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心得体会 >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汇总8篇)

网友发表时间 2521393

【写作参考】一篇好的范文往往能让您的写作事半功倍,下面是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的“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汇总8篇)”优质范例,供您写作参考之用,轻松写作,远离加班熬夜,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第一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培训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也参加了一些法律培训课程,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培训的重要性和价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法律培训过程中所获得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法律培训能够提高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法律是一门高度专业化的学科,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例如,我曾参加一次关于合同法的培训课程,通过学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我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而能够更好地帮助客户解决合同纠纷。

其次,法律培训能够提高法律工作者的实践能力。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实操技巧和经验,提高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例如,我曾参加一次法律文书写作的培训课程,通过学习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和语言表达方式,我能够更加规范地写出各类法律文书,并且能够更好地与法官和对方律师进行沟通交流。

再次,法律培训能够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法律是一门高尚的职业,需要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关于职业道德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职业操守。例如,我曾参加一次关于律师职业道德的培训课程,学习到了律师应该坚持客观公正、保守客户秘密、勇于担当等职业道德要求,这些知识对于我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至关重要。

最后,法律培训能够丰富法律工作者的人生经验。法律是一门广博的学科,关注的领域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学习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和案例,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例如,我曾参加一次关于家庭法的培训课程,通过学习家庭法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案例,我对家庭纠纷的处理和解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能够更好地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法律培训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职业道德和操守,丰富人生经验。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法律培训能够继续发展和完善,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更好的培训机会和平台,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第二篇】

有幸参加了xxxx市教师素质培训,在这次培训活动中,由于教委的精心安排,让我们得以与众多数学专家面对面地座谈,了解他们对数学教学的理解,学习他们的数学思想方法;得以与几所学校的教师讨论课堂教学。培训活动安排合理,内容丰富。在这里,让我感受了名师的风采,聆听了精彩的讲座,也更新了教学观念。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新课改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反思了以往工作中的不足。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自己在教学上是幼稚而不成熟的,在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太多的问题,但是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相信自己是有所收获的。一些对教育教学工作很有见解的专家以鲜活的案例和丰富的知识内涵,给了我具体的操作指导,使我的教育观念进一步得到更新,真是受益匪浅。下面是我通过培训获得的点滴体会:

本次培训,安排了多位名师、专家等,给我们学员做精彩的讲座。各位专家的讲座,阐述了他们对教学的独特见解,对新课程的各种看法,对思想方法的探讨。在这些专家的引领下,我的思想深深受到震撼:作为一个普通教师,我们思考地太少。平常我们在学校中,考虑地都是如何上好一堂课,对于学生的长期发展考虑地并不多,甚至于忽视这一方面。听了各位专家的讲座,我觉得在今后的教学生涯中,我们不应仅仅着眼于一些短期利益,而应把眼光放长远一些;课堂教学中应重视思想方法的渗透,而不局限于单一解答方法的教学。

想给学生一滴水,教师就必须具备自来水。教师讲的课就充分印证了这句话,他们用渊博的知识旁征博引给学员们讲述深奥的理论知识,讲得通俗易懂,让我们深受启发。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对知识充满渴求的孩子,将他们教育好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各个方面的学习,让我更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升,不断加强修养才能胜任教育这项工作。

本次培训,汇聚了专家骨干教师,每位培训教师都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的外部条件也非常相似,因此,成员之间的互动交流成为每位培训人员提高自己数学教学业务水平的一条捷径。在培训过程中,我积极尝试与其他学员之间的交流,在交流过程中,了解到各区县的新课程开展情况,并且注意到他们是如何处理新课程中遇到的种种困惑,以及他们对新课程教材的把握与处理。在培训中,我们不断地交流,真正做到彼此之间的相长。

反思是教师的一块“自留地”,只有不断耕耘,才能检讨自己的教育理念与行为,不断追问“我的教学有效吗?”“我的教学能更有效吗?”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得失,不断深化自己的认识,不断修正自己的策略,从而获得持续的专业成长。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那他就不可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有发展;教师专业发展所要求的大量知识和实践智慧,只有靠教师自己在日常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探索和创造才能获得。

反思的方式有很多,如撰写教学随笔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反思方式;还有教育博客不仅仅是一个知识管理器,它更是一个个人反思工具,是一个多向人际互动的装置,它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这里,我突然感到自己身上的压力变大了,要想不被淘汰出局,要想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要更努力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理论水平、教育科研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等。而这就需要我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努力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并勇于到课堂上去实践,及时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反思、调控,我相信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会有所收获,有所感悟的。

令我欣慰的是,培训班里有许多优秀的老师,我们有很多的话题可以一同交流和探讨。我们有很多的观点可以一起抒发和碰撞。每一次的聆听讲座和课后交流,我们都能踊跃发言,大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想法,提出自己感到疑惑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在学习中始终信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信条,坚持和其他学员保持密切联系,使自己能博采众长、开阔视野。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第三篇】

