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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委书记在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纪委立案审查期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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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言:纪委立案审查期限1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2020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统筹推进我区审查调查工作,建立“融合性协作区”,按照稳中求进总基调,以稳求进,以进促稳,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全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提高认识,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自18年全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以来,我们通过配齐“两专三兼”、建立工作协作区、设立正风肃纪监督员等办法,推动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无人干”“不会干”“干不了”的问题。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能力仍然偏弱,特别是还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问题线索来源较少、群众发动不够等问题。去年我们个别街道纪工委,办案子靠“化缘”,靠机关分案子完成任务数,今年任务数增加了,纪工委和机关都增加了,这就要求我们5个街道纪工委加强分析研判,不能像过去,靠委机关照顾和帮助完成任务。下一步,各街道纪工委和各科室要把《**区纪委监委2020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放在案头,认真研究,谋划如何完成案件指标任务。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持续深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农资金、涉农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等,突出“解决问题、健全机制、推动规范”三个重点,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街道机构改革后,我们街道纪工委也相应进行调整,从8个纪工委变成5个纪工委,但都保证了“两专”人员力量,下一步我们也探索建立了“融合性协作区”,各协作区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多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帮助街道纪工委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基层办案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渠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1.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持续深入查处基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相关党员干部予以问责。2.继续开展“走千家进万户”调研走访活动,发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掌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主动发现问题,提高工作水平,回应群众期盼。四是提升监督能力。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正风肃纪监督员管理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发挥正风肃纪“消息哨”作用;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按照省纪委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立案3件。强化内部管理,紧盯审查调查安全和措施使用各个环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审批权限,加强程序审核和内部人员管理,确保依规依纪依法用权。

   二、全力攻坚,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在深化信访举报工作上狠下功夫。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受理范围,不能只盯着反映监察对象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只要群众反映的问题与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有关,都要认真受理。既要把反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突出出来,也不能放掉一般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秩序。要准确受理、及时办理群众来访反映的业务范围内问题;对业务范围外问题,耐心解释疏导,及时协调转送并督促主管部门妥善解决,不能搞“一转了之”。对已进入司法程序尚未审结的,原则上不处置、不介入,不干涉司法活动。要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落实首办负责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质量标准,信访室和承办单位都要明确责任人,加强对案情的跟踪和与信访群众的及时沟通,力争案结访了,从源头遏制重复举报增量。要落实实名举报反馈制度,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做到事前核实告知、事中及时沟通、事后回复结果,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信访室要加强对各街道的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要积极探索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按系统摸排问题线索模式,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问题线索摸排力度。

(二)在提高问题线索收集研判上狠下功夫。一要积极探索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按系统摸排问题线索模式,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问题线索摸排力度,提高问题线索研判质量,提高线索成案率。要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延伸发现问题的触角,探索通过谈话函询后回访调查、加大谈话函询抽查力度、注意案中案等,深挖问题线索,提高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能力。二要规范线索来源登记管理,完善线索登记台账,定期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类归档,组织集体研究,根据线索内容,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部门、单位总体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对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适用的情形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置。三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好严管与厚爱、约束和激励、惩治与防范的辩证统一关系,落实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四个深化”的要求。

(三)在提高案件质量上狠下功夫。案件质量是执纪审查调查的生命线。要提高案件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在工作中督促审查调查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案件审理部门全面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合力提升案件质量。各相关室要以深化“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强化履职尽责;增强证据意识,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强化程序意识,确保程序手续合规合法。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要将案件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案件审理质量。要进一步强化共同责任意识,分管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要敢于撑腰鼓劲,支持审理部门全面审核把关,分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的领导要支持理解审理部门履行职责,尊重审理权威,审理部门也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重纪法、重证据,也要重事实,尊重审查调查部门的工作成果,形成提高案件质量的合力。

