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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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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第一篇】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什么样的爱情会让人铭记,下面是网友带来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阅读!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

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

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

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

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

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

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

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

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

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

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

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

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

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

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

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

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

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

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

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

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

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

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

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

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

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

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

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

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

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

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

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

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

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

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

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

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

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

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

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

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

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

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

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

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

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

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

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

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

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

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

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

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

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

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

“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

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

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

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

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

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

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

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

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第二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何不写1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后的一部作品,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

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因为一部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剧中有一个镜头是男主藏了一本小说,即《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由于之前并未看过这本书,当时就在想,这本小说到底讲的是什么?而之前又耳闻过这本书的盛行,于是便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最后的几个月闲暇时光里读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后,静下心来想一想,竟不知这本小说到底要传达什么?也不知这本小说的男主是谁?本以为这是本爱情小说,理所应当应该讲的是男女主之间的爱情故事,但这本书却讲了许多人的爱情故事,表达的似乎也不仅仅是“爱情”那么简单,这与我之前所看小说有所不同。但好在,这本小说主要呈现了两段爱情故事,即女主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故事和女主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跨越半世纪的恋爱故事,就是这两段女主的爱情故事让我无法辨认出谁是真正的男主,抑或是两人皆是男主。

在我看来,这两段爱情故事传达了女主的两种生活状态,“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和“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恋爱”,这也代表了大部分人一生中必须经历的两种人生状态。但对于这两种爱情状态,作者似乎并没有在文中明确地表示哪一种更好,更值得赞扬,因此造成了“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这种局面。也许你认为女主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是我们大多数人的选择与常态;也许你更加赞赏和偏爱女主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如灵魂伴侣般的恋爱;也许你认为乌尔比诺医生的出轨无法饶恕;也许你认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只是打着爱情的幌子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或许,这本小说传达的根本不是所谓的爱情!

谈起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的那段婚姻生活,那确实是常态。有生活里的柴米油盐,有婆媳关系问题,有妻子的猜疑,有丈夫的出轨等等。让我感触比较深的是乌尔比诺医生出轨林奇小姐的那一段,费尔明娜处理丈夫出轨问题的方式其实值得思考,乌尔比诺医生为何会出轨也使得深思。在我看来,费尔明娜的三言两语点透丈夫出轨之事而没有选择大吵大闹乃明智之举,其实有些类似于马伊琍的“且行且珍惜”,至于这个出轨之事解决之后的婚姻状态就不做太多考虑了。至于乌尔比诺医生为何会出轨,可能是因为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结婚的初衷并不是爱情,而遇到林奇小姐这样的理想型春心萌动,但最后因为责任回归家庭。

说到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跨越半世纪的爱恋,我觉得太过传奇,不太现实。另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所谓的爱情与守候,我持怀疑态度,一边流连于各种女色当中,一边又说费尔明娜是心中的白月光,我有些不能理解。但前期写诗给费尔明娜,对费尔明娜魂牵梦萦般的爱恋,后期写信与费尔明娜进行灵魂伴侣般的交谈,我是相信的。一个人等了另外一个人一生,说起来是浪漫的,却又有些不可思议,想想能有多少这样的`案例,也许金岳霖于林徽因算一个,但不知是否为真。

小说中还呈现了一个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另一半逝世后是否再娶或再嫁的问题。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为了逃避外界的指指点点选择以霍乱的名义来维护这段不再分离的爱情。在现实生活当中,有许多再娶再嫁的案例,但站在已逝人的角度去想,这是否是对已逝人的不忠诚,比如梁思成不顾子女强烈反对续弦林洙。在这本小说当中,其实费尔明娜的子女似乎也有些反对母亲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起,但站在费尔明娜的角度去想,守护自己的爱情似乎理所当然。

谈到让人羡慕的爱情和婚姻,当属杨绛先生和钱钟书的爱情和婚姻。他们一起成长,相互守候,彼此包容,甘愿付出。这是最好的爱情,也是最好的婚姻,因此有了“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从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第三篇】

