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热选(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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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一篇】
为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推动平安宜章、法治宜章建设,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将满两周年之际,20__年5月26日,宜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普法小组前往岩泉镇周家湾村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当你遇到以下情况时,表明自身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受到侵害了不要慌,大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活动现场,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廖金昌用通俗易懂的语句向群众讲解民法典的渊源和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且结合所办案例解释群众较关心的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群众上了一趟生动的普法课。参会群众表示,听了这堂普法课后,弄懂了很多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知道了如果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如何去维权。
会后,普法队员还与村干部一道入户走访宣传,面对面倾听群众在法治方面的诉求并当场答疑解惑。当天,普法队员共走访村民50余户,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等普法资料200余份。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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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立法部门以高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切实实施民法典。这体现了党中央对编纂和通过《民法典》的高度重视和实施《民法典》的坚定意志。
《民法典》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基本典章规范。《民法典》确认、保护和救济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财产权利与合法利益,在调整民事关系的同时也为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设定了公权力的边界。有了《民法典》,全面依法治国将更向前迈进一步,人民生活会更美好。
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为《民法典》的实施贡献力量。
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中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强调,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各级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其教育及宣传意义,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全面有效贯彻执行民法典的规定。
在规范层面上,民法典体现了对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将民法典落于实处,有助于保护私人权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国家法制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然选择。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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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战国时期的《法经》到唐朝的《永徽律疏》,我们不难看出古人对于法的不断改革和完善。20x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备受关注。
这部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百科全书”。从提出到亮相,从立法机关到法律部门,从专家学者到社会公众的各阶层,民法典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相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人民意愿。从我们在母亲腹中到呱呱坠地,从我们牙牙学语到长大成人至耄耋身故,民法典保护我们的个人民事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法典保护人权,是个人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它维护每个人的民事权利,甚至是胎儿。民法典中规定,胎儿享有继承财产,接受赠与的权利,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只是生命的初始阶段,依然享有权益保护,体现的是法律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人权并不只限于公民,还有如白纸的胎儿,是对生命的尊重与保护,更是为人权加成,充分捍卫人权。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引发社会热议。青少年是社会的根基,国家的栋梁,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是如此沉重和痛惜。稚嫩的花朵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维护。然而,很多受害者的监护人却因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而沉默,受害者也往往因年少无知或不具备民事能力而无法在有限时效里提出诉讼。多少童稚的心灵留下一生的创伤,或许心理崩溃,或许就此绝望。社会也在呼吁,受害者需要更多的宽容和理解。民法典作出新变化,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与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三年内可起诉。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每一个受害人的声音都应该被听到且得到回应,每一个人的民事权利都应该得到保护。无论民事活动或社会治理,民法典都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依法处理。我们的美好生活有了坚实的后盾,必然会越来越幸福。
民法典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维护社会和谐发展。高空抛物致人伤残的侵权责任谁担负?熊孩子巨额打赏网络主播,钱财能否追回?夫妻吵架冲动离婚该如何挽回?ai换脸技术是否侵害他人肖像权?这些近年来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的话题有了法律依据——民法典对此一一作出了回应。高空抛物人应负起主要责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可以依法追回熊孩子打赏的钱财;离婚冷静期给家庭美好留有余地;ai恶意改造他人肖像侵权。民法典顺应新时代社会的潮流,为人民解决民生事,增进人民福祉,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是时代价值的重要体现,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强劲的动力。社会不断变化,民法典恰恰为其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所以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正如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典与每个人休戚相关,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身处大变革的新时代,更应该顺应时代潮流,关注社会动态,了解国家大事,学习法治建设,让民法典守护我们的成长,追求美好幸福生活,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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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法术,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电视剧中修行之法,剧中大神总是能腾云御剑,变化多端,立于不败之地。但是,电视剧中的法术到底是虚无缥缈,学好用好现实生活中的“法”术才是关键。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笔者认为,民法典才是2现实生活中更高深的“法”术,党员干部只有学好练好这门法典,才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以人民为中心”是学好民法典的内在心诀。法术皆有心诀,顾名思义,民法典即民事的法典,以人民为中心是其必修心诀。在以“切实实施民法典”的“公开课”中,习近平就强调,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法典规范了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其间,法典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民事权利的保障以及人格尊严的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是用好民法典的外在招式。不论是武功还是法术都有招式,即便是号称“无招胜有招”的独孤九剑还有破剑式、破刀式、破枪氏等等三百六十种招式变化。民法典这门“法”术也是如此。首招就是要规范执法。必须明确认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杜绝滥用职权、执行制度不严等问题,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次招就是要公正司法。所谓力发于意,确保公正司法最关键的就是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司法工作者需拿捏好心中那杆公平之秤,摒弃“贪嗔痴”的砝码,铸就良心的秤砣。最后一招是“变招”。“法与时转则治。”法贵与时俱进,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当然,功夫越高,责任越大。我们在用好民法典保障好自己的切身权利的同时,更不能忘了法典要求我们每一个习“法”人时时事事遵守法律的义务,做一个正直正义的“修法者”,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只有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学而用“法”,才能将法典上的“法术”发扬光大,才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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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是每名共产党员的必修内容,也是开展党员教育、提升党员综合素养的重要途径。向农村党员讲党课,单靠念理论文章、读政策文件,内容“深奥”“晦涩”,不易被接受;若换种方式,讲授党课带点“土味”,用更接地气,更贴近实际、贴近农村日常生活的话语来传达,相信一定会事半功倍,农村党员教育工作也将登上新台阶。