(四)在强化办案安全上狠下功夫。安全工作一年365天,天天是关键,不可马虎一天,不可大意一刻。执纪审查调查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要始终把审查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严格管理案件线索、履行办案程序、使用办案措施、实行责任追究、遵守办案纪律,并坚决贯彻到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要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充分认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坚决守住不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事件的底线。执行落实要坚决。要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规范完善调查措施等,妥善处理审查调查与安全工作的关系,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监督检查要细致。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建立检查常态化制度,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形式,每季度对街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进行重点抽查,切实筑牢基层审查安全工作防线。追究问责要严格。要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审查调查工作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出现安全事故以及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问责追究。要紧盯“走读式”谈话。“走读式”谈话数量大面广,风险系数高,使用前必须全面做好风险评估,针对案情、案件敏感度和社会关注度,以及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工作等方面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对象,慎用“走读式”谈话。谈话结束后,要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并做好跟踪回访、心理疏导等工作。

   三、忠诚担当,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委机关近两年大多是新任新进人员,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必须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来抓,坚持管事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相统一,真正把纪检监察队伍打造成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一要忠诚履职。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把牢政治方向。要把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学习主题,善于用新思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思想深处和工作实际中,经常对照党章反省,加强党性锻炼,时刻拧紧人生观、价值观、价值观的“总开关”。要加强道德修养,老实做人,勤恳做事,始终做到心怀坦荡、光明磊落、表里如一、知行合一。

二要敢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只有敢于担当,方能秉公执纪执法。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做到困难面前不退缩,矛盾面前不绕弯,风险面前敢抉择,关键时刻敢碰硬,铁面执纪、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用担当诠释忠诚。

三要提升能力。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危机感,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成为行家里手。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水平,大家一定要及时更新观念,打破惯性思维,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

四要从严律己。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权,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身,严守规矩、严明纪律、严管细节。要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始终做到秉公执纪、公道正派。前一段时间给大家印发《辽宁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案件、未归接触案件特定关系人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学习,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绝不护短,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纪委书记在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言:纪委立案审查期限2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定工作程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纪依法办好案件的重要保障。案件审理部门承担着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程序性法规建设和内部监督等主要职责,是为纪委常委会议、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决策和审定案件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提高对案件审理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依法执纪能力的重要保障。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和检察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我们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作用及特点,决定了依法执政的关键在于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就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查办的案件只有经过审理,才能提交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这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查办案件的必经程序。严格按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履行职能,依纪依法审理案件,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纪的意识和能力,对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不断提高我们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合法权利,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保障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合法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依据政策法规来开展审理工作,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包括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人员的合法权利。案件审理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如坚持与被调查人员谈话制度、核对违纪事实、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以及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程序等,都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就能充分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有效维护党内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三)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贯彻从严治党治政方针,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的有效手段。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任务和职责就是维护和执行党纪政纪,对一切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严肃认真的查处,以保证党纪政纪的高度严肃性。“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惩处腐败分子,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支持案件审理部门和审理人员,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党纪政纪为准绳,准确定性量纪,正确执行纪律,有利于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的惩处和警示作用,有利于弘扬正气,打击邪恶,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四)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严格办案程序、保证查办案件质量的内在要求。案件审理工作做得怎么样,不仅直接关系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被查处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还关系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通过对违纪违法事实的审核和办案程序的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不足之处,并客观地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这是案件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近几年来,违纪违法行为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变化,不仅使案件调查更加艰巨复杂,而且也给案件的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在证据鉴别、事实认定、程序把关方面的优势,正确运用法律和纪律武器,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才能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的执纪办案工作,切实保证案件质量,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把握原则,与时俱进,着力提高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腐朽的东西总是千方百计地依附于新事物而滋生,重大改革举措实施之际,往往会产生各种腐败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违纪违法行为将会呈现许多新的特点,表现得更为复杂和多样,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更为艰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案件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进取,积极探索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方式、新办法,切实解决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努力开创案件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重点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坚持严肃党纪政纪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协调一致的原则,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论断。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重大社会矛盾和问题包括党风廉政问题的基础,而反腐倡廉工作又是促进发展的重要保证。改革的不断深入,必然涉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同时会引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定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基础的变化,紧紧围绕发展来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同志,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正确把握案件处理与党的中心工作的关系,始终把案件审理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考虑,把促进发展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案件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要善于从政治和促进全面发展的高度来分析问题、认识问题、把握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纪政纪的问题,既坚决惩治腐败分子,认真纠正不正之风,又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使我们的工作和措施更加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有利于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稳定。总之,通过案件审理,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案件审理工作更好地为第一要务服务。

