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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稿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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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第一篇】

同志们:

刚才各分管领导同志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发言总体上比较客观,总结出了工作中的一些特色和亮点,对问题也没有刻意回避、遮丑护短。各部门可以相互比较和借鉴一下,取长补短,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守土尽责、有所作为。下面,我结合前期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根据委主要领导批准,我组在7月份采取不打招呼直查的方式,对6个监督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发放调查问卷267份,个别谈话34人次。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通过近年来省委省纪委一系列大力度的专项治理,各部门单位管党治党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状况有明显改观,但检查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是各部门单位面上的问题,有的是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今天主要是把面上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我组将择期单独反馈。

(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年初各部门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以及主体责任清单。但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部门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认识不清、重部署轻落实、督导检查不够等问题,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同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的年度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内容不全面、过于虚化,按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迟缓,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够等。

(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检查发现,各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仍停留在制定方案、开个大会、签签责任状等形式上的内容,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组织督导检查、剖析整改问题不够,责任传导、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不完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式单一,存有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不到位。在这方面,省**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比较好,台帐记录的履责方式和工作内容符合规定要求,会后大家可以学习借鉴一下。

(三)选人用人方面。上半年各部门提拔和调整干部35人,总体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人用人情况总体比较好,通过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未发现各部门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个别部门问卷调查有党员干部对部门选人用人给予“一般”评价。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方面。各部门执行纪律和制度规定总体较好,公车使用、公务出差、会议培训以及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但部分部门在公车使用、出差以及经费报销等方面还存在执行审批程序不规范、报销单据不完整等问题;在作风改进方面,省*****局围绕“十种不良表现”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五查五看”作风整顿活动,2022年度作风建设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其它部门均没有对2021年作风大改进活动作出持续性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作风整顿活动。

(五)部门职能融合、落实“三重”和民生实事等任务方面。省****局、省***局、省***局三个部门分别承担有省委省政府“三重”和民生实事任务。从检查情况看,三个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比较坚决,推进落实情况较好。除个别部门非部门原因导致个项工作推进迟缓外,其它均按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如期完成和按计划落实。机构改革部门,主要涉及省****局和省***局,两部门在去年12月份之前均按照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完成领导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调整,对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职责以及岗位人员进行了融合,从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个别部门在机构改革后的融合过程中,还存在职责分工不清、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以上是前期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指出的问题主要是各部门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尤其是按照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不够、工作中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比较突出,希望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反馈的问题,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存在的偏差和不足,从小处着手,从细处入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今天主要讲一下我组参加部门党组会议,监督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工作上的一些问题。

一是不按规定进行事前报告。按规定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应至少三天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报告派驻机构。但从各部门单位报告的情况看,明天研究今天报、下午研究上午报甚至临时通知报告的情况比较普遍,“三重一大”会议召开的临时性、突然性比较强,缺少计划性。

二是报告事项过于简单化。对于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分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重大决策等事项,有的部门单位为开会而开会,为决策而决策,事前报告蜻蜓点水、轻描淡写,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碎片化,我组参会人员在没有充分了解有关重大事项情况下被动参会,导致无法提出针对性地监督意见或建议。

三是会议存在走过场倾向。有部门把“三重一大”会议当成例行公事,最后要决策了,才通知派驻组参会,走个形式,走一下过场,而形成决策前的研究过程不报告也不通知我组人员参与,造成监督盲点和空白。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全过程的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缺一不可,所有重大事项形成决策前的各类评估、评审和可行性研究等会议过程,都应通知我们派驻组参会监督。

结合以上监督情况,我组提以下几点监督意见: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协助部门、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帮助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有效履行主体责任,我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以及xx省委和省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以问答形式整理汇编了16个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问题,今天会上发给大家,回去后各部门单位可印发给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供大家在履责中学习参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单是部门单位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抓手,也是我们派驻组监督督促的重点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要力戒形式主义,清单内容不能过于虚化,更不能把工作停留在纸面上。这次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找偏差和不足,之后检查如再发现上述问题,我组将做为问题线索采取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方式予以处置。

(三)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大家不要有模糊认识,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做好履责记录,不能因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责变化而出现履责空档和消极履责等情况。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目前没有台账记录本的,请抓紧联系我组综合科领取。

(四)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建议各部门单位回去后,给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一下,找机会在班子会议或班子集体学习时再重温一下2021年12月12日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发[2021]17号)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拟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时按程序全过程报告,并通知我组参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没有留存17号文的,会后联系综合科收取该文件。

(五)关于建立3项重点工作调度制度。客观讲,我组自负责监督各部门单位以来,并没有硬性地要求大家报这报那,要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处处留痕。我们不唯痕迹化,但在一些重点工作上,总要有体现我们工作情况的载体或者是文字记录,不然怎么反映部门工作情况?为此我们梳理了一下,为全面及时了解各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从2月份开始,建立实施以下三项工作报告制度:一是部门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情况,每月25日前报我组;三是“三重一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三项重点工作报告的格式模板已经发给大家,不清楚的地方请和我组综合科联系对接。

关于今年年底前的监督工作,主要有这么几个重点: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任务、民生实事情况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治理活动等;二是明察暗访和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和落实等事项的督导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四是部门作风纪律建设及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中,我组将采取不打招呼直查方式,组织对部门及下属单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处置。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履行好监督责任也是部门班子和班成员主体责任题中的应有之义。因此,大家在这方面一定不要有认识上的误区,不要一提到监督,就认为是纪委是派驻组的事,派驻组作为监督的专责机构,更多着力于监督的再监督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对部门落实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自己负责,为干部尽责。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守责任担当,共同打造部门良好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任务,真正把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我市于去年x月x日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进驻大会,成立了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履职清单,建立了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市x个市直部门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但从前期工作开展和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派而不驻、监督乏力等问题,派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发挥到位。

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以及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从各地实践来看,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全市各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补齐监督短板、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和市纪委监委部署。

二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摆正主体地位,更加坚决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将率先垂范落到实处,将常态监督抓在手上,将正风肃纪引向深入。要从坚持制度、落实规定上严管理、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各项任务,实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代表市纪委监委对驻在单位履行监督责任,与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切实摆正位置,坚决维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威,在强化自我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和服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常履行职责。

四要全面强化服务保障。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进行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强化服务保障,尽最大努力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责任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要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党组织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驻在单位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要事先向派驻组报备,为派驻组全过程监督提供便利;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指出的现象、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充分吸纳、认真整改;要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合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内部监督工作,不能把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给派驻组。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要形式,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今天这次会后,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和驻在单位搞好对接,立即进入角色,迅速开展工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第一,要尽快入驻、迅速掌握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及时与驻在单位联系沟通,尽快熟悉并掌握驻在单位情况,制定本组进驻方案,开展组内业务培训,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尽快完成进驻。要对被监督单位所辖各类公职人员进行梳理,全面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监督约束。

第二,要精准定位、立即进入状态。随着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派驻监督履职清单、派驻机构报告工作等规章制度,明确了8项职责、24项责任清单和报告工作的规定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了然于胸,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推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三,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一要提升监督高度。要从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高度出发,坚持监督检查与专题调研并用、来信来访与谈心谈话并重,着重检查驻在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存在“七个有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选人用人等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是否忠诚干净、担当有为,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二要夯实监督基础。夯实思想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经常性纪律教育。夯实保障措施基础,以监督者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带着敏锐性和前瞻性评估风险、查找漏洞,更好推动驻在部门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服务高效化,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融入各项工作中。夯实制度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及时更新职权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夯实问题整改基础,监督过程中要及时向党组织通报问题事项,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建议的果断建议,该追责的坚决追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要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具体、补短板,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以督促驻在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二是在“治病救人”上下功夫。通过专题党课、廉政约谈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抓细抓实,更多地运用提醒谈话、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在教育挽救干部的同时,树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威信。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建氛围等,探寻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在惩贪治腐上下功夫。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授权,履行好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职能,重点关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开展好巡察,实现派驻“固定监控”和巡察“流动岗哨”有机结合。四是在推动履责上下功夫。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监督力量,深入研究驻在部门工作特点、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强调派驻机构干部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派驻机构干部特别是各组组长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新风貌新气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铁军”权威。

