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心得体会 >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实用通用8篇

网友发表时间 2471315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实用通用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第一篇】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违纪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以上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最大,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第二篇】

近期,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故事用插画文字的形式展现了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点点滴滴,通过“小明”的成长展示民法典的发展和不断完善,折射出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也深刻反映出“人民至上”的幸福感、获得感。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第三篇】

20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七编,共计1260条。一经公布后,就成为了社会的焦点。作为法治特色学校的老师,我通读了一下民法典。

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为目标,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

通读七编,民法典很好地体现了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确保了人民的主体地位,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未成年人的监护收养,到结婚生子,到家庭关系;从个人隐私,到反性骚扰制度防线;从邻里纠纷,到工作中合同纠纷,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民法典的颁布,保障了人民的人格权、所有权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为人民生活保驾护航。

民法典关注了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为人民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第四篇】

6月16日下午,西安高新区社会管理局组织召开司法行政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专题学习讨论会,西安高新区12个司法所所长及11家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律师代表及司法行政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各律师事务所和各司法所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案例就学习贯彻《民法典》谈心得、谈体会、谈见解。

北京市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从居住权的增加、电子合同规则的完善、人格权的增设等几个方面,谈了民法典的颁布对私人权利的保障,对弱者的特殊关爱与对市场平等的坚定维护,厘清和划定了私人交往的模式和边界。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樊律师与上海和华利盛(西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分别从民法典的颁布对律师事务所的影响以及律师的社会担当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如何配合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好的落实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从民法典的历史渊源、设立背景、进步与不足等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会上,西安高新区12个司法所所长分别结合工作职责谈了学习《民法典》的心得体会。兴隆司法所所长从日常生活角度和市场经济角度分析了民法典的变化,他认为,一些法律概念更贴近现实生活,“交叉保护”成为民法典呈现的一个亮点;鱼化寨司法所所长从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干部的角度,谈了如何在工作中认真践行《民法典》、如何保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丈八司法所所长从民法典的诞生谈到民法典的“人间烟火味”,他认为,明确宣传是当前工作的重点,要通过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维护基层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此外,庞光、草堂等镇、街司法所负责人也结合自身工作,从弱势群体保、普法工作推进等方面分享了看法和感受。

据介绍,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深入分析交流,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他认为全民普及民法典,需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等法律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的作用,同时还要发挥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的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第五篇】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那你知道2020党员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悟都有那些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实用通用8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很显然,民法典姓“民”,集中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诉求,保障的是人民的切身利益,将深刻影响我们每个人,也必将开启人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保障人民需求和权益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标。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民法典特点就是体现了“人民性”,涵盖了人们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众多条款都凸显了对人民美好生活的化保障。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追求的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认同,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民生关键问题给与多角度、全方位的回应,必将成为保障人民需求和权益的重要法治保证和有效的法律利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民法典的立法原则。民法典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性整合、修改和完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囊括了全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保护公民诸项民事权利,字里行间呼应着社会现实。可以说,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而且围绕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坚持开门立法、广纳民意是民法典的运作形式。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据悉,这部民法典(草案)各编10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0次并收到102万条意见,这些数据的背后恰恰是民法典集民智、映民意、应关切的充分证明。不难看出,通过广开言路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机构参与立法,充分考量和吸纳民意,实现公共利益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而群众意见的接受和采纳,更是与民心民意达成共识的证明,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我们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们相信,在依法治国的路上,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效用。

7月31日下午,本人参加在局机关举办的《民法典》专题讲座,主讲人为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熊浩老师。熊浩老师从民法典编纂的历程、地位、颁布的意义以及各编的热点来深入浅出的讲解民法典的内容,讲解中穿插各种案列加深了我们对条文的理解。听完讲座后我获益良多。

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可以说是千雕万琢。回顾新中国立法史,编纂民法典最早开始于1954年,到今年5月28日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编纂之路走了整整66年,几乎贯穿了迄今为止的整个新中国的历史。编纂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民法典编纂的历程之久、工程之大,这是因为民法典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人民的生活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不得不慎之又慎。

民法典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这就将民法典定位为一部基础性法律。

民法典具有重大意义,王晨副委员长在民法典草案说明中提到:“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看看外国的民法典,最早是《法国民法典》1804年颁布,又被称为《拿破仑法典》。该法典一扫法国的封建制度,确认和巩固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开启了法国的近代化道路。其次是《德国民法典》1896年颁布,当时德国统一不久,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典为民族铸魂、为国家筑基、为统一的市场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德国民法典》开启了德国强盛的道路。而离我们最近的日本《日本民法典》1898年颁布,是明治维新中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日本民法典》全面学习西方的民法制度,开启了日本近代化的强国之路。可以说民法典常常是一个国家在历史的上升拐点处立下的一座里程碑。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恰逢其时。

民法典的内容“接地气”。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这1260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无疑就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换一种说法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熊浩老师在讲解的热点中就有物权编中对住宅使用权70年后自动续期的明文规定;对小区公共区域收益归属问题的确认强化了小区业主权利保护;在人格编中加强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婚姻家庭编新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的两次起诉间隔由6个月改为一年;在侵权责任编中把时下争议的高空抛物问题也纳入其中;等等一系列的社会热点问题在这部民法典中都能找到,民法典实实在在的做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总而言之,民法典是一部能让社会更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生活的法典;是一部能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的法典;是一部值得我们每一位公民认真去学懂它、尊重它、并用好它来维护我们切身利益的法典。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总字数逾10万……民法典为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而生,每一字每一句都书写着“权利”。以此为标志,我国终于迎来了“民法典时代”!