(二)坚持惩处与教育并举的原则,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纪检机关的两项基本职能,一是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处理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二是通过惩处,教育挽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和教育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惩处与教育的关系,惩处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我们讲从严治党,严肃执纪,并非是处理的人越多越好,处理得越重越好,而是既要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又要把维护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贯穿于审理工作之中;既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保证审理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真正体现和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做到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确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而又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对抗调查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自己和其他人问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分;对那些虽有错误但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同志,可以由组织或主管领导与他们谈话,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总之,审理工作既要发挥惩戒作用,更要体现教育功能。

(三)坚持案件审理与案件检查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制约的作用。案件审理部门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审核把关部门,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部门。案件审理的职责不仅是要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同时也要对移送的案件在调查阶段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进行监督。案件检查是案件审理的前提和基础,案件审理是提高案件查办质量的“关口”和保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措施。既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文明办案,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又要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着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把好案件审理的“出口”关。正确认识和处理案件审理与案件检查的关系,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制约监督作用,当前特别要注意把握好四点:

一是坚持质量和效率的辩证统一。保证质量和提高效率是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总要求,但质量第一是案件审理的最本质要求。质量不高,效率再高也没有实际意义;效率不高,时效性差,在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效率的质量也是低质量。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善于抓住案件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避免因纠缠于细枝末节的问题而影响案件审理效率、错过案件处理的最佳时机,努力做到高质量和高效率的统一。

二是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实体与程序都是依纪依法办案的重要内容,两者互相依存,互相作用,缺一不可。程序是正确办案的保障,是依法行政、依法执纪的重要体现。当前,要把对程序的审查放在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防止因程序不合法、不到位等问题造成执纪的偏差。

三是要严格履行审理程序。对移送审理的案件,各级审理部门在办理签收手续时,要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要商请检查部门补送材料,完善手续。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要坚持按法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全面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案件审理质量。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努力做好案件处理的后半篇文章。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纪律处分决定不宣布或不及时宣布,对个别违纪人员的处分执行不到位,违纪违法款物追缴不力等问题。对在执行处分决定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体现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五是案件审理与案件检查部门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搞好协作配合。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部门和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检查部门的意见,要仔细阅卷和逐一核实,尤其是对案件事实、证据、性质及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主动与检查部门沟通协商,坦诚交换意见,力求取得共识。对分歧意见较大,经协商仍不能统一的,可将审理部门和检查部门的意见,包括相互之间的分歧,全面如实地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

(四)坚持立案案件审理和申诉案件复查互为促进的原则,高度重视申诉复查,确保案件审理质量。申诉复查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规范的案件审理可以有效减少申诉复查,重视申诉复查又能够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既要把申诉复查工作作为纠正处理失当案件的重要途径,也要作为监督检验所办案件质量的重要程序。要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申诉复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办理申诉案件的有关政策法规。凡是应当受理的党纪政纪申诉,都应当及时受理并认真进行复议复查、复审复核,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顶着不办。要切实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认真对待申诉人的申诉,做到申诉信件和申诉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坚持审慎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不断改进审理工作方式方法。审慎和创新,是我们推进各项工作需要遵循的方法论。正确认识和把握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对改进和创新审理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案件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严谨慎重、秉公执纪。对事,要客观全面,综合分析;对人,根据实际情况和本人态度,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区别对待。要客观公正地看问题,是什么问题就定什么问题,不能随意拔高或降低,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肃执纪,就是要量纪恰当,严格按照条规认定的违纪性质和责任,准确把握适用条规的法则和具体标准恰当处理违纪人员。对人的处分,无论是从轻、减轻处分,还是从重、加重处分,都必须符合条件,具有量纪情节,才能按规定正确掌握量纪处分幅度,真正做到严肃执纪,宽严适度,不偏不倚。要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认真负责的高度,严格掌握政策,审慎地处理案件,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查办案件中发生的任何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利的行为,都会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大局带来危害,给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带来损害,必须坚决防止和杜绝。即将出台的《党内监督条例》和明年将要施行的《行政许可法》,使党纪政纪的规定更加完善,案件处理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在坚持按程序审理、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及时审慎处理案件的同时,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实践没有止境,案件审理工作必须适应变化着的形势,在继承和发扬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案件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法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案件审理工作,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三、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案件审理干部队伍