一要涵养政治底气。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派驻机构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对党忠诚,忠于党章、宪法,忠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要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提升派驻机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

二要提升能力本领。派驻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实践,对派驻机构干部的履职能力要求比较高。要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做细做实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解决好“主业不主抓”问题。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在调研中深化认识、破解难题,熟悉被监督单位业务和运转情况,提升派驻监督质量水平。要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事求是量纪执纪。要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搭建好信息共享、合作衔接平台,增强派驻监督合力。

三要坚持依法依规。派驻机构干部是执纪执法者,依规依纪依法是履职尽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增强党章意识、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办事。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严守职责边界,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使用监察法规定的调查措施时,不能超越授权范围,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依法、有序、安全。

四要弘扬优良作风。派驻机构代表纪委监委行使监督职能,在工作作风上必须有更高标准。要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回避矛盾、当老好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特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平等待人、踏实干事,不能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既要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善于调动大家积极性,营造民主和谐、心情舒畅、团结共事的环境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是一件新生事物,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搬。现有的涉及派驻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指导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体性和操作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市纪委监委机关上下,要协调联动、补台补位,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加强领导。市纪委监委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做到三个“没有区别”:在隶属关系上要没有区别。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纪检监察工作触角的延伸,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都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只有岗位的不同、分工的不同,没有内外之分。在日常管理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一样对待,严格考核、严格管理,真心关爱、真情服务。在培养使用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纳入到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做到经常交流、打通使用。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制度,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明确分管(协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第三,要凝聚合力。机关各部室要主动服务,紧密联系,及时指导,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统一管理;各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管理和服务,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与派驻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办案协作等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加强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督办,建立月通报和“零办案”约谈制度;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完善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制度、公文运转等办法,协调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派驻机构要主动汇报,紧紧依靠,及时沟通,尽快健全完善机关与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要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巡察组之间的关系。与巡察组做好对接,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理。

同志们,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我市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真正进驻、真正发挥作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掀开了新序幕。市纪委监委一定全力支持派驻改革,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等方面,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各部门党组织要把派驻机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助手,自觉接受派驻组的监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更好地扛起来、担起来,为派驻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派驻纪检检查组要真驻严管、履职尽责,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任务,真正把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我市于去年x月x日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进驻大会,成立了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履职清单,建立了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市x个市直部门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但从前期工作开展和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派而不驻、监督乏力等问题,派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发挥到位。

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以及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从各地实践来看,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全市各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补齐监督短板、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和市纪委监委部署。

二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摆正主体地位,更加坚决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将率先垂范落到实处,将常态监督抓在手上,将正风肃纪引向深入。要从坚持制度、落实规定上严管理、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各项任务,实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第二篇】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明晰思路,动员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扭转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家宝总理将在下午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作重要讲话。黄菊副总理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建敏同志明天下午将作总结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大家汇报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05年国务院先后召开了6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与2004年相比减少85635起、9666人,分别下降%和%。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成绩。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13142起、死亡15868人,分别下降%和%。其中煤矿事故3306起,下降%,死亡5938人,减少%,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减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事故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安全工作成效明显。除渔业船舶外,道路、水上和铁路交通、民航等事故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减少67635起、8339人,下降%和%,分别占全国减少量的79%和86%。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和%。特种设备、农机、旅游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相对稳定。全国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北京、上海、河南、江西、浙江、安徽、山东、四川、江苏、河北、山西、陕西、广西、湖北、甘肃、云南、西藏、宁夏、广东、福建、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比控制指标减少5%以上。天津、安徽、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

2005年重点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各主要产煤省区都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45户重点煤矿企业派出了督导组。四川等省区还把地方国有和乡镇重点煤矿纳入督导范围。河南省多数产煤市县实行了领导包矿、特派员驻矿制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在安徽淮南联合召开了瓦斯治理现场会,组织近百名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进行安全技术“会诊”,提出了安全技改项目建议。80%的煤矿完成了通风能力核定,江苏、甘肃、浙江、辽宁、江西、湖北等省已全部完成核定。全国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全部装备监测监控系统,67户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重点煤矿已有66户实现内部联网,95个重点产煤县已有69个实现县域联网。山西省各类煤矿分别实现了省市县矿四级联网。煤矿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煤层气开发利用等也取得了进展。

(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下发后,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意见,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若干配套办法。各地政府认真贯彻,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河南省吸取事故教训,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山西省严格办矿标准,煤矿数量压减30%,已关闭1035处。全国累计停产整顿矿井12990处,公告关闭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矿井5243处。全国还取缔非法采煤窝点10669个次。

针对整顿关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从12月中旬开始,采取了七项断然措施。要求各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确保停产整顿到位;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确保实现关闭目标;规范资源整合,严禁以“整合”为名拖延关闭或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借技术改造和改扩建之名逃避整顿;继续抓好瓦斯治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七项措施得到了各地的支持,河南、河北、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广东等省区,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市、县、乡镇政府,严格督促落实,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矿井关闭任务。

(三)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公安、交通、建设、铁道、民航、国防科工、教育、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全总、安全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广东等七省区低质量船舶进行了督查;开展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了北京、四川等8省市建筑安全工作;开展了铁路公路交叉道口安全治理等。从12月中旬开始,在各地政府的支持配合下,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消防、航空客运安全、中央企业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等8个方面的专项督查,收到了一定成效。

(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去年5月9日至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对山西等10个产煤省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1个省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进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意见,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并组织了检查。多数省区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抓好安全生产法配套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特别规定》;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部门规章;已有12个省(区、市)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一些地方还制定了贯彻实施《特别规定》的细则。认真查处事故。对全年发生的12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已调查结案6起,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刑事、行政和党纪、政纪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了查处结果。

(五)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中纪委、监察部会同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列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建立机构,制定细则,摸底排查,鼓励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和各地认真开展督查,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报告登记48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登记入股金额亿元,年底已撤资亿元。各地高度重视核实、处理等后续工作,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对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撤资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认真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截止12月31日,高危行业各类企业申请、发证情况:(1)煤矿应持证单位24981个,申请23329个、申报率%,已发证17111个、颁证率%。(2)非煤矿山应持证单位115662个,申请107735个、申报率%,已发证40220个、颁证率%。(3)危险化学品生产应持证单位22737个,申请20211个、申报率%,已发证10146个、颁证率%。(4)烟花爆竹生产应持证单位7086个,申请6731个、申报率%,已发证3198个、颁证率%。(5)建筑施工应持证单位92237个,申请72096个、申报率%,已发证67314个、颁证率73%。(6)民爆器材应持证单位396个,申请380个、申报率96%,已发证377个、颁证率%。按照规定,凡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上述各类企业,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关闭或取消资质。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到基层、安全法制建设论坛、“安康杯”知识竞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生命之歌”安全歌曲竞赛传唱等活动。举办了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展览会、企业安全生产论坛、安全文化建设论坛等。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特别重大事故查处结果和“清纠”工作进展情况。

(八)完善监管监察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增设了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福建5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辽宁、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健全了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机构。北京、浙江、云南、湖北等省市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力量。山东、山西、广东等省市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进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三个转变”和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中介“四个分开”,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

在一年来的工作中,各地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改、抢险救灾和事故查处,以及清理纠正入股煤矿、制定“十一五”安全规划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去年几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以及一些重特大典型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等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当即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既高屋建瓴,又具体翔实,既阐明了安全工作的大政方针,又在各个方面和环节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通过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践,我深切体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

第一,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研究理论,把握规律,认清形势,做好工作。研究回答安全生产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探寻“安全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要把握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增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信心。认清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这一基本特征,充分估计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共同性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动“安全发展”。

