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法治实践活动感想心得最新4篇
法治实践活动增强了对法律的理解,提升了法治意识,感受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是否能更好地践行法治精神?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参加法治实践活动感想心得最新4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法治实践活动感想【第一篇】
我校于20__年4月10日下午第三四节课举行了一场全校师生参与的法制教育报告会。目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学校的预警机制,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我们请到了劳教所的学员和教官们,以生动详实的案例为学生讲述了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盗窃、抢劫等十大刑事犯罪,并通过学员的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的`意义,同时也为同学们讲解了青少年犯罪的性质、特点、根源及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理论联系实际,形象生动,使全体学生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何种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而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青少年。
高中生要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 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不仅如此还“要慎重交友,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感想【第二篇】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个人感想【第三篇】
今天,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道法律“大餐”。它们分别是《宪法》、《以法治国》、《刑法》和《诉讼法》。相信大家一定很想“吃”吧,那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品尝”一下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及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宪法不仅法律效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而且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说: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依法治国这个方针是于1996年2月江泽民总书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宣布的。从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要心治,就是把国家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人或领袖人物身上,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关键不在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在于贤明的国家领导人。法治和人治是对立的,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说到刑法,一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你可别小看了它,我告诉你,它就似一国之将,保卫着我们,厉害吧!刑法也分两种,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法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看到。而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之外的刑法规范。刑法又有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怎么样,这位“将军”是不是很棒?
诉讼电视上经常放,现在,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法》。诉讼法又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刑事诉讼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活动。
参加法治实践活动感想【第四篇】
和谐的法治社会,是我们共同和不懈的追求。它摒弃了人制社会的随意无序,它能极为有效地控制腐败的发生。我们中国就一直致力于建设这样一个美好的法治社会。我们的生活处处都有法,我们少年儿童就平安而快乐地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下。离开了强大的法律制度,我们的社会将陷入于一片混乱,我们的生命将无法得到保障,更别提美好幸福的生活了。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时候,某些人却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而处处逃避法律的约束。
在大街上,电瓶车、黄包车随处乱撞,肆无忌弹。明明有红灯却照行不误,造成一次又一次事故,酿出一起又一起悲剧……实在令人心痛!
在德国,人人心中有法,个个遵章守法。一旦触犯了神圣的法律,哪怕是芝麻大小的事情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所以,如今的德国秩序井然,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不仅有着一个清廉高效的政府,而且迅速走出二次世界大战失败的阴影,重返世界强国的行列。
我们只有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下,才能平安、快乐、和谐,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因此,我们少年儿童从小就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要耍什么小聪明,决对不能钻法律的空子!要知道,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俗话说得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