新一届中央纪委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吴官正同志最近强调指出:“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定程序。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开拓创新、改进提高,不能固步自封、裹足不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案件审理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中来认识、来把握、来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案件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强案件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加强常委会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集体领导。我们对每个案件的处理,都是由常委会集体决策的。案件审理工作是为各级纪委常委会处理案件提供定性量纪的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审理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影响着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常委班子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来科学把握案件审理工作,要把案件审理工作与案件检查工作作为执纪办案的整体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充分发挥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要加强执纪办案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为案件审理工作排除困难和阻力,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坚持查审分开原则,切实落实领导成员分工的有关规定。要在领导成员分工规则方面保证案件审理制度的落实。各市纪检监察机关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不得同时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分工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做到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领导分工的分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管检查工作的领导不能干预案件审理,保证案件审理部门在党章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要为案件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能营造良好氛围。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过程中提出不同于案件移送单位或部门的意见,是其履行职责的重要表现之一。不同意见的交锋,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明辨是非,提高认识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带头理解、支持、鼓励案件审理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努力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为审理部门正确履行审核把关和内部监督职责营造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近年来,我省广大审理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纪依法审理了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思想观念、业务素质、力量配备和工作方法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少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必须按编制选好配足案件审理人员,选配好案件审理室的主要领导。按照审复分开的原则,逐步试行审复机构分设。要重视案件审理干部的思想和业务建设,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途径与方式,提高案件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案件审理工作岗位重要,责任特殊,对我们的干部应该在政治上标准更高,业务上要求更严。在思想政治上,必须做到立场坚定、刚正不阿、把握政策;在业务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断案、不枉不纵、公正廉明。对每一个案件我们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坚持原则,通过对所有事实和证据鞭辟入里的分析,剥茧抽丝的甄别,还其本来面目,从而作出对组织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结论。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案件审理干部的进步和成长。对那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的同志,要给予适时的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对他们在工作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要及时予以解决。

案件审理工作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是处分决定的“出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水平的“窗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在执纪办案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希望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广大同志,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提高水平,努力在“思想端正靠得住,工作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上下功夫、出成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把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纪委书记在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言:纪委立案审查期限3

同志们:

为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我们决定单独召开这次专题会议。前段时间,王岐山书记亲自参加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对干部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要求。19日至22日,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和座谈会,尹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由此可见,中纪委和省纪委对干部监督工作是多么重视。刚才,保月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下面,我结合我市实际,对如何贯彻落实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提出一系列要求,做出一系列部署,采取一系列行动,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三个更严”:

一是要求更严。***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三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五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书记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忠诚、干净、担当”,从“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到“清理门户”,从“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到“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可以说步步深入,十分鲜明,十分具体。

王岐山同志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了许多深入系统的思考,始终盯得很紧、要求很高、抓得很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反复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绝对不能透支党的信任和信用”。2012年11月,在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上鲜明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观点之后,连续3年的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都强调了这一要求。二是带队伍要坚持“严师出高徒”。他反复强调“管理潜力是很大的,各级都要把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建立起来,小问题才不会变成大问题;管理者对管理、监督的弦要绷紧;室主任、处长都要从这个层面做起,把监督、管理意识建立起来;以上率下,对下级应有责任和温暖,带出一支好队伍,领出一个好班子”。三是纪委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强调“纪检监察战线要有要求,要么你别进来,进来了就要守底线、规则;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管住最容易出问题的办案权力,未经授权,纪检监察室不准与联系单位的主要领导联系,专案组长未经授权也不能联系;委部机关的办案人员都要认真落实回避制度,涉及自己的配偶、子女的,本人要主动提出回避;不能擅自采取办案措施,不能泄露办案中的秘密,不能与涉案人私下联系;不能私自留存涉案资料。这些都应该成为铁律”。四是加强纪委内部监督需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强调“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需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中央纪委已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郭庚茂同志对河南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在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认真践行‘正人先正己’的理念,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在五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在我省纪检监察干部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对我们谆谆告诫,“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各项纪律,严格管理监督,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及时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