第二,必须突出重点,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各种矛盾交织,各类问题繁多,必须集中力量,争取在重点方向、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全局工作。目前煤矿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又在于瓦斯灾害和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要下决心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抓好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克难必须痛下决心,集中精力,超常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和企业厂矿,才能见到实效。

第三,必须建立地方政府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才能提高安全执法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第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分析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各种原因,既有浅层次问题,更有深层次矛盾,既有短期因素,更有历史原因。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又要加快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明确了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考核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推动安全科技进步、研究出台经济政策、落实教育培训政策措施、加快安全立法、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事故和防范惩治腐败、倡导安全文化和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12项措施,就是治本之策。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治本上也做了积极探索。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第五,必须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好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回顾2005年的工作,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愿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3049人,同比增加17%。其中煤矿58起、1739人,分别上升%和%。先后发生了4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即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2·14”瓦斯爆炸事故、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水灾事故、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煤尘爆炸事故、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去年11月份以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也相继发生了一些特大事故。如河北邢台石膏矿“11·6”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11·14”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火灾事故、四川都江堰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12·22”瓦斯爆炸事故等。这些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

二是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暴露出一些煤矿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等严重问题。少数国有大矿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管理滑坡,“三违”现象严重;为数不少的小煤矿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有的非法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生命,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本应关闭的煤矿有的借“资源整合”之名继续生产;有的借技改、基建和改扩建逃避整顿关闭;有的敷衍了事,走过场。一些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有的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但惩处不力;对落实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政策措施,工作不扎实,甚至流于形式。其他一些行业和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一些行业管理相对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相对滞后;以及违法违纪、官商勾结、腐败现象等,都在影响和制约着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同时,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安全生产分期目标。2006年是实现上述目标,特别是《决定》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目标的关键一年。安全工作压力大,任务很重。同时也要看到,做好2006年工作的有利因素很多,主要是:

一是“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利舆论氛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安全摆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强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正在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二是国家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实施和发挥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结构调整的加快,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行业管理的加强,以及一些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势必遏制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盲目超产冲动,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开展,也为进一步解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创造了条件。

三是煤矿两个攻坚战和其他专项整治逐步深化,将有力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工作。瓦斯治理,增强了煤矿防范事故的能力;整顿关闭,消除了一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阱”。补还安全欠账和技术改造的效果,将在今后逐步显现出来。各个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将有助于加强各个薄弱环节。

四是在实践中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在安全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管方法和手段、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相继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更促使我们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痛下决心狠抓治理整顿。

五是初步建立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精神面貌较好。各级政府对安全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联合执法的路子渐趋成熟;监管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抓好安全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坚定。

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建设,扩大宣传阵地,完善培训教育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社会对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信心。

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

(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制定全国和各地区、各行业“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明确规划期间和各年度的工作目标,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和地方、行业“十一五”规划。做到有指标、有项目、有资金、有措施、有支撑体系。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设置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并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一起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各地应分解落实,并从实际出发,可选定更为具体完善的安全指标,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实施量化考核。在调查研究、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国务院安委会将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各地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企业,作为评价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奖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我们将定期公布进展情况。

三是落实安全科技规划,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安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产学研”相结合,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实施煤矿瓦斯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和事故应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重大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尽快启动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三)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抓实。瓦斯治理上,要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先抽后采”,新建高瓦斯矿井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利用设施,现有高瓦斯矿井必须达到规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开采生产。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做好煤矿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及其后续工作,对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重新核定,并依法追究责任。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已公告关闭的煤矿必须彻底关闭,不留后患。工作滞后的要迎头赶上。凡2005年底没有提出验收申请和没有通过验收的煤矿,地方政府要依法关闭。结合正在开展的矿业秩序整顿,继续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本着“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各地区对尚有开采价值、纳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煤矿,必须先关闭,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品,然后再进行整合。矿井整合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做到统一布局、统一规划;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履行相关核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国务院已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改进、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的管理,及时淘汰丧失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去年12月24日,设计年产400万吨的贵州盘南响水煤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12人死亡。今年1月5日,设计年产300万吨的淮南望峰岗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12人死亡。这两个矿均为国有重点基建矿井。两起事故,说明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如果事故发生在投产以后,后果不堪设想。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已会同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调查。各地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以及各地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复核复查,并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

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所有煤矿包括国有重点煤矿,都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安监员作用,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地方政府以及安全监管、煤监机构要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用好国家对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的扶持资金。在2005年30亿元资金的基础上,今、明两年国家要继续予以扶持。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也应到位。需要强调的是,治理隐患主要依靠煤矿企业的投入,必须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国家扶持资金必须用在治理瓦斯、水灾等重大隐患上,煤矿安监局要配合发展改革委对2005年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挪作他用的要追究责任,限期纠正,并取消今后年度接受扶持的资格。

(四)推广联合执法,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非煤矿山:配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制定和实施深化整治方案。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获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要依法关闭。

危险化学品: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要确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方案,按。

计划。

实施。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今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

烟花爆竹: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严格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实行工厂化改造,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严格质量监管。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2006年3月31日之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交通运输:继续治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深入开展铁路公路交叉道口的综合治理,防范路外事故。加强机场和飞机的安全检查、检修保养,减少飞行事故征候。

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些祸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坍塌事故教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五)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要在依靠企业自身努力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措施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针对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一些民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改进国有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中央企业、国有骨干企业安全生产,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基础。建议企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抓。安全监管总局将和有关部门一起,就规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大中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管理,煤矿矿长等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厂矿和车间(区队)以及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扩大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发挥好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小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

三是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监管总局已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下一步将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健康等工作,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抓紧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工作。建议尽快出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刑法》有关条文的修改或司法解释,推动《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的修改。部门规章和行业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要全面安排,分批实施。《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已提交审议的4个省以及尚未纳入地方立法程序的15个省(区、市),要加快工作进度。

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传达贯彻责任制,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到乡镇和厂矿,尤其要使乡镇长、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清楚明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建议相关部门对已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的落实情况,包括移交司法处理的情况,进行复查。

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把防范治理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纳入日常工作,列为事故必须查处的内容。按照中纪委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排查核实处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导向作用。认真实行国务院《决定》明确的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提足、用好煤矿安全费用,实施、管好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抓紧研究制定以下经济政策:以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适度提高煤炭成本中资源、环保、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含量;减轻国有煤矿企业负担;完善电、煤价格改革;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等。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就矿业高等院校扩大地矿类专业招生、实行定向委培和奖学金制度、加强煤矿职业教育等,提出具体办法,争取在今年夏季招生时实施。希望各地政府在国家已经明确的政策原则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为切实有效的经济政策,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

(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议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建立健全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责任的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执法队伍,增加力量,保障所需要的装备和经费。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关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报备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

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创造了宝贵的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在如何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等关系上,尚需要我们发扬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精神,在实践中深入探索。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推动“三个转变”和“四个分开”,重视企业的责任主体地位,支持地方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调动好、发挥好、依靠好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条共同经验,就是普遍重视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要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逐步实现“专家监管”。要加强党风。

廉政。

建设和内部监督,坚持从严自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整顿、

创新。

发展之年。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即将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

讲话。

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第三篇】

同志们:

刚才,市应急局、水利局、住建局分别汇报了有关情况,x同志安排了当前防汛重点工作,x同志安排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讲得都很具体、很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是党中央基于对安全生产工作战略性、全局性考量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一是紧盯根源性问题,在贯彻安全发展理念上找差距补短板。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核心就是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做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彻底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存在差距等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认领监管责任,明确职责边界和具体措施,严禁推诿扯皮,杜绝监管盲区。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本行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和短板,制定时间表和任务单,把解决实际问题贯穿始终,把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贯穿始终,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贯穿始终。各镇街开发区要自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希望大家清楚的看到一点,这次整治行动必将伴随着严厉的督察问责,对开展三年行动责任落实不到位、任务推进缓慢、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委市政府将严肃问责追责。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工作中要加强调度协调,该通报的通报,该督办的督办,特别是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或整治不力的坚决纳入问责范围,必要时将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紧盯苗头性问题,在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上找差距补短板。要坚持动态管控,包括以前排查的风险点,都要进行再梳理、再评估,要按照全方位安全管理的要求,全面抓好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像“过筛子”一样细细筛查,企业全面筛一遍,部门重点筛一遍,政府抽查筛一遍,确保不漏一个行业、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部位,已经消除的要拿出去,新发现的要纳进来。要把存在风险点所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管理清单,制定管理台账,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主体责任,制定分级管控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一个隐患一个方案,逐一落实企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督导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点重大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万无一失。对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和综合治理,对整改难度大或久拖不改的上提一级,该关就关,绝不手软,并通过媒体曝光,实现“狠打一个点、震动一个面、影响全社会”的效果。

