月,局直各警种、县(市)区公安局党委每一个月专题研究“一村(格)一警”的组织开展情况,重点会商解决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以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为“一村(格)一警”扎实开展“扫清路障、校准方向”。

三是常态联系指导。建立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分包联系制度,市局领导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8次,县局领导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12次,深入分包单位与社区民警、驻村民警一起走访辖区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积极探索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

(二)加强谋划,扎实部署开展

一是警力下沉,确保社区警务力量足。市局党委强力引领,全力推进机关警力向派出所前置、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全面落实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两个40%以上”要求。城市社区按照实有人口1000户、3000人配备1名民辅警,农村地区按照1个行政村或实有人口5000人配备1名民辅警的标准,专职从事“一村(格)一警”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其他岗位或其他工作。2023年相较于2022年,派出所民警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比从43.7%上升到46.8%,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例从45.3%上升到49.2%;截至2024年4月,城区公安分局已率先超过“两个50%”;农村地区已实现“一村一辅警”全覆盖。

二是全力保障,确保社区警务全覆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大力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一村(格)一警”公用经费纳入县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进行专项足额保障。城区每个社区建1个警务室,农村每5至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地处偏远,警力较少的派出所,每个派出所至少建2个警务室,未建立警务室的行政村,逐村设立警务工作站。依托村室、文化广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新开发的小区、城市医院、学校等重点要害部位,设警务室、警务工作站,统一外观标识、制度牌匾、装备配备。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改建、扩建、新建警务室735个、警务工作站5341个,配备社区民警1088名、辅警2819名,基本建成了派出所、警务室、警务工作站三级警务架构,确保全市社区警务全覆盖。

三是打造精兵,确保社区警务实效高。全体社区民辅警严格按照市局党委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打造专业化“社区警务精兵团队”,深度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和“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以“百万警进千万家”为载体,推广“登门入群”“背包住村”“板凳议事会”等经验做法,推行“警区+”(+厂区、院区、商圈、校区、景区)警务模式,确保社区民辅警从原来的“到社区”“下社区”转变为真真正正的“在社区”,把基层警务室打造成“百姓家门口的便民服务站”。全市公安机关驻村民辅警群众知晓率和在社区工作时间不低于85%,化矛盾、排风险,查隐患、治乱点,抓住影响治安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为群众排忧解难。2023年,全市共化解矛盾纠纷21801起,参与创建“三零”行政村4805个、社区244个,有效防止了疑难复杂纠纷转变为案件和信访事项,取得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双促进的良好成效。

(三)聚焦主业,助推管控质效

一是突出主动警务。**公安以“一村(格)一警”为基层工作支点,做实基础工作,突出“派出所主防”职责,立足止于未发,将派出所工作重心转移到源头防范管理上来,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坚持超前思维,把工作做在前端、做在平时、做在基础,做到控于萌芽、防于未然,实现守护“无声”、安全“有感”。全面布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乡村四级网络,驻村民辅警全面收集本地信息,向上支撑省、市、县三层信息收集研判机制,直通上级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大量的“原生态”“一手”数据使上级分析研判越来越精细、决策依据越来越扎实。

二是突出实战警务。立足实战需要和群众需求,驻村民辅警通过收集信息和接收推送线索的良性“互动”,根据上级推送的任务,精准化开展管控工作,把本地问题最大限度防控化解在村格内,将上级交控风险牢牢盯住、吸附在当地,筑牢筑实防护线,打造最小安全圈,“积小安为大安”,实现社会大局整体稳定。各警种以“一村(格)一警”扎实的基础工作为支撑,将专业建设与基础工作相结合,不断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提高对突出违法犯罪的专业打防能力,有效驾驭社会治安态势,同时使基层民辅警有更多精力和时间扎实开展公安基础工作,实现公安工作良性循环。

