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勤政廉洁对党纪多一份敬畏心得体会范文3篇
保持勤政廉洁对党纪多一份敬畏心得体会1
今年是全省“党纪条规教育年”,我们必须以此为新的起点,强化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做到真学、真懂、真执行。省纪委编印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是一本廉洁自律行为的对照书,是一副拒腐防变的清醒剂,通过学习,我认为,在当今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在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挑战的情况下,我们共产党人要学好党纪条规,不断增强敬畏意识,坚决做到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如一的坚守,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如一的坚守,对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本色始终如一的坚守,对党内各项党纪条规始终如一的坚守,使自己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更加坚定,内心更有定力。
一要敬畏党纪条规。对共产党员来说,党纪条规是一道不能触碰的底线,不可逾越的高墙,这是对共产党人的最低要求。作为一个公民,如果不敬畏国法,把国法不当回事,那结果必然是走向犯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面对党纪条规的“高压线”,如果没有敬畏之心,而是随性而为,我行我素,那结果必将走向腐败堕落。学习党纪条规、敬畏党纪条规,坚守廉洁底线,可以让我们在各种诱惑面前筑起一道纪律的屏障,编制一张自律的心网。因为只有心存敬畏,遇事才会三思而行,才会扪心自问,这样做符合党纪条规吗?无数事实证明,腐败分子之所以越陷越深,直至走向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发自内心的对党纪条规的敬畏认同与遵守!重庆市检察院第5分院曾经采取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职务犯罪人员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其中的一个问题是,你最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结果,大部分被调查者的回答是:渴望自由,而这些人在出事之前不仅是自由的,有的还能呼风唤雨,之所以失去自由,就是因为对党纪条规的藐视。对党纪条规只有常存敬畏之心,才能把握自己,才能守住底钱,才能“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
二要敬畏人民。敬畏人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比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唐太宗的“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法国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著作中认为,大到一个政治党派,小到一个历史人物,如果人民选择你,认可你,把执政权交给你,这就是一种社会契约!在中国,人民群众把执政大权交给了我们共产党,是人民群众赋予我们权力,我们就必须履行好这一契约,怀着敬畏之心用好手中的权力,任何一次违法乱纪,任何一次心存侥幸,都是对这种契约的背叛,都是对人民的辜负和亵渎。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徐龙在忏悔时写道:“在权力的运用上,一定要处处设防,把握权力关口,上船容易下船难,由于在权力的使用上我没有在开始的时候设防,一念之差,悔恨终生。我劝大家切莫走出钱权交易的第一步,那是一条不归路”。因此,当我们在行使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时,务必心中有群众,心中有敬畏,否则就很容易背叛人民,最终走向违纪违法。
三要敬畏历史。在杭州栖霞岭下的岳飞墓前跪着两个塑像,其中之一就是遗臭万年的秦桧,在墓门石柱上有幅楹联: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侫臣”,这就是对历史荣辱的最好诠释和概括!我们共产党人都是历史长河中很渺小的一份子,是凡夫俗子,绝大部分成功者谈不上流芳千古,做了坏事也不可能遗臭万年,但总归人人都有自己的历史,都希望自己的历史不会是劣迹斑斑。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敬畏历史,因为个人的历史都是自己书写的,都是自己为人做事的点点记载,所以在做人做事上,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严三实的要求为人、做事,留一份清白在人间,所谓政声人去后,即只有当你离开了工作单位,离开了领导岗位,人们的评价才是中肯的、真实的。因为,当今的官场,溢美之词过多过滥,无原则的歌功颂德比比皆是,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历史终究会客观、真实地评判一个人,无论他官大官小,也无论他富贵或贫穷。
四要敬畏职业。我们选择了信仰共产主义,第一种身份就是共产党员;我们在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第二种身份就是国家公务员;我们还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大或小担任一定职务,第三种身份就是党员领导干部或者说是人民公仆,这三种身份注定我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这一职责是神圣的,我们必须心存敬畏,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守住底线,才会有岗位责任担当,这个底线,就是履职时的禁止性规定,一定要执行。比如上班时间不准玩电脑游戏,不准迟到早退等等,这些都是最起码的要求,这个岗位职责,就是无论你处在何种岗位,都必须为人民站好属于你的那一班岗,如果对我们从事的这份工作或履行的职责不心存敬畏,就不可能守住这些底线,就不会履行好岗位职责,更不会有担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这是封建君臣关系,在今天,作为人民的公仆,党给了我们一定的待遇。我们至少要做好对待这份待遇的工作。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面对诱惑学会拒绝,在金钱、美色、名誉面前学会拒绝,要牢记掌握权力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集中体现在如果用权力谋一己之私,就很容易摔倒,一旦摔倒就很难爬起来。要做到不摔倒,必须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清醒的认识,认识它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认识它所暗藏的风险和挑战,而要达到这一点,必须敬畏职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用一分为二的辩证观点度看待职业,去小心经营这份职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让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告诫。学好党纪条规,牢记党纪条规,心存敬畏,靠自己的内心实力,筑牢拒腐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保持勤政廉洁对党纪多一份敬畏心得体会2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3年9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今年9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16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48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174人,这是连续第121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时监督、月月通报,却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极少数案例是知纪违纪知法犯法。