三是紧盯基础性问题,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上找差距补短板。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一个专题突出出来,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三个转变”。目前来看,基层基础薄弱仍是安全生产的最大短板,要从制度建设、科技支撑、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制度建设方面,要深入排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方面的漏洞,认真分析总结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着力从健全完善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同时,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监管力度,制定有效措施,杜绝监管盲区。科技支撑方面,要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推广先进技术和装备,淘汰危险落后工艺,支持和鼓励企业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本质化安全水平。要加快安全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安全监管“一张网”。要加快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实现危化品运输车辆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模式。队伍建设方面,从市安委会办公室前期调研情况看,机构改革后,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有所弱化,原安监部门增加了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消防等一系列工作职责,但同时增加的人员编制数量较少,一定程度上摊薄了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镇街开发区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以及监管人员的素质与面临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有相当一部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身兼数职,导致安全监管难于深入,安全检查浮于表面。各级各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一下,如果有缺口,要赶紧补齐配强。这项工作决不能光在口头上重视,只表态不行动,必须坚决落实到位。

四是紧盯本质性问题,在完善长效防控机制上找差距补短板。要完善项目安全准入机制,坚持做到监管关口前移,所有新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估论证。要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升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基层网格化监管以及重点领域、重要部位、重大风险点全覆盖监管保障机制。要把解决责任缺失、抓落实不到位问题摆上重要日程,对新发事故一律倒查属地和属事责任,确属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不尽责酿成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另一个是,全天候做好夏季防汛抗洪应急值守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降水量明显偏多,强雷电、强降雨、冰雹、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强化河道、水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易涝区、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防汛责任落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要把人员转移避险作为工作重点,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全面落实防汛包保制度。要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压紧部门责任,构建闭环责任链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一旦遇到灾害性天气要严格执行停工、停产、撤人等规定,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汛期安全。

交通、电力等其他行业部门要针对行业防汛重点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要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塘坝、涵闸、河道一一排查,把河道里边的违章建筑、设施、树木和其他阻水物彻底清理干净。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査整治情况要登记在册,逐项明确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重要时期特殊位置要保证全员全时在岗在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电话要时刻保持畅通。要坚决杜绝紧急时刻联系不到人,以及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现象。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同志们,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精心谋划落实防汛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第四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任务,真正把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我市于去年x月x日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进驻大会,成立了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履职清单,建立了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市x个市直部门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但从前期工作开展和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派而不驻、监督乏力等问题,派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发挥到位。

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以及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从各地实践来看,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全市各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补齐监督短板、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和市纪委监委部署。

二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摆正主体地位,更加坚决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将率先垂范落到实处,将常态监督抓在手上,将正风肃纪引向深入。要从坚持制度、落实规定上严管理、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各项任务,实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任务,真正把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我市于去年x月x日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进驻大会,成立了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履职清单,建立了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市x个市直部门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但从前期工作开展和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派而不驻、监督乏力等问题,派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发挥到位。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强调派驻机构干部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派驻机构干部特别是各组组长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新风貌新气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铁军”权威。

一要涵养政治底气。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派驻机构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对党忠诚,忠于党章、宪法,忠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要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提升派驻机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

二要提升能力本领。派驻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实践,对派驻机构干部的履职能力要求比较高。要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做细做实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解决好“主业不主抓”问题。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在调研中深化认识、破解难题,熟悉被监督单位业务和运转情况,提升派驻监督质量水平。要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事求是量纪执纪。要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搭建好信息共享、合作衔接平台,增强派驻监督合力。

三要坚持依法依规。派驻机构干部是执纪执法者,依规依纪依法是履职尽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增强党章意识、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办事。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严守职责边界,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使用监察法规定的调查措施时,不能超越授权范围,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依法、有序、安全。

四要弘扬优良作风。派驻机构代表纪委监委行使监督职能,在工作作风上必须有更高标准。要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回避矛盾、当老好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特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平等待人、踏实干事,不能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既要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善于调动大家积极性,营造民主和谐、心情舒畅、团结共事的环境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以及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从各地实践来看,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全市各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补齐监督短板、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和市纪委监委部署。

二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摆正主体地位,更加坚决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将率先垂范落到实处,将常态监督抓在手上,将正风肃纪引向深入。要从坚持制度、落实规定上严管理、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各项任务,实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代表市纪委监委对驻在单位履行监督责任,与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切实摆正位置,坚决维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威,在强化自我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和服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常履行职责。

四要全面强化服务保障。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进行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强化服务保障,尽最大努力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责任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要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党组织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驻在单位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要事先向派驻组报备,为派驻组全过程监督提供便利;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指出的现象、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充分吸纳、认真整改;要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合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内部监督工作,不能把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给派驻组。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要形式,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今天这次会后,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和驻在单位搞好对接,立即进入角色,迅速开展工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第一,要尽快入驻、迅速掌握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及时与驻在单位联系沟通,尽快熟悉并掌握驻在单位情况,制定本组进驻方案,开展组内业务培训,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尽快完成进驻。要对被监督单位所辖各类公职人员进行梳理,全面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监督约束。

第二,要精准定位、立即进入状态。随着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派驻监督履职清单、派驻机构报告工作等规章制度,明确了8项职责、24项责任清单和报告工作的规定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了然于胸,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推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三,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一要提升监督高度。要从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高度出发,坚持监督检查与专题调研并用、来信来访与谈心谈话并重,着重检查驻在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存在“七个有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选人用人等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是否忠诚干净、担当有为,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二要夯实监督基础。夯实思想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经常性纪律教育。夯实保障措施基础,以监督者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带着敏锐性和前瞻性评估风险、查找漏洞,更好推动驻在部门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服务高效化,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融入各项工作中。夯实制度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及时更新职权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夯实问题整改基础,监督过程中要及时向党组织通报问题事项,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建议的果断建议,该追责的坚决追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要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具体、补短板,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以督促驻在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二是在“治病救人”上下功夫。通过专题党课、廉政约谈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抓细抓实,更多地运用提醒谈话、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在教育挽救干部的同时,树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威信。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建氛围等,探寻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在惩贪治腐上下功夫。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授权,履行好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职能,重点关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开展好巡察,实现派驻“固定监控”和巡察“流动岗哨”有机结合。四是在推动履责上下功夫。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监督力量,深入研究驻在部门工作特点、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任务,真正把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我市于去年x月x日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进驻大会,成立了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履职清单,建立了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市x个市直部门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但从前期工作开展和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派而不驻、监督乏力等问题,派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发挥到位。

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以及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从各地实践来看,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全市各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补齐监督短板、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和市纪委监委部署。

二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摆正主体地位,更加坚决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将率先垂范落到实处,将常态监督抓在手上,将正风肃纪引向深入。要从坚持制度、落实规定上严管理、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各项任务,实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代表市纪委监委对驻在单位履行监督责任,与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切实摆正位置,坚决维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威,在强化自我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和服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常履行职责。

