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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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1
《条例》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附则,十个模块全面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
各高校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各高校在努力完成各学校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既要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对高校教育工作以及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高等学校不仅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而且要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不断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和不断丰富教育内容,选树好典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普通高校基层组织的目标。
各高校应该认真宣传,积极渲染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只有将《条例》精神学透彻,才能更快更好的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才能确保工作不出错。同时也借此次学习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切实做好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条例》指出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各普通高校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思想、真理,还应承载着塑造灵魂、生命、新人的重要任务。要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统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既要把传授理论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又要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只有理论与思想互通,理论与实践共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德树人。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2
按照学院党委的部署,机电工程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5月10日下午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专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并总结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现在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总结如下。一、充分认识学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建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要把抓党的建设与学院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程序,把好入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2、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工作作风,搞好团结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逐步形成一种有问题及时向组织汇报,有困难找组织解决的氛围,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各类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分析了党员队伍的思想情况,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情绪和实际问题,能及时帮助指出、化解矛盾、改正缺点、增强团结。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员干部在学习、工作、团结等方面起了表率作用。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驾御风险的能力。在继续抓好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的优良统教育的同时,加大党风党纪教育的力度,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加强管理,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深入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措施,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目的,把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3
为更好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近日,我支部组织学习讨论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就新《条例》的着重点、新增点进行反复研读,并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在干部职工间开展了学习交
流活动,交换彼此的心得体会。总体认为,新《条例》符合机关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的新变化以及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我就个人对新《条例》的学习浅谈几点感想。
一、深刻领会,新《条例》更突特殊重要性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自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三个增强”方面体现:一是能增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二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三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二、与时俱进,新《条例》更显时代先进性
2010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一)新《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二)在新《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三)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三、紧贴实际,新《条例》更具实践操作性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一)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杜绝挥霍浪费的奢侈行为,形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二)抓作风,不断增强执行力。尽可能地简化审批程序,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和客商,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一是制定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文水平和文件运转速度;同时在局机关内倡导“超前服务、全方位服务、优质服务”三大服务意识,让
群众和客商感到满意。二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以及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为规范、运行廉洁高效。三是经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难题。
(三)抓新风,不断增强开拓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敢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在抓好《纲要》对接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在抓好“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中要有新办法;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抓和风,不断增强协调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互相”:一是互相信任,树立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别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二是互相沟通,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经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三是互相谅解,提倡友谊和谅解,能够容得不同意见,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积极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4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需掌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明白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及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设教育强国上,做到与时俱进,从而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我们要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在新《条例》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普通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建设创新型党组织是基层党的建设力量之源,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大力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信息化建设,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这样才能提高度、加维度,让创新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品牌和机制。