三是突出精准警务。驻村民辅警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对本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措施细、管控严,各类情况心中有数,处置实务手中有术,打防管控精准发力,实现社区警务精准化、扁平化。上级根据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精准掌控整体治安态势,针对关键要害、重点地区、敏感节点,动态调整基层警务部署,实现科学用警、精准打防。去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2.59%;破案数同比提升14.38%,其中侦破盗窃、诈骗民生小案破案数同比分别提升76.97%、43.76%;刑拘、逮捕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提升39.27%、56.74%;命案连续8年动态保持发一破一,今年截至8月,全市命案发案同比下降58.82%,精准警务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三、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推进“一村(格)一警”建设的紧迫感使命感

实施“一村(格)一警”,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增强群众民生福祉的新时代公安工作之要,是基层社会治理与公安警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改革。但是,立足当前实情,在推行“一村(格)一警”运行上,公安机关还存在着诸多实际困难,压力不小、困惑不小。

(一)能力素质参差不齐

“警察警察,先警而后察”,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安警务深度融合上,就需要驻村民辅警有敏感敏锐的预警洞察力、有化解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有防范化解风险的研判评估能力、也要有为民排忧解难的亲和力。然而,“一村(格)一警”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部分年轻民辅警没有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经验,在处理一些群众工作上不能得心应手、驾轻就熟,造成驻村警务工作出现瑕疵、偏差、错误、问题,甚至心理上出现对基层警务工作的畏惧心理和畏难情绪。另一方面,大部分警务辅助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主动学习不够,加之日常缺乏实践和机会来更新知识、提高能力,致使工作敷衍了事、蜻蜓点水,在政策解释、便民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突发问题处置等方面,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导致在开展工作时心中无数、手中无招,出现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当、言行不规范、应变能力不强或不敢大胆开展工作等情况。

(二)任务繁重疲于应付

“一村(格)一警”警务体系是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基层延伸,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与公安警务深度融合的妙招,能更好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百姓民生、构建和谐警民“鱼水情”,是提升新时代公安基层警务治理水平的制胜之策。然而,就基层派出所而言,会议多、报表多、统计多已成常态,社区民警任务杂、职责多、压力大已成常规,加之公安各项专项行动和年度目标任务,使得基层派出所疲于应付,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警力“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同时必须指出,一些地方将主要精力放到更容易出成绩的各种专项行动中,对“一村(格)一警”等基础工作有所忽略。就社区民辅警而言,“一警多责”的问题突出,一些派出所名义上按照“两队一室”设置,实际工作却不分家,一些派出所社区民辅警仍参与值班、巡逻防控、案件办理等任务,基层基础工作时间缺乏保证,难以实现社区民辅警专职化。部分社区民辅警也因此出现了职业倦怠、工作疲软和“逃离”、“侧卧”甚至“躺平”思想,无法将心思落实到基层警务上,无暇顾及驻村警务,严重影响基层警务创新与工作开展,导致“一村(格)一警”工作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内外联动协同不畅

驻村民辅警在村社承担了采集员、安全员、调解员、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等职责,涵盖了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村社的指导、支持下联合司法员、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村社一把手等力量联合开展工作。而实际工作中,党委政府和村社的指导、支持不同程度存在缺位,致使许多工作落实只能停留于表面,内外合作联动不畅,实际作用发挥受限。一者,虽目前全市派出所长均兼任乡镇(街道)行政副职,但缺少与地方党委政府多部门协作的长效机制;地方政府支持派出所工作缺少制度保障,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多靠人脉和感情;各部门之间临时性配合多,常态化合作少,即聚即散,难以固化合力。再者,一些民辅警与辖区群众之间的协同合作不够深入,缺乏为民情怀,群众工作能力不强,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导致信息不灵、情况不清,无法从基层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违法犯罪线索,甚至有的工作闭门造车;有的“重干部,轻群众”,对各类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对群众态度生硬,缺乏亲和力,在服务好群众“最后一米”的问题上存在偏差。

五、聚力攻坚,不断汇聚深化做实“一村(格)一警”建设的工作合力

推进“一村(格)一警”建设,是延伸公安警务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充分体现,是加强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基层警务和社会治理的需要,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创新务实之举。**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印发的《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充分依托全省百所示范、千室增效、万警提升的“百千万”提质增效工程,全力深化做实“一村(格)一警”建设。