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毒药。霍乱时期的爱情阐释了各种爱情的症状,但核心只有一个,真爱永恒。网友整理了(*),供各位查看。

本书作者--马尔克斯,小说界的一位“斗牛士”,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赢得如潮的好评。他穿着哥伦比亚民族服装领走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声誉达到顶峰;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

本书写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小说以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之间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作为主线,不失时机地将其他多种爱情磨练成珠,穿缀于这条主线上。而马尔克斯恨不能将人世间的种种爱情“一网打尽”。不少的爱情在书中只是一笔带过;不过,几乎是出现在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被作者系上了“爱情”的红线。这里有阿莫乌尔的隐蔽的爱情,但却“不止一次体验到了刹那间爆发的幸福”、有阿里萨许许多多的朝露之情、有乌尔比诺和林奇小姐之间羞涩而大胆的爱……变化丰富、形态各异,“真挚火热”的情感内核却都是一样的。它不仅是一部经典的小说更是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教科书。

作家借此认真思考了情爱心理、性爱心理以及老年人心理。小说不仅仅是让我们看到爱情的多种可能性;真正让人叹为观止的还在于:涉言不多,而“爱情”的诸般特色轻易皆呈。这得益于作家透视爱情及人性的犀利眼光——由于这种眼光,作家三言两语就切中了诸种爱情的“要害”。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是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1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很有趣,那些女人大多为寡妇。(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南美洲,一个曾属于西班牙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性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爱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阴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爱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热的爱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爱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艳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爱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爱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逼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爱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爱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爱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浪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爱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爱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爱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爱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爱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爱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漉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爱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爱情。爱情肆无忌惮地膨胀,蒙蔽了理性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爱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爱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裸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爱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爱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爱情,情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爱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爱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爱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爱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爱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爱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爱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爱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爱,爱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爱,爱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爱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爱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霍乱和爱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爱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爱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性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热地爱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乳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爱上了这位姑娘,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一直在用生活爱着她。不同于生命之爱的虚幻,生活之爱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爱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爱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爱情。不同于生命之爱的澎湃,生活之爱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爱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爱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爱与被爱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心所欲地去爱,你在爱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爱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爱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爱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爱情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时间无法阻止人们对爱情的幻想,就像无法阻挡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一样。有评论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对于这个“最”字,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伟大”一词的确称得上实至名归。它在用生动的故事带给我阅读享受的同时,亦用睿智的语言给了我思考的收获——生命之爱为虚,生活之爱为实,生命之爱给人以美感,生活之爱给人以质感。在生活中用生命去爱是爱的最理想境界,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二者择其一,或是用生命去爱,或是用生活去爱。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无对无错,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很偶然间,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期而遇。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才翻过几页,便欲罢不能,一头扎进,直到最后一个画面的消失。整部小说,像一棵大树,作者以冷峻、从容的笔调,先展示树冠的繁茂,然后顺着叶脉、枝干向树根走去,把阿里萨、费尔米娜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描写得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那偶尔冒出的或激情或幽默的语句,似草丛中潜伏的鸣虫,突然跳出搅动你的眼神,趁你咀嚼回味之际,又“倏”地藏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张弛有度、令人着迷的语言风格了。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所有此类题材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在纠结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加西亚并未告诉你答案,他只在书中展示了人类所有可能经历的爱情:一见钟情,热恋、苦恋、单恋、三角恋……精神的、身体的……高尚的、卑微的……极少浓墨重彩,大多轻描淡写,有些甚至只以寥寥数笔带过。在严肃的、颇有分寸的行文风格中,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又深刻:“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事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存在的爱情变种。”“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妻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每一段都意味深长——真实的爱情往往充满了不凡的气质,只是有些人连真实的勇气也没有。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第四篇】

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惊叹于阿里萨爱的程度,从20岁到70岁依然挚爱,达萨拒绝他之后,没有死缠烂打,甚至几十年没联系。当然也就没机会再次表达他的爱意,直到医生死了,他才开始表达他沉积了50年的爱意。从阿里萨身上看到了不一样的坚守到老的爱情,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爱情观和不一样的爱的誓言。这才是真实的人性,真切的人生。