抓业务必先抓队伍,抓队伍必先强自身。自2010年以来,省纪委坚持每年一个专题,先后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关于队伍建设,尹晋华书记逢会必讲,不厌其烦地强调,紧而又紧地抓队伍。我们市纪委也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三个一流”、“五个从严”“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采取加强警示教育、纪律作风整顿等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我们只所以这么重视,这是因为干部队伍建设是所有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没有过硬的队伍,就谈不上一流的工作,离开队伍抓业务就本末倒置了,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队伍建设必须抓监督、必须抓教育、必须抓查处,这是尹书记的要求。

二是措施更严。中央和省委的领导同志不仅做出了一系列的指示要求,还从制度规定层面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出了具体规定。中央纪委明确规定“四个不准”,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划定了红线。省纪委和市纪委普遍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来监督和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

省纪委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指示要求的基础上,还制定出台了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建设的意见、省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十不准在每个领导的办公室桌上摆放着)对外履职介绍信制度、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程序规定等措施。这些防范措施,对干部管得严了,大家可能觉得不舒服,但严管就是厚爱,深入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就会发现,如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从严管理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则咎,他们也不至于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执行纪律、加强监督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是查处更严。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零容忍,坚决清理门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干部监督室和机关纪委查处处置纪检监察干部18人,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的干部14人,省里的纪检监察干部4人。严肃查处了中央纪委委员申维辰,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曹立新,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钟世坚等人的违纪问题。全省共查处470名纪检监察干部,包括省纪委原预防腐败四室主任建克胜、驻省高级法院纪检组原组长李长根、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潘峰等人的违纪问题。中纪委专门制定了一个警示教育片,星期五,省纪委包括派驻机构人员一同观看了这个警示教育片,保月和宗卿抓紧与省纪委对接,我们的纪检干部也要组织观看。我们要提高抓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的紧一点,抓的早一点,对大家都是一个保护。

二、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以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为切入点,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的突出问题

总体上讲,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是克己奉公、兢兢业业,加班加点、无怨无悔的,可以说,是一支立场坚定、值得信赖、能打硬仗,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但是,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不是金刚之身、刀枪不入,手握监督执纪问责的重权,很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和“围猎”“攻关”的对象,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综合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格外重视,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一是必须解决恃权倨傲、作风霸道问题。随着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权力行使倍受关注,党和人民给予了很高期望,党员干部也非常敬畏。在众目睽睽的环境之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自重、不自爱,有的特权思想严重,自以为衙门大、门牌高,时时处处以监督者自居,待人接物态度生硬,颐指气使,盛气凌人。有的虚荣心很强,喜欢手握权力、威风凛凛,到哪里都想被人敬着、让人怕着,别人一说奉承话,就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了;有的一天到晚咋咋呼呼,摇头晃脑、动辄训人,出去以后,呼三喝四,随意和外单位领导干部耍大牌,一些干部不经允许就随便给人家县区、市直单位主要领导打电话问事,人家也弄不清他到底是代表组织,还是代表个人。省纪委干部潘峰,平时很厉害,口大气粗,经常在外面吹嘘揽事,耍得很大,私自拿着举报信吓唬人,结果把自己耍进去了。甚至有的纪委一般人员(包括司机、借调人员),还没当领导呢,就很神气,到处拉大旗作虎皮,打着纪委的旗号,打着纪委领导和室主任的旗号,狐假虎威,招摇撞骗。2013年,我们就处理了一个借调人员,打着纪委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