少些官方语言,让“土味”党课通俗易懂。
很多农村党员都是留在家中的老一辈,知识文化水平有限,若上党课完全按照书面材料“照本宣科”,当中的很多专业词汇文化水平高的人可能都需品读多次才能理解,农村党员自然更难明白。这个时候,就需要授课者将“官方语”转化为“大白话”“口头语”,换个让普通百姓都能明白的说法进行解读,才更容易被农村党员所接受。在党课学习过程中,要改变“上传下达”的机械授课模式,讲课不一定要在会场,还可以在“田间地头”、在“院坝门前”,与农村党员们进行现场交流,同他们谈认识、提意见、聊感受,用不一样的“土味”方式让农村党员接受更多、收获更多。
多些真实案例,让“土味”党课深入人心。
《民法典》中的哪条哪款是如何评判,这样的方式,定然会让在场党员们听得聚精会神,内容也更加让人入脑入心,宣讲效果自然大大提升。
注重因材施教,让“土味”党课学能所用。
为农村党员上党课,若为他们讲机关党建、讲城市治理之类与他们生产生活不相关的内容,他们不会感兴趣也听不明白。所谓“看菜吃饭,量体裁衣”,针对农村党员,要讲好党课,不仅讲课方式要“土”,讲授内容也要“土”,这个“土”,是接地气,是农村党员能学有所用。可以多为他们讲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讲讲党员带领群众致富增收的典型经验、讲讲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所在。总之,农村群众盼望什么、农村党员想学什么,就为他们讲什么,让农村“党课”真正成为农村党员提升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增收、奔向小康的重要阵地。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六篇】
2020年5月29日下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民法学的发展方向。
当下中国正在经历着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最为宏大的法治探索,面对经济发展形态和国际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新挑战,面对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局面,面对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问题,面对各种法律思潮激荡、碰撞的新形势,秉承习近平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中国民法学研究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致力建构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
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应当能够充分满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民事法治提出的新要求;应当能够圆满完成当前中国在民事法治领域面对的新任务;应当能够有效回应人类在民事法治领域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应当能够有力保障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新需求。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七篇】
20_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一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八篇】
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面阐述民法典涵盖内容、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等,提出要做好五个“加强”工作,切实实施好民法典,以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进入“民法典时代”,如何让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如何更好地实施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成为我们必须答好的“命题”。民法典内容繁多、涉及领域广泛,与人民权益密切相关,综合性、实践性都非常强,这对我们实施好民法典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要在讲好、用好、发展好三个方面着力下功夫,推动民法典落地落实,真正保障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讲好民法典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本前提。法律要发挥作用,就需要全社会认同、尊崇法律,而这离不开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也只有深入、彻底地讲清楚、讲明白了,专业性、综合性的法律才能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才能真正为民所懂、为民所用,真正惠及百姓。在文章中特别强调要做好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和民法典普法工作,这也为我们讲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思路方向。一方面,我们要在充分认识和理解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宣讲释疑、座谈交流、社会宣传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民法典重大意义的范围和渠道,引导人们清楚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必然要求,从重要性、必要性上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地位作用,进而从思想上重视加深对民法典的学习和运用。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聚焦民法点总则编和各分则编,需要重点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要求,特别是要做好与民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才能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科学规范用好并落实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是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途径。民法典承载着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着引导、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使命。这也意味着,既学好讲好、又用好落实好,才是民法典实施的根本要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科学运用与贯彻落实,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领会和深入学习民法典立法精神和重要理念内容,以上率下、贯彻落实,把民法典贯穿落实到具体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全过程中去,在运用与实践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履职尽责,将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新的价值理念贯穿运用到执法司法全过程,秉持公正司法,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诉求,提高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和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更针对、有效地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配相关社会力量、建强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形成多元化、长效性的纠纷化解机制,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完善发展好民法典相关立法和理论研究,是实施好民法典的根本保障。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所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探索。理论研究是无止尽的,实践也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民法典是基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积淀和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向我们走来,也必定依赖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实践和理论研究走向未来。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深入分析研讨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短板漏洞,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民法典实施的配套法律制度,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发展,适应时代和人民的需要。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深入研究探讨民事领域的焦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智慧锦囊和理论支撑。
从颁布到落实,民法典的实施工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需要走。但,只要我们认真学好、彻底讲好、规范用好、科学发展好,就一定能这部“人民法典”真正服务于民、惠及于民,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