(一)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充分保障基层警力

一是推动改革盘活警力。立足当前警力现实,落实“一村(格)一警”运行模式。由于基层警力不足,使得“多村一警”的现状难以避免。派出所的工作和驻村警务工作交织叠加,难免捉襟见肘、左支右绌,这就需要充分保障基层派出所警力。上级公安机关要立足更高站位谋篇布局,深化公安机关运行体制改革,规范运行“两队一室”警务模式,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战斗力,优化警力配置、盘活警力资源,释放警务活力、提升警务效能,加快形成和提升社区警务新质战斗力。

二是持续“瘦身”精简机关。集约化精简机关单位人员编制,鼓励、调配机关人员充实基层一线“墩墩苗”“接地气”,在严格落实《行动计划》所要求的“两个40%以上”硬性指标基础上,在市辖区公安分局推行“两个50%”以上,持续做实“小机关,大基层”,提升基层战斗力。

三是强化辅警招录力度。立足当下、谋划长远,加大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力度并严格把关。按照“政府出资招聘、公安管理使用”的模式,招录辅警全部充实到警务室、警务工作站,达到村村见警、格格有警,确保驻村警务工作健康顺畅运行,真正让“村警”沉得下身、安得下心、扎得下根,取得长足成效,实现可持续发展。探索优先吸纳有威望、有能力、熟悉本地情况的村(格)干部为警务助理的模式,解决村(格)辅警招录难、见效慢、经验少、易流失问题,充分发掘村(格)干部参与警务的主动性。

(二)厘清基层工作职责,助力基层减负增效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2022年8月9日,公安部召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党委领导、部级抓总、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思路,突出扁平化、实战化、合成化,要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层级关系,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职能体系。王小洪部长强调:明确派出所作为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虽肩负着侦查办案的职能,但主要职责还是立足辖区做好管理防范。要准确把握“派出所主防”的职责定位,进一步规范派出所和专业警种业务管辖分工,严防工作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甚至各自为战、推诿扯皮等现象。

二是警种支援基层。实行警种部门与派出所任务共领、责任共担、考核捆绑,将大量原先由派出所承担办理的专业案件和事务“接”过来,推动警种部门支援基层派出所机制有效落实,实现警种部门为基层松绑减负、减轻派出所办案负担,助力派出所“主防”动能更加充沛。警种部门对派出所请求事项未及时提供有效支援,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倒查问责。

三是高效分流警情。认真落实王小洪部长“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办《意见》,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加强110与12345对接联动,推动职能部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有人应、有人办、高效办’,把110这块‘金子招牌’擦得更亮”的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高标准、高力度、高质效推进110与12345等平台对接联动工作,有效分流非警务警情,提升联动分流效能,逐步形成“危难找警察、服务找政府”的社会共识,从源头上为基层民辅警松绑减负,使其以更加饱满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基层警务工作,实现警务运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双进位。

(三)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增强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均衡分配统筹兼顾。针对部分驻村民辅警缺乏基层公安警务治理的能力和经验,要统筹分派驻村民辅警,将基层治理复杂、矛盾纠纷突出、人员体量较大的村格分派给警务能力强、工作经验足、方式方法多的民辅警;反之分派给基层治理能力欠缺、经验不足、方法单一的民辅警。在农村实施社区警务全覆盖,探索每名民警分包若干个行政村,按照“一村一辅警”配齐辅警或警务助理,原则上与村委会同址设立警务室(站、岗),在包村民警带领下会同治保会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是双管齐下提升素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充分认识基层派出所民警素质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一方面探索试行“片区警长责任制度”,以业务能力强的民警带动周边小村警务人员,采取“传帮带”的方式策略,在实际处理警情、调解纠纷、案件办理、业务受理等进行实战帮教指导、现场办公传道,从实际警务处理上增长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加大新时代公安警务与基层社会治理课程培训,组织高素质教官队伍“走下去”,采取“缺什么就补什么”的思路,开展“菜单式”培训、精准送教和随警施教,增强驻村民辅警公安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在培训和实战中丰富警务治理经验、拓展基层社会治理警务技能,全面提升驻村民辅警的业务能力。