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在党的事业上,只能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纪检干部走到哪里,别人高看你一眼,厚爱你一分,敬你怕你,是因为你所在的纪检监察岗位,而不是你个人,离开这个位置,没有人品官德作基础,你什么都不是!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谁要是感觉到纪检干部有特权了,不从严要求自己、不从严管理自己,就离危险不远了,就有可能出问题被查出。大家要认真对号入座,认真查找解决自身的问题。

二是必须解决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问题。有的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散布一些与中央主音不协调的“杂音”,甚至传播小道消息;有的用权不规矩,私自留存扣压信访举报件,甚至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买好卖好;有的搞选择性执纪,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提出处置意见时,对熟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请托人总想网开一面,遮掩错误事实,说情开脱;有的违反工作纪律,在外炫耀自己参与了某案件的查处,或者有意无意互相打探案情、跑风漏气;有的明知自己与被调查人关系亲密,也不提出回避申请;有的对组织隐瞒情况,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未如实报告婚姻状况、家庭房产、投资理财、经商办企业等情况,不按规定上交或私自办理出国境证件,还有的离开工作地辖区也不向组织报告。

破纪往往是破法的开始,小节不注意,就会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最终酿成大错,成为温水里的青蛙。既然我们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人,就要讲党性、说党话、做党事,就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机关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决守住党的纪律底线。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作“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忠不忠,见行动。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是政治规矩,报告个人事项是一个党性问题,懂不懂规矩的问题,凡是应报告不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不得提拔重用。

三是必须解决朋友圈、社交圈不干净问题。有的和问题官员拉拉扯扯,明知与自己有交往的人群众和网上反映很多,还不打住,好像“没事人”一样,没有一点敏感性,甚至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逃避组织调查。有的和商人老板交往过于密切,接受宴请,收受礼金,身陷“围猎”而浑然不觉。漯河市城乡规划局原纪检组长,身边有很多大款、老板朋友,给他送钱送物,东西都不是白送的,都是有求于你,让你办事的。现在这个纪检组长已经被开除党籍、从副县级降为副科级。有的以乡缘、学缘、地缘、兴趣为纽带,热衷于参与各类“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和各类协会,正常的不正常的说不清、道不明,看着好像漫无目的,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互通款曲。有的机关干部之间存在相互吃请、请托办事,互相介绍商人老板认识,社会上吃请、请吃、借车、借钱、收礼等问题在我们的系统也同样存在。

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的权力,主动结交攀附的大有人在,反腐败斗争越是激烈,腐败分子和一些别有用心者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围猎”“攻关”就越疯狂。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八小时之外”是干部监督的断档期,也是某些干部最易受腐蚀的时段,“八小时之外”的“小节”如果管不住,“大节”必定失守。纪检监察干部要乐于作“孤独”的人、“简单”的人、清费廉取的人,时刻要有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的危机感,要明白“亲戚聚会”“朋友娱乐”“私人宴请”等“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的活动,归根结底是与干部“工作圈”的权力密不可分。我们必须头脑清醒,善于识人,多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在这里提醒大家,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拉拉扯扯、搞感情投资的人;那些特别想当官、特别敢花钱、特别能套近乎的人;那些素质低下、趣味庸俗、社会交往混乱的人;那些了解不多、背景不清的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拉开必要的距离。

四是必须解决利用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谋取私利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如果说要出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弄权,也就是利用自己掌握的监督执纪权力或职务影响搞交易、谋私利,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吃案子”“抹案子”,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看,有的帮他人转材料、打招呼、干预办案、摆平事情,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中止调查、从轻处理;有的执纪违纪,充当腐败分子的“保护伞”,为调查对象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帮被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要挟调查对象、索取财物;有的肆意插手有关地方或单位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干部人事、涉法涉诉等事项。建克胜插手了多少工程,受贿2000多万元,现在被判无期徒刑,这一辈子就完了。特别是在涉案款物的管理上,有的查了东西不清点登记,“混水摸鱼”“顺手牵羊”;有些赃款赃物放在一个室多少年不上交,拿着涉案款投资理财去了;有的马马虎虎、粗枝大叶,把暂扣的贵重物品随随便便摆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有的把查封的小汽车当成自己的私家车。今年,省纪委对涉案款物要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我们也要加强涉案款物管理,谁主办的案件谁负责,要逐案逐项清理、登记、造册,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包括移交司法机关的涉案款物,一要严格程序,二要不打招呼抽查,干部监督室要全程监督,从中发现和查处问题。巡察干部现在地位很高,要谨防围猎,今天,专门让巡察办来参加会议也是提个醒,敲敲警钟。