达萨与阿里萨的感情贯穿了全书,作者似乎是想给读者一种鼓舞、一种勇气,爱情甚至可以混乱、狂野、扭曲、不忠诚、自我欺骗,但最后依然是真诚的。只要你坚持得够久、爱得够深,那么,穿越过时间、死亡和无数的风流韵事,最后你还是能等到她。他用混乱的、狂热的性爱,来消解对心爱的人发自内心的爱,并对抗岁月与死亡,直至生命的尽头,再一次真诚并纯粹的对心爱的人说出“生生世世”!只要你爱得真诚、纯粹就别在乎别人怎么想,且让它生生世世!

少年时期,达萨美丽、高贵、坚定而有个性,让阿里萨一见钟情,从此深深沉溺不可自拔,他像得了霍乱一般无可救药地思念达萨,天天写情书,夜夜拉琴相思,两个人互换信件信物,但是并没有真正地进行一次谈话。他求婚,她答应后,达萨的父亲坚决反对两人的感情,并带女儿去旅行,阿里萨悲痛欲绝。

霍乱是一种急性腹泻疾病,能在数小时内造成腹泻脱水甚至死亡。可是爱情对于阿里萨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霍乱呢?在鼓足勇气把情书递给达萨等待回信的日子里,阿里萨开始变得“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昏厥”;母亲以为他患上了当时令人谈之变色的霍乱。阿里萨因为得不到达萨的回应而惶惶不可终日,忐忑不安。当他得到了达萨的一封再简单不过的回信,却神魂颠倒,幸福无比,恨不能“在信的每一行里把自己燃烧殆尽”。这世间,没有一种感情,能如爱情般让人产生如此极端的情绪变化了。

这里要说一说阿里萨的母亲,书中有一句话,“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阿里萨的爱与被爱,源于他母亲的敏感与多情。妈妈对他的鼓励与安慰,一直以来充满爱的培养,使他在母亲过世后仍会到她房间里寻求心灵的平静。母亲鼓励他爱她,不是为了她家的地位,更不是为了财产,只是因为,他爱。

同样是父母,对爱的感知,相差很大的。反观达萨的父亲,他一心只希望女儿嫁入豪门。犯罪行径败露之后一个人死在故乡,他的女儿呢?甚至没有想过为了父亲回去一趟。只有在爱中成长的孩子,才有能力感知爱、散播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第五篇】

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

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磴过三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制成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爰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爰情的恍惚意义。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一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全书以爱情之名,却描写了大量的现实问题,亲情与友情,爱情与面包,死亡与生存,战争与和平……更倾注了作者对世界独特的见解。

很难说哪一种爱情更为高尚,只能说这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见的情感问题,故事的结局取决于当下的选择而已。如果医生压抑了自己出轨的冲动,如果阿里萨决心斩断过去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费尔明娜一开始便选择了精神之爱,一切也未必会变得更「美好」。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任何选择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难题,无人幸免。

有人问书里谁最幸福?我认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可以说是求仁得仁吧。

我为阿里萨坚持了半个世纪的爱情而动容,同时觉得医生与妻子间的「稳定」婚姻很幸福。费尔明娜也是如此,她应该也认为两种爱情都是同等分量的存在,所以在丈夫死后不无感慨地说即使重新来过,她依旧选择与医生结婚,但她恐怕也依旧无法逃脱阿里萨的爱情魔咒。

作者以一种平稳的语气向我们讲述了横跨50余年的与爱情有关的故事,其中也大量描写了人性的善恶,但并没有流露出对某个人,某件事抑或是某种爱情的褒贬。生而为人,我们身上都背负着善良与邪恶,没有理由要求所有人都是闪闪发光的天使,邪恶的念头也无非是人性和欲望使然,有些人可以控制,但大多数人毕竟还是做不到吧。