三是注重培养骨干力量。在做好当下社区警务工作的同时,注意发现和培养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信息应用、懂群众心理和会化解矛盾、会管控要素、会处警办案、会群众工作的新时代社区民辅警。所有新进民辅警不以学历论英雄,先到基层一线摔打磨炼,发挥一线“淬火炉”“孵化器”“过滤网”的独特作用,激发和增强内生动力,熟练掌握最基础、最基层的业务本领,使“新手小白”完成“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螺旋上升,淬火成金,蜕变成长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老手大拿”。

(四)提高驻村警员待遇,强化精神文化认同

一是全面提升待遇。官不爱警、警不爱民,教警爱民、官先爱警。领导对民警怎么样,民警就对群众怎么样;群众怎么看待民警,民警就怎么看待领导。不能让民警干工作只讲奉献,有困难自己搞定。针对基层驻村民辅警存在的消极片面思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务必摒弃传统论资排辈、平均分配的弊病,要在评功授奖、基层津贴、职级晋升渠道上按照一定比例倾斜驻村民辅警;落实全方位、全领域、全角度爱警惠警暖警措施,对驻村民辅警的关心要细到一日三餐,顾及父母子女,这样公安事业才能蓬勃兴旺、充满活力。

二是强化精神认同。加强民辅警队伍思想管理,给予政策兜底,真正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实干者实惠。在思想上多加关注、工作上大力支持、心理上勤加疏导,积极关心民辅警发展,努力为民辅警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拓宽发展进步的空间,引导基层新民警在岗位上成材,激励基层老民警在岗位上发热,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增强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为忠实履行职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三是文化润警育警。润警先润心,育警先铸魂。以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坚持以文立心、以文润心、以文铸魂,塑造队伍精气神,不断锻造忠诚文化、建设职业文化、塑造英雄文化、打造家园文化。在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开辟“公安文化”“警察文苑”专栏,展出民警文艺作品;同时,用足用好本地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把英模教育作为强筋健骨、提神补钙的重要举措,将英模精神转化为英模教育的鲜活“教科书”“营养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培养健康情趣、陶冶高尚情操、传承榜样力量,提升社区警务文化“软实力”,为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五)着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是“两任”全面覆盖。通过党员民(辅)警兼任村(居)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民(辅)警兼任村(居)委会副主任的“两任”模式,推进社区民(辅)警进村(居)“两委”班子,协助“两委”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警务”和“村务”融合,实现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合作,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对于软弱涣散、干群矛盾突出的“村两委”,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进行调整加强,对涉嫌违法犯罪甚至被黑恶势力把持的,及时报告,待依法铲除后,协助上级党委尽快建立强有力的基层组织。

二是内外联动协同。开展“一村(格)一警”工作,必须全局性谋划、协同性推进,坚持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发力与借力的关系。充分发挥社区民辅警的牵动作用,根据城乡社区、大型企业、学校、医院、市场、商圈等治安特点,差异化组建各具特色的警务团队。实践中,对内形成警种联动协作、全警主动参与的工作模式;对外与基层力量捆绑作业,形成合力,有力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拓展多元治理。以“一村(格)一警”为引擎,推动落实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最大力度实现“事心双解、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在城乡社区,以“两委”干部、基层法律工作者、德高望重人士等组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以综治干部、内保力量、物业保安等组成治安巡防队伍;以网格员、巷道楼栋长、快递员、环卫工人等组成治安信息员队伍;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单位内保、骨干商户、教师家长等人员,参与周边安保防控、护校安园、维护秩序的应急互助自救;在网络组群,探索入群、建群等方式建立网上工作队伍,发动正能量群主、主播等积极参与维护辖区治安、服务群众。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最大范畴拓展多元治理,实现资源共享、力量共联、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达到“1加1大于2”的效果。

最后,我希望大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推进全市“一村(格)一警”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平安和谐美丽的新**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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