我们要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服务,在《条例》明确了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目的都离不开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把党和人民紧紧连接在一起,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才是组织建设的核心所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做好服务群众的事,还要做好服务党员干部的事,锻造服务之剑,在服务上加温度,在保障上加硬度,在监督上加强度,建设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
我们要遵循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指示,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的建设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回答了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为保障实施基本管理体制,还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应该建设学习型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接受新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高等学校的校生带来光明和希望。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5
高等院校肩负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实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必须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当前形势下,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着机遇与挑战,要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必须有新的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
一、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明确的几个问题
高校基层党组织是高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直接组织者,是学校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的直接责任者,是学校教学、行政、后勤工作的直接推动者,是广大师生员工的直接服务者。高校基层党组织要体现好“四个直接”地位,充分发挥好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两个方面”作用,必须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
高校基层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来开展组织建设,以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效果来检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力。要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所谓“围绕中心”,就是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心;所谓“服务大局”,就是要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大局。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与学校教学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相脱节、两张皮的倾向,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落到实处。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核心要在“围绕”和“服务”上下功夫。“围绕”就是党建工作要联系和渗透于中心工作,不能脱离中心工作;“服务”就是党建工作要能帮忙、帮好忙,而不是不帮忙、帮倒忙。这里需要克服两种倾向:一是克服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倾向,二是克服借口实际工作“繁忙”而把组织建设放置不顾的倾向。也就是说,必须坚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解决好“低头拉车”与“抬头看路”的内在统一问题,把基层组织建设和中心工作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胸中有大局,工作有重点,使党建工作服从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
(二)建立党政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体制
要建设一流的大学,就要建设一流的课程、专业和学科,培养一流的师资和人才,形成一流的管理和服务,而这首先取决于有一流的领导班子和一流的基层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必须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由此可见,高等院校的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应该建立党政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体制。
第一,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的职责范围,正确处理党政关系。
首先,党政要分工明确。必须各有其责、各负其责,否则,就会互相扯皮干扰,相互纠缠不清;其次,党政要互相支持。一方面,党政负责人必须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敢于负责、勇于负责,果断决策、大胆管理;另一方面,党政负责人必须加强沟通和理解,相互配合与支持。总之,既要善于“守界”——恪守职责,不辱使命,负责任地完成份内工作;又要勇于“越界”——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创造性地做好部门工作。
党组织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在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事项中,主动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善于把党的工作渗透到行政工作之中。这样做,体现了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调动了党政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发挥了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实践证明,在院系工作中,党政联席会议是党政沟通,达成共识,形成科学决策的有效前提和基础。
第二,党政一把手要同心同德,默契配合。
党政班子要做好本单位的工作,关键是党政一把手要团结一心,相互信任,配合默契,形成核心。党政一把手都要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宽阔的胸怀,要有大局意识和出色的协调才能。工作中虽各有侧重,但分工不分家,要做到互相支持,换位思考,利用党政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定事项在开会前先沟通,不搞“一言堂”。党政一把手不但要善于团结与自己意见相同的人一道工作,也要善于团结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一道工作。党政一把手既是工作上的搭档,更是心心相印的挚友。高度的责任感和真诚的友谊凝结为强大的动力,才能克服各种困难,保证本单位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机制
规章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提高和升华,也是开展工作的依据和规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必须注重不断建立健全党总支的工作制度,做到基层组织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主观性和随意性。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要求、党政领导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民主决策意识;要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责任制,坚持考核评估制度等,使工作有督促有检查;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和评比表彰等制度,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党性原则,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除此以外,基层党组织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细则。只有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到实处。
二、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实践创新
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随着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必须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探索新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
随着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建立和高校“三定”工作的展开,按照“强化岗位,淡化身份”的要求,高校要对教职工逐步实行岗位聘任制。特别是在院系专业建设中,要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研究方向来组建教师梯队和教师团队。随着专业调整和院系管理体制改革,必然会产生业务组织形式多样化的趋势,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产业开发等组织必将相继出现。传统模式上的系或教研室设置将有可能被撤消,然后按照新的模式组织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这种组织形式将会打破原来的行政结构,实现多方人员整合。