四要全面强化服务保障。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进行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强化服务保障,尽最大努力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责任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要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党组织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驻在单位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要事先向派驻组报备,为派驻组全过程监督提供便利;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指出的现象、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充分吸纳、认真整改;要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合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内部监督工作,不能把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给派驻组。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要形式,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今天这次会后,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和驻在单位搞好对接,立即进入角色,迅速开展工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第一,要尽快入驻、迅速掌握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及时与驻在单位联系沟通,尽快熟悉并掌握驻在单位情况,制定本组进驻方案,开展组内业务培训,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尽快完成进驻。要对被监督单位所辖各类公职人员进行梳理,全面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监督约束。

第二,要精准定位、立即进入状态。随着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派驻监督履职清单、派驻机构报告工作等规章制度,明确了8项职责、24项责任清单和报告工作的规定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了然于胸,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推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三,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一要提升监督高度。要从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高度出发,坚持监督检查与专题调研并用、来信来访与谈心谈话并重,着重检查驻在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存在“七个有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选人用人等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是否忠诚干净、担当有为,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二要夯实监督基础。夯实思想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经常性纪律教育。夯实保障措施基础,以监督者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带着敏锐性和前瞻性评估风险、查找漏洞,更好推动驻在部门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服务高效化,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融入各项工作中。夯实制度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及时更新职权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夯实问题整改基础,监督过程中要及时向党组织通报问题事项,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建议的果断建议,该追责的坚决追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要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具体、补短板,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以督促驻在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二是在“治病救人”上下功夫。通过专题党课、廉政约谈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抓细抓实,更多地运用提醒谈话、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在教育挽救干部的同时,树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威信。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建氛围等,探寻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在惩贪治腐上下功夫。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授权,履行好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职能,重点关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开展好巡察,实现派驻“固定监控”和巡察“流动岗哨”有机结合。四是在推动履责上下功夫。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监督力量,深入研究驻在部门工作特点、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强调派驻机构干部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派驻机构干部特别是各组组长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新风貌新气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铁军”权威。

一要涵养政治底气。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派驻机构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对党忠诚,忠于党章、宪法,忠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要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提升派驻机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

二要提升能力本领。派驻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实践,对派驻机构干部的履职能力要求比较高。要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做细做实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解决好“主业不主抓”问题。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在调研中深化认识、破解难题,熟悉被监督单位业务和运转情况,提升派驻监督质量水平。要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事求是量纪执纪。要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搭建好信息共享、合作衔接平台,增强派驻监督合力。

三要坚持依法依规。派驻机构干部是执纪执法者,依规依纪依法是履职尽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增强党章意识、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办事。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严守职责边界,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使用监察法规定的调查措施时,不能超越授权范围,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依法、有序、安全。

四要弘扬优良作风。派驻机构代表纪委监委行使监督职能,在工作作风上必须有更高标准。要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回避矛盾、当老好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特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平等待人、踏实干事,不能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既要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善于调动大家积极性,营造民主和谐、心情舒畅、团结共事的环境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是一件新生事物,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搬。现有的涉及派驻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指导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体性和操作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市纪委监委机关上下,要协调联动、补台补位,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加强领导。市纪委监委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做到三个“没有区别”:在隶属关系上要没有区别。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纪检监察工作触角的延伸,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都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只有岗位的不同、分工的不同,没有内外之分。在日常管理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一样对待,严格考核、严格管理,真心关爱、真情服务。在培养使用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纳入到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做到经常交流、打通使用。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制度,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明确分管(协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第三,要凝聚合力。机关各部室要主动服务,紧密联系,及时指导,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统一管理;各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管理和服务,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与派驻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办案协作等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加强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督办,建立月通报和“零办案”约谈制度;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完善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制度、公文运转等办法,协调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派驻机构要主动汇报,紧紧依靠,及时沟通,尽快健全完善机关与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要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巡察组之间的关系。与巡察组做好对接,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理。

同志们,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我市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真正进驻、真正发挥作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掀开了新序幕。市纪委监委一定全力支持派驻改革,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等方面,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各部门党组织要把派驻机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助手,自觉接受派驻组的监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更好地扛起来、担起来,为派驻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派驻纪检检查组要真驻严管、履职尽责,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一、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学习新《党章》、巩固《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深入思考,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不断提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通过学习,正确的认识到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一往无前、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自觉行动,我组在工作日认真组织对所监督的九个单位的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顿,严肃查处一批干部作风方面的典型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少干不干的问题,加强对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监督和“三公”经费的使用问题,加强对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工作,开展了对互联网+监督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一年来,我组对监督单位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共开展作风巡查3次。

三、及时处理信访件和交办案件核查工作,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工作来抓。2月份,配合县委组织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对10个村(居)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3月份开始,我组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参与群村“扫黑除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涉嫌违纪的镇干部立案2人;5月份,我组与县纪委四室联合办理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的信访交办件,并对县人社局违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立案7人;10月份,我组办理原桥林业站罗某关于编制问题的信访件,并指导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办理了群众举报胡某、李某、黄某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今年3月份开始,我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协助办理了县纪委监委专案、专案、专案。

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廉政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持常态长效。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同志们:

刚才各分管领导同志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发言总体上比较客观,总结出了工作中的一些特色和亮点,对问题也没有刻意回避、遮丑护短。各部门可以相互比较和借鉴一下,取长补短,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守土尽责、有所作为。下面,我结合前期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根据委主要领导批准,我组在7月份采取不打招呼直查的方式,对6个监督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发放调查问卷267份,个别谈话34人次。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通过近年来省委省纪委一系列大力度的专项治理,各部门单位管党治党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状况有明显改观,但检查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是各部门单位面上的问题,有的是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今天主要是把面上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我组将择期单独反馈。

(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年初各部门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以及主体责任清单。但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部门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认识不清、重部署轻落实、督导检查不够等问题,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同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的年度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内容不全面、过于虚化,按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迟缓,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够等。

(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检查发现,各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仍停留在制定方案、开个大会、签签责任状等形式上的内容,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组织督导检查、剖析整改问题不够,责任传导、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不完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式单一,存有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不到位。在这方面,省**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比较好,台帐记录的履责方式和工作内容符合规定要求,会后大家可以学习借鉴一下。

(三)选人用人方面。上半年各部门提拔和调整干部35人,总体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人用人情况总体比较好,通过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未发现各部门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个别部门问卷调查有党员干部对部门选人用人给予“一般”评价。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方面。各部门执行纪律和制度规定总体较好,公车使用、公务出差、会议培训以及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但部分部门在公车使用、出差以及经费报销等方面还存在执行审批程序不规范、报销单据不完整等问题;在作风改进方面,省*****局围绕“十种不良表现”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五查五看”作风整顿活动,2022年度作风建设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其它部门均没有对2021年作风大改进活动作出持续性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作风整顿活动。

(五)部门职能融合、落实“三重”和民生实事等任务方面。省****局、省***局、省***局三个部门分别承担有省委省政府“三重”和民生实事任务。从检查情况看,三个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比较坚决,推进落实情况较好。除个别部门非部门原因导致个项工作推进迟缓外,其它均按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如期完成和按计划落实。机构改革部门,主要涉及省****局和省***局,两部门在去年12月份之前均按照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完成领导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调整,对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职责以及岗位人员进行了融合,从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个别部门在机构改革后的融合过程中,还存在职责分工不清、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以上是前期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指出的问题主要是各部门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尤其是按照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不够、工作中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比较突出,希望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反馈的问题,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存在的偏差和不足,从小处着手,从细处入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今天主要讲一下我组参加部门党组会议,监督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工作上的一些问题。

一是不按规定进行事前报告。按规定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应至少三天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报告派驻机构。但从各部门单位报告的情况看,明天研究今天报、下午研究上午报甚至临时通知报告的情况比较普遍,“三重一大”会议召开的临时性、突然性比较强,缺少计划性。

二是报告事项过于简单化。对于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分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重大决策等事项,有的部门单位为开会而开会,为决策而决策,事前报告蜻蜓点水、轻描淡写,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碎片化,我组参会人员在没有充分了解有关重大事项情况下被动参会,导致无法提出针对性地监督意见或建议。