马尔克斯当然能够读懂每一种行为,光荣或者可耻,都是鲜活的人间。这便是作家的伟大之处:阅遍人间百态之后,对人类表示谅解和关怀。

有人说这本书就是为了给渣男洗白,当然不是,作者不评价只是为了展现人物饱满的形象,医术高明的医生也会出轨,扛着爱情大旗的阿里萨情妇无数,信奉宗教的修女见风使舵……任何过多的褒贬都影响我们对人物的判断。究竟什么才是对错,不用问作者,问自己就够了。

人生就是这样啊,没有什么对错,也充满了不确定,正是因为如此,生活才变得有趣。所以呢,没必要老是纠结该如何选择,也不用为某种放弃而后悔,毕竟无论你选择哪条路,日子都不会更好过一点。

而无论你选择哪条路,都希望你忠于自己的内心,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强大,哪怕是充满荆棘,也永远不能如藤条一般攀附树木,否则你可能会向上,但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书还是上次推荐《三体》的那位孩子推荐的,是txt文本,躺在电脑里好长时间,只因为开头实在不太讨喜,感觉是要写1篇战争时期的爱国主义的小说。所以就搁置了。近期时常夜班,白天被对面人家的装修吵得睡不着,索性起来看书,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越看越喜欢。果然好书就像一坛酒,越是细细品味,越能感受浓香满怀。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其实浪漫只是这部作品的一个线索,以之为中心展开的,是种种肮脏破碎的现实,作者用了一根金色的长线,绣起了爱情的华服,然而拼凑起这华服的材料,却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凌乱的,甚至有些肮脏,自私和残忍的“爱情”片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是有野心的,他试图通过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一生,来道尽这世间的万般情愫.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我一生有622个情人,但我只爱过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完全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只是三五年,有的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逐渐走向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宮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第六篇】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第七篇】

书籍简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它讲述了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展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小说穷尽世间爱情,洞穿爱情真相,充满了对生活的思考。

“一个世纪以前,人们毁掉了我和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技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

费尔明娜.达撒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在这五十年的跨度中,费尔明娜结婚并有了自己儿女,但丈夫乌尔比诺医生却在八十一岁时,从树上摔下来,跌断脊椎而亡。

平静偶有跌宕的爱。

二十八岁的乌尔比诺医生认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但最后,他不可救药的被她那种质朴的魅力迷住了。其间虽有林奇小姐之间羞涩大胆的爱,但直到八十一岁那天他们都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

他们因为世俗在一起,因为习惯变成相互依赖,也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产生了爱情。乌尔比诺给她的是一生的稳定,不是幸福。

正如他所说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信念坚守的爱。

在费尔明娜结婚后,阿里萨决定为她保留童贞,等候一生。他宁愿放弃一切、宁愿死,也不愿有负于费尔明娜.达撒。二十岁时的相遇便注定一生,读后感.在这漫长的五十年等候中,爱情对于他最大的诱惑便是找到一个费尔明娜的替代品,他开始消磨打发自己孤寂的时光,结交了一个个女人,但没过多久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又会占据他全部的空间。

为了能配得上这个女人,他开始努力工作,注意自己的外形,他要给她今后的生活幸福,他加强体魄,他知道他要等到乌尔比诺死的那天。为了所爱之人,努力改变,这也许就是爱情最美好的地方吧。

静静相伴。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一生一世”的答案。

他坚持的等候,克服了儿女的阻拦,赢得她的接纳。在费尔明娜丈夫去世后,他如朋友般的心灵慰藉,给了她活下去的信念,他不期待她立马的接收,只是一步步的靠近她,如一个老年忠实的陪伴者,他知道她需要什么,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不疾不徐。

面对等候一生的爱人,他不再强加干涉,只是静静陪伴身旁,这一天他终于等到了。

他用一生一世的承诺,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候诠释了他的爱情——是不分年岁的坚守。