面对上述可能的变化,应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党支部设置新的有效形式,以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支部作用。教工党支部基本按工作任务相近组成,党员人数适中,规模不要太大,组织健全,活动灵活。也可以把相对集中较长一段时间共同完成课题、工作项目或培训任务、生产任务的党员组织在一起,来组建党支部,根据需要,按党章要求调整支部领导成员。
要认真考虑学生党支部的设置问题。高校发展党员工作重心在学生党员,如何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学生党支部,避免学生党支部工作与学生学习生活相脱节现象,值得关注。可以考虑把学生党支部建到班级、宿舍。参与指导社会实践、生产实践、科研活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教师党员在组建临时党支部的时候,可以考虑把参与上述活动的学生党员纳入到临时党支部中,党员教师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这样有利于使党的活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党支部活动实效。
(二)党员教育管理应拓宽领域强化功能
针对高校党员队伍结构变化大、党支部设置形式多的情况,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更要抓紧抓实,要拓宽领域强化功能,使党组织工作没有空白点。要认真总结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方法,还要研究不同体制中的党员教育管理的特点,特别是研究非事业单位性质党的组织工作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功能要拓宽领域,不仅要求党员在校内发挥作用,还要求在所有工作领域,包括在校外,都要发挥作用。目前,学生中党员独生子女居多,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还要延伸到学生家庭,形成学校社会互动效应。对党组织关系保留在校内的党员毕业生,也要加强管理,不能放任自流,坚持联系汇报制度,做到党性教育不断线,组织生活有着落。
(三)党员组织生活要讲求实效
党支部是高校党的最基层组织,面临任务繁多、时间紧张的情况,党支部必须要在改进组织活动内容形式,讲求实际效果上多下功夫,这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当前,高校一些基层组织生活方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党员获取各种信息渠道广泛,教师学生党员文化素质高,独立见解多,教育的效果不如社会的影响及时。另外还存在以行政工作为主和以教学科研工作为主而使党员活动难以统一安排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组织生活必须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基层党组织可按照学校党委统一要求合理安排组织生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不能少,党员教育的内容不能减,但在基层组织活动时间和形式上保持一定的灵活性,鼓励党支部活动在内容、方法、组织形式上创新,提高组织生活的生命力。要尝试采取参观访问、考察、讲座、报告、竞赛等各种形式,走出去,请进来,扩大党组织生活的时间和空间。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开展网上论坛、网上考试答题等,适应构建开放的网络教育要求。另外,组织生活也不要只限于理论学习和讨论,还可以把提高党员适应工作能力的业务活动纳入组织生活内容之中,以提高业务能力,争当工作标兵为主题,安排丰富多彩的业务活动。这样的活动看得见,摸得着,讲究实效,易于为年轻党员接受。
(四)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党性强、有学问、会管理
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关键是选好配强书记,要严格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条件,把那些党性强、有学问、会管理的优秀党员选拔到书记岗位上来,而且要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
目前,高校一些干部愿做业务工作不愿做党务工作,存在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人员不好选,轮换周期快,基层党组织工作经验不足和工作精力投入不够等问题。针对新时期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面临的特点,必须精心选好配强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要把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同级行政领导大体相当的党员,特别是一批年纪轻、学历高、职称高的党员选拔到书记岗位。
三、建立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体系
建立和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评估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进行科学评价,是促进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对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评估要注意做到通过总结评估,规范管理,调动积极性,增强整体实力,为顺利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
(一)坚持以评促建
基层党组织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俗话说: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学校党委的各项工作都需要通过基层党组织来落实完成。通过评估检验,目的是更加科学地规范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和很好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从而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提高。评估工作绝不能走过场,应付上级,弄虚作假,自我欺骗,要扎扎实实地认真对待。不能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看上去热闹一片,细分析实效未见。这种华而不实的作风是应该克服的。
(二)坚持“虚”功“实”做、以“实”带“虚”
基层党组织工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评估的标准要本着加强基础,规范工作,突出重点,便于操作,鼓励创新的原则,把抽象要求具体化,“虚”功“实”做、以“实”带“虚”。
在制定评估检验体系标准和进行检查评估的过程中,要注意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坚持形式与内容相统一,坚持制度建设与落实并重,努力做到评估科学、结果客观、问题准确,有助于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
(三)评估检查的方法要科学全面
评估检查工作要坚持科学有效的方法,切合实际,不搞形式主义,不能为基层增加负担。要通过组织评估,达到基层自我总结,自我促进,不断提高的目的。
一是要坚持自我评估与上级评估相结合。基层党组织要吃透评估条例,在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出切合实际的自我评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高校党委由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组成评估检查机构,对基层党组织的自我评估进行检验,要坚持标准,科学准确,定性分析,量化打分,做到依据扎实,透明度高。
二是要坚持党员评估和群众评估相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群众最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评价也最有实效。党员和群众评估都要结合本单位整体工作的开展情况。党员侧重于评价党总支各种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党员教育的情况,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如何,体现党内自我监督;群众侧重于评价对党组织作用和党员作用发挥的满意程度,重点体现出群众的监督。
三是要坚持查阅材料和座谈问卷调查相结合。在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汇报的基础上,要详细地查阅有关材料,这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与此同时,还要召开不同类型人员的座谈会,如教师、学生、党员、群众、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代表等,了解鲜活的情况以对汇报材料补充及验证。发放问卷进行调查的方法简便,可以扩大调查面,又不过多地占用被访者时间,通过分析得出有关数据,更好地做到定性定量相结合,这种方法也是可取的。总之,采用科学的方法,才能得出全面准确的结论。上级党组织要将评估结果及时向基层反馈,指导基层组织提出整改措施,对先进的党总支进行表彰。要通过评估落实高校基层党组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勇于实践,不断创新,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战斗堡垒,成为高校实现科学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6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 2009 年 11月 5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 年 8 月 13日中共中央发布,2021 年 2 月 2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1 年 4 月 16 日中共中央发布。 《条例》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附则,十个模块全面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 各高校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各高校在努力完成各学校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既要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对高校教育工作以及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高等学校不仅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而且要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不断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和不断丰富教育内容,选树好典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普通高校基层组织的目标。 