三是会议存在走过场倾向。有部门把“三重一大”会议当成例行公事,最后要决策了,才通知派驻组参会,走个形式,走一下过场,而形成决策前的研究过程不报告也不通知我组人员参与,造成监督盲点和空白。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全过程的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缺一不可,所有重大事项形成决策前的各类评估、评审和可行性研究等会议过程,都应通知我们派驻组参会监督。

结合以上监督情况,我组提以下几点监督意见: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协助部门、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帮助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有效履行主体责任,我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以及xx省委和省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以问答形式整理汇编了16个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问题,今天会上发给大家,回去后各部门单位可印发给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供大家在履责中学习参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单是部门单位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抓手,也是我们派驻组监督督促的重点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要力戒形式主义,清单内容不能过于虚化,更不能把工作停留在纸面上。这次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找偏差和不足,之后检查如再发现上述问题,我组将做为问题线索采取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方式予以处置。

(三)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大家不要有模糊认识,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做好履责记录,不能因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责变化而出现履责空档和消极履责等情况。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目前没有台账记录本的,请抓紧联系我组综合科领取。

(四)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建议各部门单位回去后,给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一下,找机会在班子会议或班子集体学习时再重温一下2021年12月12日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发[2021]17号)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拟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时按程序全过程报告,并通知我组参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没有留存17号文的,会后联系综合科收取该文件。

(五)关于建立3项重点工作调度制度。客观讲,我组自负责监督各部门单位以来,并没有硬性地要求大家报这报那,要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处处留痕。我们不唯痕迹化,但在一些重点工作上,总要有体现我们工作情况的载体或者是文字记录,不然怎么反映部门工作情况?为此我们梳理了一下,为全面及时了解各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从2月份开始,建立实施以下三项工作报告制度:一是部门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情况,每月25日前报我组;三是“三重一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三项重点工作报告的格式模板已经发给大家,不清楚的地方请和我组综合科联系对接。

关于今年年底前的监督工作,主要有这么几个重点: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任务、民生实事情况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治理活动等;二是明察暗访和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和落实等事项的督导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四是部门作风纪律建设及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中,我组将采取不打招呼直查方式,组织对部门及下属单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处置。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履行好监督责任也是部门班子和班成员主体责任题中的应有之义。因此,大家在这方面一定不要有认识上的误区,不要一提到监督,就认为是纪委是派驻组的事,派驻组作为监督的专责机构,更多着力于监督的再监督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对部门落实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自己负责,为干部尽责。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守责任担当,共同打造部门良好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是一件新生事物,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搬。现有的涉及派驻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指导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体性和操作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市纪委监委机关上下,要协调联动、补台补位,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加强领导。市纪委监委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做到三个“没有区别”:在隶属关系上要没有区别。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纪检监察工作触角的延伸,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都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只有岗位的不同、分工的不同,没有内外之分。在日常管理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一样对待,严格考核、严格管理,真心关爱、真情服务。在培养使用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纳入到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做到经常交流、打通使用。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制度,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明确分管(协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要健全机制。一是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和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派驻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派驻机构与派驻机构之间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促进学习交流。二是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建立重大事项参与制度,针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作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三是健全管理考核制度。要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每年6月底、12月底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半年工作汇报交流会议,听取各派驻机构汇报半年工作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派驻机构的有效领导,对先进派驻机构予以表彰,对工作后进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树立奖优罚劣、激励担当尽责的导向,激发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要凝聚合力。机关各部室要主动服务,紧密联系,及时指导,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统一管理;各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管理和服务,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与派驻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办案协作等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加强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督办,建立月通报和“零办案”约谈制度;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完善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制度、公文运转等办法,协调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派驻机构要主动汇报,紧紧依靠,及时沟通,尽快健全完善机关与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要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巡察组之间的关系。与巡察组做好对接,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理。

同志们,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我市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真正进驻、真正发挥作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掀开了新序幕。市纪委监委一定全力支持派驻改革,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等方面,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各部门党组织要把派驻机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助手,自觉接受派驻组的监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更好地扛起来、担起来,为派驻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派驻纪检检查组要真驻严管、履职尽责,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20_年,我在区委、区政府和办事处领导的正确领下,在办事处纪工委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支持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在积极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集体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积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纪委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同时,重点学习了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深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勤政为民的意识,经常深入工作一线和社区、企业等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对各项工作重点,做到了有调研、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并虚心向广大干部和老同志请教,认真听取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建议,为自己能够开拓性开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作为一名办事处纪检书记,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本人是办事处纪检办、党政办、经济办、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了确保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落实,今年着重在以下三方面切实抓好分管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整体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廉政勤政意识。

一是注重加强政府学习。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较为全面系统地学习了“”重要思想和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其体系、精髓、科学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使党员干部能站在兴党兴国兴地方和保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政策法纪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和我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心中筑起牢固的防线,清醒地认识到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高压线”,有效地避免了干部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从而确保干部按“”的要求改造自己的“三观”世界,进一步提高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落到实处。

三、工作实绩方面。

任职以来,我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分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的日常业务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全办10个社区配备了纪检委员,同时,选聘了一批群众公认度高、廉政监督能力强的居民代表为社区廉政监督员,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2、完善制度建设。今年先后出台了《三资管理制度制度》、《社区零招待制度》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落实,采取“以会代训”、上党课等方式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和学习,使他们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执行规定。

3、加强“进农户问党风”活动的开展,深入了解民情民意,重点了解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资落实情况。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情况等,通过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摸清当前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纳吸收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4、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学习活动。并制定了办事处学习计划及有关学习制度。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材料。

5、创新财务管理体制。在“居财民理办监管”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财务管理有效方法,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搞好代理服务。

6、推广“4+2”工作法,规范三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7、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了群众关心的农业补贴发放、计划生育收费、独生子女费发放等热点难点问题。

8、20_年组织并选举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所辖10个社区居务监督工作运行正常,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工作,主要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社区,特别是建农村社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对社区干部及群众的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防范和减少农村干部违犯有关规定、改善干群关系将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汇报。

作为纪委书记,必须具备很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必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此,我自觉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真功,求实效。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艰苦创业,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处处注意发挥带头作用,使自己经得起组织的考验和群众的监督。我始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恪守执政为民、廉洁勤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自己的切身行动影响和带动了办事处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共同营造了团结和睦,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用职务上的权利,为他们谋取任何利益,无假公济私、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脱离群众的现象和问题。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坚决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全年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纵观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发扬成绩、改正不足,按照市委、区委的要求,以旺盛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更加完善具体的措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与时俱进,奋力开拓,努力把分管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党的纪检机关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纪检工作,是新时期给我们提出的新课题。我认为,重点是立足本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及时解决影响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取得实效。

一.坚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

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第五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稿热选8篇”,是领导小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以高站位推动各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方面,我们可以说是逢会必讲,反复强调,为什么今天还要特殊强调,还要老调重谈?因为通过调度工作进展、以及调研掌握的情况看,部分干部思想上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一是存在着“过关”思想。去年x月,***督导组来我省进行督导,并下沉到我市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走后,有的乡镇街和部门错误地认为:***督导组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过关”,可以歇歇脚、喘口气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用再研究、也不用再深入推进了。这就导致我们的一些基础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通过近段时间进行工作调度,我们发现,一些涉及面广、成因复杂的“硬骨头”并没有整改到位;还有个别问题,整改方案有了,但措施并不精准,有效性也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都倒逼我们必须对形势有一个清醒的再认识,善始善终、戒骄戒躁,要求不松、干劲不减,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对问题逐条逐项认真研究,形成有力可行的解决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全面抓实整改,确保按照时限完成任务。