这折射出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松懈,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敬畏之心。党员干部没有天然“防腐免疫力”,必须守住自我“底线”、不越纪法“红线”、不碰腐败“高压线”,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人民、权力的敬畏之心。对党纪国法,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心中的“规矩”、手中的“戒尺”,对党纪国法心怀敬畏,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才能使自己在大是大非、诱惑面前守住初心。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陆续通报了一大批违纪违规违法、顶风作案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面对镜头痛心疾首的落马贪官,在他们面前,党纪国法形同虚设,不仅踩了纪律的雷区,还触碰了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最终自食恶果。这些活生生的反面教材,都在提醒着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自觉用党纪国法来约束自身,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谨言慎行,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
对人民群众,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工作中大胆开拓,谨慎用权,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不负群众,不负使命。诚然,也有少数干部把“有畏”和“有为”片面对立,把严管当作不作为的“挡箭牌”,以“畏”之名行“不为”之实,这要引起党员干部的高度警惕。焦裕禄敬畏群众,把群众的冷暖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留下永垂不朽的焦裕禄精神;谷文昌敬畏群众,把荒岛变成了宜居宜发展的绿洲,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一座不朽的丰碑。细数这些先进的党员干部,无不把“敬畏”二字根植于心间,只有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劲头和锐意进取的激情,把人民群众的现实冷暖和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才能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对手中权力,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古语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权力所役。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群众受益,用不好害人害己。对党员干部来说,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也是责任,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用”,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群众办事,决不能使之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为官戒不清,掌权戒不廉,办事戒不公,做人戒不检。”纵观一些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都是失去了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忘记了权从何来,权为谁用,在用权上失去底线谋取私利,触犯党纪国法,最终走上“不归路”。只有把“敬畏”二字奉为圭臬 ,权力才不会用偏,行为才不会越界,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耐得住清贫、抵得住歪风、经得住诱惑,免遭权力的奴役。
保持勤政廉洁对党纪多一份敬畏心得体会3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上率下正风肃纪,一以贯之纠治四风,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党中央严肃查处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批腐败变质的领导干部和重大案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我个人认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有利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有利于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这是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的保护和关爱。
一是加强学习理解,对党纪多一些掌握。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人们常说:知是行之始。知之深切,才能行之自觉。通过加强对党纪的学习和理解,可以使党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确保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确保全党能够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对标对表,对党纪多一份严守。
《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例通报告诉我们:很多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都能在法纪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上找到原因。如果视纪律规矩为儿戏,缺乏对纪律约束力和惩戒力最起码的敬畏感,跟着感觉走,由着性子来,就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发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问题。因此,党员要把党纪作为个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三是保持勤政廉洁,对党纪多一点敬畏。
历史告诉我们:勤政廉政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猖獗之时,则国势衰弱。勤政廉洁一直是中华民族称道的“好官”形象,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被百姓称道、青史留名的好官不胜枚举,在他们身上,寄托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也为后来的为官者树立了榜样。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勤政廉洁也是我们党员干部的必备素养,更是永葆共产党人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党员干部要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在各自岗位上进行我党的宗旨,把人民至上的理念、把勤政廉洁的承诺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始终保持着对党纪的敬畏,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