查办案件的风险大,不是说其他部门就没有腐败风险,只要有权力的部门,都有产生腐败的可能性。案管室集中管理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都是核心机密,千万不能跑风漏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涉及面很宽,“自由裁量权”很大,许多问题松一点就能过,紧一点就要受到处理,千万要坚持原则,不能拿原则做交易、送人情;信访室的工作很敏感,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投诉举报件,第一站就到了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手里,千万不能发生失泄密问题,甚至卖线索;案件审理室是纪委行使执纪监督权的最后一道关口,能不能秉公提出审理意见,考验着我们的党性原则和工作水平,不要让后人戳“脊梁骨”;办公室的权力也很大,管理着大量的钱物和项目建设,越有油水的地方越容易滑倒,一定要慎之又慎。所以,大家在加强自身建设上都有责任,不是仅指一些办案部门,其他部门都有份。权力大,只要自己能把持住自己,就不会出问题;权力小,只要不注意,“阴沟里照样翻船”。

以上我点到的这些问题,仅是当前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引起格外重视的几个突出问题,当然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各单位和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解决这些问题。纪委的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和危害比一般干部更严重,处理起来就必须更严厉,纪检监察机关如果再有人搞腐败,我们绝不护犊、绝不手软。今天,布置个任务,半个月内,每个人都要写自查报告,自查自纠,委局机关各支部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市直各派驻纪检组要抓好贯彻落实。市委局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我们带头执行了,下面就好办了。

三、明确定位,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室作为纪委内部的专门监督机构,职责就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入推进“三转”,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抓出实效。

(一)强化执纪,抓查办案件。干部监督工作要有所为,必须要办案子,否则就没有说服力,工作既不可能打开局面。赵洪祝同志讲:“案子查的怎么样,是检验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标准。其他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办案工作没做好,就是不及格。”这就深刻指出了执纪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分量。干部监督工作要把查办案件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执纪办案职能,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办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震慑。在查办案件上要把握中央的政策,一是在查处对象上要紧盯“三类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二是在查处“四风”问题上要紧盯“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依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三是在监督对象上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看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对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来说就是要紧盯机关各室的主任和副主任以及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抓“关键少数”,切实起到以上率下作用。强化执纪办案这方面,现在我们濮阳在这方面做得不好,怕查了自己人,给组织抹黑,丢人,自己系统内的不敢查处,去年,查办案件,我们自己系统也要干部没有查出到位,群众的信访举报没有查出到位,要敢于担当,谁来负责,一把手负责,县区纪委书记,市直纪检组长,市纪委我负总责,还有分管的保月和宗卿负责。下步,干部监督室要整合力量,提高办案能力,查出几个案件,抓出几个典型,形成震慑。查办一个,教育一片,对大家严是爱,宽是害。

(二)强化措施,抓日常监督,抓好重点监督。干部监督机构是监督“自己人”的,顾名思义,强化监督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我们干部监督机构就要从监督对象的特点出发,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要拓宽监督渠道。畅通信访举报,开通网上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监督,支持媒体监督,不断拓展和创新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把“八小时之外”纳入监督视野,“拉长耳朵,瞪大眼睛”,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真正把纪检监察干部盯紧看牢。二要监督纪律执行。要认真围绕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围绕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四不准”、省纪委“十不准”、市纪委“六不准”等行为规定,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展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行为。三要监督权力运行。要紧盯问题线索处置权、立案调查权、定性量纪权、涉案款物处置权、监督检查权、财务管理权、选人用人权等,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发现问题,查办案件。四要坚持抓早抓小。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区别对待,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使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总之,我们的管理工作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有苗头就要提醒、有倾向就要扶正、有反映就要处置,尤其是要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决不能不教而诛、养痈遗患、放任不管。