二是滋生了“厌战”情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我们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化打击等多个重点性工作;同时,还结合上级督导反馈问题,深入推进了“一案一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等阶段性工作。可以说,我们是一环接着一环扣、一项接着一项做,步步紧跟、稳扎稳打,也正是因为我们的共同努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这种长时间的、大容量的工作,也让我们的一些干部,滋生了“厌战”情绪。但是,从时间上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过两年;从任务上看,对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要求,我们的工作成效,目前还只停留在治标水平,治根的办法还不多,治本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再有,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不夸张地讲,我们的城市乱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只能以“归零”的心态、“再出发”的决心,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三是产生了“自满”心理。一年多来,省和xx市对我们进行了多次调研指导,特别是***第x督导组反馈问题后,由于涉及我市的具体问题并不多,一些同志就开始“自我感觉良好”,认为我们的工作差不多了、问题线索已经排查没了、黑恶势力也已经打到位了,现在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好好休息了。实事求是地讲,尽管督导调研没有指出哪个乡镇街或部门存在问题,但并不是说我们就没有问题。我简单举两个例子:我们在专项斗争初期,为追求宣传氛围,可以说条幅标语“铺天盖地”,如果我们仔细去看,是不是会发现,这些宣传标语很多没有落款,更没有举报电话。当我们被指出“宣传有形式化倾向”问题后,现在是几乎看不到宣传标语了,督导组再来xx,这必然是问题!再有,对于一些问题线索,找不到被举报人,就将线索搁置,目前可能没有问题,但等到国家“大考”的时候,这就是定时炸弹。自我感觉良好,只能是不断降低工作标准,久而久之,问题就会集中爆发、无法收场,各乡镇街、各部门一定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再研判形势、再查找不足、再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力度不减、推向纵深。

二、聚焦靶心,全力抓好重点工作。

从上级近几次的专题会议精神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到了新一轮攻坚期。下一步,我们要精准把握上级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检视问题、查找差距,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用真抓实干进一步巩固扩大扫黑除恶战果。

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各乡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对******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深化,清醒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打、猛打、严打黑恶势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恨最烦最怨的突出问题。近日,***、省和xx市的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我们要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以之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要把集中整治重点作为下一步的主攻方向,适时对酒吧、洗浴、ktv、旅馆、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清查,集中清理一批黄赌毒治安乱点,集中侦办一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查处一批“官伞”“警伞”“庸伞”,确保专项整治尽快取得实效。

二要进一步抓实整改。x月x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第x工作组,下沉到我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次***督导我们可以庆幸,没有点到xx的名,没有说本地、本部门具体的问题,但是这次我们不能、不该、也不敢侥幸。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里整改方案的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认真研究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做好查缺补漏,切实做到对***督导组反馈问题对账销号。针对***督导“回头看”,省委政法委xx书记提出了重要要求,这里我作简要传达:胡家福书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通过督导督促各地在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重点工作上取得突破。要推动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督导组重点督办线索,一律由省直部门派出专班直查直办;对群众反复举报但被查否的线索,一律指派异地用警进行核查;对涉及“保护伞”或被举报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线索,一律提一级办理;对经研判认定核查结果存疑的线索,一律组织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人才进行复核;对重视不够、核查不细致、审核不认真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倒查具体核查人员责任,也追究分管线索核查有关领导责任。要推动加快办案进度,督促全面落实提前介入机制,实现涉黑涉恶案件专人专办,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诉快判,力争在年底前“黑恶积案”清零。要强力推动“打伞破网”,灵活采取直查直办、提级侦办、异地办理等方式推动掀开“盖子”、揭开“口子”,确保除恶务尽、挖根见底。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进一步聚焦重点。按。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突出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xx市委已经将乱象整治作为“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定期组织调度、听取汇报。我们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研究办法。涉及到的x个牵头部门,要发挥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x个领域的重点乱象治理,不断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在治标的基础上,还要考虑治本,认真研究乱象发生、发展的过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逐步研究探索有效防范乱象发生的根本性措施。二是抓好扫黑除恶重点市培育工作。扫黑除恶重点市培育,是***扫黑办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在每个省选择一个基础和工作较好的地级市,做为重点市进行培育,目的是努力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目标。涉及到我们的具体工作就是:围绕问题线索清零、黑恶积案清零、深挖彻查、综合整治和基层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任务,开展持续攻坚。市扫黑办已经下发了文件,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步步跟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抓好“一案一整治”工作。应该说,“一案一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一黑三恶”案件涉及到的行管部门和单位,都能够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也纠正了一些问题。但目前看,我们在举一反三上做得还不到位,通过涉黑涉恶案件,发现行业监管部门在监管缺失、监管失责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强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上,还没有更多更好的办法等等。我们要结合问题整改、乱象整治和示范市培育等工作,继续在加强监管上下功夫、想办法,切实推动“一案一整治”工作符合上级要求、收到更好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治理。通过严打深挖、打伞破网、固本强基等综合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为明年的治本打下良好的基础。要持续开展打击,对涉黑涉恶案件、重点领域乱象、重点地区,出重拳、下猛药,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相关要求,做到打击到位,深挖彻查到位。要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机关的提示函》也包括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督办函),注重通过查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消除各类问题隐患。要强化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加强重点人群帮教管控。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围绕明年农村两委换届,提前做好村组干部的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从面上打击向解决深层次问题迈进,形势倒逼我们必须在认识上再加深、责任上再压实、要求上再提高。

一要真抓实管。市级层面,***第x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我和小明市长任组长,相关的市级领导任副组长,重点行业领域乱象、重点市培育等一些具体的工作,都由分管的市级领导牵头负责。各位分管领导,要加强调度指挥,认真梳理分管的具体工作,明确清晰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时限要求等,及时跟进指导,要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实施消号管理,认真核对工作标准,确保每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市扫黑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随时掌握全市的工作动态、做好统筹规划、上传下达等工作,对工作不积极主动、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完成不及时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要严格履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特别是“一把手”,作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决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发挥“领头雁”作用,坚持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线索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

三要强化督导。要结合近期开展的专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推动缓慢、战果不彰的单位,适时约谈相关领导。对弄虚作假、推诿扯皮、逃避责任的部门和个人,要坚决问责追责,真正用执纪的“鞭子”、问责的“板子”,打疼打醒失职渎职者,切实让心存侥幸者受到教育警醒、心生畏惧。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现在已经来到了决胜期,越是这个时期,越需要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我们要围绕既定目标,破解突出问题,谋划治本之策,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第六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稿热选8篇”,我县禁毒决战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期扭转了县域禁毒局势,正朝着既定战略目标奋勇前进。

刚才,×分享了近期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没有上台发言的镇,要做好取长补短。市场监管局、文广旅游局、教体局正在紧锣密鼓地打造示范点位,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继续发挥好在行业领域的禁毒职责。×同志总结了全县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得很好、很全面,同时,也指出了问题,我都同意,请大家继续抓实整改。下面,我就现阶段禁毒工作再作三点强调。

第一,持续强化使命担当。

要坚持党管禁毒不放松。各镇、各成员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必须亲自安排、亲自参与禁毒工作,要熟悉掌握验收评估细则,主动认领责任,按标准、按规范推进辖区、行业禁毒工作。要立足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方面,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题研讨会、每月形成工作小结,县禁毒委做好跟进指导。

同志们:

教体局打造了禁毒示范校园,司法局可以主动给予普法支持等等。这些都是验收评估的重要内容,更是打响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方面。

县禁毒委要加大对成员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任何拖延懈怠、推三阻四的工作态度。

第二,持续强化问题整改。

要进一步降低涉毒风险。各镇还要在排查管控上再加力度、再添措施,要动员全镇党员干部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实时更新“两本台账”,切实提高“回头看”频次,必须实打实地执行全覆盖走访、点对点教育。

要进一步强化禁毒意识。毒品预防教育始终是治理毒品问题的源头措施,各镇、各成员单位都要肩负起提高全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的职责,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要突出毒品危害、新型毒品形状、举报奖励办法等内容,及时细化更新人员密集场所、村(社区)办公阵地固定宣传栏,定期组织公职人员开展禁毒专题学习,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禁毒宣传队深入重点行业开展禁毒专题宣讲,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寄递物流企业和娱乐场所,要有针对性地提高从业人员禁毒自觉性,中小学要开展以禁毒为主题的各类活动,持续掀起禁毒斗争高潮。