作为一名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在日常的工作中不仅需要不断地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应用能力。因此,参加各种培训课程便成为了提高自己的必要途径。在我个人的培训经历中,我不仅学到了许多有用的法律知识,还有了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标题:学以致用是关键。

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成为了许多学习者学以致用的瓶颈。培训课程进行时,積極互動、聆聽老師分析实际案例,和其他人分享经验,尝试做模拟操作是培训课程及每个学习者进行汲取最大受益的关键。在实际操作中,应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学以致用,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第二段,标题:培训活动应有选择性。

在培训课程中,选择性是非常重要的。在将加入参加培训活动之前,我们必须对自己职业的专业领域和面对的实际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选择优质的培训课程,才能够为自己最大程度地获得知识和经验,更好地突破自己的瓶颈。

第三段,标题:培训和工作的平衡。

在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寻找平衡是非常重要的。而培训课程常常需要占据工作时间的一部分,如何提高学习利用效率,尽快恢复工作生产力,是培训活动后的重点之一。因此,在培训之后,整理知识近期应用到工作初期方面。这不仅能够快速于生产之上恢复状态,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利用培训所学习到的知识点。

第四段,标题:实践与协作。

在整个培训过程中,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是非常重要的。在互动中学习,交流及分享经验,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和优秀实践。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与其人协作工作,分享得到的知识,这是打造自己所在团队的重要手段。

第五段,标题:培训后的自我评估。

长期参加培训活动,评估自己的学习效果,了解自己的优劇劣势,及时调整自己的节奏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培训后,我们应该仔细反思自己所学到的,再次校正自己存在的问题。不断追求自我提高是学习的动力所在。只有不断地反思和调整,才能不断进步。

总之,培训对于从事法律行业的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是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途径,同时也是提高职业素养和工作水平的关键。希望学习和参加培训课程的同时,注重实际的操作,合理掌握培训的选择,保持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平衡,不断参与与他人协作,以及对自己进行长期的反思和调整。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更好地适应法律行业的发展,为自己工作的提效和业绩上做出重要贡献。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第四篇】

*****日我行下发了关于开展“克服习惯做法,养成合规操作”的活动,通过活动我们对风险操作有了一定的认识。近几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多起案件,不仅干扰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而且严重地损害了银行的社会信誉。

如何让合规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我认为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培养: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要做一个合格的银行的员工,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耐心、周到、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每天面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和事物,更要求我们有高度的思想觉悟。

二、要把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我们的工作中。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是人的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客户创造市场,客户创造价值,客户是我们的效益之源,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了客户我们的业务才有发展,员工的价值才能够体现。如果每个员工都能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严格标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风险就会得到的遏制。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全行员工的心中,渗透到每个岗位,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在全行上下推行“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倡导诚实、守信、正直的道德价值标准或行为操守准则和企业文化。

三、找准自己的不足。对于从事银行一线工作的我们,因为从事的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们要更多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防控风险。每天在开始工作之前,都要把看到的、记得的合规守则先在心里默一遍,在工作中,做每一件事之前,都先在心理提醒一下自己做这件事之前必须先做什么才可以。例如,营业中途,需要离开自己的座位,这之前,必须先将公章、私章、现金及盖有公章的凭证入箱上锁,将自己所用的屏幕退至临时退出界面后,方可离开座位。以前有些同志在办理业务时,很多时候因为在合规意识不强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会在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公章,后来知道这种做法不合规后,每次在办业务之前都特别注意了一下,有哪些业务是自己会经常先加盖公章的,在下次办这种业务的时候就会更加仔细,提醒自己要合规,时间久了也就改了过来,等等。

新的业务在不断的增加,新的员工在不断加入,学习新业务,是提高业务技能和完善制度合规的必要保证。同时,每个人必须时时、事事做好防范意识,保护自己,观察身边的同志的思想变化,共同做好内外防范工作,整体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第五篇】

xx年7月20日至24日,我有幸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法律适用和检委会业务研修班的培训,短短五天,让我远离工作的繁杂,重新回归校园的单纯,重温“学习—吃饭—睡觉”三点一线的简单生活,轻松惬意,充实满足。通过参训,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任何能力都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点点滴滴的提高,更需要自我鞭策砥砺前行。

“自侦案件的新问题与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新领域”,作为培训的开门第一堂课,由山东政法学院杨晓静教授亲自授课,通过对“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的关系论证,我学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另一门技巧与艺术,那就是“鼓励”与“激励”。另外,杨教授重点讲授的“幽灵抗辩”的存在与处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错案责任追究中的错案标准等课题,深入浅出,解疑答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学习,获取最新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才能保持一名检察人员的高水准业务能力。

