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暨年度食安委扩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暨2021年度食安委(扩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推进会,也是一次动员部署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安排做好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202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4月16日,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进一步传达了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食品安全是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毫不松懈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理批示要求和此次全国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面,就做好下一步重点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举措。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就是保障食品安全。在去年我市一举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又提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目标,目的是深化创建成果应用,乘势而上,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发展的一切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内容和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推进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如果没有食品安全的支撑,无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目标也就无从谈起。
(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加快推进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市是农业大市,食品产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也是我市3个千亿级主导产业之一。要把食品产业真正变成XX经济发展最亮丽的底色、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惠及广大农民的最重要的产业,推动更多农产品实现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由卖普通商品向卖品牌商品转变,就需要营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良好氛围,塑造我市食品产业形象,引领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我市食品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更多优质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二、正视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
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客观上来讲。一是食品安全基础较弱。尽管食品产业是我市的3个千亿级主导产业之一,但是整体而言,我市食品企业“小、散、乱”等问题依然突出,具有全国销售网络,拥有研发能力、智能化装备生产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的大企业、规上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仍然不多。在食品产业发展过程中,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弯道超车”意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以确保食品安全为前提,以现代化食品企业为标杆,对“小、散、乱”企业进行升级换代和改造提升,助力我市食品产业跨越到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生产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合格产品、创新型产品,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创建起步较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在这个方面,省内很多地市都走在了我市前面。比如,xx、xx均通过了中级评估,已进入最后验收阶段;xx、xx、xx、xx等已初步确定为试点城市。今年,我们的目标是取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资格;明年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功。三是对照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关键项、基本项还有薄弱环节,鼓励项还有工作任务没有落实。我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伊始,也同样存在对照标准差距大的情况,存在城市环境卫生差、旱厕改造难度大等问题。我们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建立了300多个新型公厕,实施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和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效消除了城市垃圾,市容市貌焕然一新,赢得全市上下的广泛支持和理解,带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我们完全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解决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从主观上来讲。主要是思想重视不够,导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过程中工作积极、成效显著,在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得了优秀等次。同时,还有些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动作迟缓、行动不力、成效不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尽快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创建工作中,切实履职尽责,以实际工作成效确保今年我市进入创建试点行列,为明年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应有贡献。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创建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履行职责抓落实。我市已经成立了创建工作指挥部,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及时成立高规格创建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创建方案,明确食安委各组成部门职责,明确各位分管县(市、区)长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以上工作要于4月底前完成。同时,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在5月份召开一次工作部署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建立机制抓落实。要按照“县乡主责、上下联动、协同处置”的原则,形成由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牵头抓总,各县(区)、乡(镇)、村(社区)、各创建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将抽调市直创建单位相关人员成立工作组和督导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和专项督办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暗访督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建立起例会推进制度、问题台账制度和问题整改落实交换制度,以及月通报、季考评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按照《“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工作机制》规定,建立完善村级问题发现举报机制。针对“基层吹哨”发现的问题,市县两级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履职尽责、形成合力,集中力量把问题解决到位。
(三)开展专项行动抓落实。
一是开展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要深入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清洁土壤行动,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治理、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就我市而言,水和土壤状况关系着粮食种植和畜禽养殖的安全性,做好源头治理工作至关重要。从掌握的情况看,我市土壤状况总体良好,污水收集和治理体系不断健全,黑臭水体治理等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农药残留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农村农业等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开展餐饮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要重点做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推动餐饮加工规范化和产品生产标准化。餐厨垃圾的回收处理,不仅关系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也是维护食品链安全的重要保障。市城管局等要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餐饮规范化生产的监管。同时,对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到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听取汇报、亲自过问,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尽快改革到位、融合到位,全面落实基层监管“四有两责”,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是开展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都在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小作坊较多,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要真正把“舌尖上的安全”落到实处,就必须加快推进基层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机构以及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配备标准化设施、设备和工作队伍。要把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和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和乡村治理以及平安乡村建设统筹起来,把基层站所建设成集食品安全监管、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综合部门,配备3-6人的工作队伍,统筹协调好基层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幸福、更美好。各县(市、区)要做好工作安排部署,深入基层做好宣传,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打牢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基础。
四是开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行动。队伍建设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硬性条件。各县(市、区)公安部门要加快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职队伍建设,明确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项职责。同时,市县两级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五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要广泛开展“示范店”“示范超市”“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或“示范农贸市场”创建。
六是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提升行动。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三区农贸市场都建立起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相对而言,各县(市)的工作任务仍然较重,要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交易行为和交易场所管理,实现产品全过程可追溯。下一步,要针对专项行动下发指导意见,确保形成常态化的监测和监管机制。
七是开展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治理行动。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是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延续和提升。三区和XX县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其他县(市)要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统筹推进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治理。
八是开展校园(含幼托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好清理规范和专项行动。
九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各县(市、区)要做好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城中村和县城周边地区开展工作,坚决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依法取缔各种“黑作坊”。
十是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市场监管和网络监管部门要联手行动,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和经营者的监管,强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突出问题治理,坚决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行为。
十一是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好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坚决遏制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健全“八大体系”抓落实。
一是健全治理责任体系。要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监管部门监督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责任,构建“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要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市级抓组织、县级抓统筹、乡级抓执行、村级抓动员”四级联动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四员”(网格协管员、市场监管员、食品安全员、社会监督员)作用,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要健全完善标准化的现场检查体系,帮助小食品生产企业建立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要建立健全从县(市、区)到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要落实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以此作为企业生产销售的亮点,塑造企业和产品品牌形象,引领企业发展。
四是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是我市的短板。要健全投入体系,把创建经费列入市县两级年度预算。市本级财政列支要不少于1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列支要不少于800万元,解决好食品检验检测设施配备购置和场所建设等问题。
五是健全产品溯源体系。要强化技术支撑能力,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健全产品溯源体系。通过溯源体系建设,实现从种植、加工、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追溯信息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
六是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要加强信用管理,强化企业自律,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我市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群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作机制。
七是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要建立市、县、乡三级全面参与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和应对处置,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
八是健全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要通过广泛宣传,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各县(市、区)都要力争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我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基础。
通过今天的会议,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做到工作再部署、责任再强化、机制再完善,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好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我市食品产业发展、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