要进一步保障机构运行。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把禁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禁毒工作有序开展,县禁毒办实体化办公场所以及各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工作站必须尽快投入使用,确保指挥协调有机构、专业服务有场所、宣传教育有阵地。

第三,持续强化作风建设。

要认清严峻形势。接下来的3个月是争分夺秒的攻坚期,更是关乎前途命运的决战期,大家一定不能掉以轻心、松劲懈怠。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疫情防控压力陡增,加之临近年终,各项工作都进入了“画句号”的阶段,大家投入在禁毒上的精力难免有所分散,但是,一定要分清侧重,既要能够“十个指姆弹钢琴”,也要找准“主旋律”,现在全县的重点工作就是禁毒,这是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主攻方向。

要狠抓制度执行。制度是体系的内核,执行是制度的关键。决战攻坚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我们印发了一系列方案,形成了以“五大行动”为抓手的战略主攻方向,逐步构建起了县域禁毒工作体系,特别是刚下发的《近期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定点包镇禁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全县禁毒工作的短补弱项进行了细化部署,大家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执行。县禁毒委要做好督促指导,对执行不力、走样变形的单位部门予以通报。

要狠抓统筹兼顾。各镇、各成员单位要重点落实“四个第一”制度,做到实绩和痕迹相统一,全力保持县域毒品形势持续向好态势,全力做好迎检准备。

要狠抓总结提升。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县禁毒委可以牵头开展一次各镇、各成员单位间的交叉检查,既是交流学习,也是对比提升,做到边学边干边创新,打造出新的亮点,要及时向省市汇报,多发声音,推动高质量“摘牌”。

同志们,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继续推进禁毒决战攻坚专项行动。

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第七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无违创建”暨“宗教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无违创建”及“宗教场所专项整治”的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使全区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持续深入地推进我区“三改一拆”工作。

“三改一拆”不只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重点工作。当前,我区“三改一拆”工作的重心已转向“无违创建”,今年创建的总体目标是要完成无违建镇、街道4个,无违建社区35个,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也都比较重视,前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但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无违创建”工作认真对照省、市标准还是存在一定差距,“宗教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基本完成,但上次省专项督查组督查时,发现部分原已整改完成的民间信仰点又有死灰复燃现象。我认为这是基层社区的工作热情还没有完全激发出来,有些干部对“三改一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以及面临形势的严峻性认识不足,只是为完成上级任务做做表面文章,没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对区域内违法建筑的存量情况底数不清,有些甚至瞒而不报,能应付则应付,没有做好做细工作。因此各镇、街道包括社区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敢于得罪人、敢于破难攻坚,对违法建筑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整改的要整改,确保行动真正取得实效。同时多利用社区网格等载体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为群众解疑释惑,特别是宗教领域的违法建筑处置工作,要加强与宗教场所负责人、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消除“三改一拆”只是一阵风的观念,防止出现宗教场所违法建筑出现“回潮”,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

目前,从全区无违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各镇、街道、社区包括部门都已经建立了各项制度,但我认为关键是要抓落实,不落实就等于没建立。根据全市安排下阶段将以城市整洁行动、渔农村非法“一户多宅”集中清理整治、户外广告集中清理整治和积案“清零”专项整治等4个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开展无违创建工作。相关文件已经明确,这四大专项整治活动由区级相关部门牵头抓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虽然是以各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但牵头部门要共同参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在政策、资金、组织、宣传、法制等方面提供强有力保障。上阶段户外广告集中清理整治、城市整洁行动专项行动中,交通、城管部门工作做的就比较到位,目前沿路广告基本清理完毕,水产运输车辆监管等工作开展也比较顺利,但非法“一户多宅”集中清理整治进度有些慢,现在全市只有普陀还没有上报排摸的数字,国土部门和各地要加快调查排摸,不能因为这项工作拖了整体工作的后腿。在拆旧控新方面,各有关部门也要大力配合镇(街道)、社区开展工作,比如对于新建小区违建,需要依靠城管执法、房管等部门力量,联合业主、物业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基层违法建筑防控体系,形成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举报、第一时间处置的流程,才能有效防止违建发生。在对已有违法建筑进行强拆处置时,更需要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做好保障工作,防止当事人出现过激行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只有“拆旧”和“控新”两条腿一起走,违法建筑治理才能真正到位,否则一边拆一边建,永远都没有尽头。

“三改一拆”并不是为了拆而拆,而是要让拆改的成果惠及全体群众。大家一定要变压力为动力,真正通过“三改一拆”工作,拆出一片新天地,改出一方新气象。我们要通过狠抓督查,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强化党委政府层面上的督查,区各套班子联系领导要发挥指导协调的作用,帮助各镇(街道)解决实际问题,更好的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区督考办、区“三改一拆”办要认真做好督考工作,将“无违创建”“宗教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同时继续强化以区咨询委相关领导为负责人的专项督查组的作用,及时发现解决各地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宣传部门要借鉴省、市做法,好好研究怎样通过新闻舆论的力量来推进工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发现问题要盯牢,对未改拆到位的项目要敢于曝光。同时,可以借助社会各界力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督促问题直到整改完成。通过领导督查、部门督查、媒体督查、群众督查等各项手段,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使“三改一拆”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心、有力的举措和务实的作风,就可以打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为建设美丽新区、打造海上花园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第八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专项监督推进会讲话稿热选8篇”,区人大常委会第x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听取和审议区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表明这项工作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即将全面展开。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一次司法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法步骤,确定职责分工,推动工作开展。刚才,程学法副主任通报了此次司法专项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并就统一安排和分组安排的工作任务提出了意见,大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有关事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我同意大家的意见,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心齐气顺”。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区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专项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年初就确定的一个重要议题。这项工作的工作量大、要求高、时间跨度长,又值年底,无论是常委会的领导、机关各工委还是公检法司机关,工作都比较忙,可能大家会担心怕忙不过来,怕影响其他工作,或者还缺乏必要的集中精力的思想准备等等,我想这些想法是客观的,但通过主观努力是应该或者也是可以克服的。一方面,加强司法机关的监督,应该说是我们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在专项监督上我们已积累了多年的监督工作经验。这次对公检法司机关的专项监督,实际上也是一次对司法机关履职情况的综合性监督,也相当于一次“部门评议”,其程序和形式上与部门评议也有许多类同之处,大家要像开展部门评议工作一样,思想统一、行动自觉,开展好这项工作。公检法司机关也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的一次极好机会,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配合人大做好专项监督工作。

二、要坚持效果导向,做到“有力有度”。大家在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牙监督,着重调研分析影响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找准“病灶”、深挖根源、切实解决,也要做到“寓监督于支持”和“寓支持于监督”的有机统一,保护司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让监督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合理兼顾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对司法人员的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督,对监督中涉及的具体案件,要“解剖麻雀”,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按照职责权限及时转交有关部门。

三、要注意统筹兼顾,做到“顺畅有序”。要着眼实行全方位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调研活动要深入,听取意见要广泛,掌握情况要全面,但也要注意统筹兼顾,尽量不影响和少影响其他工作的开展,有的还要注意做好结合文章,力求相互促进。比如司法机关正在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一方面这项活动包含了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不少内容,通过这项活动促进司法机关的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工作,同时司法机关也要以这次接受监督为契机,来推动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各办委室等内部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同步组织系列宣传报道活动,营造专项监督的舆论声势;要加强调研组之间的沟通联系,相互学习借鉴,统一标准尺度,做到分析评价客观公正;要密切与司法机关的互动联系,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要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作风优良。各调研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既要把调研工作做实、做深、做精,同时也要努力把相关机关和人员的负担与影响减到最小;调研组成员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投入到专项监督工作之中,集中精力、精益求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还要注意遵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最后还要以“钉钉子”的韧劲做好后续跟踪问效,抓好持续监督。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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