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
纪委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
x同志在主持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九次集体学习会议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要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要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作为纪委书记,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从《条例》中深刻领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努力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有新进步新提升。下面从“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在学纪中持续淬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在知纪明纪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在严格守纪中涵养自律修为;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在纪法实践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四个方面汇报一下近期的学习体会。
一、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在学纪中持续淬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x同志在主持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九次集体学习会议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纪律建设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其核心要求是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能体现和检验政治忠诚,也能通过认真有效学习更加促进和坚定政治忠诚。作为纪委书记,首先要在学习站位上站得更高,结合监督执纪实践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的真切性和有害性,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政治考量,从而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高度自觉,紧紧抓住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这个重点、扭住党性教育这个根本点、把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在学习上要潜心用心,自觉做到“三个摆进去”,联系工作学,带着责任学,带着使命学,真正化要我学为我要学,并把它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以学促用、学以致用、以用固学,做到学有所明、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新提升,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持续淬炼忠诚政治品格,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再次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修订的《条例》旗帜鲜明将“两个维护”作为纪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坚守初心使命”等内容,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作为纪委书记,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二、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在知纪明纪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x同志在主持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九次集体学习会议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纪法意识淡漠、纪法知识不足、纪法观念不强,是造成党员干部误入歧途、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作为纪委书记,要坚持把学习条例、学好条例、用好条例作为重中之重,反复学习、重点学习、持续学习,做到学而知、学而懂、学而用,自觉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将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持久学结合起来,掌握领会其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用党纪党规校准偏差、找准方向、明确路径,筑牢夯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坚持把《条例》等党规党纪作为衡量标尺,通过“三个摆进去”、“揽镜自照”,做一次深刻全面的“政治体检”,认真检视在学纪执纪明纪守纪上存在的问题、秉公执法执纪中存在的不足,以身边的“案中人”“案中事”为教训,近距离看清“警示牌”、系好“安全带”,以“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的勇气自我解剖,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自我省视,不遮掩,实事求是剖析自身问题,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首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同时,作为班长更要熟纪、用纪、执纪、护纪,体现应有纪法素养,因为纪检监察的岗位职责和特殊使命,决定了我们在学好用好《条例》中必须“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掌握“看家本领”,练就“硬本事”。
三、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意识,在严格守纪中涵养自律修为
x同志在主持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九次集体学习会议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涵养自律修为,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自我检视,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松是害,严是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做到更严更紧一些,一点都不为过,这是由我们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使命决定的,要强化明《条例》守党纪的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醒,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觉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始终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纪法思维,严格按照权限、程序、规则开展工作,不断养成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习惯和素养,在模范遵规守纪形成的“硬气”和不断克己修身形成的“正气”中,“内修于心,外信于人”,化为正己正人的“道德影响力”,真正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要严格执行秉公用权的各项规定,始终坚持在法纪约束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量好”公与私的分界线,时刻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牢记于心,在党纪学习中锤炼扎实作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化作自觉行动,自觉净化“三圈”,慎独慎行,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性,既要管好自己,还要管住家人,扎紧“篱笆”,守好“后院”,推动党规党纪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在纪法实践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
x同志在主持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九次集体学习会议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铁军。”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接受纪法教育、掌握纪法知识作为立身行事和开展工作的遵循,在严守纪法的实践中,增强运用纪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为做好本职工作夯实能力基础。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扛起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准确把握自身在管党治党、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特别是对分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加强日常的调查研究,多从参谋建议上下功夫,多与班子成员主动配合相助,多做狠抓落实的“马前卒”。要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切实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通过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怕得罪人、老好人、给自己留后路”等各种私心杂念,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对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乃至予以诫勉的要大胆和严肃认真去做到位。要坚决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把坚决防止“灯下黑”的要求落实落深落细,时刻牢记自己是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光荣角色,坚决克服“纪律让人不自由”的错误认识,把党纪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持之以恒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在小事小节、一点一滴中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通过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树立良好政治形象、品格形象、履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