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自2015年启动编纂工作以来,一直受到全社会热切关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编纂民法典”正是其中一项重大立法任务。此后,民事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相继出台,民事立法实践涵盖经济、民生、文化、生态环境等各个领域,为人民权利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着民事法律制度不断细化和完善,在此基础上编纂民法典,顺理成章提上议事日程。民事法律涵盖范围广、相关条目多,难免会存在冲突和矛盾,民法典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使民事法律体系更加严谨、协调一致。

对于公众来说,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方方面面,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保障。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各项民事权利都将得到法律保护。民法典“慈母般”的关怀中,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每个人都可以更有尊严地参与公共生活。提起民法典,人们习惯于从保护公民权利的细节去探讨其价值和意义。实际上,民法典保障的并不仅仅是“家长里短”,民法典的从无到有,本身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写照。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此后,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断强化,在法治建设基本完成之后,法治中国不仅凝聚着高层共识,同时也寄托着公众的殷切希望。

法治的精髓是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由此,不仅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且要为权利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法治社会中,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利“法无禁止皆自由”,“禁止”与“自由”之间,需要法律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无疑侧重于保护私权利。只有在严格监督权力、充分保障权利的基础上,才能使法治理念深入民心,从而使民众成为法治社会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旨在调节社会关系的民事法律需要与时俱进。作为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不仅意味着公民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同时也预示着法治中国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以良法善治引领公共生活,国家和个人的未来将更加美好。

民法是万法之母。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能够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之所以要编纂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是因为从建国至今,我国颁布了大量的民法单行法规,这些法规内容庞杂,分散广泛,不仅存在一些法规相互之间不够协调的问题,而且老百姓使用起来也不是很方便。

民法典弥补体系缺漏、去除体系重复、消解体系冲突。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促进公平正当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问世,意味着我们国家形成了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规范的民事行为准则,完善的权利保护机制和有效的权利救济规则——我国法制的体例框架由此丰实延展、枝繁叶茂。

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民法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民事法治领域,充分赋予民事权利,保障权利不受限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发展问题,处处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所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体现出我们国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民法典草案对于民事权利类型规定更丰富,行使权利规则更清晰,权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类型及其行使方式规定得越丰富、越精细,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越能起到规范公权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台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行使公权提出了边界限制。同时,还将切实影响人民生命利益,解决现代社会困扰人们的问题,在私权保障上更进一步。“这最终将促成相关部门更积极施政,公民更遵守法律。”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是最重要的逻辑起点之一。民法典的颁布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多重价值,是以良法推进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更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划时代”法典。而在此时,如何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发挥其效用,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的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带头示范,深刻理解法典条文,将其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当好民法典使用的“领头雁”。要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将其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把“民法典”放在发展的滚滚车轮上。也要用好监督手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此为基抓好法治型政府建设。

“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理解”是衡量“民法典”效用的标尺。知行合一,亦要先知而后行,是王阳明先生在认识事物时所推崇的思维模式,正如认识“民法典”时,各级党组织与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在“理解”上下功夫,从而带头发挥出其优势。其一,要聚焦理解“民法典”条款。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其专业术语众多,更是要选取与工作相关的进行专业解读,加快民法典融入政府工作的脚步。其二,要深度理解“民法典”的“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坚持将“人民至上”理念融入民法典的推广与实施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习惯,鼓励群众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解决问题,让百姓主动拿起法治武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意”是推动“民法典”发展的动力。“法与时转则治。”亦指法律应与时代需求相切合,民法典的发展思路也是如此。当前,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民法典面临的是一个又一个时代难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去探索、去解决,才能让民法典久久留下为民服务的身影。而“解铃还须系铃人”,促使民法典完善更新的正是民情民意。故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听群众呼声,找准民法典在解民忧方面存在的不足,归纳整理,及时上报。要拓宽与民交流渠道,多使用调研、走访等方式寻找民法典使用、推广的难点、堵点,联合地方专业法律机构力量,共同分析研讨,争取早日补足存在短板。要重视地区案例,及时吸纳其他地区群众意见与相关案例处理经验,举一反三,帮助“民法典”发展稳定,从而顺利使其融入群众,服务群众。