(三)抓好管理,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管人。按照急用先行、有效管用的原则,在探索实践和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管理制度。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从规范工作着手,从基础抓起,从具有操作层面入手,制定工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逐步建立涵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各方面的制度。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办理规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立案查处案件党纪政纪处理程序的意见》等。从外部来说,二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责任机制。我们拟出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形成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要强化问责追究,用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干部监督责任落实。三要出台行为规范。结合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濮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六不准”行为规范》,制定《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程序规定》。联系工作是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别管你是什么级别,出去以后,代表的都是省纪委。我再次重申,对外联系工作必须坚持级别对等、公不挟私原则,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准越级接洽,对违反规定者,一律先调离工作岗位,再按滥用职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四要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规定、程序,加强账务支出管理,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机关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预防,抓廉政教育,抓好警示教育。教育在前,预防为先。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我们不搞不教而诛,必须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引导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育引导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教育引导干部,主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好立根固本工作,该组织的教育必须组织,该灌输的思想必须灌输,在思想引导上决不能放任自流。二要强化党规党纪教育。党规党纪意识的形成有个过程,不可能通过几次党内谈话、几次谈心就解决了。一定要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经常讲、反复讲,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教育,让大家明白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违反规定的严重性,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三要强化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既要通过先进典型、正面引导鼓励大家积极向善、见贤思齐,树立严格自我要求的“高线”;又要以反面典型、惨痛教训警示教育身边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守住“底线”。特别是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忏悔录教育启发干部,引导说服干部。下周,要把中纪委的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了。

四、加强领导,敢于担当,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抓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各级纪委要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理清责任、严肃执纪,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纪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制度,理清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这里明确指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纪委(纪检组)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监管负主体责任,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必须汇报干部监督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部门的领导负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负主体责任。干部监督室对本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和下一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各级责任人都要切实打起精神来,切实负起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二)忠诚担当,敢于执纪监督。严是爱,宽是害。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执纪监督,从严要求管理,实际上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大的保护。如果平时不管不问,干部“很自由”“很舒服”,看起来是“善”,实际上是害了干部,是大“恶”。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专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机构,干部监督室的职责就是查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案子查得怎么样,是检验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标准,其他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办案上不去,就是不合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敢办案、善办案、会办案,不怕唱黑脸、不怕得罪人,用好纪律审查这个“撒手锏”。凡是公然欺瞒组织、大搞利益输送、故意跑风泄密、顶风拉关系抹案子、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必须坚决查处,把害群之马清出队伍,并且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现在,县(区)还没有干部监督室,要抓紧整合,十天之内,保月和宗卿还有干部监督室你们要研究出一套办法出来。

(三)从严要求,加强干部监督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是“宪兵中的宪兵”“卫士中的卫士”,如果说,对其他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是“打铁还需自身硬”,那么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求就是“打铁更需自身硬”。干部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发挥的怎么样,监督责任是不是履职到位,离不开纪委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重视,也离不开干部监督机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建设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必须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着力提升执纪监督能力、着力锤炼过硬作风。各级纪委书记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干部监督工作,配齐配强人员,严格管理,注意从思想、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干部监督室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干部监督工作的特殊性,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走在前面、做出表率,做纪检监察干部中的标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干部监督工作做好。

(四)领导做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主动做好表率。要自觉接受接受单位、社会、群众、舆论等一系列监督。接受监督,关键还是要我们的干部做好表率。

(五)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抓干部监督就是为了干部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就是为了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就是为了濮阳赶超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今天会议很重要,没有队伍作保障,什么都干不成。保月和宗卿,给你们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怎么办好培训班,拿出一套方案出来,下下周一定要把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举办完成,提高大家能力。

同志们,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干部监督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忠诚履职,大胆监督,严查案件,真正把纪检监察干部盯紧看牢,不断取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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