高检院研究室法律应用研究处宋丹副处长为我们讲授了刑法适用的相关问题,并就学员较为关注的“盗窃罪”、“行贿罪”两个罪名做了详细的解读。此外,我们还集中学习了“刑事诉讼机制转型下的侦查取证与证据裁判”、“检委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等相关课题,使我受益匪浅。

如果说前期的业务理论学习是铺垫的话,具有针对性的实训课程就是实打实的“大练兵”了。本次的实训分为精品调研报告分析、案例论辩和模拟调研报告三个部分。7月22日上午的精品调研报告分析可谓耳目一新、令人难忘,123名学员分成八个小组,我们小组代表临沂、淄博两市院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环节缠诉闹访现象的分析与对策研究》进行分析。小组组长将我们8个人进行分工,首先每人就该调研报告形成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统一交给罗庄区院研究室樊主任汇总成篇,因为白天需要上课,只能把工作放在晚上,汇报的前一天晚上小组成员集体通了一遍稿子,定稿后才能制作ppt,一直到凌晨1点多才收工完成,可能是个人素养,可能是工作态度,也可能是内心信念……竟然没有一个人喊累喊困。虽然第二天上午在台上只有短短10几分钟的汇报,但得到省院领导和其他地市学员的赞赏,觉得一切都很值得。这样的团队力量和团队精神让我让我感动,激励我前行。

当然,辩论赛也是唇枪舌战,令人振奋,学员们就省院研究室岳主任精心准备的两个案例展开论辩,该两个案例均是经省院捡委会研究讨论过的真实案例,较为复杂。这样的案例辩论,对于提升我们的专业技能具有极强的推进作用。在模拟调研报告中,我们小组也是充分配合,专门制作ppt展示汇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首先,学无止境,贵在坚持。通过培训,让我意识到,身处在检察岗位上,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做铺垫,也要不断地坚持学习。新的形势下,不断涌现出新的理论、新的业务,这都要求我们对学习不能懈怠,把学习的精神带到工作中去,不断推动自己向更高层次迈进。

其次,结业是终点,也是合作和友谊的起点。在培训中结识的全省各个地市和县区的同仁,通过为期五天的朝夕相处,互相学习,共同合作,增进的不仅是感情的沟通,更重要的是相关检察业务知识的交流,我们的友谊也在合作中更加坚固。

最后,实践出真知。对于个人来说,通过培训得到的进步,使得在综合部门的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定的提高,我会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提高进步,努力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不负自己的青春年华!

总而言之,学习容易,坚持不易,且学且珍惜。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第六篇】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

(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出处

(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

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篇4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第七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向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近日,我局被吉林市政府评为吉林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日前,我局又被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获此殊荣的全市仅有四家,包括两个县区政府和一个省直行政单位,这是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局法制工作高度信任和肯定。

今天,市法制办陈刚副主任、政府办公厅郎一轮处长、法制办张杰处长亲临现场为我们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文件是决策的载体,把好文件关,对行政机关来说就是把住了依法行政的源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我国依法行政工作的大事,希望大家认真听讲,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融会贯通。今天的培训有以下三项内容:

一、由法制办陈刚主任作动员讲话;。

三、由政府办公厅郎一轮处长对规范性文件的发文程序作辅导讲话。

备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指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的15日内,依法将规范性文件报送上级机关,上级机关审查后,没有问题的予以登记备案,发现问题的依法予以纠正的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培训师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第八篇】

合规经营是银行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金融案件的基本前提,是每一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通过开展“内控与合规建设年”活动,作为一名信合普通信贷员的我对合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合规操作涉及信合各条线、各部门,覆盖信合业务的每一个环节,我们必须将合规意识渗透到每一名员工,使其明确合规经营的重大性及紧迫性。通过此次学习活动,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意识和临督防范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做如下几点总结: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严于守纪,做到警钟常敲,预防针常打,做好监督管理,健全要害岗位、重要环节人员轮岗,异地交流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

合规的贯彻执行,是以金融业务知识为基础。合规制度的每一个项目,我们都可以从金融业务知识中找到答案,应该说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培养,就是从源头上认识合规文化。所以要自觉学习业务,认真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真正履行信贷业务的职责。

加强“三查”制度的落实,贷前调查,结合本社的具体情况,合理信贷结构,优化信贷产业,以促进信贷行为的规范化及制度化;严格货款审查环节、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退回,保证在贷时审查环节不存在隐患和出现漏洞;货后检查重点放在单户担保合理较多的货款户和贷款额较大的用户,关注其生产经营状况,如发现不良事态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总之,通过这次合规教育活动,使我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我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增强了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的抵御能力,积极规范了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树立了对农信工作的信心,增强了维护农信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9 252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