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听过太多对于爱情的否定、绝望甚至愤怒,那么,等一等,静下心,好好想想,那被否定的,真的是爱情吗,还是……裹着爱情糖衣的欲望?扪心自问,我们有多少人真的曾经去爱过?真的懂得爱是什么?真的感受过爱情那生生不息的脉搏在身上最真切的跳动过?我们去爱的,是爱情,还只是,仅仅只是自己?真心去爱一个人,把爱情当成信仰去仰慕另一个灵魂注定会是幸福的,这就仿佛一颗流浪的心遭遇了上帝,于是就有地方去寄托忏悔、忧伤、喜悦和苦痛,它让灵魂有了的依靠,为人生最宝贵的珍藏找到了稳妥的保险箱。那么从这一点上来说,弗洛伦蒂诺又是幸福的,他是个幸福的老傻瓜。

那么,弗洛伦蒂诺是爱情的圣人吗?不,特别当你对照东方式的伦理,他简直就是万恶不赦;这两个耄耋老东西,一个是个从不间断猎艳的老淫棍,一个是新寡的伪贵妇;但是,弗洛伦蒂诺不管是跟风流的寡妇厮混,还是跟年纪尙幼的教女夹缠不清,都从来不曾有一时一刻迷失自己对费尔明娜达莎绝对的爱恋,对此,他从不曾有过一刻的怀疑,一刻的迷失,他一直默默伴随着费尔明娜从懵懂少年走向成熟,直至走向绝望的衰老。如果不是一场意外让费尔明娜终于成了寡居的妇人,终于在弗洛伦蒂萨小心翼翼的引领最终认清了自己的真实感情,弗洛伦蒂萨还是一样会坚守。从这个角度说,弗洛伦蒂萨是伟大的,他对于信仰的珍视,是用一生去守候的。

而这,也正是马尔克斯的伟大之处,他让弗洛伦蒂萨一身凡尘,一身的人间烟火,他可以就是你,可以就是我,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每一个最真实的凡夫俗子,他没有被绑架到道德的高位上去自言自语,他如此生动鲜活的生存于芸芸众生之中;而弗洛伦蒂萨之于爱情,就是人之于信仰,不管是多么多么卑微的生灵,多么微如草芥的生命,只要是源自灵魂深处最真诚的信仰,都一样闪烁着神圣的灵光,一样可以光芒万丈,让人扼腕嗟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第八篇】

从一开始,我就能感觉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绝对是个对爱情忠贞无二的人。一辈子,他都用来爱。即使费尔明娜?达萨以那样无厘头的理由拒绝了他,他都没有选择恨,而是选择了等待。看似懦弱无耻却也是一种坚持。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岁月,他不断思念,不断渴望。他找了各种女人企图替代她的位置。但却悲哀地发现:生命中有些人无法替代。

记得有一个女人对他说:“爱从腰部分为两种。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多年来,他尝试多次,希望肉体之爱能填补灵魂之爱,却发现自己是那么无力。从第一次在她家见到她的午后,他就赌上了一生的时间。可是时间总是轻易就改变了人的容颜。他从二十多岁的矫健少年成了年逾古稀的老态龙钟。

他终于等到了费尔明娜丈夫的死亡。他莽撞而直接,受责骂仍坚持不气馁。慢慢地,从只能远远地渴求她瞥他一眼,到能够光明正大地与她坐在阳光下谈天。费尔明娜曾评价他说:“只是一个可怜人。”是的,的确可怜。可怜到只因她在一面镜子中出现过两个小时,他不惜花巨资买下,可怜到为了不让她看到自己落魄可怜的一面,他强忍疼痛,假装若无其事地离开。

年轻时,他为她创作华尔兹《花冠女王》,老来只求一次再为她演奏的机会。然而,世俗的偏见与子女的反对再次袭来。这一次,费尔明娜也终于懂得面对内心:“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计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登上“新忠诚号”就像是登上泰坦尼克号的杰克与罗斯,但少了年轻时的激情与情欲,更多是渗透在生活中超越爱情的安静与饱经人世的沧桑。

故事的结局温暖而感动。他愿用一切赌上余生的相依相守。迷失航道的船将永远在来回的海岸线上奔波,直到时间的尽头。上个世纪她一念之间的错,这个世纪他才在余生牵起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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