各高校应该认真宣传,积极渲染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只有将《条例》精神学透彻,才能更快更好的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才能确保工作不出错。同时也借此次学习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切实做好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条例》指出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各普通高校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思想、真理,还应承载着塑造灵魂、生命、新人的重要任务。要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统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既要把传授理论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又要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只有理论与思想互通,理论与实践共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德树人。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7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谢**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
谢书记指出,XX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谢**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保障标准也不够高,大部分百姓在面临就医问题,特别是遇到疑难杂症时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会出现家财散尽的状况。此时,医疗救助对缓解这些燃眉之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这项政策落实的还不够好,在此我针对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
就我市而言,医疗救助主要针对的是低保家庭人员和边缘困难群体,需具备的条件是:必须为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经过医保环节(低保家庭人员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后个人花费超过起付线(低保家庭人员为XX元,边缘困难群体为5000元),方能由社区上报至街道,再由街道上报至民政局,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报至财政局,财政局审查通过后拨款至民政局,民政局将款项拨付给街道工作人员,最后由街道工作人员将救助金下发至患者手中。每人每年的救助上线为5000元。
整个过程财务制度非常规范,各级领导的把关、签字、单位公章、领取人签字、返回汇总表等都很完备。这样的环节设置对于确保医疗救助金的准确发放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基本上保证不会出现骗取或挪用医疗救助金的事件发生,这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许多困难家庭首先要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个周期就比较长,低保家庭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周期就更长了,而有些定点医院不主动向患者介绍济困病床政策,本来是帮助穷人减轻就医负担的好政策落实的并不好。经过这两个环节再申请医疗救助金,又需经历一个漫长过程,可疾病是不等人的,病人的生命健康需要与时间赛跑,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不会耐心等待救助金下拨后再收费。此外,起付线偏高,封顶线偏低也对困难病患的帮助不大,尤其是重症患者,花费动辄十几万到几十万,即使享受到全额,也仅为区区5000元,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那么,只有从实际出发,重新制定新的救助政策,方能对困难群体给予真正的帮助,对此我有一点建议:
首先降低起付线标准,根据嘉峪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起付线标准。
其次提高救助标准,由目前的5000元升至更高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可以根据患病程度、就医费用制定多个标准,例如一般的病症可制定一个较低的标准;重症则可制定较高的标准。
再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审批环节,这需要民政、社保、卫生部门的协调合作;二是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有一件就要马上解决一件,不要拖拉和堆积。
第四,与定点医院协调解决部分病患无钱入院进行先期治疗的问题。可由民政部门协调,让病患先入院治疗,后由民政部门垫付医疗救助金。
第五,扩大救助范围。目前医疗救助金仅针对住院治疗的患者,但一些慢性病或特殊病种还需长期服药治疗,这些门诊治疗费用经过长期积累数额可观,也对患者家庭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可让这部分人将平日门诊花费的清单收集起来,达到一定数额时给予适当救助。
第六,建立临时性医疗救助应急基金。可使用这笔基金灵活处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急事、特事、难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好这些问题,使群众收益。
第七,真正落实好济困病床制度,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政策温暖。
第八,定期回访制度的建立,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对困难病患的救助效果和是否还存在就医方面的其他困难,并及时伸出援手。
第九,医疗救助不仅是物质方面的帮助,还应给予政策和精神方面的帮助。例如提供政策解答、帮助病患及家人寻求解决办法、协调其他部门对其帮助、对病患进行疏导和安慰等。
最后,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让群众真正了解到存在就医困难问题后找哪些部门、需要哪些材料、审批发放医疗救助金的周期,使群众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尽快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
齐家治国平天下,小家安则国家安,每一个家庭都是国家的一个“细胞”,只有“细胞”能健康饱满的生活,国家才能运行的平稳、发展的和谐,因此是否关注每一个家庭的兴衰,是否努力解决好每一个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大局。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替国家履行职责,就是为国家和人民贡献力量。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谢**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
谢书记指出,**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谢**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9
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我们的大学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中比较特殊的一部分,因为组织成员都是大学生,文化水平较高,不应该只满足理论学习,应该更加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宣传,多进行思考为我们的基层建设做些事情。同时还要多监督,多实践,深入工农群众当中去。
青年是一个国家的希望,大学生是青年之中文化水平较高的群体,并且大学生都是热血沸腾的青年,胸怀报国之志,是我党的新鲜血液,因此这样的一个群体,就更加需要一个有组织的管理。
通过对新《条例》的自主学习,对比新旧变化,我深刻的感受到新《条例》是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具体体会如下:
一、新《条例》重大作用的发挥,是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深刻了解了党是如何带领我们进行工作和学习,如何保证我们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
二、我们要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实践。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新《条例》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新《条例》是在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特点进行了反复研究、推敲的基础上制定的,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明确,是一个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指导高校如何实施基本管理体制的具有统率性的文件,形成了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科学界定,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和贯彻执行。
三、我们要树立高校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理念。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条例》回答了高校在党的建设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新《条例》精神。
四、我们要更加注重民主建设。新《条例》特别突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我们高校在校生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我们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新矛盾和新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成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