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心得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内容丰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全面系统阐述,是深入领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权威辅助读物。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具有鲜明的科学性,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成果,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经过实践检验,彰显实践伟力,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法治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正是基于对法治规律的科学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这些重要论断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更加坚定了党和人民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信念。“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度的发展要顺应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应该紧跟党的领导,把握发展新理念,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在工作中为民办实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学习进步,提升自我素质,为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科学理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进行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提出了许多标志性、引领性的新观点,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新境界,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系统的理论指导、科学的顶层设计。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鲜明的理论品格和精神实质,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强大的政治定力和理论自信。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开放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必将随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深入推进而不断丰富完善,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经过实践检验、富有实践伟力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第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奋力开辟全面依法治国新境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宣传取得新成果,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对具有时代性、标识性、融通性的新概念新论断作出深度解读,深刻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和开创性意义;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拓宽新思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建设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推动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要积极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树立“大格局”。紧扣国家“十四五”规划,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围绕服务和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长期稳定。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知法学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在熟知各项法律条文的同时,还要学会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看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报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很多矛盾,有的甚至升级到人身攻击,这就与执法队伍的普遍素质是有关系的,有的不按照程序进行执法,有的胡乱执法,所以引起了不必要的冲突。所以,作为基层工作人员,不仅要熟知法律,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我们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贯通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凝聚共识和智慧,深刻领悟我们党在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理念创新、战略规划,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