“十目所视,十指所指”,“监督”是维护“民法典”宗旨的武器。民法典的出台无疑是为法治型政府建设安装了“强引擎”,也为维护人民利益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保证。加强对民法典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民法典”公信力已成为实施“民法典”中的关键。因此,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从自我监督做起,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准绳,不得作出危害公民权益的任何决定。要从日常监督中加大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并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提高群众公信力。要引入群众监督机制,促使各级司法机关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帮助民法典顺利落地生根。

“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就民法典的实施意义做了精准概括。用好民法典,抚平百姓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民法典出台之含义,在民法典的实施中掺入浓浓为民情,在维护人民权益与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上贡献光和热!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第六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全面贯彻学习《民法典》,满足群众用法需求,界河司法所认真组织、精心谋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界河镇把《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举办专题讲座讲解重难点。界河司法所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活动,学《民法典》的时代意义和主要内容,结合案例重点讲述《民法典》的亮点之处。开展《民法典》进村居活动,在东曹西等村居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向村民宣传《民法典》的诞生经过、主要内容以及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条文进行重点解读。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活动,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打造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广场。界河镇法治文化广场建于镇驻地鲁班文化湿地公园内,是界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文化广场以宪法和民法典为主要宣传内容,普及法律知识。界河司法所积极发挥法治广场阵地作用,向在广场休闲娱乐的村民讲解法治广场内普法宣传栏、花草牌上涵盖的法律小知识;邀请市第三实小师生走进界河镇法治文化广场,为师生开展以《民法典》为主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第七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要害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抵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结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第八篇】

近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这一要求深刻表明,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治国理政成效的重要方面。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到代表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议》出台,历史表明,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今天,汲取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可以说,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是中国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奋进。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从实践看,中国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都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充分把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才能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不仅要考虑民法典规定,还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与此同时,维护好民法典权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题中应有之义。善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善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才能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欲茂其枝,必深其根。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民法典诞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遵循同样的逻辑,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管是遇上高空坠物,还是碰到遗产纠纷,抑或遭遇隐私泄露,只有全体社会成员以民法典为遵循,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让民法典真正成为老百姓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从这个意义上讲,把讲清楚阐释好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方能保证全社会缘法而行,实现法盛人和。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法治始终是令人瞩目的关键词。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神州大地必将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

《民法典》学习心得2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由此诞生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编纂,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如何实施好民法典?从今天起,本版约请专家学者,和读者一起畅谈如何学好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

民之福祉,民法典之所系。对每个人来说,从呱呱坠地到结婚生子,从柴米油盐到衣食住行,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都被民法典的内容所涵盖。人们关注民法典的热度有多高,对法治保障下的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就有多强。

民法典保障住有所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民法典完善了自动续期规则。刚工作的年轻人和已退休的老年人住房难,民法典创设了居住权,以更有力地保障特定人群的生活居住需要。小区电梯坏了怎么办?由谁出钱修?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维权?民法典修改了业主自治规则,完善了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则,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的各项权利得到更强的保障,助力建设美好家园。

民法典维护老有所依。老龄化社会中,没有子女和配偶的老人如何安享晚年?民法典规定了成年人监护、居住权、遗赠扶养协议等一系列制度,为养老提供了新的思路。另外,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丧偶女婿或者儿媳给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对孝顺的子女可以酌情多分遗产;反之,不孝顺的子女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一系列规定,充分彰显了民法典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有助于在全社会鼓励和促进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

民法典推进行有所安。针对旅客霸座等不文明和危害安全运输的行为,民法典把霸座等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现代社会交通事故频发,民法典进一步细化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规则,构建了多层次保障体系,尽力守护遭遇不幸的家庭。在路上行走被楼上扔的东西砸伤了怎么办?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强调公安等机关的调查责任,明确建筑物管理人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尽可能保障人们“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促进病有所医。为了制止医生被“医闹”所伤的悲剧,民法典明确了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情形和免责情形,同时明确了医疗机构采取紧急医疗措施的程序。为缓解医患矛盾,民法典特别规定了医院对患者的告知义务、对病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要保密、禁止给病人做各种不必要检查,让病人去医院看病看得放心,买药买得安心。

民法典保护绿水青山。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民法典新增加了绿色原则,并落实体现在各编的具体规范中。大家共处在地球村里,要共同爱护我们唯一的家园,即便在处置自身财物时,也要符合环境安全等公共利益;履行合同时不能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合同终止后需要依法进行旧物回收;如果工厂排污,不仅要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还可能被处以惩罚性赔偿,等等。这些规定,彰显了民法典倡导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理念,是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应然之举,也为人们的幸福生活铺上绿色基调。

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人们关注民法典,就是在关心自己的切身权益,就是在期待更有法治保障的美好幸福生活。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浸润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细节中,守护幸福生活的各个层面,将依法、有力护航美好生活。在具有高度和深度的同时,民法典以其延展在生活中的广度,守护每个人幸福的温度,呈现出理性而又温情的一面,而这恰恰是民法典的力量所在。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9 247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